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通过对先秦至两汉时期古史和典籍的梳理,发现在五帝时期玉器已广泛地被运用在了宗教祭祀、政治礼仪、军事活动、朝聘朝贡、礼乐教化等多个领域,深入到当时上层社会的各个方面。在用玉观念方面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识玉、用玉体系,玉器成为人们观念中的神物和重器,并有效地助力构建了五帝时期上层社会交流网络体系,是第一种统一华夏大陆宗教和政治中核心观念的物质,并形成一种稳定的文化基因,使得玉器和玉文化能够继续向下复制和传承,成为中华文化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因此,五帝时期是中国玉器和玉文化发展历史中的关键时期,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关键词: 五帝时期 玉器 用玉观念 文献
ABSTRACT: Through sorting out the ancient history documents and books from the Pre Qin Dynasty to the Han Dynasty, it is found that jade articles in the Five Emperors Period had been widely used in religious sacrifice, political etiquette, military activities, paying tribute to the imperial court, etiquette and musiceducation and other fields, penetrated into all aspects of the upper society at that time.In terms of the concept of jade use, a relatively complete system of jade recognition and use had been formed.Jade articles had become a sacred object and important tool in people's concept, and had effectively helped to build the upper social exchange network system during the Five Emperors Period.It was the first material to unify the core concepts of religion and politics in mainland China, and formed a stable cultural gene, which enabled jade and jade culture to continue to be copied and inherited downward, became an important and indispensable part of Chinese culture.Therefore, the Five Emperors Period was a critical period in the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jade and jade culture, which served as a connecting link between the preceding and the following.
KEYWORDS: The Five Emperors Period;Jade Articles;Concept of Application;Ancient Historical Documents
“五帝”一词在先秦时期已常见于《周礼》《礼记》《战国策》《吕氏春秋》《楚辞》,以及诸子百家文献等典籍。有关五帝的构成及所处时间有多种说法,本文无意纠结于它们之间的歧见,采用目前观念中主流的《史记·五帝本纪》中所载的“五帝”,即黄帝、颛顼、帝喾、尧、舜。本文拟通过梳理中国传统历史文献
,来考察与明晰古史体系中五帝时期的玉器和用玉观念,为将来从考古材料上研究此时期玉器、用玉观念及社会做一铺垫,和提供可对比的参照物。
通过梳理先秦至两汉的古史和典籍,古史体系中记载的五帝时期的玉器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国语·楚语》里记载了楚昭王问观射父“周书所谓重、黎寔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根据史书的记载,重、黎二人是颛顼时人,属于五帝时期较早阶段的重要人物。对于楚昭王的疑问,观射父有一个比较详细的答复,对曰:
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
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以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者也。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宣王时,失其官守,而为司马氏。宠神其祖,以取威于民,曰:“重寔上天,黎寔下地。”遭世之乱,而莫之能御也。不然,夫天地成而不变,何比之有?
