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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椅子”题材及其多重意义
——8世纪至9世纪北方中国的墓葬装饰研究

金蕙涵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上海,200241)

【摘 要】椅子在8世纪成为北方中国墓葬的装饰题材,并被视为宋金仿木构墓葬中一桌二椅题材的前身。8世纪至9世纪的椅子与宋金时期相比,不但使用人群限于上层社会,椅子也尚不具备儒家礼制的祭祀意义。因此,即便8世纪至9世纪的椅和桌椅题材与宋金时期的发展有连续性,但当椅子的意义在现实生活中改变,丧家即便沿用类似的装饰题材,其使用目的和装饰功能也应出现相应的变化。

【关键词】唐代 椅 桌 墓葬装饰 仿木结构墓葬

唐及五代是低型家具逐渐往高型家具发展的过渡期。 在这段过渡期中,高型坐具以及与其搭配使用的家具在样貌及组合上并不固定,与之相关的生活习惯、室内设计甚至礼仪制度也尚未出现。 坐具的发展历程在墓葬的装饰中亦见端倪。一桌二椅是宋金时期中原地区重要的墓葬装饰题材,而其源头多被追溯至唐及五代时期。目前,学界基本同意宋金时期的一桌二椅题材与儒家礼制中祭祀亡者的灵座有关,并依据开元时期的记载,认为灵座的观念同样可以解释唐及五代时期墓葬中的桌椅装饰。对此,本文提出不同的看法,认为宋金时期的桌椅题材虽然在类型学的分类上与唐及五代时期有关,但是在功能和意义上可能出现了较大的转变。

本文的立足点有二:其一,从家具的发展史来看,8世纪至9世纪桌与椅的搭配并不常见,而椅主要为身份较高的人物所用;但在宋金时期,桌和椅的搭配已是常态,也渐入百姓之家。在不同的时空下,使用桌椅的人群、意义和方式都产生了改变,则在墓葬题材功能的解读上,值得重新检视。考古材料显示,宋金时期的桌椅题材虽然并非一成不变,但是基本的元素大约在10世纪左右已经固定下来。相较之下,在8世纪至9世纪间,桌椅的朝向和搭配丰富多样,除了显示在题材出现的初期,其使用和功能因人而异,未成格套;也呼应了同时期桌与椅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尚未出现成熟且固定的搭配。这也是本文将年代框定在8世纪至9世纪的原因。其二,从礼仪的角度切入,灵座是丧葬习俗中重要的配置,用以为亡者预留空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组成灵座的家具并不相同。在中国普遍使用低型家具的时期,灵座以几筵表示;到了11世纪,司马迁《书仪》清楚的指出以桌椅为灵座。《书仪》的记载或许反映了桌椅在北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并成为一种较为固定的组合,才有可能取代了传统的几筵成为布置灵座的新家具。

相较之下,唐及五代时期,桌椅的使用尚处于磨合阶段,不但在搭配上未成体系,在使用上也不普遍。此外,目前的考古材料和相关研究显示,与椅有关的题材可能源于河北,使用者多是军事将领,可能具有与中央抗衡的意味。在考量了桌椅在日常中的使用以及在礼仪中的边缘性,本文认为桌椅在8、9世纪用以代表《书仪》语境下的灵座的可能性不高。既然当时缺乏以桌椅用于祭祀活动的礼俗依据,8、9世纪的桌椅题材便不具备宋金时期一桌二椅题材的灵座功能和意义。基于以上两点,本文认为8世纪至9世纪的桌椅题材需在相关的历史脉络下重新探讨。在下列小节中,本文分别利用考古类型学、文献及图像分析桌椅在8世纪至9世纪的搭配及使用,并试图讨论这段时期桌椅题材呈现在墓葬中的意义。本文为行文方便,以“椅”字指称文中列举的唐及五代高型坐具,但需指出唐、五代人所认知的“椅”,在意义和功能上不完全与宋金以后相同。

一、类型学与个案

根据类型学的研究,桌或椅题材的出现与中晚唐以后的河北地区仿木结构墓葬密切相关,唯有西安发现的高元珪墓例外。根据崔世平的研究,最早在贞观十七年(643)朝阳勾龙墓便可见仿木结构的斗拱和砖柱;至延载元年(694),朝阳高英淑墓开始在仿木构墓葬中设直棂窗。 不过,在7世纪时,仿木构装饰并不是特别流行。 时至8世纪,家具类的仿木构装饰逐渐增加,但是桌和椅都不是常见的题材,反而以门、窗、灯等为多。 在8世纪的纪年墓中,椅几乎不见与桌搭配,并且在椅子朝向和形制上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到了9世纪,桌椅题材仍然不普遍 ,但是椅的题材开始出现与桌的搭配,多以侧面的表现方式呈现,与宋金时期的一桌二椅十分类似。但9世纪的特点是,除了桌椅的搭配不固定外,桌与椅之间的高低关系并不符合人体工学。 此例虽然是孤例,但有助于学者思考桌与椅在这个阶段的搭配方式,以及这种搭配方式与礼制之间的关系。

