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军事管理体制可分为三大系统:其一是军事行政系统,即中央六部之一的兵部;其二是军事指挥系统,包括十二卫、东宫六率府管辖的各地府兵以及地方军队;其三是军事后勤保障系统,包括军器监、卫尉寺、太仆寺等后勤管理机构。
兵部是唐代国家最高军事行政管理机构,是中央的六部之一。关于其职掌,《唐六典》卷5作了明确的记述:“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兵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军卫武官选授之政令。凡军师卒戍之籍,山川要害之图,厩牧甲仗之数,悉以咨之。”从该条史料看,兵部管辖的范围很广,包括军衔品级的管理、武官和士兵的选拔、军事器械营造的数目等方面的事务。
兵部下辖四个具体的职能机构,即四司,包括兵部司、职方司、驾部司和库部司。兵部司设兵部郎中二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兵部司的职责在四司之中最重,其中一名郎中“掌考武官之勋禄品命,以二十有九阶承而叙焉”。另一郎中“掌判簿,以总军戎差遣之名数”。郎中下设员外郎二人,一人掌贡举及诸杂请之事,另一人掌选院,谓之南曹。
职方司是兵部下辖的另一重要机构。职方司的最高长官职方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主事三人,从九品上。“职方郎中掌天下之地图及城隍、镇戍、烽堠之数,辨其邦国、都鄙之远迩及四夷之归化者。”由此看见,职方司的职能主要是为军事和外交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驾部司负责全国交通通讯业和畜牧业的管理。军事活动离不开通讯和马匹,故唐代在兵部之下设驾部司。驾部司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主事三人,从九品上。驾部司的职责是“掌邦国之舆辇、车乘,及天下之传、驿,厩牧官私马、牛、杂畜之簿籍,辨其出入阑逸之政令,司其名数”。
库部司是全国军事物资的管理机构。库部司设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库部郎中、员外郎“掌邦国军州之戎器、仪仗,及冬至、元正之陈设,并祠祀、丧葬之羽仪,诸军州之甲仗,皆辨其出入之数,量其缮造之功,以分给焉”。
根据上述材料,我们看到唐代兵部的职权主要是军事行政管理,具体涉及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对军队官兵的选拔和考核;其二是对国内国外地形地势的调查以及对周边国家归附人员的安置;其三是对军事通讯设施的管理以及军事战争中所需马匹的掌管;其四是关于全国军用物资(马匹除外)数量的管理。可见,兵部的职责仅限于军事管理,如果出现战争情况,则由军事指挥系统负责。
除中央的兵部之外,唐代还有单独的军事指挥系统,有些学者称之为实行全国军事政令的机构。
这些军事指挥系统由武官构成,唐代武官自上而下品级共有二十九阶,分别是:从一品骠骑大将军,正二品辅国大将军,从二品镇军大将军,正三品冠军大将军和怀化大将军,从三品云麾将军和归德将军,正四品上忠武将军,正四品下壮武将军,从四品上宣威将军,从四品下明威将军,正五品上定远将军,正五品下宁远将军,从五品上游骑将军,从五品下游击将军,正六品上昭武校尉,下昭武副尉,从六品上振威校尉,下振威副尉,正七品上致果校尉,下致果副尉,从七品上翊麾校尉,下翊麾副尉,正八品宣节校尉,下宣节副尉,从八品上御武校尉,下御武副尉,正九品上仁勇校尉,下仁勇副尉,从九品上陪戎校尉,下陪戎副尉。
唐代的军队编制系统较为复杂,有唐一代有很大变化。如唐高祖太原起兵之初,“开大将军府,以建成为左领军大都督,领左三军,敦煌公为右领军大都督,领右三军,元吉统中军”。武德初,始置军府,以骠骑、车骑两将军府领之。武德六年以后,复置十二军,“军置将军一人,军有坊,置主一人,以检查户口,劝课农桑”。
唐代中央的军事指挥系统有十六卫和东宫六率府等。唐朝初年曾设立十二军,即所谓的十二卫是指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关于十二卫的职掌,《唐六典》卷24作了介绍。“左、右卫,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卫大将军之职,掌统领宫廷警卫之法令,以督其属之队仗,而总诸曹之职务;凡亲、勋、翊五中郎将府及折冲府所隶者,皆总制焉。”