从观射父的回答中不难看出,在少皞、颛顼之前的更古时期,宗教祭祀活动已然存在,而且有专人进行管理,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其中觋巫的一个必备能力就是能知“玉帛之类”,如此则确知在颛顼之前的宗教祭祀活动中会使用到玉器,但具体为何物,没有明指。然而在《越绝书》中记载了战国时期风胡子的一番话,其中一句话为:“至黄帝之时,以玉为兵,以伐树木为宫室,凿地。夫玉亦神物也,又遇圣主使然,死而龙臧。”则明确指出黄帝时期“以玉为兵”,而且玉亦为神物。因此,在黄帝时期我们可知玉器已具备两大功能,一为兵器,二为宗教活动中的神物。
虽然古史文献中没有记载黄帝之后的五帝时期,在宗教祭祀活动中是否以玉器为神物。但是我们依旧可以根据观射父的回答,看到这种宗教祭祀活动或制度,在五帝时期,甚至一直到夏商周时期,是一脉相承的。虽然在少皞之时有过短暂的混乱阶段,但是颛顼能够重用重、黎二人进行“绝地通天”的宗教改革
,恢复此方面的旧秩序和传统。因此,据此可以推测在之后的帝喾、尧、舜时期,应当在祭祀活动中很大可能也使用玉器。
一方面,在降神活动中,使用玉质乐器。《尚书·益稷》载:“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鸣球”,即为玉磬
。《白虎通义·五祀》对此解释云:
降神之乐在上何?为鬼神举。故《书》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何以用鸣球、搏拊者何?鬼神清虚,贵净贱铿锵也。故《尚书大传》曰:“搏拊鼓,装以秉。琴瑟,练丝朱弦。”鸣者,贵玉声也。
另一方面,一些产生于先秦和两汉被今人认定为伪书、或为谶纬之书的文献中,有此方面的相关记载,如《今本竹书记年》和《尚书·中侯》。
《今本竹书记年》被近现代学者认为是伪书,王国维先生在《今本竹书记年疏证》绪言中说:“事实既具他书,则此书为无用;年月又多杜撰,则其说为无徵。无用无徵,则废此书可,又此《疏证》亦不作可也。然余惧后世复有陈逢衡辈为是纷纷也,故写而刊之,俾与《古本辑校》并行焉。”但是王国维先生以其丰富的学识,辨明了《今本竹书记年》文本所凭据的古籍,而且其中包括有部分已经散逸和失传的古文献。而这些失传的文献中有记载帝尧在祭祀活动中使用玉器,而且不止一次。如:
《今本竹书记年疏证·帝尧陶唐氏》:“(尧)五十三年,帝祭于洛。”《初学记》六、又九引《尚书·中候》:“尧率群臣东沈璧于洛。”
此条记载概引于已失传的古书《尚书·中侯》,虽然这是一部成书于汉代的谶纬书,但是它于纬书中产生较早、较有影响,郑玄亦曾为其作注。这部书明确指出尧祭洛河使用的玉器是玉璧,使用方式是沉祭。《尔雅·释天》云“祭川曰浮沉”,《仪礼·觐礼》也载“祭川沈”,而且甲骨文所记即有“沈”祭
,多以祭河
,且多用玉璧
,除了玉璧,还见圭、璋、琡之属
。
《今本竹书记年·帝尧陶唐氏》(尧七十年):
二月辛丑昧明,礼备,至于日昃,荣光出河,休气四塞,白云起,回风摇,乃有龙马衔甲,赤文绿色,缘坛而上,吐《甲图》而去。甲似龟,背广九尺,其图以白玉为检,赤玉为柙,泥以黄金,约以青绳。检文曰:“闿色授帝舜。”言虞夏当受天命,帝乃写其言,藏于东序。后二年二月仲辛,率群臣东沈璧于洛。礼毕,退俟,至于下昃,赤光起,元龟负书而出,背甲赤文成字,止于坛。其书言当禅舜,遂让舜。
尧七十年,准备禅位于舜,进行了一系列的礼仪活动。在二月辛丑这一天的拂晓时分,河出图,“其图以白玉为检,赤玉为柙”。如此重要的物件,玉器是其载体,也只有玉质载体能衬托出“河图”的重要性和珍贵性,这就相当于后世的传位圣旨。在此之后的二年二月的仲辛这天,尧又率群臣到洛水进行祭祀活动,祭祀洛水的祭器使用的依旧是玉璧。礼毕之后,出“洛书”,完成了禅位给舜的一个完整的礼仪流程。在这个关系到政权与正统如此重要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玉器发挥了独一无二的作用,是当时最最重要的玉质载体和祭器。