与此同时,与椅相关的题材开始往山东及河南传播,除了见于具有军阶或是士族身份的墓葬,平民墓也开始使用此一题材。10世纪,桌椅的搭配虽然趋向固定,但仍有例外。值得注意的是,桌椅之间不符合人体工学的情况不再明显 。延续了百年的椅或桌椅题材的发展,在10世纪至11世纪时逐渐稳定,成为宋金时期常见的模式。在类型学呈现的大背景下,本节节选四座纪年清楚、墓主身份确定、桌椅题材保留并记录相对完整的墓葬,以展示这段期间桌椅题材发展的多样性。

何延本与妻康氏合葬于乾元二年(759),其墓位于今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公园。何延本墓为方形单室墓结构,是仿木结构墓葬与壁画墓的结合,由墓门,甬道和墓道三个部分组成,墓室四角和东、西、北三壁中部影作七根立柱,上有柱斗拱。棺床位于墓室西北,南壁券门东西侧有影作家具;西壁有塔形浮雕;西壁北侧为墓主人与侍者壁画;北壁则是马厩、马夫和骏马的壁画。 发掘者在墓葬中发现了两个与椅有关的装饰题材。一组是墓主端坐在椅子上,身边有人物随侍(图1);另一组则是被学界视为最早的“一桌二椅”原型,据此图将灵座观念推早至8世纪左右。 然而,此一推断或有赖于更明确的资料发布。原因在于学界多引用《中国文物报》在1998年的报道,称何延本墓“南壁两侧分别影塑衣架和一桌二椅” 。但是,在《中国文物报》发表后的其他简报,皆称何延本墓的西壁南侧发现了两张椅子,而未提到桌子。 由于《中国文物报》和其他相关简报都没有提供清楚的图示,因此无法判断何者为是。不过,在椅桌搭配尚不普及的时代,何延本墓的西壁南侧装饰为两张椅子的可能性更高一些。

在何延本墓中,端坐在椅子上的墓主像位于西壁上,以45度角的方位呈现。学界目前对于肖像朝向所反映的功能已经有较多的研究,此一基础对研究早期椅或桌椅题材在墓葬中呈现的方式极为重要,相关内容将在第四节中分析。在墓葬中出现两组与椅相关的题材在接下来的发展中并非常态。何延本墓反映了椅子题材初期发展的情况,不论在朝向、组合或形态上都尚未出现固定的形制。

在9世纪左右,椅或桌椅题材逐渐见于其他地区。顾忖(783—836)曾任东光、章丘、临济县令,系出魏晋名门,葬于山东济阳前刘村。 顾墓是一座圆形穹窿顶砖雕双室墓,墓向朝南,由墓道、墓门、甬道、前室、后室组成,总长18米。 仿木构题材主要位于前室,壁面可见彩绘残余,可能原本配有壁画。 一张椅子和一扇窗户装饰在前室西壁,椅子呈侧面(图2);一张桌子和另一扇窗户装饰在前室东壁;在桌、椅和窗上原本都有红色彩绘。 此类墓葬在济南唐墓中十分少见,可能是一种较新的装饰方式。直到10世纪以后,桌椅题材在此区才逐渐流行。 从形制上而言,顾忖墓椅子侧面的表现形式与宋金时期一桌二椅接近,但是,顾忖墓的桌椅分布在不同的壁面,或说明此时桌、椅的成组搭配并非常态。桌和椅分布在不同壁面的情况不止见于顾忖墓,但顾墓是具有明确纪年的例子,有助于研究者判断这种安排大致的年代。

图1 何延本墓墓室西壁北侧肖像,采自徐光冀编:《中国出土壁画全集》第10册,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1页

图2 顾忖墓剖面图,采自郭俊峰、李铭、刘剑、王勇:《山东济阳前刘村唐代家族墓发掘简报》,《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7年第5期,第11页

9世纪的桌椅题材亦可见于河南。卢氏(?—868)为名相裴度(762—838)儿媳,其墓出土于郑州华南城。 卢氏墓为一朝南的斜坡墓道砖室墓,整体结构由墓道,甬道和墓室三个部分组成。 西壁左侧为一个方桌,中间部位有立砖间隔,但是具体图案不明。 东壁中间是一个凸起的桌案,上有一个圆顶带钮执壶。案的左右两侧有两把椅子(图3)。 以目前的材料来看,在卢氏墓以前,饮食器具很少与砖雕桌子的装饰搭配。不过,和卢氏墓年代接近的北京海淀区纪公夫妇墓(847)以壁画的方式呈现了放置饮食器具的几案。 卢氏墓的桌椅题材虽然已经和11世纪的一桌二椅十分类似,但是在9世纪至10世纪,这种装饰表现并不普遍。 此外,卢氏墓桌椅题材的特色在于桌面和椅面的高度几乎在同一水平面上,不符合人体工学的舒适性,但却符合中晚唐至五代时期高型家具的发展情况。

图3 卢氏墓东壁的“一桌二椅”,采自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华南城唐范阳卢氏夫人墓发掘简报》,《中原文物》2016年第6期,附录

