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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兰亭序》的创作问题

作为书法作品的《兰亭序》是如何创作出来的呢?如果做个问卷调查,知晓者可能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会一致回答,是兰亭雅集当日王羲之一挥而就的,雅集之后虽重新书写无数遍,但效果均不及最初那遍“草稿”。这种回答正确吗?就文献依据而言,当然不能说不正确。

这种回答的文献依据就是中唐何延之的《兰亭记》与南宋高宗赵构的《翰墨志》:

《兰亭》者,晋右将军会稽内史琅玡王羲之逸少所书诗序也。右军蝉联美胄,萧散名贤,雅好山水,尤善草隶。以晋穆帝永和九年暮春三月三日,宦游山阴,与……等四十有一人,修祓禊之礼,挥毫制序,兴乐而书,用蚕茧纸、鼠须笔,遒媚劲健,绝代更无,凡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有重者皆构别体。就中“之”字最多,乃有二十许个,变转悉异,遂无同者。其时乃有神助,及醒后,他日更书数十百本,无如祓禊所书之者。

唐何延年(“年”当作“之”——毛按)谓右军永和中,与太原孙承公四十有一人,修祓禊,择(“择”当作“挥”——毛按)毫制序,用蚕茧纸、鼠须笔,遒媚劲健,绝代更无,凡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有重者皆构别体。就中“之”字有二十许,变转悉异,遂无同者,如有神助,及醒后,他日更书数百千本,终不及此。余谓“神助”及“醒后更书百千本无如者”,恐此言过矣。右军他书岂减《禊帖》,但此帖字数比他书最多,若千丈文锦,卷舒展玩,无不满人意,轸在心目不可忘,非若其他尺牍,数行数十字,如寸锦片玉,玩之易尽也。

这两则引文,后者前半部分基本上是对前者的复述,仅个别字句有异而已。后者的后半部分倒表述了赵构的个人观点,主旨是对何延之的“神助”说与“醒后更书百千本无如者”说予以质疑,在赵构看来,两说过于夸张了,不足为信。

那么,赵构的质疑能否经得起推敲呢?

我们认为,据常理推论,赵构的质疑完全正确,说《兰亭序》出于“神助”,纯属唯心之论,远离客观事实;说《兰亭序》“醒后更书百千本(或‘数十百本’)无如者”亦属明显夸张之词,同样不符合客观事实。然接下来所述“理由”,实际上却构不成“理由”,谁都知道,《兰亭序》名声之大并非因字数多于右军他帖,至少字数多构不成《兰亭序》名声大于右军他帖的主要理由。

但如果从现代文艺心理学对灵感现象的研究成果来看,赵构对何延之“神助”说的质疑就缺乏说服力了。因为古今中外已有无数艺术家经历过灵感体验,得到过灵感相助而创作出旷世佳作。同时,更有无数哲学家、美学家、科学家与艺术理论家留下大量谈论灵感现象的文字。

原来,所谓“灵感”,也就是何延之所言“神助”,实际上一点儿也不神秘,它无非是艺术家“长期积累,偶然得之”(周恩来语),“是一种顿悟,在顿悟的一刹那间,能够将两个或两个以上,以前从不相关的观念串联在一起,以解决一个搜索枯肠仍未能解的难题,或缔造一个科学上的新发现”(杨振宁语),“是创造性思维的一种表现,其实际心理内容也无非是在某种心理状态之中,旧的神经联系忽然被突破,而新的神经联系忽然得到建立”(金开诚语),要之,它是艺术家接受外物启迪而迅速进入最佳创作境界并获得理想创作成果的思维状态。我国古代文论虽很少直接提及“灵感”或“神助”,但其中近似描述却比比皆是,譬如——“若夫应感之会,通塞之纪,来不可遏,去不可止。藏若景灭,行犹响起。方天机之骏利,夫何纷而不理”(晋陆机《文赋》),“有时意静神王,佳句纵横,若不可遏,宛若神助”(唐皎然《诗式》),“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怪怪奇奇,莫可名状。非物寻常得以合之”(明汤显祖“论文章之妙”),“此一刻被灵眼觑见,便于此一刻放灵手捉住。盖于略前一刻亦不见,略后一刻便亦不见,恰恰不知何故,却于此一刻忽然觑见;若不捉住,便更寻不出”(清金圣叹评《西厢记》语),等等。在西方艺术理论中,我们也能看到一些描述灵感现象的精彩文字,比如英国雪莱与俄国果戈里就写道:“在创作时,人们的心情宛如一团行将熄灭的炭火,有些不可见的势力,像变化无常的风,煽起它的一瞬间的火焰。这种势力是自发的,有如花朵的颜色随着花开花谢而逐渐退落、逐渐变化,而且我们天赋的感觉能力也不能预测它的来去”(雪莱《诗辨》),“我感到,我脑子里的思想像一窝受惊的蜜蜂似的蠕动起来;我的想象力越来越敏锐。噢,这是多么快乐呀!要是你能知道就好了!最近一个时期我懒洋洋地保存在脑子里的,连想都不敢想的题材,忽然如此宏伟地展现在我的眼前”(果戈里谈创作)。