虽然上述两条文献都出自伪书之中,但以玉祭河这个传统当不是虚传。因为在五帝时代之后的夏商周三代,在古史文献中多次见到用玉祭河的记载,而且使用的玉器中,玉璧是出现频率最高的。
在古史体系中,五帝时期有关瑞玉的使用,早在黄帝时期已出现。《史记·五帝本纪》载:
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
黄帝北逐荤粥之后,在釜山“合诸侯符契圭瑞”
,就像禹会诸侯于涂山一样,执玉帛者万国。
关于五帝时期瑞玉的相关记载,最著名的莫过于《尚书·尧典》:
舜让于德弗嗣,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辑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
几乎同样的记载也出现在《史记·五帝本纪》,也有学者早已指出《史记·五帝本纪》中的这些内容,为太史公取自于《尚书·尧典》。在这两段记载中提到的瑞玉,即“五瑞”。根据《说文解字》,“瑞,以玉为信也”。据此,我们可知“五瑞”为五种玉器,甚至是五种美好的玉器。但是“五瑞”究竟为何物,《尧典》并未说明。因此,后代各家有不同的法说。《白虎通·文质》释此曰:“何谓五瑞?谓珪、璧、琮、璜、璋也。”也有后人以《周礼·春官·点瑞》所记载的“王晋大圭,执镇圭,缫藉五采五就,以朝日。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缫皆三采三就,子执榖璧,男执蒲璧,缫皆二采再就,以朝觐宗遇会同于王”,为“五瑞”说法的来源。张守节《史记·正义》认为“言五瑞者,王不在中也”,如此,“五瑞”即桓圭、信圭、躬圭、谷璧和蒲璧,这种观点宋儒的著作也多从之
。以上对于“五瑞”的看法,皆为后来之说,而后代的“五瑞”说是与五等爵相依相存的,而关于五等爵在周代是否是真实存在,学术界歧见纷呈,因此,关于“五瑞”具体为何物则更难以征信。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五瑞”是玉器,而且应当为当时重要的玉质重器。
《尚书·尧典》接下来的记载还提到了“五玉”与“五器”,具体记载如下:
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归格于艺祖,用特。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何为五玉?《史记·集解》引郑玄观点曰:“即五瑞也。执之曰瑞,陈列曰器。”郑玄的观点影响很大,今人也多从其说。但郑玄的观点应非他的独创,可能本于《白虎通·文质》。这篇文献在回答了什么是“五瑞”之后,曰:“五玉者各何施?盖以为璜以徵召,璧以聘问,璋以发兵,珪以信质,琮以起土功之事也。”《白虎通》里的“五玉”亦为珪、璧、琮、璜、璋五种玉器,“五玉”即为“五瑞”。
关于“五器”,《尚书校释译论》中对历代各家观点已有很好的总结,约有五种说法:(一)五玉说。《史记·集解》引马融云:“五器,上五玉。五玉礼终则还之,三帛以不下还也。”按照马融的观点,五器即不用丝帛包裹的“五玉”。(二)授贽之器说。《公羊》疏引郑玄云:“授贽之器有五: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也。”(三)五瑞说,亦称圭璧说(桓圭、信圭、躬圭、榖璧、蒲璧为五瑞)。(四)五礼之器说,即吉、凶、军、宾、嘉各礼之器物名。(五)五瑞、五玉、五器三者为一说,此即五瑞说之发展。
括而言之,关于“五瑞”“五玉”“五器”的各种观点,都是基于周礼而衍生出来的。虽然五帝时期的“五瑞”“五玉”“五器”具体为何物却难以征信,但是可以确定的它们都是当时政治礼仪活动中充当瑞信的玉质重器。
古史体系中记载的五帝时期另一项印象深刻的瑞玉就是玄圭,玄圭的直接联系人就是大禹。大禹虽非五帝中人,但是其治水的壮举却在尧、舜时期,玄圭亦为帝尧所赐。具体记载玄圭的文献如下:
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禹锡玄圭,告厥成功。
——《尚书·禹贡》
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于是帝锡禹玄圭,以告成功于天下。天下于是太平治。
——《史记·夏本纪》
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修织,玄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大业取少典之子,曰女华。女华生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锡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费为辅。”
——《史记·秦本纪》
最早记载玄圭的文献是《尚书·禹贡》,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早已指出《史记》中相关的记载来源于《禹贡》。除了上述文献,“禹赐玄圭”的内容在《汉书》、汉代的多种谶纬古书,以及被认为是伪书的《今本竹书纪年》中都有记载。在《古本竹书纪年·夏纪》中也出现了玄圭的使用,禹的后人——后荒,即位的元年,也“以玄圭宾于河”。
总体来说,玄圭是禹治水成功的标志,帝赐禹玄圭后,禹在相关仪式中手执玄圭,告成功于天下。何为玄圭?历代也有不同的解释
,纵观各家观点,笔者亦赞同《禹贡锥指》云:“玉色玄,斯谓之玄圭。天功、水德。禹未尝致意于其间也。”况玄字的本义之一也是指颜色,《说文解字》释:“玄,幽远也。黑而有赤色者为玄。”孙庆伟根据这一时期考古发现的玉器材料,认为文献中的玄圭就是考古中的牙璋,而且这类玉器“它们的质地常是不透明且不均匀的灰褐、灰绿色,甚至带有灰蓝色调的某种矿物,若仔细检视,会发现不均匀的颜色常呈不规则的大小团块,有的还分布深深浅浅、波浪般起伏的平行色带。而这种矿物有时深得近乎黑色,但若观察磨薄之处,还是看得出团块或波浪纹理”
,由此这种深灰色系,甚至“深得近乎黑色”的色泽,正合于“玄圭”之“玄”
。孙氏之说,甚为合理,牙璋本身的颜色、流行的时间和范围、蕴含的象征与意义,颇与玄圭符合。退一万步来讲,即使玄圭不是牙璋,那么它也是一种圭属玉器,而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玉圭是禹所处的新石器时代末期至周代最重要的瑞玉之一。
概而言之,五帝时期从黄帝始至尧舜,都有瑞玉的记载和使用,其中圭属玉器应是最重要的瑞玉之一。此时期其他何种玉器为瑞玉,尚无法确知。
在古史体系中,五帝时期在朝聘和朝贡活动中亦见玉器的使用。比较系统的记载这一时期朝贡和贡赋用玉的是《尚书·禹贡》,青州贡赋的是“怪石”,徐州贡赋的是“泗滨浮磬”,扬州贡赋的是“瑶、琨”,荆州贡赋的是“砺、砥、砮”,豫州贡赋的是“磬错”,梁州贡赋的是“砮、磬”,雍州贡赋的是“球、琳、琅玕”。除了冀州和兖州没有提到所贡赋的玉石外,其他七州皆有玉石贡赋。这些玉石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美玉,二是似玉美石,三是专门制作磬的玉石材,四是制作其他石器的石材。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至少在尧舜时期,各地的优质玉石材和玉石器已作为贡品,被贡赋到尧舜所在的中心都邑。因此,也可以想象尧舜都邑玉石材和玉石器的多元性和丰富性。
除了《禹贡》的系统记载外,对于用玉朝贡,《世本》也有零星记载。根据《汉书·艺文志》:“世本十五篇,古史官记黄帝以来迄春秋时诸侯大夫”。由此可明晰《世本》的官方定位,属于官修古籍。《世本八种·陈其荣增订本》载:
舜时,西王母献白环及佩。
虞舜之时,西王母朝贡的玉器是白玉环和玉佩。同样的内容在《大戴礼记·少闲》和《尚书大传》中都有记载:
昔虞舜以天德嗣尧,布功散德制礼。朔方幽都来服;南抚交趾,出入日月,莫不率俾,西王母来献其白琯。粒食之民昭然明视,民明教,通于四海,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来服。
——《大戴礼记·少闲》
舜之时,西王母来献其白玉琯。
——《尚书大传》
而这两条记载都指出西王母朝贡的玉器是白玉琯,根据《说文解字》对“琯”字的释义,“白琯”即白色的玉管。这两条记载贡献的玉器种类与《世本》记载不同。西王母向虞舜朝贡玉器这一事件,亦在《今本竹书纪年·帝舜有虞氏》中有载:
(舜)九年,西王母来朝。西王母之来朝,献白环、玉玦。
王国维在《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中指出此条记载概本自于《大戴礼记·少间篇》:“昔舜以天德嗣尧,西王母来献其白琯。”但是这条记载则是西王母献的玉器为白玉环和玉玦,玉玦属于佩玉的一种,这与《世本》所载贡玉基本相同。总之,不管西王母朝贡的玉器具体为何物,但都指明其献玉器为白玉,属于上等精良之玉。
另外,在《今本竹书纪年·帝舜有虞氏》中还记载有:
(舜)四十二年,玄都氏来朝,贡宝玉。
在《逸周书·史记解》中有玄都氏的记载,为古诸侯国。可见玄都氏可以追溯到虞舜时期,但其贡赋的宝玉不知为何种玉器。
从古史文献记载来看,五帝时期已存在较成体系的贡赋制度,其中玉石材、玉石器是重要的贡品之一。除了贡赋,当时可能还存在朝贡,玉器亦是重要的朝献之物。
五帝时期礼乐教化所用的玉石器,主要是玉石磬。在《尚书·尧典》和《尚书·益稷》中都有记载,而且内容大体相同。
《尚书·益稷》:
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皇来仪。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尚书·尧典》:
八音能谐,毋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其中《尚书·尧典》的这段内容同样出现在《史记·五帝本纪》帝舜部分。历代各家对夔“击石拊石”的“石”注解基本上都是石磬。同时,在《尚书·益稷》中还出现了“鸣球”,孔传:“球,玉磬。”孔颖达疏:“《释器》云:球,玉也。鸣球谓击球使鸣。乐器惟磬用玉,故球为玉磬。”在《汉书·杨雄列传》中亦出现了“桔隔鸣球”,颜师古注曰:“桔隔,击考也。鸣球,玉磬也。掉,摇也,摇身而舞也。一曰,桔隔,弹鼓也。鸣球,以玉饰琴瑟也。”纵观历代各家对“鸣球”的注解,二孔的观点影响甚大,其为玉磬是主流,以玉饰琴瑟极少采用。根据《尚书·禹贡》雍州贡赋的玉材有“球”,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球,玉也。铉本玉罄也。非,《尔雅·释器》曰:‘璆,美玉也’,《禹贡》《礼器》郑注同。《商颂》小球大球,传曰:‘球,玉也’。按磬以球为之,故名球,非球之本训为玉磬。”段氏的注解颇有见地,“球”,不仅在帝舜时就已被贡赋到其都邑,而且还被制作成玉磬,成为礼乐教化的工具,而且“球玉”一直被记载和使用至今。在先秦文献中,如《礼记·玉藻》《晏子春秋》中都有“球玉”的记载,《诗经·商颂》还有“受大球小球”的记载,尤其从“笏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大夫以鱼须文竹,士竹本”
来看,“球玉”应当是一种十分优良的玉材。
《尔雅·释地》曰:“昆仑虚之璆琳、琅玕。”在《吕氏春秋》《战国策》《史记·赵世家》和《史记·李斯列传》中都有“昆山之玉”的记载,其中《史记·赵世家》载:“逾勾注,斩常山而守之,三百里而通于燕,代马胡犬不东下,昆山之玉不出,此三宝者亦非王有已。”《正义》曰:“言秦逾勾注山,斩常山而守之,西北代马胡犬不东入赵,沙州昆山之玉亦不出至赵矣。”沙州,即今天的敦煌一带,这与《正义》在《史记·李斯列传》中,对“昆山之玉”的注解大体相同——“昆冈居于阗国东北四百里,其冈出玉”。而近年的考古发现也证实了这一点,考古工作者在敦煌三危山发现了旱峡玉矿,其开采利用的时间从齐家时期一直延续至汉代。