图4 张庆宗墓东南壁的砖雕椅子,采自张家口宣化区文物保管所:《河北宣化纪年唐墓发掘简报》,《文物》2008年第7期,第26页

即使在9世纪的河北,椅子的装饰方式也有不同风貌。张庆宗(800—876)曾官至幽州雄武军兵马使、瀛州马军大将。张墓已被破环,墓门和墓顶无存。 墓室的平面为八边形,墓向朝南。 在墓室的东南壁面上有一座砖雕巾架和一座砖雕盆架,这两件家具之间有砖雕椅子一张,椅子上方有一砖雕直棂窗。 此椅的特点是正面朝前,并以凸出的坐面为特色(图4)。张庆宗墓椅背的靠背以低浮雕刻成;座位处和椅脚则是高浮雕。 凸出的坐面看似可供人安坐,或有实用的功能。

宿白先生在《白沙宋墓》一书中已经提道:“椅可单独陈设,不必与桌相并,此种情况,似愈早愈甚。” 透过类型学以及个别墓例的分析,宿先生观察甚是。在8世纪至9世纪,椅子或桌椅题材的分布以河北较早,也较普及;山东、河南的流行则较晚。即便有区域性的差异,这个时期的共同特色是难以提炼出此一题材固定化的发展,但所反映的正是椅或桌椅在生活中使用的多样性,连带影响了丧家选择此一题材的原因以及工匠在墓中呈现椅或桌椅的样貌。在上述的纪年墓中,墓主大多是军事将领或士族,但从无纪年的墓葬中,也可以推论出部分使用此一题材的墓主是平民。 对于在墓葬中选择椅或桌椅作为新装饰的分析,需要将视角转向这段时期椅及桌椅的使用,才能得出符合时代特色的解读。

二、在低型家具生活中的高型坐具

唐宋之际,“椅”并非一个固定不变的概念。从坐具的名称、外型、坐法、使用方式以及使用“椅”时反映的意义都不相同。厘清唐宋之间“椅”的不同功能和意义至关重要,因为这种差异在墓葬装饰题材上并不显著,但却影响了墓葬装饰题材在功能和意义上的解读。

图5 高元珪墓墓室北壁肖像,采自陕西历史博物馆:《唐墓壁画集锦》,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153页

在以跽坐为主的时代,垂足而坐有辱斯文。 既然跽坐是正式且合宜的坐姿,相应的家具和器皿便应运而生。 日常生活的礼仪、习惯、陈设也都与跽坐的姿势以及低型家具密切相关。 因此,当高型坐具进入中国的日常生活,其所面临的挑战不只是家具在形制上的变化,也包括以跽坐为主的生活方式。 从跽坐到垂足而坐,从低型坐具至高型坐具,经历了数百年的时间,才使椅子成为常民生活的一部分。

和低型坐具相比,高型坐具的特点在于高起的坐面,靠背和垂足的姿势。 学者对于高型坐具在中国的出现提出了本土和外来影响等诸多说法。 其中,胡床和绳床是两种外来的高型家具,具备“椅”的各种特点,很可能促使椅的出现。床是低型家具时代主要的坐具之一。 和筵相比,床的坐面略微提升,可能也比筵提供更多的舒适感。用传统低型家具中的“床”来称呼外来的绳床和胡床反映了人们从既有的知识体系为新的高型坐具命名。

胡床大约在2世纪末、3世纪初透过非汉民族传入中国。 胡床是一种可折叠并且没有靠背及扶手的坐具,具备可以携带、便于在行进中垂腿休息的特点。 当不需使用时,胡床可以收叠后挂在墙上或是马鞍附近。 绳床则与佛教的关系较为密切,而僧侣在传播绳床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在敦煌5世纪的洞窟壁画中,可以见到僧侣以盘腿的坐姿坐于绳床之上。 绳床是一种坐面带编织的坐具,不一定有靠背。 根据柯嘉豪(John Kieschnick)和吴通(Wu Tung)的研究,这一类的坐具在唐代初期受到皇室和上层社会的欢迎。

在唐代的文献及图像资料中,类似“椅”的高型坐具包含了胡床和绳床的共同特征。目前,最早的“椅”发现于高力士(689—762)之弟明威将军检校左威卫将军高元珪(683—755)之墓。 高元珪墓内充满壁画,在北壁上,可能是高元珪的男性人像以正面之姿在一张有靠背的高型坐具上垂足而坐,身边有侍从。(图5) 胡床的坐姿和绳床的结构在高元珪墓的高型坐具上综合展现。从目前的考古资料来看,时代与高元珪墓接近,并出现高型坐具的墓葬只有何延本墓。在中晚唐的高等级墓葬中,高型坐具极少被发现,说明高型坐具在唐代上层社会的使用率并不高。 此外,高元珪和何延本墓的高型坐具某种程度也反映了柯律格(Craig Clunas)的观察,即在此一时期高型坐具经常用以凸显重要人物的身份及地位。在唐代其他的文献及图像资料中,高型坐具大多与重要的政治或宗教人物搭配。

除了图像的证据,字义、字型的模糊也反映了高型坐具在低型家具生活方式中的不稳定性。在成书于8世纪的轶事集锦《广异记》中,数次提到被称为“倚牀”的家具。 在《仇嘉福》中,仇嘉福往洛阳应举,一位神人邀请他拜访一间庙宇:

嘉福不获已,随入庙门,便见翠幕云黯。陈设甚备。当前有牀,贵人当案而坐,以竹倚牀坐嘉福。

《仇嘉福》的故事反映了牀、案和倚牀几种高低不同的家具的并存。在另一则故事《李参军》中,李参军拜访了一个富有的家庭,“二黄门持金倚牀延坐”。 何为“倚牀”?根据黄正建的分析,倚牀与绳牀相近,不过“倚牀”一词更强调绳牀“倚”的功能,也就是倚靠之意。 而牀是自汉代以来的带足卧具,体积较大, 根据《广异记》的记载,虽然“倚牀”结合了倚和牀两字,但可能并非大型的矮足卧具,否则无法“持金倚牀延坐”。唐代李匡乂撰《资暇集》记载:“近者绳床,皆短其倚衡,曰‘折背样’。言高不及背之半,倚必将仰,脊不逞纵。” 故绳床的靠背可能比较低矮,所以“倚必将仰”。原意为倚靠的“倚”被用于家具的名称,可能反映了倚的靠背比“折背样”的绳床提供更完整的支撑。由于中国传统坐具并没有靠背 ,学者认为椅子的出现和靠背的出现密切相关。 “倚”从动词转换成名词,反映了唐人对于这种新特征的理解,但又没有完全跳脱传统“牀”的框架。

在其他的例子中,“倚”也被单独使用。贞元十三年(797)的“济渎庙北海坛祭器碑”是济渎庙用于北海坛的祭祀物品清单,碑阴记:

贞元十有三年:丈六床两张八尺床一十六张连心床一张四尺床子八绳床十 内四倚子…… 八尺床子四四尺床子四故食床一张。

祭器碑反映了8世纪的分类,即“倚子”是绳床的一种。9世纪入唐求法的日本僧人圆仁(794—864)也多次在日记中提及椅子一词,如“开成三年十一月八日……相公及监军并州郎中、郎官、判官等皆椅子上吃茶” 。目前尚无法确认倚子和倚牀的差异,从名称判断,“倚子”可能也是倚靠功能较为突出的坐具。即便8世纪的“倚”和宋代的“椅”可能在外型和功能上有共同特征 ,但8世纪的“倚”不一定和宋人认知的椅子相同。

除了字义之外,在唐宋时期,人们在高型坐具上的坐姿并不相同。在唐代,高型家具的坐法不完全是垂足而坐。 圆仁在其开成三年(838)的日记中提及:“相公看僧事毕,即于寺里蹲踞大椅上,被担而去。” 圆仁目睹的“大椅”同样杂糅了当时各种高型家具的特色。圆仁以“大椅”称呼这件坐具,可能强调了此坐具的倚靠功能。然而,根据圆仁的描述,胡床的携带性功能和绳床的盘腿坐坐姿都能在这件“大椅”上体现。从高元珪墓发现的高型坐具以及园仁的“大椅”皆说明人们坐在高型坐具上的姿势并不固定,相应的礼节可能也尚未形成。

关于坐姿的证据不止于此,莎拉·韩蕙(Sarah Handler)分析了西安南里王村中晚唐墓葬中的宴饮图,并注意到图中的男性以不同的坐姿坐在三个长条椅上。(图6) 莎拉·韩蕙指出,这些人物或盘腿、或单腿垂足坐在长条椅上,而不像宋代以后,将双腿收于桌下;这些多样的坐姿反映了坐的习惯尚未固定,而桌面和椅子坐面之间合理的高度搭配也尚未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南里王村中晚唐壁画和868年的卢氏墓都呈现了桌椅之间不符合人体工学的情况。这种细微的改变同样经历了百年的调整。柯律格分析10世纪的《韩熙载夜宴图》后指出,此时高型家具虽然比较普及,但是桌与椅的搭配仍不固定,因此《夜宴图》中坐着的宾客需要弯腰越身夹取桌上的食物。 另,林莉娜以画作为证,认为五代时期仍有矮家具 ;直到11、12世纪,桌面和椅面之间,让坐者感到舒适的高度差才固定下来。

宋时,椅子的样貌已经和现代的椅子接近 ,唐代常用的“倚”字也出现了木字旁“椅”的写法 。从“倚”转变到“椅”,可能反映了对于这种家具认知的改变。学者引用圆仁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认为在元和时期,“倚”已经出现“椅”的写法。 但考察《入唐求法巡礼行记》的最早版本,即东寺观智院本(简称东本),此说似忽略了版本的问题。《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原书已佚,东本卷末记:“正应四年十月廿六日于长乐寺坊,拭老眼书写毕。” 因此,东本由可能是长乐寺住持的兼胤 在正应四年,即元至正二十八年(1291)抄写。查收藏于“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图书馆、根据东本于1926年印刷的手抄本《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内容皆作“椅”。 圆仁的原意是“倚”或“椅”已经不得而知,兼胤抄写成“椅”可能反映的是13世纪的用法。这种传抄上出现的错误不止见于《入唐求法巡礼行记》。 前文提及的济渎庙北海坛祭器碑,虽由嘉庆年间的王昶刊刻,不过,在碑文之末,王昶特别对其中的文字加以考证,虽然未考证“倚子” ,但既然王昶有意识的关注文字的古意,在刊印过程中保留“倚”在唐代原字的可能较高。如上所述,从“倚”到“椅”虽然反映了人们对于此类家具的观念变化,但文字流传过程中出现的时代错置容易影响判断,而需要审慎为之。

