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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兰亭序》与《临河序》的比较

单就小标题来看,人们很容易认为《兰亭序》与《临河序》是两篇不同的作品。事实上,在部分学者心目中,也确实如此认为。但在更多人心目中,《兰亭序》与《临河序》却是同一篇作品,只不过前者为完整本,后者为不完整本;前者为手稿本,后者为传抄本;前者为原本,后者为节注本或删略本而已。我们倾向于“更多人”的立场。道理很简单,题作《临河序》的文字系刘孝标为《世说新语》“企羡”篇第三则作注而引,它针对的即是“兰亭集序”。那么,为什么刘孝标要别称“临河序”而不直接沿用刘义庆原文所称“兰亭集序”呢?这是因为,当年王羲之为兰亭诗所作序文,最初并未定名,后人便各以己便,或称之为《兰亭序》《兰亭集序》《兰亭诗序》,或称之为《临河序》《修禊序》《修禊文》《禊帖》《三月三日诗序》,等等。正因为如此,称名虽异,其实一也,指的都是王羲之为永和九年兰亭雅集所赋之诗结集而写的那篇序文。

按照刘孝标《世说新语》注的体例,注文除非极短,稍长点一律要加以删节,原则是保留下“实”的部分,如记时、记事、记物、记人等,而略去“虚”的部分,如抒情、说理等。刘孝标节注《临河序》云: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莫(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娱目骋怀,信可乐也。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矣。故列序(叙)时人,录其所述。右将军司马太原孙丞(承)公等二十六人,赋诗如左。前余姚令会稽谢胜(当作“藤”——毛按)等十五(当作“十六”——毛按)人不能赋诗,罚酒各三斗。

将此处《临河序》与上节所引《兰亭序》加以对比,可以清楚看出,《兰亭序》从开头“永和九年”到“信可乐也”写实一段,《临河序》基本上都保留下来,而议论部分则只字未留。也许《世说新语》注保留了一两句,如“品藻”篇对石崇《金谷序》一文的节录保留了“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两句,但在后来的传播过程中被人们(特别是宋朝人)删去,而让我们今人看不到其中的只字之议论。

当然,《临河序》节录下的写实部分,与《兰亭序》原文间也存在若干不同之处。

首先,《兰亭序》中“暮春之初”的“暮”字,在《临河序》中写作“莫”字。对此,徐森玉《〈兰亭序〉真伪的我见》认为,“暮”是“莫”的俗体字,古无“暮”字;作为俗体字,“最近发表的武汉出土东吴铅券的摹本亦有‘暮’字。这都能说明这个俗体字在民间很早就出现了”。这是客观的事实判断,当然不成问题,成问题的是,徐文竟由此引申,提出了主观性极强的真伪判断:

就刘孝标当时的情况来分析,有两种可能。可能在梁刘孝标时,“暮”这个俗体字在士大夫间还不常使用,但刘孝标忠于王羲之《临河序》的原著沿用正体的“莫”字。这两种可能性,无论哪一种对,它总是证实了有“暮”字的《兰亭序》不是王羲之的原著。

关于这点,清代有的学者已经注意到了。孙星衍辑《续古文苑》所收《临河序》的注文中指出:“此文唐人所传石刻名为《兰亭序》,详略小异,无篇末四十字,而‘莫’字作‘暮’,‘禔’字作‘稧(禊)’,‘畼’字作‘畅’,皆俗书,晋代所未有,疑唐时刻本漫漶,重书之误。”他虽然没有直截了当地提出唐人所传的《兰亭序》是伪作的,但已很明确地指出了目前所见的《兰亭序》不可靠。事实上,这绝不是什么“刻本漫漶,重书之误”的问题,目前所见的所谓定武刻本和唐摹本,应该说都是从唐太宗的原本而来的,帖的翻刻、重摹只能将原本的笔意的精神摹失,除极少数例外,一般是不可能连字文的本身也更动的。这只能说明唐太宗所看到的《兰亭序》绝不是王羲之的作品。

有意思的是,同为否定《兰亭序》真实性的于硕,却在专文《东吴已有“暮”字》中认为——“《兰亭序》中在使用‘暮’字,可以不成问题”,但只是不能据此“说王羲之‘精于六书’”。 当然,于硕这里还有个真实的“转语”或“话后语”没有明说出来,就是认为王羲之是个“精于六书”的人,绝不会在文中写出俗体的“暮”字。而今所见《兰亭序》作“暮”,显系后人不明此理而露出马脚。只有写作“莫”字的《临河序》才真正出于“精于六书”的王羲之之手。

第二个不同之处,表现在“列坐其次”之后的文字顺序上。具体地说就是,《临河序》将《兰亭序》中的“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放到“是日也……信可乐也”后面去了。我们认为,这一不同,最大可能当是《世说新语》及其注文,因后来的传抄失误所致,最初面目的刘孝标注引之《临河序》并不存在这一不同。针对今见《临河序》这一不同,周汝昌与周传儒两人都作了极精到的分析,并认为帖本正确、注本有误:

我以为,叙清了“崇山峻岭,茂林修竹……清流激湍”之下,紧接“虽无丝竹管弦之盛”,是对的。其理由,要注意作者原来就是说,山水林竹的天籁,胜于丝竹管弦的音乐。试看《世说》中引及王羲之的四句诗:“取欢仁智乐,寄畅山水阴。清泠涧下泉,历落松竹林。”这是他病中所作,自己还十分得意。这四句诗在我们看来,并无佳处。他之所以自以为得意,也就是认为这表达了他的一种“胸襟”见解,所谓“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涧泉林竹的声容,正是他自己以为最美好的音乐。而这也就是他兰亭诗“其四”所写的“虽无丝与竹,玄泉有清声”那一层意思。

循是而言,足见帖本的叙次是符合作者文意的,今《世说》注本则将先后隔开了,文章气脉不相联属,再也看不出作者有意将山水林竹的自然音乐来压倒金谷式的琴筑鼓吹的一番思想内容。所以说,帖本是正确的,《世说》注本明显错简。

(《临河序》)误将“丝竹管弦”“一觞一咏”移植到“信可乐也”之后,形成前一段,“列坐其次”而无事可做;行文至此,笔亦未顿住。前一段感情重复:已经“信可乐也”,何必再“亦足以畅叙幽情矣”?

