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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传记释义

传记,通常又被称为传记文学。在不少论者的笔下,这两个词表述的是同一概念,因而在行文中是相通的,也可以相互置换。本来,一个概念由几个不同的词语来表达未尝不可,然而在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对传记和传记文学这两个词,主观地予以不同的理解和把握,因而引起了概念上的混乱。唯其如此,对于传记和传记文学这两个词儿的实际内涵作出科学的界定,是探讨传记理论所必须做的第一步工作。

第一节 传记、传记文学和传记作品

传记一词在英语中为biography,自公元1660年起在英国使用。任何一种事物和现象,总是先有其实再有其名,biography也是如此。该词的基本词义有三:一是指个人的经历;二是指反映或描绘个人经历的作品或文献等;三是指对某一事物发展过程的记述,含变迁史之意 。再从这一词的派生词来看,如biographee(名词,传记中的主人公,可译为传主),biographer(名词,传记作者),biographical(形容词,传记的、传记体的),等等,也均与“个人的生活经历”这一涵义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显然,biography一词的核心词义是指个人的历史,作为文字形态的东西,则是指对个人生活经历作记述的作品。

在汉语中,传记是一种明确的文体文章概念。据《辞海》(1936年版)释义,传记“专指记述个人事迹之文字”。《辞海》(1979年版)又释:传记(或单称传)就是“记载人物事迹的文章”。回溯《四库全书总目》,其“史部”有“传记类”案云:“传记者,总名也。类而别之,则叙一人之始末者,为传之属;叙一事之始末者,为记之属。”考虑到古代汉语的单音节词到现代汉语的双音节词的过渡的普遍情况,现代汉语中的“传记”一词显然完全同义于古代汉语中的“传”。因此,两版《辞海》的解释都是正确的。

对照中英的传记词义,两者应当说是吻合的:以文体文章角度论,传记(biography)就是指反映或记述个人生平活动事迹的著作。两版《辞海》都矜慎地用“文字”或“文章”,而不用“文学”或“文学作品”的字眼,无疑是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语义的歧异。事实上,我国的一部分现代学者正是这样理解和运用传记这一概念的,包括在谈到西方传记作品时也是如此

问题在于:在英语中,文学、文体、文献和著作合集,乃至任何印刷品,都可以用literature一词表示 。这样,由于在英国通常是把biography和literature两个词合为biographical literature这个词组使用,而该词组又被我国翻译界译成“传记文学”,因而在我国的另一部分现代学者中,除了有虽用“传记文学”一词而把它正确地理解为“传记”的同义词的情况 之外,也确有另一种情况,即对“传记文学”一词望文生义,似乎“传记文学”等同于“文学的传记”(literary biography),只是一种狭义的文学作品的体裁,由此出发,便把“传记”和“传记文学”两个词看作了具有重大区别的两个概念:前者属史学范畴的著作,后者则属于文学作品

非英语国家也有类似的情况 ,因而某些国家的学术界为了避免传记文学一词可能产生的语义上的歧异,在辞书上干脆不列传记文学的词目,而仅对传记作释义。如《苏联百科词典》 即是如此,它对传记一词的释义是:“对某人一生的记述,历史、文艺和科技散文的一种历史悠久的体裁。现代的传记(如“名人生平录丛书”)展示人物成长的因果关系,历史的、民族的和社会的特定条件以及人物的心理特征等。”显然,这样的解释,与中英文中传记一词的基本涵义也是接近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鉴于传记(biography)和传记文学(biographical literature)两词表述的是同一概念,为了不致于使人望文生义,以辞害义,在中文里,不妨(其实也很有必要)把它们统称为传记作品。

顺便指出,在我国现代学术界,除了分别使用传记、传记文学两词外,还有另一些提法,如传记文 、人物传记 和传记体散文 等,至于传记作品一词,也早已见诸报章 。如果说前三种提法已经是有意避免汉语中“传记文学”一词的词义歧异的话,那么“传记作品”的提法,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都是更为准确,因而是更可取的。即使把它回译成英语,仍可从习惯的biographical literature,外国人也不致于发生误解。海外学者黄大受说:“撰写传记的人,有的写得生动,遂有了传记文学一词,其实文学常常脱胎于传记,传记不一定是文学,传记文学虽属于文学,但仍然是传记,虽然不乏渲染美化之处,究竟是实话实说,还存着本来面目,如果刻意文学化,添上些空中楼阁,那就是穿古人之服或今人之衣,变成古装小说或时装小说了,岂可列入传记文学之林?” 此话虽然不无疵点 ,但作者把有人对传记文学一词望文生义的一个重要原因揭示了出来,由此认定传记作品的最根本的史学性质,那是合理的。