“神助”说既有其心理学依据,那么“醒后更书百千本(或‘数十百本’)无如者”的说法,撇开“百千本(或‘数十百本’)”的夸张数字,应该说也是可信的。要知道,王羲之雅集当日(此处暂从唐人“当日”之说,下文再作辨析)写《兰亭序》之所以能得到“神助”,获取“灵感”,正因为有那样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特定的人群、特定的氛围与特定的心情。离开这五个“特定”,“灵感”既不复得,“神助”亦无从谈起,那王羲之怎能写出与雅集当日(同上)旗鼓相当的佳作?更何谈“超越”?

所以,今人基本上都把何延之的说法当作可信记载,而不认同赵构对“神助”说与“醒后更书百千本(或‘数十百本’)无如者”说的质疑。

如此一来,是不是何延之关于《兰亭序》创作情形的描述就真的没有可质疑之处呢?

当然不是。人们从神龙本《兰亭序》那里发现了可质疑之处。

唐人记载告诉我们,王羲之雅集当日所书《兰亭序》真迹,在唐太宗去世时已随葬昭陵了,自此,世人谁也看不到《兰亭序》真迹究竟是何等模样。好在真迹隐身昭陵之前,唐太宗一方面命搨书高手冯承素等人以双钩填廓的方式搨出无数本赐皇太子及诸王近臣,一方面,又命擅书大臣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面对真迹(或搨本)进行临摹,从而为后人留下了一批搨本和临本《兰亭序》。其中,后世所谓神龙本《兰亭序》相传即出自搨书高手冯承素等人之手,已被有关学者和绝大部分书法爱好者视为“下真迹一等”的最佳复制品,并认为它是据真迹双钩填廓而成。这样,在真迹不存的情况下,人们当然有理由把神龙本《兰亭序》当作真迹来学习、来研究。至于其他版本[如后人所称之虞临本、褚临本与欧临本(定武本)等]的存在,对神龙本不仅没有构成“否定”,相反却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旁证”,证明它们出自同一个祖本,这就是王羲之雅集当日(此处亦暂从唐人“当日”之说)所写之手稿,已被埋入昭陵的那通真迹。旁证的理由在于,其他版本除点画形态、结体形态以及行距与神龙本有所不同外,章法安排、行数、每行字数、修改痕迹等均与神龙本保持一致。

神龙本既然“下真迹一等”,那么,人们据神龙本来探讨真迹的创作真相就成为一种可行而又可信之举。

最早据神龙本《兰亭序》质疑何延之说法的是吴克电。他在2000年1月3日《书法报》上发表短文《〈兰亭序〉是王羲之修禊日的草稿吗?》,质疑道:

余以为该序是王氏之作,但不是王氏在修禊日之所作,其理由是:首先从序文的内容来看,其文语言之典雅、用典之精妙、篇章结构之纯美,堪称中国古代散文之典范。古今出版的散文集多有选入。因此,这样的典范之作绝非修禊日酒酣耳热之际临场之作。历史上传闻“李白斗酒诗百篇”,那不过是夸张。就饮酒常识而言,一般人酒后,特别是狂饮之后,大都是胡言乱语,妙语连珠者鲜见。余以为王氏亦莫能外。另外,从写序的角度分析,序文当是介绍和评价作品的文字,于此可见,作序应该是在阅读了他人作品后,而不应该在作品未成之时或未读之前作序。否则,便是虚妄的评价,言不由衷的赞语。就王氏的人品、性格看,大抵是不会如此作序文的。