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各设大将军一人,正三品,其职掌与左、右卫大体相同,只是在分工方面略有区别。
左右金吾卫的职掌与前十卫有所不同,据《唐六典》卷25记载:“左、右金吾卫,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二人,从三品。左、右金吾卫之职,掌宫中及京城昼夜巡警之法,以御非违,凡翊府及同轨等五十府皆属焉。”
唐代亲、勋、翊三卫的兵士,在挑选时有严格的要求。“凡左、右卫亲卫、勋卫、翊卫,及左、右率府亲、勋、翊卫,及诸卫之翊卫,通谓之三卫。择其资荫高者为亲卫(取三品已上子),其次者为勋卫及率府之亲卫(四品子、三品孙、二品已上曾孙为之),又次者为翊卫及率府之勋卫(四品孙、职事五品子、孙、三品曾孙、若勋官三品有封者及国公之子为之),又次者为诸卫及翊卫(五品已上并柱国若有封爵兼带职事官子孙为之),又次者为王府执仗、执乘(散官五品已上子孙为之)。凡三卫皆限年二十一已上,每岁十一月已后,本州申兵部团甲、进甲,尽正月毕,量远迩以定其番第。”
亲、勋、翊三卫的士兵皆以出身入仕,据《旧唐书》卷42《职官志》记载:“有唐已来,出身入仕者,著令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书算。其次以流外入流。若以门资入仕,则先授亲、勋、翊卫,六番随文武简入选例。”根据考课令的规定,三卫之士的考核属流外官,“其流外官,本司量其行能功过,立四等考第而勉进之。凡亲、勋、翊卫,皆有考第。考第之中,略有三等。卫主帅,如三卫之考”。
除上述机构外,唐代还有东宫六率府,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左、羽林军卫等军事指挥和护卫机构。东宫六率府指太子左、右卫率府,太子左、右司御率府、太子左、右清道率府。《唐六典》卷28云:
太子左、右卫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左、右卫率掌东宫兵仗羽卫之政令,以总诸曹之事,凡亲、勋、翊府及广济等五府属焉;副率为之贰。……每月,亲、勋、翊三府之卫及广济等五府之超乘应番上者,配于所职。
左、右监门卫各设大将军一人,正三品,其职责是“掌诸门禁卫门籍之法”。左、右千牛卫,正三品,各设大将军一人,“掌宫殿侍卫及供御之仪仗,而总其曹务”。左、右羽林军卫,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掌统领北衙禁兵之法令,而督摄左、右厢飞骑之仪仗,以统诸曹之职”。
每逢重大的军事行动,唐朝政府经常会组成临时性的军事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士兵作战。“凡亲王总戎则曰元帅,文、武官总统者则曰总管。以奉使言之,则曰节度使,有大使焉,有副大使焉,有副使焉。若大使加旌节以统军,置木契以行动。”
将帅出征,士兵满一万人,置长史、司马、仓曹、胄曹、兵曹参军各一人。若五千人以上,减司马。诸军各置使一人,五千人已上置副使一人,一万人已上置营田副使一人。每军皆有仓曹、兵曹、胄曹参军各一人。
唐代军将的选拔由主帅负责,兵部监督。《白居易集》卷66记载了这样一个事例:“得军帅选将,多用文儒之士。兵部诘其无武艺。帅云:取其谋也。”
唐代的士兵隶属于各卫,且各有其名。如右卫曰骁骑,左、右骁卫曰豹骑,左、右武卫曰熊渠,左、右威卫曰羽林,左、右领军卫曰射声,左、右金吾卫曰佽飞,东宫左、右卫率府曰超乘,左、右司御率府曰旅贲,左、右清道率府曰直荡,总名为卫士。关于卫士的选拔,“皆取六品已下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点充”。每三年一简点,成丁而入,六十而免。《唐律疏议》卷16对于府兵的简点作了明确规定:“诸拣点卫士,取舍不平者,一人杖七十,三人加一等,罪止徒三年。不平,谓舍富取贫,舍强取弱,舍多丁而取少丁之类。”对于挑选出的士兵,按其特长进行分类,能骑而射者为越骑,其余为步兵、武骑、排䂎手、步射。