第二节 传记作品的本质属性

就我国现代学术界的情况来看,对于传记作品的本质属性问题的认识,大致有如下几种意见。

1.历史属性说

除了梁启超的有影响的意见外,其他如孙犁认为:史学方法与文学方法并非一回事,甚至是矛盾的;史学重事实,而文学好渲染;史学重客观,而文学好表现自我;就传记作品论,自古以来就被看作为历史范畴的文体 。这是文学家的意见,史学家如胡华和孙思白等人也都赞同这一意见 。而中国的图书馆学专家几乎是毫无例外地持这一看法

2.文史分离说

这种意见以《辞海》(1979年版)为代表,该书认为传记有两大类:

(1)“史传或一般纪传文字”,以记述翔实的史实为主。

(2)“属于文学范围,多用形象化方法,描写各种著名的人物的生活经历、精神面貌及其历史背景”。

3.文史结合说

如有人认为“传记就其主要的性格讲,是历史的一个支庶,是文学的一个部门” ;也有人说:“传记可以说是史学与文学的结晶。就史学的立场说,它需要以科学的方法,安排所得的材料,要正确、要系统,材料愈丰富,工作愈复杂。就文学的立场说,它需要艺术的匠心,描述其时的情景,要生动、要美丽,情景愈复杂,描写愈不易。” 类似的意见还有:传记作品是“用文学的手法和语言,来反映已经过去的(包括刚刚过去的)形形式式的历史人物的生活、成长和斗争经历。它是用文学的形式和人物的业绩反映的历史”

4.文学属性说

朱东润等人力持此说(详后)。另外,如董鼎山认为“传记既称之为‘传记文学’,便应有浩荡的文学气概”,他还援引法国当代著名传记作家莫洛亚的话——“传记虽是叙实事的,但其本身也是一项艺术,传记作者的诀窍是在将一个人的生活的记述给予读者一种美感的满足(aesthetic pleasure)”,来支持自己的意见

值得指出的是,传记作品的文学属性说似乎被更多的中国学者所接受。在这里,关键原因在于引入了西洋“近代传记”的概念。首先反映这一意见的似是郁达夫,他说“传记文学,本来是历史文学之一枝”,而“经过二千余年,中国的传记,非但没有新样的出现,并且还范围日狭,终于变成了千篇一律、歌功颂德、死气沉沉的照例文字”,因而必须用西洋近代传记(即“有文学价值的传记”,或称“新的解放的传记文学”)来取代中国的“刻板的旧式的行状之类” 。郁达夫还进一步解释说,西方的新传记的基本特征是,“把一人一世的言行思想,性格风度,及其周围的环境,描写得极微尽致”,或“以飘逸的笔致,清新的文体,旁敲侧击,来把一个人的一生,极有趣味地叙写出来” 。朱东润的传记文学理论 ,实际上是阐发了郁达夫的意见。他指出“史汉列传底时代过去了,汉魏别传底时代过去了,六代唐宋墓铭底时代过去了,宋代以后年谱底时代过去了,乃至比较好的作品,如朱熹的《张魏公行状》,黄幹的《朱子行状》底时代也过去了。横在我们面前的,是西方三百年以来传记文学的进展”,而所谓“西方三百年来传记文学经过不断的进展,在形式和内容方面。起了不少变化”的情况,指的是以20世纪初斯特拉屈的《维多利亚女王传》为代表所打开的“现代传记文学”的局面 。据此,朱东润坚持认为,现代的传记文学,当“是文学中的一个独立部门”,“有人认为传记文学只是史学的一个支流,不是什么独立的文学样式,其实这种看法并不一定正确”,即使以中国古代的情况论,传也只是“用经学家的本意,是训诂,是注释,在史书中所占的地位,……在作者的目光里,地位是不怎样重要的” 。朱东润还进一步论证说,例如《史记》《汉书》中的列传有互见法,对于一个人的评价,常需要通读全书各卷,才能得其大略,可是在传记文学中,一个传主只有一本书,所以史传的价值虽大,但是对于近代的传记,在写作上也是没有帮助的

那么,西方的“近代(现代)传记”的概念内涵究竟是怎样的?有必要去看看西方学术界的原始意见。

被称之为现代西方“传记文学的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专家”的高斯曾在给《大英百科全书》撰写的条目中说:传记作品是“通过生活,对人的冒险经历的忠实描写”,而且“真实的传记所满足的独特的好奇心基本上是现代的概念,它决定了我们对生活的观察不过分地为道德的热情或偏见所遮蔽”,因此高斯毫不强调传记的文学成分,甚至主张传记作品的基本成分只是事实的准确性和传主的个性。他还认为,传记作品的形式远不如内容来得重要