其次,就此序的书迹来看,没有半点酒后“放浪形骸”之态,虽称行书,老实讲是介于行与楷之间的书体。如“永”“九”“在”“之”“文”等字楷意十足,少有行气。这一点与历代书家流传下来的手稿进行比较,形成鲜明的对比。如颜真卿的《祭侄文稿》《争座位帖》,孙过庭的《书谱》等皆富行草之意,令人信为草本。 特别是颜氏草本,那起伏跌宕的线条,不假雕饰的点画,真乃作者情感与理智的交争互织。而反观王氏的序文,则显得从容不迫,通篇难见有大的起伏。这一点即或是与王氏本人的《丧乱帖》《孔侍中帖》《十七帖》等相比照也是大相径庭的。

再次,从该序书面洁净程度来看,也不是王氏修禊日所作。通篇少有涂抹修改的地方,显得太完熟了,这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不符合当日所作的实际的。如若不然,我们再来欣赏一下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和《争座位帖》,通篇涂抹修改的地方多多,十足一篇草本相,这倒是符合其写作实际的。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此不一一。书法作品中少有涂抹修改,一般是书家书写现成的文字作品才能做到的,如张旭的《古诗四帖》,张瑞图的草书《醉翁亭记》等等。否则,便难免涂抹修改。

综上所述,《兰亭序》绝非王羲之修禊日酒酣耳热之际之所作,当是原草稿基础上的“再稿本”。

与吴克电“《兰亭序》当为‘再稿本’”的提法相近,到2007年,祁小春又撰短文《小议〈兰亭序〉中的改动涂乙现象》 ,觉得《兰亭序》应为“誊正稿”:

△今天所见的《兰亭序》各种本子皆来源于同一祖本,然而用上述手稿的尺度衡量,就会发现问题。首先,《兰亭序》不应该是草稿。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人是做不到把草稿写得如此整齐的,草稿应该像《祭侄稿》一样。其次,《兰亭序》也不应该是清定稿。因为其中还有多处改动涂乙的痕迹,所以,只有视之为誊正稿才合情理。若为誊正稿,其中改动的几处,如添字的“崇山”“痛”“夫”,改字的“因”“向之”“文”,涂抹的“□可”等,在誊抄本都可以视为正常现象,毕竟一边誊抄一边改定都是可能的。但问题是,其中“癸丑”二字情况的异常还是无从解释,观《兰亭序》首行“癸丑”二字,明显是先空出而后补书的。

△我们甚至可以同意后人对这一处空白的部分解释:王羲之当时临文微醺,真的在草稿时忘记了当年干支,从而留下了此处空白。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后来在誊正时难道还没醒过来?还没想起来?还需要继续空出来待再后来填补吗?因为如上对《兰亭序》改动涂乙的分析,可知其是誊正稿而非初拟草稿。造成此现象的原因究竟何在?这就不得不让人联想起郭沫若当年的推测:此正好暴露了伪作者故意制作“草稿”状的狐狸尾巴来了。

诚然,《兰亭序》真伪问题十分复杂,亦非“癸丑”两字所能定谳者,但通过草稿、誊正稿的讨论,毕竟留下了一段令人思考的空间,质之大贤,或许能有更多的发现。

为参加“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雅集·兰亭论坛”,2010年11月,笔者紧承吴克电与祁小春两人的思考,撰写了《〈兰亭序〉创作真相新辨——兼释祁小春关于〈兰亭序〉中的“癸丑”和“揽”字之疑》一文 。文中有段文字,大意是——

永和九年三月三日那天,王羲之(所书)……最初的草稿《兰亭序》,文字内容不理想(王羲之并不以文学创作享誉当时及后世),书法形象亦不理想(它是非常潦草的草书,而不是很工整的行书)。在当时,写序并当众读序只是兰亭雅集活动的一个项目而已,必须有,但序文的内容不太理想则无关紧要。可要作为正式“文本”向外传播,则当慎之又慎了,毕竟“文章千古事”儿戏不得。