我认为论技巧,在“引以为流觞曲水”之后,必当接“一觞一咏”“畅叙幽情”。“丝竹管弦”是暗衬语,可用“虽无”二字领起,放在前;亦可用“惜无”二字引出,放在后,表明大家快快乐乐,饮酒赋诗,没有丝竹也无碍。两个“觞”字必须联用,不可割裂隔离,彼此不相应。

下一段亦然。在“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之后,必须接以“仰观”“俯察”,看见许多事物,满足耳目要求,“信可乐也”的感情才有物质基础。不加入观察过程,就说“快乐呀,快乐”,(则只能)表示思想贫乏、感情贫乏。

第三个不同,是《临河序》删去了《兰亭序》中的“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足以极视听之娱”,并改《兰亭序》中的“游目”为“娱目”,在《兰亭序》中的“畅叙幽情”后加了个“矣”字。这第三个不同,其实包含了三个小的不同,第一个小的不同,当系刘孝标删节所致,在他看来,这两句不属“写实”范畴,而属“抒情”“议论”范畴,故而必须删去。当然,这点小的不同也存在为后人传抄失误所致的可能性。至于第二与第三个小的不同,皆当系刘孝标之后人们传抄失误所致,其原本面目一定与《兰亭序》保持一致。

关于第三个不同中的第一个小的不同,周汝昌也曾作过具体辨析,他说:

还有,《世说》注将“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以及“足以极视听之娱”等句都付诸“剪裁”,也是毫无道理可言的。因为,如果没有了“宇宙之大”和“品类之盛”,特别是没有了“大”字,那么“骋怀”二字,特别是“骋”字,就无复着落。更何况“视听之娱”是耳所接,两者并举,“听”正是上承山水林竹的“清声”而言的,如果只有“游目骋怀,信可乐也”八个字,那么文章的前后语意气脉也就了不可寻,都成为互不相关的拼起来的零言碎语了。即使说这是本集定稿“修改”了手草,也绝无这种修改法。所以,所有这些,都只能是《世说》注文引录之际或刊印之时被“剪截”掉的。

按照刘孝标《世说》注的体例,删去“夫人之相与……悲夫”一段文字和“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揽(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几句,很容易理解。最令人难解也最引发争议的是《兰亭序》本无而《临河序》偏偏多出的四十个字——“右将军司马太原孙丞公等二十六人,赋诗如左,前余姚令会稽谢胜等十五人,不能赋诗,罚酒各三斗。”

据此多出的四十字(李文田称“四十二字”,后文所引商承祚等又称“三十九”字,当据不同版本之故),清人李文田认为《临河序》才是王羲之所作,《兰亭序》出于后人伪托,理由在于“注家有删节《右军文集》之理,无增添《右军文集》之理” 。也就是说,这多出的四十字原来由王羲之本人所写,是《临河序》中的结尾部分,与他所模仿的《金谷序》结尾部分——“凡三十人,吴王师、议郎、吴中侯、始平武功苏绍字世嗣,年五十,为首”——正相呼应。要知道,刘孝标所注正文上面正写着“王右军得人以《兰亭集序》方(仿)《金谷诗序》” 啊!高二适不同意李文田的看法,特将《世说新语》“自新”篇第二则刘孝标注引虞预《晋书》中的(陆)机荐(戴)渊与赵王伦笺一段文字,同《陆机本集》中的陆机荐(戴)渊与赵王伦笺一段文字进行对比,指出:“以上《世说新语》的注,与《陆平原(机)集》 对看,较易了然‘注家有增减前人文集之事’,而李文田跋语却说‘注家有删节《右军文集》之理,无增添《右军文集》之理’这是站不住脚的。而李又曾昌言《世说》注与《临河序》的文字,与《右军本集》有不相应之确证。李若同时见此二文,倘否可云《陆机文集》荐戴渊与赵王伦笺,又与《世说》注陆机荐戴渊与赵王伦文 ,有不相应之确证耶?”,“至于末尾上的右将军司马孙承公等二十六人,迄罚酒各三斗诸文,则是记叙禊集诗事。此或系禊饮中人写的。刘既删节右军文,遂不妨给他添上,这也是注家的能事”。 很显然,在高二适的心目中,《临河序》中多出的四十字,非王羲之原文所有,而系刘孝标作注时从别人写的文字中辑录、增添所致。