关于唐代士兵的编制,唐朝建国后,继续沿用西魏、北周和隋代的府兵制度。据《唐会要》卷72“府兵”条记载:“武德元年五月,改隋鹰扬郎将为军头。六月十九日改军头为骠骑将军,副为车骑将军。六年五月十六日,车骑将军府隶骠骑府。七年三月六日,改骠骑将军为统军。至贞观十年,改统军为折充都尉,副为果毅都尉。凡府以卫士一千二百人为上府,一千人为中府,八百人为下府。在赤县为赤府,在畿为畿府。卫士以三百人为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三十人为火,有长备六驮马驴,米粮介胄、戎器锅幕,贮之府库,以备武事。”唐代折冲府分布于各地,因地命名。如云阳县有甘泉山,汉甘泉宫所在,即名曰甘泉府,长安城永乐坊内也设有折冲府,因此命名永乐府。全国折冲府的数量,文献记载不一,根据谷霁光先生考证,以633至634之数较为可靠。
唐代折冲府的分布很不均匀,有的州设有军府,有的州没有军府。其中大多数军府分布于京城附近,如关内、河东、河南三道据粗略估计就有526府,约占折冲府总数的80%以上。府兵数量的如此分布也奠定了有唐一代的军事格局,即内重外轻,“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
唐代府兵的训练十分严格,据《新唐书·兵志》记载:“每岁冬季,折冲府都尉率五校兵马之在府者,置左右二校尉,位相距百步。每校为步队十,骑队一,皆卷矟幡,展刃旗,散立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诸校尉皆敛人骑为队;二通,偃旗矟,解幡;三通,旗矟举。左右校击鼓,二校之人合譟而进。右校击钲,队少却,左校进逐至右校立所;左校击钲,少却,右校进逐至左校立所;右校复击钲,队还,左校复薄战;皆击钲,队各还。大角复鸣一通,皆卷幡、摄矢、弛弓、匣刃;二通,旗矟举,队皆进;三通,左右校皆引还。是日也,因纵猎,获各入其人。”
府兵除在家习武、上番前课试、征战中教战、冬季集府教阅外,宿卫京师时尚有平时教射与冬春讲武之举。如唐太宗时,引卫士亲自教于殿廷,又尝“自临治兵”。
府兵士兵的服役年龄从二十岁至六十岁,长期的训练使府兵养成了很好的作战素养。据李筌《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卷2《选士篇》记载,当时力士的标准,头等的力士是身负六百三十斤、行五十步。而《新唐书》卷50《兵志》记述的合格卫士是引弓二百四十斤;弩射如臂张弩射及二百三十步,四发而二中;单弓弩射及一百六十步,四发而二中。
最后,谈谈唐代府兵的装备。府兵出征时,除重兵器与战马由国家供给外,其他物品均应自筹。在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出土了许多关于购买府兵驮马的文书,其中一件为《武周军牒为请处分买十驮马欠钱事》:
(前缺)
1 □件人□□□□□□□□□□
2 疋送讫
3 □买奴隶氾定海 张小□□□□□
4 □(张)胡智 张守多 范永□□□□
5 已上十人买十驮马一疋送八百行□□□
6 □父师一分付刘校尉团赵□□□□□□
7 右同前上件人□□□□□□发有限奉处
8 分,令十驮马六□□□□□□有换者孝通
9 临时□□□□□□□□□发日为欠
10 马钱遂□□□□□□□□马领得银钱
11 伍十文讫,今孝通差行征得者,即请分
12 □□不得者,请于后征付保达,数有欠少
(后略)
关于折冲府自备的物资,《新唐书·兵志》有详细的记述:“火备六驮马。凡火具乌布幕、铁马盂、布槽、锸、镢、凿、碓、筐、斧、钳、锯皆一,甲床二,镰三;队具火钻一,胸马绳二,首羁、足绊皆三;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禄、横刀、砺石、大觽、毡帽、毡装、行縢皆一,麦饭九斗,米二斗:皆自备,并其介胄、戎具藏于库。有所征行,则视其出入而给之。其番上宿卫者,唯给弓矢、横刀而已。”新疆阿斯塔那35号墓《唐永淳二年(683年)田未欢领器仗抄》记载了田未欢购买武器的情况:
1.董彪彪付田未欢胡禄、弓、箭一具,横刀一口。其钱
2.并付了。永淳二年三月四日付田未欢
3.见符人史海子
孙继民先生认为府兵自备的武器似乎是交纳货币从指定的官库购买的。
以上叙述了唐代中央的军事指挥系统府兵体系。接下来再看一下唐代地方的军事指挥机构。