于是,兰亭雅集活动过后,王羲之便接着对他的《兰亭序》草稿进行修改。修改了多少遍呢?用模糊的说法,当然可谓“无数遍”;但用相对精确的说法,应该不超过五遍,因为一个人对自己的文章再重视,也不可能无休止地修改下去,况且在独坐书斋的情况下,五遍都未能修改好,说明这位作者文章写作水平太低,接下去再修改上十遍、二十遍亦无济于事。五遍以内的修改当中,当然包括了修改、誊正、再修改的过程。而我们今日所见神龙本等《兰亭序》之祖本,就是定稿前的那通“改定稿”(上面仍有一些局部修改),文字内容已与定稿完全一致,只是未加题目与署名而已。由于王羲之首先注重的是向外传播《兰亭序》文字内容,所以,最初的一至三遍修改稿(即文字内容与定稿尚不完全一致的修改稿),书法效果尽管都很好,但王羲之还是把它们一一销毁了……

定稿之后,面对《兰亭序》,王羲之再也不用考虑修改其文字内容,很自然将注意力集中于书法效果的营构。然而,“有心栽花花不发”,正因为过于在意书法效果,最终,反而书法效果不佳。无奈,他只好把定稿前的那通“改定稿”(既无标题也无署名,但书法效果最好)当作“传家之宝”珍藏了下来,并于临终前交付五子王徽之,以至一直传到智永、辨才之手,最终为唐太宗派人赚取、随葬昭陵。而那些传播于外的《兰亭序》定稿抄本,则因种种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都一一消失于历史的尘埃之中。令人欣慰的是,它们在一一消失之前,已被他人再抄写并广为传播了。

读到此处,也许有些读者会问:你说《兰亭序》真迹接近后人所见神龙本,而神龙本又系“再稿本”“誊正稿”或“改定稿”,这样,何延之“神助”说与“醒后更书百千本(或‘数十百本’)无如者”说还成立吗?我们认为,可以这么去看待,就事“理”而言,何延之这里的两说仍然是对的,相反,赵构的质疑却不足为凭;但就事“实”而言,何延之肯定说错了,他在写《兰亭记》时(唐开元十年,723),王羲之举办兰亭雅集书写《兰亭序》(东晋永和九年,353)已过去三百七十年,相隔这么长时间,何延之只能凭自己的想象加以推测,而这个推测,在我们今天看来,是远离事“实”的,同样不足为据。因此,合而观之,我们想作两点特别重要的提示,这就是:其一,今后我们再谈《兰亭序》时,绝不可照搬何延之的说法,认为传之后世、最终殉葬昭陵的《兰亭序》真迹,系雅集当日乘兴而书,并得到“神助”,致使“醒后更书百千本(或‘数十百本’)无如者”。其二,今后我们再谈艺术创作“灵感”现象或“神助”现象时,绝不可人云亦云,把《兰亭序》真迹创作当作典型事例加以剖析、加以引证。

当我们确认《兰亭序》真迹非雅集醉中所书之草稿,而系雅集过后修改过数遍、尚存少量局部修改、定稿前的那通“改定稿”,尽管也是一种推测,但据此分析一下稿本中的“癸丑”之疑和两个“揽”字之疑,就比较容易了。

所谓“癸丑”之疑,就是神龙本《兰亭序》首行“癸丑”二字只占一格,而且“丑”字经过描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对此,郭沫若最早于1965年5月间提出疑问。他在《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 中写道:

依托者在起草时留下了一个大漏洞。那就是一开始的“永和九年,岁在癸丑”的“癸丑”两个字。这两个字是填补进去的,属文者记不起当年的干支,留下空白待填。但留的空白只能容纳一个字的光景,因此填补上去的“癸丑”二字比较扁平而紧接,“丑”字并且还经过添改。这就露出了马脚,足以证明《兰亭》绝不是王羲之写的。在干支纪岁盛行的当年,而且已经是暮春三月了,王羲之写文章,岂有连本年的干支都还记不得,而要留空待填的道理?

