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漏洞 是指违反立法计划(规范目的)的不圆满性。即关于某个法律问题,法律依其规范目的应有所规定,却未设规定。
2.根据法律对于某个事项是否完全没有规定,法律漏洞可分为 全部漏洞 和 部分漏洞 。
3.根据漏洞的表现形态,可以将法律漏洞分为明显漏洞和隐藏漏洞。 明显漏洞是 指关于某个法律问题,法律依其规范目的或立法计划,应积极地加以规定却未设规定。 隐藏漏洞 是指关于某个法律问题,法律虽已有规定,但依其规范目的或立法计划,应对该规定设有例外却未设例外。
4.据漏洞产生的时间,可以将法律漏洞分为 自始漏洞 和 嗣后漏洞 。以立法者在立法时对法律规定的欠缺是否已有认知为标准,又可将自始漏洞分为 明知漏洞 与 不明知漏洞 。
5.填补明显漏洞和隐藏漏洞的方法分别是目的论扩张和目的论限缩。
目的论扩张
,是指法律规范的文义所未能涵盖某类案件,但依据其规范目的应该将相同的法律后果赋予它,因而扩张该规范的适用范围,以将它包含进来。
,是指虽然法律规范的文义涵盖了某类案件,但依据其规范目的不应该赋予它与文义所涵盖的其他情形相同的法律后果,因而限缩该规范的适用范围,以将它排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