小邓辞了工作准备创业,为了筹集资金,他向刘某借了20万元。刘某见小邓年轻,料定他没有存款,担心他将来还不上钱,想起小邓有个开小超市的叔叔老邓,就想让他作担保。于是,刘某联系到老邓,通过微信将小邓借钱的事情告诉了他,并提出想让老邓当小邓的保证人。由于刘某发消息时比较晚,老邓已经睡下了,并没能及时看到消息,事后也忘了回复。等老邓想起来时,距离刘某发消息已经过去了两天,老邓便回复了一个“OK”表情包。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小邓果然无法清偿借款,刘某便要求老邓代为偿还。请问,老邓回复的表情包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我国《民法典》第471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479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483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另一方当事人作出承诺的过程。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因想要与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而作出的意思表示,而承诺则是另一方当事人在接到要约后,所作出的愿意订立合同的回复。当承诺到达对方当事人并生效时,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上面的案例中,刘某通过微信给老邓发消息,想要让老邓当小邓的保证人。刘某所发出的消息就属于他想签订保证合同而发出的要约。老邓在看到刘某的消息后,没有明确回复文字内容,而是回复了一个“OK”表情包。在大众的理解中,“OK”就是指了解、肯定的意思,因此,老邓的回复可以视为对刘某作出的肯定回答,两人之间的微信对话就代表着保证合同的成立,老邓应当为小邓所欠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像老邓这样的回复不够清晰明了,很容易产生纠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最好采用明确的文字内容。此外,我们在网络聊天平台中,对于表情包的使用要特别注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71条、第479条、第48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