20世纪20年代,另一英国现代著名的传记理论家尼科尔森在《英国传记文学的发展》一书中提到了高斯的上述意见,并表示:“在这一点上,我同意他的观点。”然而尼科尔森同时又指出:从高斯本人写的传记作品如《父与子》等来看,并“没有准确地解决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问题”,因为《父与子》一书虽然“在实质上”具有科学性,但它注入了作者的“巨大的勇气,赋予巨大的独创性以及完美无缺的文学色彩”。由此出发,尼科尔森探讨了传记与科学的关系以及传记与文学的关系,其主要观点是:“在传记文学中,它的科学性对文学性是有害的。科学性所要求的不仅是事实,而且是全部的事实;而文学性则要求对事实进行描写,这种描写是有选择性的,或是人为加工过的。科学愈发展,其本身的需要也愈难满足,综述的能力和描写的才干将不胜其职。因此,我认为科学性与文学性必将分道扬镳”,即一方面是“科学性的传记将趋于专门化和技术化”,这类传记“由于把重点放在了注重分析和科学性方面,就不可避免地要削弱作品的文学效果。传记的科学化程度愈高,其文学性相应就愈差”,而另一方面,“文学成分也会存在下去,只是会向其他的方向发展”“总的说来,文学传记将会步入想象的天地,离开科学的闹市,走向虚构和幻想的广阔原野” 。不难理解,尼科尔森在这里所说的“科学性”专指作为史学范畴的传记作品所遵循的严格忠于史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问题,从而否定了传记的文学属性。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传记与所谓的文学传记是两码事。

三十卷增订版的《新大英百科全书》(1980年)对“现代传记”的问题又有新的认识,认为“传记文学是文学表现的最古老的形式之一”,“有些时候,传记被认为是历史的一支,……但如今人们已认识到历史和传记是性质截然不同的文学形式”,“无论是传记还是历史,它们都同过去有关。其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要追溯过去,评价事实,选择原始资料。从这种意义而论,传记与其说是艺术,倒不如说是一种技巧”,换言之,“虽然传记在搜集事实、对真实负责这方面与历史有关,但它实际上是文学的一个部门。它试图通过选材、构思,从事实中得出生活形象,在给定的材料范围内,传记作者努力把素材加工成闪光的东西,如果他捏造或隐瞒材料来制造一个效果,那么它在真实方面就是失败的;如果它仅满足于列举事实,那么它在艺术方面就是失败的”

而《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理解又有微妙的区别,它认为:“传记文学是最古老的文学体裁之一,它以各种书面的、口头的、形象化的材料和回忆为依据,用文学再现作者本人或他人的生平。传记有时常被认为是史学的一个分支,最早的传记常被人们当作史料看待。现在举世公认,传记和史学是两种明显不同的文学形式。”“传记文学经历了漫长的进程。今天,文字虽说不是唯一的或主要的叙事工具,但就目前来说,要展示人生的全过程,文字仍然是最好的工具。由于传记文学把基点放在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因此它的地位比文学艺术的其他体裁更趋稳定。”

至于莫洛亚,他在把英国维多利亚时代(19世纪上半叶)的传记作品与20世纪以来以斯特拉屈为代表的新的传记作品作了比较后指出,两者虽然在结构上都是完善的,但前者“只不过是一篇文献”,后者“却是一件艺术品”,而斯特拉屈“同时还是一个正确的历史家,可是他有本领用一种完美的艺术形式来表达出他的资料,而这种形式在他是至关重要的东西”

从以上援引的材料来看,西方学术界对“现代传记”的理解的一个根本性的共同观念是:传记作品这种文字形式所载荷的内容,无论古今都属于史学范畴,只是其表述的形态、方法和技巧等,到了现代,过去那种较为拘谨的史学笔法逐步被突破,相当一部分传记作品开始在形式方面染上了较多较浓的文学色彩,或者说,古代传记与现代传记的区别和差异,主要在于表述笔法方面,即前者多用史学笔法,而后者强化了文学笔法,尽管处理的内容对象是同一的。由此可见,我国现代学者郁达夫和朱东润等人其实都是从这一角度去理解“现代传记”的涵义的。最典型的是朱东润,例如尽管他把传记当作文学作品的一种形式来倡导,但他所写的任何一部传记作品,都是史学类型的,而不是什么文学创作。