对郭沫若此处的说法,很多人都表示不能接受,他们认为,王羲之生活“在干支纪岁盛行”的年代,难道智永(郭沫若同篇文章断定《兰亭序》依托者即是隋僧智永)不生活在“在干支纪岁盛行”的年代?郭沫若同篇文章既已断定“《兰亭序》是在《临河序》(刘孝标节注之文)的基础上加以删改、移易、扩大而成的”,那《临河序》中已有“癸丑”二字,对着作伪,又何有“记不起当年的干支,留下空白待填”的道理?

到1981年,周传儒于《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发表长文《论〈兰亭序〉的真实性兼及书法发展方向问题》,对“癸丑”之疑解说道:

同意郭文的看法:“癸丑”二字出于后加或修改。这一眼可以看出,甚为明显。但不同意他的说法:出于伪托者的手笔。

郭文谓,在干支纪年盛行的社会里,不可能忘记当年太岁。“癸丑”二字既是填补进去的,说明伪托者记不起当年干支,只好留下空白待填。但留出空格容后查填,与其说是作伪的痕迹,还不如说出于原著者之手,可能性更大些。

我的意见,王右军提笔的时候,因为去年太岁是“壬子”,才过来不久,习惯了写“壬子”,竟下笔信手写去。“壬子”笔画少,占地方不多。以后发觉了,改“壬”为“癸”,改“子”为“丑”。“癸”要加头、偏左,“丑”要折笔、偏右,因而显得格外拥挤,不贯行。

很显然,在郭沫若推测的基础上,周传儒进一步具体化,认为“癸丑”二字系由上年干支“壬子”二字改动而来,甚至说“‘癸’要加头、偏左,‘丑’要折笔、偏右,因而显得格外拥挤,不贯行”。可这种说法,在神龙本墨迹面前却得不到印证,我们无论如何都看不出“癸”由“壬”改,“丑”由“子”改,实际上,“癸”系添加,毫无改动痕迹;“丑”有改动,只是原有字迹显示不出“子”字来。因此,周传儒的说法离事实甚远,不能令人信服。

进入新世纪,周汝昌发表《〈兰亭序〉之谜》 ,也对“癸丑”之疑表示了兴趣,其着眼点与周传儒相同,即认为“癸丑”与上年干支“壬子”有关,只是解说有所不同。周汝昌于该文写道:

《兰亭》帖有几处有趣的问题从未见专家研究者提起过,每叹细心善悟能察之人不多。今举之以为学人启牖之助。

如第一行“癸丑”二字,“丑”字特显横长竖扁,而“癸”字又特小,似夹于“在”“丑”之间。此为何故?人不言也。

那情形很显然:王右军在这年落笔为文,正式纪岁用干支,这是首次(三月初三),而上一年写的干支是“壬子”,已经有点儿习惯了,所以一落笔就又写了一个“壬”,未及写“子”,已悟这已不对了,可是这才是开头的第七个字,便要涂去,太难看,遂生一计,将“壬”描“丑”,再在上边添一“癸”字。

这么办了之后,留下的痕迹就是:一(是)“丑”的中横画特别长,这本不是“丑”字的形状,乃“壬”的“遗骸”是也。二是那小“癸”又细又扁,不然“字空儿”里是容不下的。

这个来由,一不复杂,二不离奇,可是从无一人识破道出之。旧年我曾将此意说与徐邦达先生。

较之周传儒,周汝昌的说法当然更接近“事实”一些,所以,很快便引起众多同人的认同,即便笔者一度也觉得周汝昌的说法可取。只是后来因反复观赏用现代电脑技术放大、喷绘而成的神龙本《兰亭序》,发现“丑”字并非由“壬”字改动而来,关键在于,“丑”字中部斜短竖左上角“多”了一小块墨迹(大致呈三角形),而整个字右上角又“多”了一小节短横(见图1)。再就事理而论,王羲之举办兰亭雅集时已是农历三月初三,而非刚过新年的正月初三,三个月的时间已够长的了,这段时间内他肯定会无数次地写到与看到新的一年之干支“癸丑”,如说习惯,那新的习惯已经形成,怎么可能到起草或誊写《兰亭序》时,依然习惯于上年干支“壬子”呢?所以,周汝昌关于“癸丑”之疑的解说仍然与事实存在距离,不能视为定论。

那么,“丑”字究竟是由何字改动而来的呢?