图6 南里王村唐墓东壁“宴饮图”,采自赵力光、王九刚:《长安县南里王村唐壁画墓》,《文博》1989年第4期,图4

在关于仿木构墓葬一桌二椅的图像解读中,司马光的《书仪》是最常被引述的材料。 不过,《书仪》主要是针对士大夫行礼之用,有意区别士庶,和南宋朱熹将礼节简化并参照民间习俗的做法不同。 考量到《书仪》针对的适用对象,桌椅在宋代的士人之家恐怕不再是陌生之物,并成为相对固定的组合。椅也不再具有胡床、绳床等外来意味,否则恐怕难以被司马光接受,用以取代传统的祭祀用具。

学界已注意到8世纪至9世纪仿木构墓葬中桌椅搭配的弹性,认为可能是人们还处在习惯新型家具的阶段,不过并未延伸讨论这种“习惯”的过程是否影响了桌椅题材的功能和意义。 在本节的讨论中,高型坐具的名称、外貌和使用方式各不相同。在此背后,不同的生活习惯、社交礼节逐渐交融,在数个世纪后出现了不同于8、9世纪的样貌。在这段期间,将高型坐具装饰在墓葬中的目的和功能可能与11世纪之后不同,特别是将高型坐具视为灵座的部分。

三、灵座的组成

高型坐具发展的历史有助于反思桌椅在唐代是否已经作为灵座的问题。其中,时常被用到的两条材料值得重新检视,即宋敏求(1019—1079)《春明退朝录》和司马光(1019—1086)《书仪》。《春明退朝录》记载了唐代士人家的凶礼:

秘府有唐孟诜家祭仪、孙氏仲飧仪数种。大抵以士人家用臺卓 享祀类几筵,乃是凶祭。

孙氏的身份不详,据《新唐书》载,孟诜是卒于开元(713—741)早期的官员。 因此,这段凶礼反映的大约是7世纪末8世纪初的情况。在这段文献中,可能是某种桌子的“臺卓”,取代了低型家具几筵。 此处只提到臺卓,并没有提到桌和椅。在日常的使用中,坐者可以坐靠在几筵上; 在凶礼中,用于生前的坐具改为为亡者预留的位置,使亡者灵魂可以休息或凭借。 在宋敏求的记载中,取代几筵的只有臺卓,而非桌和椅。这个现象与8、9世纪桌椅的使用方式相同。查唐代其他的典籍,也不见桌椅用于祭祀的礼仪。如大唐《元陵仪注》中的祔庙,“其九室应缘幄帐、香案、斧扆、席褥等所司先造” 、“尚舍于庙南门道西设神主幄座……幄内设床、席、褥、黻扆、香案如式” 。然而,宋敏求的记录经常被用于支持桌椅在唐代已经用于祭祀的说法,并解读桌椅题材在墓葬装饰中的出现。

以上论点经由司马光的《书仪》被进一步强调。在《书仪》中,桌椅已经成为婚礼、丧礼和祭祀中固定使用的组合。 例如,在丧礼的初期阶段,桌椅被置于尸体前方。其中,椅子被用来放置代表死者的魂帛。香、酒、茶和水果等被放在桌上以祭奠亡者。 在《书仪》中,这一组桌椅被称为灵座。灵座在中国传统丧仪中是重要的设置和概念,但是,用于组成灵座的家具在不同时期并不相同。 当桌和椅在11世纪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司马光将桌椅成组的用于礼仪是符合逻辑的。 不过,在司马光的时代,亦有杜衍(978—1057)等求古甚者:

近世士大夫家祭祀,多苟且不经。惟杜正献公家,用其远祖叔廉《书仪》四时之享,以分至日,不设倚卓,唯用平面席褥,不焚纸币,以子弟执事,不杂以婢仆,先事致斋之类,颇为近古。

在北宋时期,不同的士大夫家族对于是否使用桌椅祭祀尚有争议。在桌椅使用经历较大变动的时期,将唐代的凶礼和宋代的灵座视为一事,容易导致相关细节的缺漏和忽视。

除了礼制本身的问题,使用高型家具的区域性差异也提供了一些线索。以椅作为墓葬装饰在唐代的河北较为普遍,而非两京。 中唐以后,节度使对于河北的控制和影响更胜皇帝。 崔世平和谭凯(Nicolas Tackett)的研究指出,河北与两京地区的紧张关系也投射在文化认同和丧葬习俗上。 杭侃认为,这些军事贵族对于不流行于两京地区、非传统的习俗有较高的兴趣。当河北的军事贵族逐渐在五代时期移居河南,并开始在政治上扮演重要角色,河北的造墓方式和装饰题材也逐渐在河南流行起来。 此一趋势符合椅或桌椅题材逐渐在9世纪河南地区仿木构墓葬的出现,如卢氏墓。椅在孟诜的时代主要在河北地区流行,被用于取代传统几筵的可能性不高。

