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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因继承获得的房屋何时取得所有权?

案情回放

周奶奶年轻时,丈夫因病去世,她后来没有再嫁,也没有一儿半女。去年春节,周奶奶摔了一跤,摔断了腿,只得卧病在床。她的侄子小周心疼她,为周奶奶请了看护,并隔三岔五过来探望。周奶奶出院之后,小周将她接到了自己家里,一起生活。周奶奶感动于侄子对自己的悉心照料,于是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留给小周。周奶奶去世之后,小周辞职,想自己创业,但缺少启动资金。小周经女朋友小方的提醒,想到了姑姑给自己留下来的两套房产,于是想要卖掉其中一套。请问,继承发生后,如果房屋没有过户,小周可以直接将其卖掉吗?

法律解析

我国《民法典》第230条明确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去世之后,房屋的继承开始,继承人从此刻起即享有物权。但是,即便继承人因继承开始取得了房屋产权,其也不能立刻将房屋进行转卖,而是要履行相应的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后,再作处分。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周因遗嘱继承获得了周奶奶的两套房产,但是,如果小周想要处分房屋,比如将房子卖掉,就必须先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即使找到了买家,也可能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纠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30条 IJgz5+y1oFWodJCh5n+DPLXQOJ8Zz7SrR0jNcWgDWbV4vWPxUzPNCypT+szhFs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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