除了玉石磬,在《世本》中还见有记载更早的黄帝时期已有玉石磬的制作和使用。如《世本八种·陈其荣增订本》载:“黄帝世伶伦作乐,宓羲作瑟,神农作琴,随作笙,象凤皇之身,正月音也。随作竽,无句作磬,女娲作笙簧。”《世本八种·雷学淇校辑本》亦载:“黄帝使伶伦造磬。”这两条记载,均指出磬为黄帝时作,但作器者不同。其他校辑版本的《世本》基本也都载有相关记载,作磬者均为无句,有的版本还明确指出无句为尧时人,是尧臣,如《世本八种·秦嘉谟辑补本》载:“无句作磬。无句尧臣”。但不管磬为何人所作,在帝舜之前的五帝时期已有磬的制作和使用,并用以礼乐教化。
另外,在《世本八种·张澍集补注本》记载有“黄帝作律,以玉为琯,长尺六寸”,言明在黄帝时期已有用玉制作的管状乐器。
总而言之,通过对古史文献的梳理,在五帝时期已有的制礼作乐行为,其中有以玉石制作的乐器,“贵玉声也”
。
在古史体系中,五帝时期在讲到资源利用的时候,也偶有涉及玉石资源。《大戴礼记·五帝德》中记载了宰我问孔子黄帝是不是人?孔子曰:
黄帝,少典之子也,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慧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时播百谷草木,故教化淳鸟兽昆虫,历离日月星辰;极畋土石金玉,劳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生而民得其利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教百年,故曰三百年。
黄帝生而不凡,也能顺应时令,教化鸟兽昆虫,收取土石金玉以供民生,身心耳目饱受辛劳,有节度地使用水、火、木材及各种财物。因而,这也成就了黄帝的功业。大致同样的记载也见于《史记·五帝本纪》:
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有土德之瑞,故号黄帝。
由此,我们可知在黄帝之时,玉石资源已被开发利用,用以供养民生。但此时尚不知都开发利用了何地、何种玉石资源。至尧舜时期,已始知开发了何地、何种玉石资源,根据上文提到的《尚书·禹贡》所载的七州贡赋的玉石材和玉石器即是证明。
除了《尚书·禹贡》提到的玉石资源,在《管子》里面还记载了尧舜时期所利用的另一种玉石资源——禺氏之玉。具体记载如下:
《管子·国蓄》:
玉起于禺氏,金起于汝汉,珠起于赤野,东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里。水绝壤断,舟车不能通,先王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
《管子·轻重》:
癸度曰:“金出于汝汉之右衢,珠出于赤野之末光,玉出于禺氏之旁山,此皆距周七千八百余里,其涂远,其至厄,故先王度用于其重,因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故先王善高中下币,制上下之用,而天下足矣。”
《管子·揆度》:
齐桓公问于管子曰:“自燧人以来,其大会可得而闻乎?”管子对曰:“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至于尧舜之王,所以化海内者,北用禺氏之玉,南贵江汉之珠,其胜禽兽之仇,以大夫随之。”
《管子·揆度》:
桓公问管子曰:“吾闻海内玉币有七筴,可得而闻乎。”管子对曰:“阴山之礝,一筴也。燕之紫山白金,一筴也。发朝鲜之文皮,一筴也。汝、汉水之右衢黄金,一筴也。江阳之珠,一筴也。秦明山之曾青,一筴也。禺氏边山之玉,一筴也。此谓以寡为多,以狭为广;天下之数,尽于轻重矣。”