宋敏求使用的“臺卓” 一词也值得再度审视,文献中可见到臺槕或擡棹的写法。而“臺卓”在宋代出现的频率远比唐代高。目前无法确定宋敏求的记录是否反映了另一种时代的错置,即以宋代惯用的词汇用于描述唐代的凶礼 。不过,“卓”即“桌”,在唐代便有高大之意。 从文献和图像的证据中,高型的桌最早在汉代出现。 但用来指称高型桌的名称和其用法同样在唐、五代时期经历了转变。 “卓”一词的出现可能是为了与较矮的几和案区别, 不过,学者对于高型桌和“卓”字在唐代的普及程度亦有不同的看法。

在敦煌85号窟的一幅晚唐壁画中,一个屠夫站在两张高桌旁准备食物。 较高的桌子对于站着备食,或放置祭祀物品是比较便利的。因此,虽然宋敏求可能用了宋代常见的词汇来称唐代的家具,但孟诜取代几筵的家具仍有可能是桌类的家具,只是没有搭配坐具。除了根据宋敏求的记载,这段时期坐具的样貌和使用方式并不固定,与高桌搭配的情况少,类似南里王村和敦煌壁画中大桌与矮凳的搭配也不多。 出现在高元珪和何延本墓中的高型坐具也没有与桌共出,直到11世纪才出现普遍的改变。

桌面高度的提升与桌椅成为一组家具的新习惯有关 ,家具史的演变有助于解读墓葬中桌椅高低差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关键。在考量了家具史的发展后,将宋敏求的记载作为桌椅在唐代已经成为灵座的说法陷入了多重的时代错置。在考量桌椅的发展史和区域的差异性后,桌和椅在唐代经历了各自的发展,至少到10世纪才以组合的方式出现。以目前的研究观之,在河北的军事将领或许是最早支持高型坐具的族群,但起于河北的潮流在桌椅尚未普遍被接受的时期,恐不易影响礼仪。

四、墓中的椅子

如上节所述,宋代灵座的概念不适于解读唐及五代时期的椅及桌椅题材,本节在参考了该题材在分期分区的整体发展和墓葬传统中表现墓主的方式后,以第一节中四座墓葬及高元珪墓为主,分析唐五代时期椅或桌椅题材的意义。考古材料显示,此时题材的展现方式多样,可能也反映了采用此题材的不同意义与功能。

在8世纪至9世纪,当椅子尚未在民间普及且主要用于上层社会时,椅被选择作为装饰题材,可能是为了展现墓主较高的社会地位。这种展现墓主的方式见于早期的墓葬传统。自东汉开始,屏风和帷帐时常与墓主像共同出现。 研究显示,帷帐和屏风的使用者主要是上层社会。 学者因而提出,将帷帐或屏风作为墓葬装饰的目的是强调亡者的身份和威仪。 在此传统之下,椅子在唐代流行之初,极有可能受到特定阶层的青睐,作为展现墓主的身份之用。

唐代肖像画在墓葬装饰中十分少见,已知材料唯有高元珪墓和何延本墓,而这两个肖像正好都搭配了椅子。 根据墓志,高元珪由军功获得的名声和成就,合理的解释了椅子被用来凸显其身份地位的目的。 考量到高元珪墓属于长安地区的孤例以及高元珪较高的军阶,杭侃认为,影响高元珪肖像装饰的源头可能来自河北。 而本文认为其影响的来源除了河北,也可能取经于北朝的墓葬装饰。高元珪肖像的朝向反映了这种安排可能具有礼制的功能和意义,而不只有展现墓主较高的社会地位而已。

学界已经提出不同朝向的肖像反映了肖像的不同功能。 该研究对于理解椅或桌椅题材十分重要,因为在这些早期题材中,椅的朝向不总是相同。高元珪墓的肖像正面向前,属于与观者互动的“偶像型”。 在墓葬之中,这些观者可能是送葬的亲友。高元珪墓的肖像位于墓室北壁,也就是送葬队伍进入墓室后首先吸引众目之处。两京地区的壁画墓虽然呈现了各种人物的图像,但是几乎不见墓主肖像。因此,高元珪肖像的安排可能受到了北朝的影响。 在郑岩和倪润安的研究中,北魏和北齐墓葬中的壁画大多绘制在主壁上,这种安排方式将之与汉代的墓主像区别开来。 主壁使得墓主像成为全墓的中心,其他的题材如车马、随从都对称的在其他墓壁和甬道上环绕墓主排列。 当庄严的送葬队伍进入长斜坡墓道和墓室中,正面的肖像位于队伍行进的终端,象征着墓葬活动最终的高潮以及最后的仪式。 高元珪墓的结构、形制与壁画安排与北齐的情况十分类似,只是北齐和唐代用来衬托墓主身份的家具不同。在此传统下,高元珪的肖像以高型坐具作为展现墓主的方式带有新风尚、丧葬礼仪及凸显身份等多重意味。