据前述之反复观赏,再结合“改定稿”的认识前提,笔者恍然悟出,“丑”字系“就改”(就原有字迹改动,非涂乙式改动)其下“暮”字草字头(注意:繁体由两个“十”字组成,为四笔,而非后来简体字的三笔)而成。原来,“癸丑”二字的漏写,并非因为王羲之“记不起当年干支,留下空白待填”,而是在誊写时,稍不留心,思维超前,把“癸丑”二字落下,直接去写“癸丑”后面的“暮春”之“暮”字了。“暮”字写到草字头的第三笔时,他才忽然发觉“癸丑”二字漏抄,虑及后面还要进行修改,于是就在刚写出的“暮”字草字头前三笔(笔顺应为先左短横、左短竖,再右短横。下面重写之“暮”字草字头,笔势依旧,但笔画形状已微作改变,如把第一笔与第二笔稍拉长、第三笔又稍缩短)上“就改”出了“丑”字(尚留有“就改”和“就改”不彻底的痕迹),并随之在“丑”字上添加了一个扁扁的“癸”字。

至于两个“揽”字之疑,前人也早有关注,甚至早于对“癸丑”之疑的关注。

所谓两个“揽”字之疑,指的是《兰亭序》中本来应该写作“览”的地方,作者偏偏都把它们加了个提手旁成了“揽”字。对此,很多人都认为这是王羲之为避其曾祖王览之讳的结果。

清周广业《经史避名汇考》卷三五“王羲之”条记道:“右军《兰亭序》‘后之览者’以‘览’为‘揽’,避其家讳也。章世丰曰:览与揽音仝义别,右军确是避王览讳……广业按:《兰亭序》‘揽’字两见,‘每揽昔人兴感之由’,亦从手旁。”

1965年于硕撰《东晋已有“暮”字》 一文说:“至于二‘览’字作‘揽’乃避其曾祖王览之讳,与他帖‘正’字作‘政’,为避其祖王正之讳正同。有人根据‘览’字避讳来证明《兰亭序》是王羲之的作品,那却是太天真的看法。其实后人爱写‘雅政’‘斧政’‘郢政’等,都还在替东晋王家避讳呢!”

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第4期所刊周绍良《〈兰亭序〉真伪考》一文写道:“按阅览之‘览’与延揽之‘揽’,含义不同,不能互相代替,但《兰亭序》中的‘每揽昔人兴感之由’与‘后之揽者’两‘揽’字,均当作‘览’。以王羲之的学问,不会用错,这里写作‘揽’显然是有原因的。这便是:王羲之曾祖名览,所以他改‘览’为‘揽’,以避家讳。这正和王羲之一些书札中凡端正之‘正’俱改用政事之‘政’,以避其祖父王正之讳是一样的。在这点上,如果是作伪者,绝不能想到这样缜密,连家讳也俱避而不书,以保证其真实性。所以这是有力的内证,说明《兰亭序》无疑是出于王羲之之手,而且由这两句,说明后半段确实是王羲之之作而无须怀疑。”

次年,同是《中国社会科学》,于第1期发表周传儒论《兰亭序》长文,题为《论〈兰亭序〉的真实性兼及书法发展方向问题》,其中就留下如下一段文字:

除此之外,在这集中改错一段中,连用了两个“揽”字:“每揽昔人”“后之揽者”。这“揽”字是有问题的。观览之“览”,与延揽之“揽”,意义迥别,不可混淆。除王羲之讳祖、讳曾祖以外,他人不会一讳再讳。何况当年在场的四十二名(除去王羲之本人,应为“四十一名”——毛按)大知识分子,岂能瞠着眼睛看王羲之写别字而不作声?《金谷诗序》有“好事者其览之者”句,“览”不作“揽”,可见古人不混用。

……

根据这个世系表我们可以完全肯定,只有王羲之这房才能有这样的忌讳。这是颠扑不破的铁证、本证,任何人不能否定的。只有右军本人,才能以“政”代“正”,以“揽”代“览”。除羲之本人记得清楚之外,他人不会去代查家谱。甚至智永,即使不出家,而在子、孙、曾、玄、云、来之外,也记不清楚了,何况王姓大族,谁能忌讳那么多?智永为羲之七代孙、王正九代孙、王览十代孙(此句“七”“九”“十”应为“六”“八”“九”——毛按),这就证明智永不是改窜人。