尹知章的注解:“禺氏,西北戎名,玉之所出。”《逸周书·王会》是一篇记载周成王之时成周之会盛况的文献,文中还旁列了各方诸侯或地方首领贡献的财物,其中就有禺氏。孔晁在为《逸周书》作注时指出,“禺氏,西北戎夷”。《管子》中禺氏凡出现七次,皆与玉材或玉器相关。从上述相关记载可知禺氏之玉在尧舜时期已被开发利用,之后也一直连绵不断利用至东周时期。禺氏为古代何种人群呢?王国维曾指出禺氏为大月氏,他怀疑《管子·轻重》诸篇皆汉文、景间作,其时月氏已去敦煌、祁连间,而西居且末、于阗间,故云“玉起于禺氏”也
。因此,后人多据此认为“禺氏之玉”为新疆和田玉,其实不然
。王氏之时,新疆和田玉是已知著名的软玉产出地不假,其实甘青地区,尤其是甘肃河西走廊、敦煌一带也有优质的软玉矿。根据旱峡玉矿的最新考古发现可知,其最早开采时间是在齐家时期,而这一时期也出现了武威海藏寺玉石器作坊和皇娘娘台墓葬出土的加工玉料、玉片与半成品,可以清晰地展示出玉料东进的态势
。而齐家时期上限就在新石器时代末期,与尧舜所处时间年代相近。因此“禺氏之玉”更有可能指甘青玉。
无论“禺氏之玉”何解,总之可以确定的是来自于西北地区的玉材,五帝时期已不仅充分开发利用了玉石资源,更已利用了来自遥远西北地区的优质玉材,这与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也是相符合的。
通过梳理古史体系中五帝时期用玉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玉器已运用至宗教祭祀、礼仪活动和朝堂、朝聘朝贡、礼乐教化等多个领域,而上述领域均是早期中国一个社会、政体最核心、最重要的方面。五帝时期的上层社会已经有明确的用玉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较为明确的玉石分化概念。这点在《尚书·禹贡》表现得尤其明显,青州贡赋“怪石”,徐州贡赋“泗滨浮磬”,扬州贡赋“瑶、琨”,荆州贡赋“砺、砥、砮”,豫州贡赋“磬错”,梁州贡赋“砮、磬”,雍州贡赋“球、琳、琅玕”。上述所列七州贡赋的玉石材,很明确地指出不同地方的玉石材品种不同,甚至指出哪些玉石材用于制作哪种玉石器。青州“怪石”,伪《孔传》云:“怪,异。好石似玉者。”《汉志》颜《注》:“怪石,石之次玉美好者也。”徐州“泗滨浮磬”,伪《孔传》释云:“泗水涯,水中见石可以为磬”,《孔疏》:“泗水旁山而过,石为泗水之涯。石在水旁,水中见石,似若水中浮然。此石可以为磬,故谓之浮石也。贡石而言磬者,此石宜为磬,犹如砥砺然也”,孔颖达的解释甚以为意。根据白居易《华原磬》诗序文可知,泗滨的磬石一直沿用到唐代,天宝年间始改用华原磬石,到宋代又恢复了泗滨磬石
。扬州“瑶、琨”,《史记集解》:“孔安国曰:‘瑶,琨,皆美玉也’”,而《说文》则曰:“瑶,玉之美者;琨,石之美者”。不管这是两种美玉,还是美玉和美石,能有不同的名字就代表当时的人对这两种物质有不同的认识。荆州“砺、砥、砮”,《孔疏》引郑玄注云:“砺,磨刀刃石也。精者曰砥”;“砮”,即做矢镞的石头。豫州“磬错”,伪《孔传》云:“治玉石曰错,治磬错”,即是可以治玉石器的“他山之石”。梁州“砮、磬”,分别为制作箭镞和磬的石材。雍州贡“球、琳、琅玕”,《说文》:“球,玉也”,根据上文的分析“球”是一种高品质美玉。又《说文》:“琳,美玉也”,司马相如《上林赋》云:“玫瑰碧琳”,班固《西都赋》云“琳珉青荧”,故而“琳”应是一种青碧色的玉
。《说文》:“琅玕,似珠者”,伪《孔传》云:“石而似珠”,《山海经》中亦有“槐江之山上多琅玕金玉”之说,曹植《美人篇》有“腰佩翠琅玕”,因而“琅玕”应是一种似珠形的玉石。通过对上述不同地区贡赋的玉石器品类的分析,可知当时的人们已掌握了丰富的矿产知识,对不同地方的玉石材特性也有一定的了解,因而可以因材施用、因材施工。