何延本墓中的墓主坐椅图与高元珪墓中的图像有类似之处,也有相异处。如前所述,这种特殊性与河北、两京的隔阂有关。例如,象征两京地区高等级墓葬的壁画墓, 在河北发现得很少,河北的新兴阶层似乎更偏好仿木构墓葬,与椅有关的装饰题材也多见于仿木构墓葬。何延本墓的特点在于结合了壁画以及仿木结构, 该墓发现的两组与椅子相关的题材,一组是壁画,一组是影塑。 壁画位于西壁北侧,是和高元珪墓类似的墓主题材;影作位于南壁西侧,是“两椅”或“一桌二椅”。杭侃的研究指出,高元珪墓的年代虽然比何延本墓早,但考量到椅子题材的流行情况,高元珪墓的椅子题材可能是受到河北的影响。 本文认为,何延本墓反映的可能是双向的影响,椅子的风尚虽然在河北较为流行,但是以壁画的方式展现并不是河北本地的特征。目前的资料尚无法厘清两京与河北两地在椅子的题材方面如何交互影响,何延本墓的肖像和坐具以45度角侧面在西壁展现,也不像高元珪墓一样以正面形象位于北壁上。但是,以河北及其周边地区在9世纪以后多以空座而非肖像坐于椅的装饰方式为主,何延本墓选择以壁画表现墓主,可能不只是河北本地的因素而已。 何延本肖像属于“情节型”,即正面和侧面的结合。 侧面像被认为是一种封闭系统,画像的目的主要是与整体的画面发生关联,而非观者。45度角侧面因而具备两种功能,除了是整体装饰的一部分,也与观者产生视觉的互动。 当考量到传统视觉艺术的影响,何延本墓中的椅子除了体现墓主的身份,也可能和该墓中其他的家具主题、侍从共同组成家内的气氛有关。 这些主题被仿木结构的墓室装饰环绕,共组仿造居室的氛围。

何延本墓中的另一组“两椅”或“一桌二椅”情况不明,无法确定朝向和样貌。在参考河北周边时代接近的墓葬后,本文认为这组图像可能是用于塑造墓中家内气氛的家具。此外,在真实的表现家具之外,这些被选择的家具可能具有象征的意义。在7世纪至8世纪的仿木结构墓葬中,常见的墓葬装饰包括了门、窗、灯檠、衣架、桌、椅等等。宿白先生和刘未曾经提出仿木结构墓中的门可能象征了门后无限延伸的空间。 此推测与中国墓葬的演变有关。在汉代,人们建造多室墓以模仿真实的居所或期待来世居住在华屋之中。当建造多室墓的潮流没落,类似的期待继续透过象征的方式在单室墓或双室墓中实践,门的象征意义便是其中之一。在文献之中,椅在唐代主要用于上层社会,椅或许代表了高尚的生活。高元珪和何延本都有品级,丧家可能选择用椅来表彰他们的身份。不过,在一些没有墓志的墓葬中,也可以见到椅子的题材。 这些没有墓志的墓主很可能是平民。 即便墓主本身不具备使用椅子的身份,选择椅作为墓葬装饰的目的可能和选择门、屏风和帷帐一样,与追求富足生活的期待有关。

除了高元珪墓和何延本墓外,在8世纪至11世纪之间还没有发现其他墓主坐在椅子上的画像,说明了在椅子题材发展的初期,区域性差异显著。在8至11世纪之间,以空椅作为装饰的频率较高。选择以空椅作为墓葬装饰除了呈现家内的氛围或期待一个更好的来世,为灵魂设“位”可能也是原因之一。 巫鸿指出了表示灵魂的诸多方式,其中,“位”的概念对于理解仿木结构墓葬中的椅或桌椅题材十分有益。 即使墓主像在3世纪成为另一个常见的主题,“位”仍然在表现灵魂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在墓中选择以墓主像或“位”表现墓主,除了与丧家的偏好有关,也反映了区域以及时代的差异。 “位”在汉以来的葬俗多有展现,类似的概念可能在不同题材上延伸。 何月馨对于唐墓中帐勾的分析,认为唐代仍然延续了汉晋时在墓葬中张帐设奠、预留灵座的习俗。 只是唐代的帷帐多为丝竹结构,不易在墓葬中保存。 一改此前学界认为唐代似乎失去了在墓葬装饰中标识墓主的兴趣,也将墓中设位的传统从汉晋延续到11世纪以后仿木构墓葬中一桌二椅上以砖雕或壁画呈现的布幔。

9世纪中期以后,桌椅题材也开始出现器皿;参照设“位”的前例,可能反映桌椅题材意义的转变。从分期分区的发展上看,8世纪至9世纪间,椅通常单独呈现在壁面上,很少与其他家具或器皿搭配,顾忖墓便是典型。然而,从9世纪中的卢氏墓开始,一桌二椅成组出现,并在桌上浮雕了壶及杯。 唐墓中带有器皿的空座尚未得到充分的讨论,学界基本同意一样的图像在宋代的仿木结构墓葬中象征着“位”,而此“位”的功能与《书仪》中定义的灵座相同,即有供奉之意。 本文认为,这个定义或许可以用于宋墓,但《书仪》中定义的灵座不宜解读椅子或桌椅题材初出现时的墓葬。

图7 白沙一号宋墓夫妻对坐图,采自宿白:《白沙宋墓》,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17年版,第179页