2009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历代避讳字汇典》(王彦坤编著),其中针对第396个讳字“览”字(第165页)列叙道:

晋右军将军、书法家王羲之,曾祖名览。

(代字)以“揽”代“览”:

羲之撰书《兰亭序》云:“每揽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又云:“后之揽者,亦将有感于斯文。”“揽”并“览”字讳改。《樵香小记》卷上云:“《兰亭序》‘后之揽者’句,‘揽’当为‘览’,或云通用,或云误笔,其实乃自避家讳,故加‘扌’旁。右军,王览之后也。”

彦按:今《晋书·王羲之传》并作“览”字,乃后人不明羲之本意而改,非其真矣。

与以上诸家不同,祁小春一直认为,《兰亭序》中的两个“揽”字不能视为王羲之为避曾祖王览之讳,因以“揽”代“览”不合六朝人的避讳原则。该观点,祁小春最初于2000年前后所撰《〈兰亭序〉“揽”字考》一文中提出。该文先是发表于日本《书论》杂志(1999年第31号),由梁少膺译为中文,相继发表于《书法研究》2001年第1期,收入梁少膺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当代日本书论选译》。该文经过增补、修订,又以中文形式参加了1999年6月17—19日于苏州举办的“《兰亭序》国际学术研讨会”。祁小春参加苏州会议的长文题为《关于〈兰亭序〉真伪的两个新疑问》,后收入苏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兰亭论集》(华人德、白谦慎主编)。

祁小春的“揽”字之疑提出之后,明确作出回答的是王汝涛。他在《论何延之〈兰亭记〉乃是信史——附论〈兰亭〉临摹本的变迁》一文中辨析道:

关于王羲之以“览”字犯家讳,改写成“揽”字,是否就不合乎当时的避讳习惯问题,笔者以为避讳有避国(当代帝王)讳、避家(祖、父名)讳和避私(面对的人)讳诸类别,各个朝代有各种不同的避讳情况。今只就王羲之那个时代举一个类似的例子。《晋书·王舒传》:“司徒王导欲出舒为外援,乃授抚军将军、会稽内史,秩中二千石。舒上疏辞以父名,朝议以字同音异,于礼无嫌。舒复陈音虽异而字同,求换他郡。于是改‘会’为‘郐’,舒不得已而行。”原来避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谈话中的避讳,交谈中不得说出与对方父、祖或本人名讳同音的字来,否则即是犯讳。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对这种避讳有生动的描述:“魏晋时,对父母的礼是很繁多的,比方想去访一个人,那么,在未访之前,必先打听他父母及其祖父母的名字,以便避讳。否则,嘴上一说出这个字音,假如他的父母是死了的,主人便会大哭起来——他记得父母了——给你一个大大的没趣。”另一种是行文中的避讳,即自己不得写出父、祖名讳的字样。因为文字是给自己和别人看的,所以避讳的是名讳的本字字形,不关字音。即如上举王舒的例子,他父亲叫王会(“会”音huS),他要去任职的会稽郡的“会”字音kuRi,二字不同音,可不避讳,但是王舒上任以后,公私文书少不了这个“会”字,他只要写了这个字,旁人只看字形与其家讳相同,不管读什么音,便认为他不避父讳,身被不孝之名,这就是王舒以为“音虽异而字同,求换他郡”的理由,朝廷也不得不把“会”字改作“郐”,保持了字音而改变了字形。现在据以探考王羲之的避讳:《兰亭序》是书面文字,写在纸上给人看的。羲之的曾祖父是王览,当他必须在文中写到“览”字时,不敢写这个字,改成“揽”字,字形变异,旁人看了便不能说他犯讳,正如把“会”改“郐”一样,字音不变而字形变了,在书面文字上便算做到了避讳。王舒避讳的事,东晋朝廷都依了他,此事发生在公元326年,下距王羲之写《兰亭序》二十七年,可见王羲之把“览”写作“揽”当时是合乎避讳的习惯和规则的。写“览”为“揽”的正是王羲之本人,而不是什么“作伪者”。