高二适认为“注家有增添前人文集之事”的观点,除极少数肯定《兰亭序》为王羲之所作者以外,绝大部分学者都不予以认同。不仅如此,它还遭到了郭沫若和清水凯夫的有力否定。郭在《〈驳议〉的商讨》中说:“《驳议》认为‘注家有增减前人(文集)之事’。‘减’,如果不是断章取义,是没有问题的。‘增’却是大有可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虞预《晋书》与李世民《晋书》,对于陆机笺文的节录,互有详略,而互为补充。刘孝标注引文字,有虞书有而为李书所无者,有虞书无而为李书所有者,这是由于虞李的删节不同,并非刘注有所‘增减’”,“《驳议》根据两种不同的节录本作比较,而断言李文田所说‘注家有删节《右军文集》之理,无增添《右军文集》之理’为‘站不住脚’,恐怕反而是《驳议》站不住脚吧”,“刘孝标由虞预《晋书》所转引的陆机荐笺既不是‘有所增添’,他所引的王羲之《临河序》(《兰亭序》的别名),论理也不应该‘有所增添’,但《临河序》末尾这样一段……这些文字却为传世《兰亭序》所没有。高先生说:‘至于末尾上的右将军司马孙承公等二十六人,迄罚酒各三斗诸文,则是记述禊集诗事,此或系禊饮中人写的。刘既删节右军文,遂不妨给他添上,这也是注家的能事。’这文字的逻辑有点异样。注家删节别人的文章是常事,但怎好把原文中所没有的文字任意‘添上’?这样的注家还能是有责任感的吗?”,“据我看来,刘孝标作注是相当谨严的。他旁征博引,保存了不少梁以前的古籍片羽,不仅补充了《世说》作者刘义庆的简略,并有时对于刘义庆加以适当的品评。刘孝标作注的功劳是不好抹杀的”。

清水凯夫于1994年发表《王羲之〈兰亭序〉不入选问题的研究》,则如此指出:“高二适在《〈兰亭序〉的真伪驳议》中认为《世说新语》刘注所引陆机荐戴渊与赵王伦(笺)有增添,并以此为根据说‘注家有增减前人文集之事’,然后作出结论——‘刘既删节右军文,遂不妨给他添上,这也是注家的能事。’然而,高氏作为《陆机本集》全文举出的荐戴渊与赵王伦(笺),在现在的《陆士衡文集》(四部丛刊)中找不到,想不到与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晋文’中所载之荐戴渊与赵王伦(笺)是同一篇文章。‘全晋文’中这篇荐戴渊与赵王伦(笺)合《世说新语》刘注、《晋书·戴若思传》《太平御览》所引三文为一文。因此,必须指出,比较这篇荐戴渊与赵王伦(笺)和刘注的引文,以其中有增减为根据,下结论说‘注家有增减前人文集之事’的作法太随意了,是错误的。即便万一陆机荐戴渊与赵王伦(笺)有增减,也绝非刘孝标所为,因为刘注引用时已注明‘虞预《晋书》曰’,即不是直接引自《陆机文集》,而是引自虞预《晋书》。除此以外,所有刘注均无增添之可疑之处。”

比高二适稍后、郭沫若稍前,唐风于《文汇报》1965年8月19日发表《关于〈兰亭序〉的真伪问题》,认为《临河序》中多出的四十字系文后之“附记”,而非正文。他是这么推测的:“至于李文田所举刘注中多出的‘右将军司马’云云一段,我们认为可能是游宴记叙文字的附记,这种文字,在正文中有录有不录;也可以是刘孝标或后人按他们所知道的当时情况增入注文。在上述刘注中《金谷诗序》后面,不也多出‘魏书曰’等五十余字吗?如果像李文田所说《临河序》原文确有此一段,那么,智永‘依托’时为什么要将它删去呢?这和他的‘依托’又有什么抵触呢?”

唐风的“附记”说,很快得到商承祚的响应,其文《论东晋的书法风格并及〈兰亭序〉》写道:

至“右将军司马太原孙承公等二十六人,赋诗如左”一段三十九字(实为“四十字”,下同——毛按),正如唐风同志所指出,是属于附记性质,在正文中可录可不录。因为这一段只说明两点:一是赋诗者二十六人因不入正文,故于议论后以“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表明各人的诗及作者姓名另有附记;一是不能赋诗受罚者有谢胜(藤)等十五人,更无关宏旨。《晋书》着重序文的思想内容,故附记可以不录,而刘峻从考据的角度出发,重实略虚,不仅抄录了附记中一段,同时还删节了原文中的议论部分,即“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这一段。《金谷诗序》缀尾“凡三十人”,并举苏绍一人为代表共二十六字入之正文,手法有所不同。游宴是一种愉快的事,当众赋诗抒情,非人人所能为,其诗不成而被罚酒,在封建社会是不光彩和难为情的事,当羲之执笔作序时,就不能不考虑其流传影响,因为隐人之短,故不把谢胜(藤)等不能赋诗而被罚写入正文另为一卷。既然此卷不是王羲之所写,后人亦不去临摹了。有人确信“右将军司马……”一段三十九字为正文,是根据刘删节本而言。但在《兰亭序》“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后继以“虽世殊事异”五句将之隔开,隔开的理由正好说明诗是另成一卷的。再看南齐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于文末曰:“有诏曰:‘今日嘉会,成可赋诗。凡四十五人。其辞云尔。’”“其辞云尔”就是将四十五人的诗另附,为文、诗紧密结合和文章体裁的通例。这基本常识,羲之哪有不明白之理,刘峻也晓得,如不删去“虽世殊事异”这段,就无法与人名联系得上,是显而易见的问题。如光凭感觉,不进行科学分析,据删节本为定论,是否正确呢?因此,要研究“右将军司马”等三十九字这一段录与不录,和《金谷诗序》文末凡三十人的为何不相同,不能从形式上做机械的对应类比。

与唐风的“附记”说相近,黄君实同年(1965年)撰《王羲之〈兰亭序〉真伪辨》和周汝昌1973年撰《〈兰亭〉综考》,又提出了“撮叙”说。他们俩都坚持多出的四十字非《临河序》之正文,而系序文之后的一种“附注”性文字:

唯细推注引序文,则此四十字,实为刘孝标撮取《兰亭序》后之附录为注,所谓文外之记事也。今兰亭诗后犹有“以上十一人各成四言五言诗一首”,“以上十五人一篇成”等语,此即《临河序》“二十六人赋诗如左”之注脚。又列前余姚令会稽谢胜(藤)等十六人姓名云:“以上十六人诗不成,罚酒三巨觥。”故刘注有“前余姚令会稽谢胜(藤)等十五人(应为‘十六人’——毛按),不能赋诗,罚酒(各)三斗”之语。至字稍有殊者,或为刘所据本不同,或为传刻之误,则无能考之矣。

《世说》注对《金谷序》引录之法既若是,则其对《兰亭序》之引录法又何其不然?……这样的“四十二字”(应为“四十字”——毛按),分别也就是刘孝标的一种类似的手法撮叙而已,有何可疑之足云?盖《金谷序》以“后之好事者,其览之哉”为结句,序毕,后面也另跟着三十个人的“具列”;《兰亭序》以“后之揽(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为结句,序毕,后面也另跟着四十一人的“列叙”,恰恰一样。这种“列叙”,实际是和集录的诗篇(这是主体)相连着的,严格说来,并不是“序”的一部分。“序”是文学创作性的作品,“列叙”不过是略如文牍性的一种“记账”,一般委之于“助手”事后代为汇录即足,原不劳作序起草时一一写记齐全。这个道理并不难解,上述情况,本身自明。所以(清)嘉庆间严可均辑《全晋文》时也能指出:“按此与帖本不同,又多篇末一段,盖刘孝标从本集节录者。”

徐复观认为《临河序》多出的四十字,系刘孝标节录《兰亭序》正文之后文字 而成,一同何延之《兰亭记》开头所述参加兰亭雅集人员录自《兰亭序》正文之后文字:

《兰亭序》既系由扩大《临河序》而来,做此手脚的人为什么把《临河序》后尾的四十字扩大掉了,郭氏便不再想下去。但张彦远《法书要录》所收唐何延之《兰亭记》中,谓“以穆帝永和暮春三月三日宦游山阴,与太原孙统承公、孙绰兴公、广汉王彬之道生、陈郡谢安安石、高平郗昙重熙、太原王蕴叔仁、释支遁道林,并逸少子凝、徽、操之等四十有一人,修祓禊之礼”。上述除羲之以外的人,固为《兰亭帖》所未有,亦较刘注所引《临河序》多出八人,且称述的方式亦不相同。由此可以推知序文中有“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二句,分明是在序文的后面,列记了参与是会者的姓名,并把他们所作的诗也记在后面……不特此也,序文中分明说是“列叙时人,录其所述”,则序文后面所录的必定把作成了诗的二十六人及作品写在前面,把没有写出诗来的十五人(应为“十六人”——毛按)写在后面,并记上各罚酒三斗。不可能如《临河序》之仅录有二人而无诗,也不可能如何延之所录的仅十人而亦无诗。由此可以断言,岂特《临河序》的序文系由节录《兰亭序》而来;其较序帖多出的四十字,及何延之所记,皆系由节录《兰亭序》后之文字而来。

到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周绍良与周传儒两人在坚持《临河序》多出的四十字非原文的前提下,前者认为刘孝标注引的对象“不是收入文集中的文章格式,而是兰亭集会当时的原始记录形式”,其文说:“依序文全文的格式审之,显然与陆柬之书兰亭五言诗极相似。刘孝标所使用的本子,可以考定它不是从《右军文集》中来的,而是这样一种本子:卷首是王羲之序文;次是右将军太原孙承公等人全部官衔姓名,‘等二十六人,赋诗如左’;然后是前余姚令会稽谢胜(藤)等十五人(应为‘十六人’——毛按),‘不能赋诗,罚酒各三斗’一段话;最后是孙承公等人所作的诗。按照这种格式,它不是收入文集中的文章格式,而是兰亭集会当时的原始记录形式,绝不会按原始记录形式收入文集。刘孝标根据这种本子为《世说新语》作注时,不会有什么增添,倒是必须有所删节,否则注文势必大为膨胀而超过正文,喧宾夺主了。” 后者则认为多出的四十字“乃兰亭诗的开端”,所叙是兰亭诗而非《兰亭序》,其文写道:“‘录其所述’之下多四十二字(应为‘四十字’,下同——毛按),乃因‘亦将有感于斯文’,为《兰亭序》结束语,全文已完;而《临河序》‘录其所述’之下多‘右将军……’等四十二字,乃兰亭诗的开端。序为一事,诗另为一事。将要说诗,故举赋诗之人,以其非右军作,故未归入《兰亭序》。此理至明,足见并未妄添蛇足。” 除上述诸家所说之外,我们在1987年出版的《马一浮遗墨》中,还发现很早以前,马一浮就对《临河序》“录其所述”之下多出四十字作出了独到辨析,在他看来,那四十字“盖亦刘孝标所缀,非逸少原文也。文中无自称‘右将军’之例,又误‘安石’之官为‘司马’ ,宜以桑考(即桑世昌《兰亭考》——毛按)为是”

如何看待和解释《临河序》多出的四十字,我们以为,关键必须弄清刘孝标注引的对象究竟是《王羲之集》(或《右军文集》《右军本集》等,这些系别称),还是有《兰亭序》冠首的《兰亭诗集》。

就可能性而言,李文田(以及其前严可均、其后周汝昌等)认为刘孝标节注的文字源自《王羲之集》(李跋原称“《右军文集》”与“《右军本集》”)也不无道理,毕竟《隋书·经籍志》曾记载直到隋代尚存“晋金紫光禄大夫《王羲之集》九卷” 。而且,作为《王羲之集》,只能收录王羲之所作之《兰亭序》与兰亭诗,绝不会收录他人的兰亭诗,便使得《兰亭序》后面也绝不会出现另外多余的叙述性文字。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如果刘孝标注引的《临河序》,确实源自当时已经流传的《王羲之集》,那么,李文田(以及其后郭沫若等人)根据“注家有删节《右军文集》之理,无增添《右军文集》之理”的通则,说多出的四十字为王羲之原文所必有的推测就是正确的,说《临河序》当为王羲之所作而《兰亭序》系后人伪托的推测也是正确的。而同样前提下,周汝昌的“撮叙”说则难以令人信服,毕竟《王羲之集》没有(也无法)辑录他人之诗作,又何必要作“赋诗如左”的附注呢?