正因为这样,还可以认为:无论是某些西方学者还是中国现代学者,他们对于“现代传记”的把握,其实涉及的并不完全是传记作品的基本属性问题,同时也反映了对于传记作品的某种内在的知识形态的发展变化的认识。应当说,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文体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有所变化,这是正常的。例如,属于文学范畴的诗歌体,其在中国就有由四言而五言,由五言而七言,由古风而律诗,由诗而词曲,再由旧诗体而为自由体白话新诗的演变。传记文体也是如此:在世界各国,传记文体发轫的直接原因似乎都是为了表彰死者,随着人类文化的发展,传记文体在记述的形态、手法和技巧等方面趋于丰富而多变化,即除了保持固有的史学笔法外,再引入甚至强化各种文学手法。因而,如同不能否认自由体白话新诗不是诗那样,也不能因为某些传记作品染有了若干文学色彩,便依据“白马非马”的逻辑而认定它已变质为文学的一个样式并由此完全脱离了它最本质的属性——属于史学范畴的文体的一种。鉴于以上的认识,笔者既不能同意所谓传记作品的“科学性与文学性是格格不入的”,甚至“科学性对文学性是有害的”观点,也不能苟同关于传记是“文学的一个(独立)部门”的意见。

还可以说,某些西方学者对于“现代传记”的把握,实际上又涉及了关于传记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问题。就内容来说,他们并不否认传记作品的基本成分是事实的准确和传主真实的个性,或者说,是与“过去”有关的,即追溯历史、评价历史生活内容和选择历史上的原始资料等。既然如此,这无疑是认为传记作者所处理的是历史学课题而不是文学课题。而这样的内容课题,又必然决定传记作品的基本属性是史学而非文学。至于尼科尔森说,科学性要求的是全部事实,而文学性则要求对事实作有选择性的描写,30卷增订版《新大英百科全书》也说,传记作品不仅应“满足于列举事实”,还要“通过选材、构思,从事实中得出生活形象”,即“对素材进行加工”。这些意见自有一定的道理,然而,诚如《新大英百科全书》所说,这实际上属于“技巧”问题。道理很简单,即使是用拘谨的史学笔法写的传记作品,同样有选材、构思的问题,甚至像中国古代帝王的“起居注”一类的传记性文字,也并非对传主一生的所有的生活细节都作录像般地再现,至多是选材的筛网的口子比较大一些。由此可以认定,既然传记作品所处理的内容课题毫无疑义地属于史学范畴的(否则不是传记作品而是小说了),那么,用史学笔法抑或用文学笔法,就只是一个形式问题,犹如人的相片,在照相馆里摄下的正面免冠的黑白相片,与在风景区里拍摄的彩色的生活照,实质上并无两样。

图1 史学笔法与文学笔法

总之,“现代传记”中有不少作品的文学色彩较浓,这种情况只是表明,传记文体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至今就表述形态、手法和技巧等方面来说,已经有了一个明显的分支,如图所示。然而,从根本上来说,这属于传记作品的分类问题,并非表明传记作品的基本属性发生了变异。

第三节 几点简要的结论

综合以上的分析论述,可以得到如下几个明确的结论。

(1)尽管传记作品在内容形式方面与史学著作和文学作品有所联系,但是,它却有相对的独立性,因而是一个文体文章学上的大概念。

(2)传记、传记文学这两个词的涵义是相同的,为了在中国学术界避免汉语“传记文学”一词可能产生的语义歧异,以统称传记作品为宜。

(3)鉴于传记作品的处理对象即载荷内容,从根本来说,属于历史学的课题,因而这种内容上的特殊性和限定性,决定了传记作品的本质属性应当也只能归入史学范畴,而不应划入文学范畴。因为属于文学范畴的文体,其载荷内容是不会有任何限定性的。

(4)传记作品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表述方法等趋于丰富和多样化,只是变其形式而不是变其内容,更不是改变作品的本质属性。况且至今仍有大量的用传统的史学笔法撰写的传记作品存在。

(5)认定传记作品的本质属性归于史学范畴,其实际意义在于坚定不移地强调传记作品的写作必须贯彻历史科学所必须遵循的事实和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原则。这是关系到传记作品的兴亡的关键问题。如果认定传记作品属于文学范畴,那么其最终必然导致传记作品因虚假而失去固有的价值。

(6)在认定传记作品归于史学范畴的本质属性的基础上,对于传记作品的分类才可以求得统一的原则方法,否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显得十分重要而目前却呈现出杂乱的传记作品分类问题,就无法得到科学的处理。 piBjPsQ6lBfxfLIRhxYD6LXA0873hdj1EPoxOyndCqYxQ2Uy4f07oxYMIWm27h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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