也许为了回应王汝涛的辨析,祁小春再撰长文《〈兰亭序〉的“揽”字与六朝士族的避讳》 ,对自己的观点详加“例”证,进一步认定:

《兰亭序》中的以“揽”代“览”之现象,以义言之:二字未能互训;以音言之:二者同音;以形言之:“揽”字含“览”形在内。因此,以“揽”代“览”,显然不合当时避讳习惯。

基于此,我们现在假定,王羲之于兰亭盛会当日果然即兴写了“揽”字,则他面对四十余位与会名士,不知如何把《兰亭序》吟诵给大家听?是否会“正色”“流涕呜咽”“狼狈而退”“不履而走”“闻讳必哭”“对之流涕”?很难想象,四十来位到场的“揽者”(其中还包括王羲之的三子:凝之、徽之、献之),又当如何“有感于斯文”?王羲之不惜在众多名流雅集之时,公开违反当时的避讳习俗,作此惊世骇俗之举,究竟是何原因?若无其他可以解释得过去的理由,则此现象实在有悖常理。

其实,王羲之以“揽”代“览”一如前其二十七年朝廷替王舒以“郐”代“会”的道理,是无数避讳方法中的一种,尽管人们很少应用以及一为自讳、一为“始则他讳,后则自讳” 。在《兰亭序》之前,既存在一个同样类型的避讳实例,那就说明《兰亭序》用“揽”字并非一个“孤零零”的避讳现象,而是有先例可循,完全合乎当时避讳的要求。

至于《兰亭序》用“揽”字无法当场朗诵的疑问,想必是祁小春忘了本人的“誊正稿”(即我们所说“改定稿”)说。依我们前引祁小春的说法,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各种《兰亭序》版本的祖本,不是修禊雅集当天的草稿,而是后来尚在修改的誊正稿。既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认定:王羲之最初的《兰亭序》草稿并未出现“揽”字,“揽”字是到后来修改、誊正、再修改的过程中才加上去的呢?后来改用“揽”字的地方,原先也许用的是“览”字的同义字或近义字,如祁小春《〈兰亭序〉“揽”字考》所列或“见”、或“看”、或“睹”、或“观”、或“读”、或“咏”、或“诵”、或“阅”等,只是在若干遍的修改、誊正过程中,觉得还是用“览”字最贴切,因这时只须示人以目,无须朗诵给人听了,便根据“书面避讳”原则,在“览”字旁加了个提手变为“揽”字。可见,对王羲之而言,在《兰亭序》誊正稿(即尚存少量局部修改的改定稿)上用了两个“揽”字,既合乎当时的避讳要求,又暗示了与最初草稿面貌有所不同。如果誊正稿(即我们所说改定稿)与草稿面貌完全一致,那还存在“修改”吗?

由于年代久远,当时未留下相应记录,《兰亭序》创作真相就给后人带来了难解之谜。数百年后,唐人何延之撰《兰亭记》第一次尝试破译,将《兰亭序》这一旷世之作视为王羲之雅集当日所写之草稿,而且是醉中所写。到南宋,赵构撰《翰墨志》重述了何延之的“草稿”论,只不过附带对其中的“神助”说与“醒后更书百千本(或‘数十百本’)无如者”说表示了质疑。进入21世纪,得力于书法研究与文艺心理学研究成果之启迪,人们终于认识到,何延之所述《兰亭序》创作真相并不全然可信,因为“下真迹一等”的神龙本《兰亭序》一点儿也不像何延之所说,它非常从容、严谨与洁净,只有一些很少的局部改动;它既不是“草稿”,也不是雅集当日“醉”中所书,而系雅集过后的最初几日反复修改、誊正而成的“改定稿”(尚存少量局部修改),与最终的定稿在文字内容上已完全一致。不仅如此,一旦确立了“改定稿”的观念,再来审视人们曾经争论不休的《兰亭序》“癸丑”之疑与两个“揽”字(见图2)之疑,又会得到一个全新的结论。所以,《兰亭序》创作真相的寻绎,对我们进一步认识《兰亭序》相关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基础意义。 9opggu5ViRoYq5r5QqMpgpYr0p8NPmI4/ai3z7GZ4UDG8eeAYVR1BCvPhh2BKBy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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