参考灵座的朝向与相关功能,卢氏墓中的两张空座可能与灵座的关系较小。从10世纪开始,一桌二椅题材中的空座或墓主像开始转向正面或呈45度角侧面。 这种转向可能同时与工艺及功能有关。和砖雕相比,壁画较能自如的表现椅子的朝向。以河北石家庄王母村M1博陵崔氏(?—903)墓和济南山东大学南校区吴从实墓(960年迁葬)为例,这两座墓葬都是以壁画的方式展现桌椅题材,而桌椅都是呈现45度角的侧面。 在功能的转变上,以白沙一号宋墓的夫妻对坐图为例,二椅虽然以侧面呈现,但是夫妻肖像是45度角侧面,微侧身坐在椅子上(图7)。 换言之,椅子并未随着肖像的转向而转向。这种在视觉装饰上的改变可能意味着灵座的观念逐渐与墓葬题材结合,因为在礼书的定义中,灵座强调了祭祀者和受祭者之间的连接 ,因此作为象征墓主的画像出现了转向。不过,既有的一桌二椅或受限于砖雕工艺,无法即刻与肖像画反映的新诉求配合。反观9世纪的卢氏墓,这种祭祀者和受祭者之间的链接并未在墓葬装饰中被强调,因为,此时的空椅大多是以侧面呈现。以侧面的方式表现椅子或许更能清楚的展现椅子的特征和结构。在卢氏墓中,增加器皿作为装饰凸显了空椅为亡者留“位”的功能,但是空椅侧面的艺术形式更着重亡者与墓葬装饰其他题材的关联性,而非亡者与观者的连接。

在仿木构墓葬中,椅子的朝向反映了椅子题材被采纳的多元性,张庆宗墓是一个特殊的例子。在大部分的墓葬中,椅子是以侧面的方式呈现,但是张庆宗墓中的砖雕椅子是正面的,并有一个突出壁面的宽大坐面。相较而言,以侧面呈现椅子题材时,坐面非常窄,几乎不可能满足实际需求。因此,张庆宗墓的空椅除了作为“位”和一部分的家内风格装饰外,张庆宗墓的椅子也可能用于下葬时的祭祀仪式。根据《通典》中品官和平民的下葬仪式,在墓道西侧准备灵座。祭祀用品会被呈现在灵座前,并祭告亡者,如同亡者在位。 《通典》中规定的灵座并非永久的设置,在下葬仪式结束后即移除。在唐代规范中,三品以上的官员应该以矮几、床、屏风和帷帐设置灵座。 直到宋代,椅子才成为组成灵座的家具。 张庆宗的椅子永久的保留在墓葬中,与文献记载不同。但考量到河北特殊的氛围、张庆宗的身份以及为亡者设“位”的传统,张庆宗或其家人可能选择不完全与中央规范一样的葬制和祭祀用具完成下葬礼仪。

由于资料的缺乏,难以确知张庆宗墓所遵何制,但张庆宗墓的安排可能暗示了对正统的重新解读。如果从汉晋以来设位的传统来看,张庆宗墓的正面椅子题材有前例可寻;但如果将张庆宗墓放在河北的椅子题材或桌椅题材的整体脉络中,正面和凸出的坐面十分独特,因此值得额外关注。空座以正面展现可能更强调此“位”与观者之间的关系,在张庆宗墓中,可能是亡者与参加入葬仪式的亲友之间的关系。在此情况下,张庆宗墓中的椅可能用于放置魂帛、提供最后的祭物、或是用于代表张庆宗之位进行墓葬封闭以前的祭祀。如同高元珪和何延本墓中以椅子衬托墓主的方式,张庆宗墓的椅子可能也反映了椅子题材刚出现时的另一种表现方式与展示目的,只是不甚流行,对于后世的影响也不大,类似的形制目前只在河北的一座宋墓发现。

如上分析,8世纪至9世纪的椅子题材和桌椅题材反映了多种意义,包括凸显墓主身份、表现居家氛围、为亡者设“位”以及礼仪象征。和11世纪以后的一桌二椅题材相比,以上的例子显示了此一题材的多重意义。即便可以归类出若干可能性,但每个例子中多少都有一些不同的因素而影响了其可能的意义。

五、结论

高型坐具取代低型坐具的历史以及墓葬中桌椅题材的发展是两个受到学界长期关注的主题,然而,这两个主题之间的对话较少,使得综合性的研究相对失衡。既然在8世纪至9世纪之间,椅的功能、用法、结构、名称都处在不断转变的时期,选择椅子题材或桌椅题材做为墓葬装饰的原因和目的便不一定和11世纪以后相同。椅子题材和桌椅题材的多样性不但是这段家具变动期的反映,也凸显了此时的人们如何理解椅子的功能和意义。在参照了分期分区的序列、桌椅的发展史以及墓葬安排的传统,本文意在指出图像和意义之间的变动性。即便是相关或具有延续性的装饰题材也可能在不同时期反映不同意义,特别是在促使这种题材出现的社会背景正处于较大变动之时。

作者简介

金蕙涵,女,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讲师,考古学博士。研究方向:墓葬考古。

基金项目

本文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华东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启动费项目”(2019 ECNU-HLYT024)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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