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思3岁时,父母由于感情不和,决定离婚,思思由母亲直接抚养。刚开始,思思父亲还定期向思思给付抚养费。过了两年,父亲再婚,与再婚妻子生下孩子后,便不再给思思抚养费,甚至渐渐地与思思母女断了联系。思思母亲多次尝试与思思父亲联系,但始终没能让他继续给付思思的抚养费。时光飞逝,思思马上就要上高中了,学业压力变大,日常的花销也更多了。母亲一人难以支撑思思全部的抚养费用,便决定代替思思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思思父亲给付抚养费。请问,思思与母亲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吗?请求支付抚养费是否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众多民事权利中,只有请求权能够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请求权,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方请求另一方做或者不做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就是一种典型的请求权。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请求权都有诉讼时效。我国《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在上面的案例中,虽然思思父亲停止向思思给付抚养费这一行为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思思请求父亲支付抚养费的权利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思思及其母亲有权到法院对父亲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思思父亲也应当依法履行对思思的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