但问题在于,刘孝标注引《临河序》还可以《王羲之集》以外的“单行本”《兰亭诗集》为辑录对象,而这种可能性又要远远地大于前种可能性。

有人也许会问:《王羲之集》传世毕竟有《隋书·经籍志》的记载,可以确认,但《兰亭诗集》传世并无史料记载,又如何予以确认呢?

我们想,《兰亭诗集》传世不见史料记载,这是事实。但我们并不能据此认定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兰亭诗集》,之所以这么说,最直接的证据便是《兰亭序》中所言“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这九个字,刘孝标注文《临河序》也节录了下来。还有,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前述《临河序》多出的四十字记载。其三,《兰亭序》及刘孝标注文《临河序》作为“序”文所“序”对象即为《兰亭诗集》,这也是一个直接证据。最后一个证据,虽算不上太“直接”,但很过硬,这就是兰亭诗三十七首没有失传,直到今天我们仍可读到,所仰赖的最初文献当然亦非《兰亭诗集》莫属。至于《兰亭诗集》于后世失传,那也一如《王羲之集》(以至更多古代典籍)于后世失传,无非因种种人为或自然的原因而导致。当然,由于我国的雕版印刷直到隋唐五代时期才得到推广应用与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尚处于萌芽状态,最初以至随后流传于世的《兰亭诗集》均为“手抄本”而没有“印刷本”(同理,《王羲之集》也是只有“手抄本”而没有“印刷本”)。《兰亭诗集》作为“手抄本”,最初流传于世的大部分肯定都出自王羲之的手笔,但稍后更广泛流传于世的却一律出自他人手笔,那些“手抄本”已是地地道道之“传抄本”。因系传抄,相对于《王羲之集》,《兰亭诗集》文字少,速度快,在数量上必然会遥遥领先。《兰亭诗集》传世量既然远远大于《王羲之集》,那么,南朝梁刘孝标为《世说新语》“《兰亭集序》”条作注时,看到或得到《兰亭诗集》的概率比看到或得到《王羲之集》的概率要多得多,难道不是很正常的吗?

当然,除传抄因素优越以外,《兰亭诗集》还能不受《王羲之集》影响,单独在更大范围流传,首要原因当是兰亭雅集广受时人及随后南朝人士的称道,人们渴望读到有关兰亭雅集的文献——《兰亭诗集》,没有这样特定的接受背景,《兰亭诗集》也不会快速、大范围地传播开来。而另一方面的原因则在于《兰亭诗集》的内容不全然等同于《王羲之集》,毕竟《王羲之集》只能收录《兰亭诗集》中的王羲之序与王羲之诗,要读其他人的兰亭诗(还有三十五首)和孙绰的《兰亭后序》,还得到《兰亭诗集》那里去查找。否则的话,人们拥有一部《王羲之集》足矣,又何必再去重复拥有另行流传的《兰亭诗集》呢?

如果刘孝标注引《临河序》依据的是《兰亭诗集》的话,那么周绍良与周传儒的解说就显得最为圆通、最为准确。原来,刘孝标“节录”完《兰亭诗集》中的《兰亭序》(节录文字止于“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之后,随即又“节录”了紧接其后的兰亭诗前引语——“右将军司马……罚酒各三斗”,计四十字。刘孝标既以《兰亭序》删节文字(即刘孝标所称之《临河序》)和兰亭诗前四十字引语来“双重”注解《世说新语》“《兰亭集序》”条,那四十字即便出于王羲之手笔,也不能算作《兰亭序》和刘注《临河序》的正文,同时,也不违背李文田所谓“注家有删节《右军文集》之理,无增添《右军文集》之理”的通则。

现在,我们再看《兰亭序》中所有而被《临河序》删节掉的中间一段抒情、议论文字,是否出于王羲之之手?它与王羲之的性格是否契合?它对《兰亭序》的作用何在?该段文字一百六十七字,从“夫人之相与”开始,到“后之视今亦由(犹)今之视昔,悲夫”为止。

对此,李文田的态度很明确,将它列为“三疑”之第二疑:“今考《金谷序》文甚短,与《世说》注所引《临河序》篇幅相应。而定武本自‘夫人之相与’以下多无数字,此必隋唐间人知晋人喜述老庄而妄增之。不知其与《金谷序》不相合也。” 也就是认为,“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与王羲之无关。

李文田的观点在发表七十五年后,得到郭沫若的大力推崇与解说。郭先后通过三篇文章表明自己的看法,这三篇文字,一是《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二是《〈驳议〉的商讨》,三是《〈兰亭序〉与老庄思想》。其相关文字如下:

△至于《兰亭序》所增添的“夫人之相与”以下一大段,一百六十七字,实在是大有问题。王羲之是和他的朋友子侄等于三月三日游春,大家高高兴兴地在饮酒赋诗。诗作成了的,有十一个人作了两篇(首),有十五个人作了一篇(首);有十六人没有作成。凡所作的诗都留存下来了,唐代大书家柳公权还书写了一通,墨迹于今犹存。在这些诗中只有颍川庾蕴的一首五言四句有点消极的意味,他的诗是:“仰怀虚舟说,俯叹世上宾。朝荣虽云乐,夕毙理自因。”虽消极而颇达观。但其他二十五人的诗都是乐观的,一点也没有悲观的气息。