其次,玉为神圣的物品。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玉器是宗教祭祀活动中重要的参与者。玉器不仅是献给神灵最重要的祭品,而且在祭祀亦是中是重要的降神工具。二是玉器是构建政治和等级秩序的重要标志物和载体。帝舜“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虽然我们现在已无法明晰“五瑞”具体为何物,但五种不同的美好玉器应当对应不同的等级或不同的族群,这些玉器各有归属。三是玉石磬是参与礼乐教化的重器。通过古史体系文献的记载,我们可以知道玉石磬是五帝时期出现频率最高的乐器,而且其使用均在天下共主所在的中心。通过“戛击鸣球”和其他乐器的配合,朝堂君臣有序和谐。通过“击石拊石”,引导“百兽率舞”,实现歌舞升平。这所达到的君臣和谐、上下有序的状态,是后代君主十分崇尚的理想政治氛围。仅举一例,乾隆皇帝对帝舜时期的这种政治秩序和氛围的崇尚,通过诗词以抒发:
黎绿呈环宝,神魖写异形。五城难论价,九德早扬馨。庇谷征多稔,葆光出太宁。徒观戛击物,喜起企虞廷。
无独有偶,乾隆皇帝的这首诗词雕琢在一件齐家文化的大玉璧上
,而齐家文化的早期正好处于新石器时代末期晚段,也是五帝中尧舜所处的时期。
由此所见,在五帝时期,玉器在影响社会秩序与稳定的宗教祭祀和政治活动中参与度如此之深,是当时人们的观念中最神圣的物品之一。
再次,玉器是构建五帝时期上层交流网络体系的重要参与者。首先,基于当时人们已有较为明确的玉石分化概念和掌握的矿产知识,不同地方向中心贡赋不同的玉石材,形成较为稳定的玉石材贡赋体系和网络。再次,来到中心的玉石材会被制作成各式玉石器,其中最重要的美好玉器通过“班瑞于群后”,到达“群后”之手,成为当时最为重要的瑞信,从而形成较为稳固的政治认同和上层交流体系。另外,地方首领通过朝贡的方式,玉器也会被朝献给中心,成为维系地方与中心的纽带。
综上所述,当时任何一种物质都没有如此被重用和信赖。作为祭品和瑞信的玉器,是当时上层社会宗教认知与政治认同的思想凝聚物,统一了九州范围内玉作为最重要的祭品和最重要的瑞信的认同,对于这两方面的认同,其实就是对玉所代表的宗教与政治秩序的认同。在礼乐教化领域,也最贵玉声。总而言之,玉器是五帝时期统一思想与观念的利器,也是当时唯一一种在九州范围内统一上层共识的物质,更是首种统领了天下的贵重物质。进入三代,青铜器在政治领域逐渐取代了玉器这种天下共崇物质的地位,但在宗教祭祀领域,玉器依然是被认为献给神灵最好的物精
。
通过对古史体系中五帝时期用玉的梳理,可知在当时玉器已广泛地被运用在宗教祭祀、政治礼仪、军事活动、朝聘朝贡、礼乐教化等多个领域,深入到当时上层社会的各个方面。但是这种广泛的使用并非贯穿于该时代的始终,而是不同阶段有所不同。五帝时期可以分为以黄帝为代表的前期和以尧舜为代表的后期
。前期玉器的使用主要体现在宗教郊祀和军事领域,充当“神物”和“玉兵”;后期玉器的使用方式和范围在前期的基础上增加和扩大,其作用开始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凸显。由此表明,玉器在五帝时期的功能不断被拓展,使用程度不断被深化,最终在尧舜时期在宗教、军事、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全面开花。
在五帝时期,通过不间断的玉器使用,使得当时的人们积累了大量矿产和玉石知识,能够较为顺利地分辨玉石之别,并根据不同地区矿藏的特点而贡赋不同种类的玉石材,进而根据不同品质的玉石材制作不同种类的玉石器,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识玉、用玉体系。更为重要的是,玉器成为人们观念中的神物和重器,在关系社会和政权有序运行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独一无二的作用,并有效地构建了五帝时期上层社会交流网络体系,是第一种统一华夏大陆宗教和政治中核心观念的物质,并形成一种稳定的文化基因,使得玉器和玉文化能够继续向下复制和传承。
因此,五帝时期是中国玉器和玉文化发展历史中的关键时期,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