唐代府兵虽散处于各州府,但隶属于中央十二卫与东宫六率府,属于中央军。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唐政府还在全国边境地区或战略要地派驻地方军队。《唐六典》卷5记载了开元时期全国军队的驻防情况:“凡天下之节度使有八:其一曰关内朔方节度使,其统有单于、安北、东受降城、中受降城、西受降城,丰安军、定远城皆属焉。其二曰河东节度使,其统有大同、横野、岢岚三军,云州守捉使属焉。其三曰河北幽州节度使,其统有经略、平卢、静塞、威武、清夷、横海、高阳、唐兴、恒阳、北平十军,安东镇守、渝关守捉、北平守捉三使属焉。其四曰河西节度使,其统有赤水、大斗、建康、玉门、墨离、豆卢六军,新泉守捉、甘州守捉、肃州镇守属焉。其五曰陇右节度使,其统有临洮、河源、白水、安人、积石、莫门、振武七军,平夷、五门、富耳、兰州、平戎、绥和五守捉使皆属焉。其六曰剑南节度使,其统有昆明军、松州、当州防御、邛郲守捉、姚、巂州经略四使属焉。其七曰碛西节度使,其统有安西、疏勒、于阗、焉耆,为四镇经略使,又有伊吾、瀚海二军,西州镇守使属焉。其八曰岭南节度使,其统有广、桂、邕、容、安南五府经略使。若诸州在节度内,皆受节度焉。其福州经略使、登州平海军则不在节度焉。”这些地方节度使、经略使等组织系统,只是唐代向地方派出的军事指挥机构,负责对士兵日常训练等事务的管理。至于调动军队,须服从中央兵部的统一指挥和调遣。
为了保障国家军队的正常运转,唐代建立了完整的后勤保障体系。
卫尉寺是唐代武器的管理部门,据《唐六典》卷16卫尉寺条云:“卫尉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卫尉卿之卿,掌邦国器械文物之政令,总武库、武器、守宫三署之官属;少卿为之贰。凡天下兵器入京师者,皆籍其名而藏之。”卫尉寺设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上。丞掌判寺事。凡器械出纳之数,大事则承制敕,小事则由省司。
卫尉寺下设三个具体的职能部门,即武库署、武器署和守宫署。武库署的最高长官是武库令,两京各一人,“掌藏天下之兵仗器械,辨其名数,以备国用”。武器署设令一人,“掌在外戎器,辨其名物,会其出入。凡大祭祀、大朝会、大驾巡幸,则纳于武库,供其卤簿。若王公、百官拜命及婚、葬、之礼应给卤簿,及三品已上官合列棨戟者,并给焉”。
守宫署设令一人,凡大祭祀、大朝会、大驾巡幸,则设王公、百官位与正殿南门外。
军器监是唐代另一重要的后勤保障机构,是甲、弩等军事武器的制造部门。根据《通典》卷27《职官九》记载,武德初年,置军器监,贞观元年,罢军器大监,置少监,后省之,以其地隶少府监,为甲弩坊。开元初年,复以其地置军器使。三年,以使为监。关于军器监的职责,《新唐书》卷48“军器监”条云:“监一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七品上。掌缮甲弩,以时输武库。总署二:一曰弩坊,二曰甲坊。”由此可见,唐代军器监是军队甲弩的制造机构。弩坊署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矛矟、弓矢、排弩、刃簇、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甲坊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甲胄、綅绳、筋角、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
太仆寺是唐代战马的供给部门。据《唐六典》卷17“太仆寺”条记载:“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一人,从四品上。太仆卿之职,掌邦国厩牧、车舆之政令,总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之官属;少卿贰焉。”关于唐代监牧的规模,据《通典》卷25记载:“天下监牧置八使、五十六监。”诸牧监“掌群牧孳课之事。凡马五千匹为上监,三千匹已上为中监,已下为下监。凡马牛之群以百二十,驼、骡、驴之群以七十。群有牧长、牧尉”。
唐代前期,陇右监牧之马,主要供军供驿。据《资治通鉴》卷215记载,唐玄宗天宝元年,“凡镇兵四十九万人,马八万匹”。这些战马主要由太仆寺管辖的诸牧监供给。如战马出现疾病,主管官吏须积极治疗。在阿斯塔那325号墓《唐西州某府主帅阴海牒为六驮马死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1 六驮马一匹□□□□□□□
2 营司:进洛前件马比来□□(在群)牧放,被木刺破,近人
3 □后脚筋断,将就此医疗,不损。去五月廿八日□
4 □□(致死)。既□□□
以上对唐代的军事管理体系作了简单的分析。由于唐代军事管理系统复杂,加之有些部门的管理职能、编制也不断变化,故而在此只能作粗浅的概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