△就这两首诗看来,丝毫也看不出有悲观的气氛——第一首末句“散怀一丘”是说大家在一座小丘上消遣,这和《临河序》的情调是完全合拍的。即使说乐极可以生悲,诗与文也可以不必一致,但《兰亭序》却悲得太没有道理。既没有新亭对泣诸君子的“山河之异”之感,更不合乎王羲之的性格。

△王羲之的性格,就是这样倔强自负,他绝不至于像传世《兰亭序》中所说的那样,为了“修短随化,终期于尽”,而“悲夫”“痛哉”起来。

△其实那一大段文章,在我看来,倒是在申石崇之志。它把《金谷诗序》中的“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二语,确实作了大大的引申。如此雷同,对于王羲之,恐怕不是太冠冕的事吧!

至于李文田的“必隋唐间人知晋人喜述老庄而妄增”,说得也不够明确。今按:那一大段文章里面有“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二语,明明是在反对庄子……那一大段文字,不仅不是“晋人喜述老庄”者的思想,更不是有“为逸民之怀”“仰诵老庄之诫”的王羲之的思想。

△“一生死(死生)”“齐彭殇”之说是有它的玄学渊源的。魏晋地主阶级中的高级知识分子之好玄谈、尚旷达,确实是依仿于老庄。传世《兰亭序》中比《临河序》所多出的那一大段文字,却恰恰从庸俗的观点而反对这种思想。这和“晋人喜述老庄”是貌合而神离的。

那么,是不是同王羲之的思想有相同之处呢?也不尽然。属于统治阶级的王羲之,他的思想是儒家与道家的混合物。他一方面渴想用世,另一方面又颇想遁世。如果用“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济)天下”这两句话来概括它,也勉强可以概括。

△王羲之是未能完全忘情于世俗的人,他的性格实在相当矛盾。但感伤悲痛总要有一定的诱因,例如疾病丧亡之类。兰亭修禊,是在暮春游乐,既在饮酒赋诗,又未感时忧国,而却突然以老生常谈的“死生亦大矣”而悲痛起来,这是无病呻吟的绝顶了。

以上所引郭文字数已经大大的偏多,但实在是出于无奈,因为不如此,则无法准确展示郭沫若的看法。通过所引文字,我们可以看出,郭沫若立足“依托”说的立场,反复强调的就是:“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不可能出于王羲之之手,理由有四:一者该段文字太消极、悲观,与乐观的兰亭诗不合,与高兴的雅集场面不合,与王羲之“倔强自负”的性格也不合。二者该段文字在申石崇贪生怕死之志,积极入世的王羲之绝不会这么做。三者该段文字反老庄,与现实中王羲之好玄谈、“依仿于老庄”的做法不合拍。四者王羲之“未能忘情于世俗”,平时会因疾病丧亡之类经常“感伤悲痛”,但在雅集这种高兴场面又怎会无端地“悲痛起来”?

针对郭沫若的看法,具体点,是针对郭沫若在《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中的看法,唐风撰《关于〈兰亭序〉的真伪问题》进行了如下驳斥,他说:

△我们认为,从六朝士大夫的风尚、王氏的家庭教养、羲之本人的精神面貌,以及有关他的一些故事看来,《兰亭序》中“夫人之相与”一段的思想感情,正是羲之自己的东西。

△玄言诗寄托哲理,山水诗吟咏自然,它们又都是以任性纵情的老庄思想为哲学基础,羲之的《兰亭序》,不过是以散文来表现这种思想的其中之一而已。

△对于《兰亭序》的思想内容,我们有这样的一种看法:它其实还是一定的历史环境下的产物。阮元在王右军《兰亭帖》二跋中说:“《兰亭序》作于(殷)浩屯泗口之后,败走谯城之前,其忧国之心,含于文字之内,非徒悲陈迹也。”虽然说得太肯定,评价也高了一些,但《(兰亭)序》中所反映的,与东晋渡江士大夫对现实的彷徨苦闷的心情,正相一致。

1965年,时在香港的金尧如也不同意郭沫若《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一文对“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的看法,他认为:

△这一段文字,情词并茂,波澜起伏,感慨万千,跌宕生姿。体味这段文字中的思想感情,作者对于人生是极留恋的,对生命是极珍惜的,对生活中的欣遇是极欢悦的,对现实是很执着的……这里所表达的思想感情,绝不是老庄虚无主义的超脱,也没有佛家真空无相的妙谛,那是浓郁的儒家的现实主义精神。

△假定《兰亭序》的作者就是王羲之,那么,这和《晋书》所传王羲之的性格和议论也很吻合……但值得注意之处更在于,他也曾奉道教、服药石,在生活态度上有过消极软弱的表现,然而他能否定过去,从倒败的旧营垒中出来,虽俯仰尚有余痛,但反戈一击却是实在的。

在黄君实看来,郭沫若关于“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的看法一点儿也经不起推敲,他说:

郭氏谓游春行乐,不宜有“痛哉”“悲夫”之语,然历览古人游宴之作(除应诏之诗文多歌功颂德之辞),辄有乐极悲生之感。如《金谷诗序》之“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潘岳《金谷集诗》之“扬桴抚灵鼓,箫管清且悲。春荣虽不慕,岁寒良独希”,王勃《滕王阁序》之“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皆以人生如寄,欢乐无常,而兴感慨。达如陶潜,游斜川犹有“中觞纵遥情,忘彼千载忧。且极今朝乐,明日非所求”,“悲日月之遂往,悼吾年之不留”之叹。而孙绰序云:“乐与时去,悲亦系之,往复推移,新故相换,今日之迹,明旦陈矣。感诗人之致兴,谅咏歌之有由。”与羲之感慨之言,尤足相发。羲之虽以骨鲠称,唯悲喜固人之常情,“修短随化,终期于尽”,正为晋代文人所恒言……羲之虽雅好“服食”,亦知死终难免,以“每揽(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故唯有“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乃发为“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之言耳。魏晋之世,变乱相寻,民颠沛流徙,朝不保夕,悲观思想,时代使然,非郭氏所谓“贪生怕死”与“庸俗”也……王羲之岂较数公为清高?而所引之诗皆为贪生怕死之庸俗思想?观此,《兰亭》“夫人之相与”下一段文非伪作明矣。

商承祚不同意郭沫若对“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的看法,于《论东晋的书法风格并及〈兰亭序〉》一文有较大篇幅阐述,其中要点如下:

△我认为“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这一段是《兰亭序》精华所在,其思想感情符合当时一些士人的思想。有了这段,才能使文章气完神足而生色,才足以“敌”石崇。我们不能不承认,羲之此文是有模仿而又有创造的,唯其有创新,故能超越其模仿的蓝本,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则何“敌”之有、何“欣”之有?《世说新语》那段话也就讲不通。

△可以更确切地说,羲之的思想是儒、释、道三者的混合物。羲之不是哲学家、思想家,不比嵇康、郭象等自有系统的哲学思想,因为他的思想是比较庞杂的,遇到某些思想问题,时而以儒为宗,时而以道为则,时而又受佛理的影响而又不彻底。郭文也谈到,“他一方面渴想用世,另一方面又颇想遁世”,其间充满了矛盾。若认为羲之是清一色的老庄思想,毫无保留地接受庄子的全部理论,肯定而不怀疑,那还有什么“混合”之可言?唯其如此,他对“一死生”“齐彭殇”的命题提出异议就没有什么惊奇的了。

△至于《兰亭序》的基调和羲之的兰亭诗不一致这点并不难理解。序和诗是先后所作,即先有诗而后作序,有一定时间的间隔。在“怏然自足”时写诗,在“所之既惓”时写序,情调自然不同。修禊同游者孙绰,其诗有“忘味在闻韶”的达观语句,但在他的《兰亭后序》中却出现“乐与时去,悲亦系之”的话,前后心情判若两人,难道可以说这篇后序亦是后人所依托?总之,羲之的思想有许多矛盾的地方,这些矛盾反映在《兰亭序》以及诗句的情感变化上,无视这些,只看到他性格中有积极因素的一面,看不到他思想中有消极因素的一面,则得出来的结论是难以可靠的。

周汝昌在《〈兰亭〉综考》中亦对“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给予了辨析,其立场是反对李文田(也是反对郭沫若)的。他认为:

△这个(“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和石崇在金谷集会时所抒发的“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的感想,正是所谓“兴感之由,若合一契”,完全一模一样,可以看出这是带有普遍性的话题。王羲之在《兰亭序》中所表达的那番意思,不过是这种话题的一个典型的例子,不但无所谓奇怪,而且是事之本然,当时原即如此,只是后来的人有的对这些情况不太了解了,只以一种“是此即非彼”的方法和推想去看待《兰亭序》,反而觉得好像“信可乐也”与“感慨系之”二者显然抵触,其原因是忘记了二者之间的“相反相成”的关系。没有“可乐”,“感慨”也就无所从来,所谓“法不孤起,仗境方生”,也就是这一道理。如果认为“乐”了就不能再“慨”,既“慨”就必无可“乐”,这只能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方法论。

△作为一篇文章,总会有个头、腹、尾,总会有个起伏转折。《兰亭序》如果没有了“夫人之相与”以下一段,还成不成其为一篇“序”文?

△王羲之的人生观和处世法是糅合这三个类型,即本来是用世的,要为自己所从属的那一封建统治集团的利益服务、建功立业的,但是希望功成身退,绝不“贪冒苟进”,生时享“游弋”之乐,死时保“全真”之性,旷达恬退,教子诫孙。他基本上是用世的,而不是出世的。他不是完全不欣赏庄子的某些论调,但绝不是一个真正的玄学家,也不是嵇、阮一辈的“薄周孔而非汤武”者。他好黄老,主要在于服食养生一面。他的思想里,既没有多少庄生之学,也不以清谈玄学为然,更是不赞成像支道林借谈《庄(子)》而偷运佛家思想的论调。他的《兰亭》一序,正是针对着这些而抒发感想议论。

徐复观坚信“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正出自王羲之的性格与生活背景”,其文《〈兰亭〉争论的检讨》论述道:

△他(王羲之)是一个真正有热情的人,有骨气的人。从什么逻辑可以推出这种对于人世死生之际,不会发生悲感?从什么事实可以归纳出对国家有热情的人,对处世有骨气的人,便对于人世死生之际,尤其是对与自己的骨肉死生之际,不会发生悲感?王羲之的《兰亭序》后半段文章,有其骨肉生死间的真实背景。新亭的“山河之异”可以流涕,为什么想到死生骨肉之间,便不能“痛哉”“悲夫”?……王羲之是有真性情的人,在兰亭的“群贤毕至,少长咸集”“信可乐也”的酒后,提起笔来写一篇序文,情感便会由欢乐中沉潜下去(不如此,便写不出文章),平日所蓄积的骨肉死生之感,不知不觉涌上心头,写出了“夫人之相与”以下的后半段,成为富有感染力的文章。

△他(王羲之)的性格,不仅自哀其哀,而且还是哀他人之所哀的人,说他是“多情善哀”也不为过。若《兰亭序》只有前面而没有后面的一段文章,因与羲之性格不合,而我倒要怀疑其真实性了。

