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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监护人应该由谁来担任?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案情回放

小俊原本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父母工作稳定,感情和睦,小俊也听话懂事,人见人爱。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天,小俊的父母遭遇了车祸,父亲当场去世,母亲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却成了植物人。一夕之间,幸福的家庭破碎,年幼的小俊该由谁来抚养也成了新的问题。小俊的爷爷和奶奶已经去世,外公和外婆愿意担负起照顾小俊的任务。但同时,小俊的姑姑认为自己比较年轻,能更好地照顾小俊。那么,小俊的监护人该由谁来担任呢?监护人的职责又有哪些呢?

法律解析

我国《民法典》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原则上,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当父母死亡或无法监护时,由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按照法定顺序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俊的父亲在车祸中去世,母亲也失去了监护能力。虽然小俊的外公外婆和姑姑都有担任小俊监护人的意愿,但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小俊的外公外婆应当优先于小俊的姑姑担任小俊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由此可见,监护人的职责除了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法律活动外,还包括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等。抚养未成年人不仅仅是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上的保障,还要担负起更大的责任,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 aqrIbz9b9+jQPqVPwF0NxRVZFEPYfftWTgzT/PACL8yui/qg9YcEZauJwnR6s6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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