△(《杂帖》中)这段话的重要意义有二:一、羲之认为庄不及佛,斥之为“诞谩如下言”。二、他说明自己虔诚终始于五斗米道,不改信佛教。在这段话中,他对庄子的态度,可以说表达得清清楚楚。所以,《兰亭序》后段中“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指斥庄子的话,是从羲之内心深处所发出来的,旁人伪不得半丝半毫。

周绍良撰《〈兰亭序〉真伪考》,从辨析老、庄是两种不同的思想体系入手,认为“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一定出于王羲之之手:

我们离王羲之太远了。加以过去对于老、庄哲学的界限很少加以明确的区分,一谈魏晋时代的哲学总是将二者混为一谈。实际上老、庄之别在唐代人的认识里还是比较清楚的。由隋入唐的成玄英对王羲之的反驳便证明了这一点。先是,《庄子》外篇《知北游》有这样一段话:“山林与!皋壤与!使我欣欣然而乐与!乐未毕也,哀又继之。哀乐之来,吾不能御;其去,弗能止。悲夫!世人直为物逆旅耳!”王羲之《兰亭序》中“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的一段,正是用了《庄子》这一段来驳庄子的说法。成玄英明白他的用意,在作疏时反驳王羲之说:“凡情滞执,妄生欣恶,忽睹高山茂林,神皋奥壤,则欣然钦慕,以为快乐。而乐情未几,哀又继之。情随事迁,哀乐斯变,此乃无故而乐,无故而哀,是知世之哀乐,不足计也。”这段疏文,暗中运用《兰亭序》本事。“高山茂林”“情随事迁”之句,甚至全是《兰亭序》原文。成玄英有意用这些话来反驳王羲之对《庄子》的否定。事实既是这样,“夫人之相与”以下一些文字当然谈不上是隋唐间人知晋人喜述老、庄而“妄增”的。

周传儒则通过《兰亭序》与《临河序》之对比,推定“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必由王羲之这样的大手笔所作,如果缺少了这段抒情、议论,那《兰亭序》就不可能成为千古传诵的散文名篇(《临河序》几乎无人问津可为反证)。他在文中写道:

一篇文章,要求有重点,而《临河序》无。《兰亭序》的“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以下一百六十七字,在技巧上叫发挥,叫感想,叫重点突出。要求写得充实、潇洒,有真实的感情、丰富的思想、高尚的品德,它是全文精彩处,亦即重点突出处。因之极难写,费思索,费斟酌。右军在此写得哀艳伤感,生动活泼。由于时代及阶级的限制,文章政治性不强,唯物观点缺乏,但在技巧上是成功的。作为注家,可以删节此段;所谓作家,不可割裂此段,使文章受到阉割,失去生气。作为书家、诗人、文学家的王右军,应当写出《兰亭序》那样潇洒、哀艳、生动的文字。而《临河序》则是节录《兰亭序》而成的。结尾处,《临河序》在“录其所述”之下,删去了“兴怀”“有感”等词句,以期前后相应;留着不删,反成无的放矢。要之全文面目全枯,奄奄无生气,王右军不可能写出这样枯燥无味的文字。

朱铸禹所撰《〈兰亭序〉再议》,就“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提出了与郭沫若相反的看法,在他看来,《兰亭序》是“可能出现伤感的情调”的,与王羲之性格相合,也与封建社会文人学士的内心活动相合:

△王羲之是一个“颇有用世之志”的人,但封建士大夫当所图不遂,或者壮志难酬的时候,很少能够有坚持奋斗到底的精神,而多数是转趋于悲观失望。兰亭修禊,在王羲之和王述闹矛盾之后,政治上的失败,是有可能导致产生消极情绪的。

△谈到东晋人的思想,似可不烦多考。即从上面所引参与兰亭修禊的谢安以次诸名流的诗篇看来,也多少可以看出,他们好谈老庄,提倡旷达,只不过是表面现象,其实质是和封建社会文人学士的内心活动毫无二致。当其政治途穷或桑榆暮景时,总是学佛逃禅,借以表示胸怀旷达、清静无为,而内心世界恰恰是空虚颓废、贪生怕死。其下焉者,甚至是有托而逃、以退为进。真正能俗虑都捐、忘情生死,只是极少数。这是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所规定,概莫能外。那么,《兰亭序》中的悲伤气氛,是否完全不合东晋人的思想,似乎也还可以更进一步探讨。

朱铸禹之后,还有若干文章就“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发表与郭沫若不同的看法,唯因其新意不多,我们便不再加以引述。在已经引述的文字中,当不难看出,除李文田、郭沫若两人外,其他学者基本上都认为“夫人之相与”一段文字肯定出于王羲之之手,它与王羲之的性格(以至思想)是契合的,对《兰亭序》作为一篇完整而优秀的文章,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的想法也是如此,与大多数学者保持一致。

通过上述比较,我们终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临河序》作为一篇节注文字或删节文字,为人们知晓、肯定王羲之曾于永和九年举办兰亭雅集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信息,也为人们进一步了解刘义庆《世说新语》所及“兰亭集序”提供了相对具体而又感性的文本。但当《兰亭序》的“完整文本”,通过《晋书·王羲之传》,通过唐初进入社会传播的《兰亭序》帖本,大范围进入人们的视野(唐前只有极少数人能看到《兰亭序》的“完整文本”)之后,《临河序》便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不再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至少不再引起以阅读为主旨的人们的特别关注。这时,想了解兰亭雅集也好,想了解王羲之其人也好,都把阅读兴趣放在了《兰亭序》上。《兰亭序》以其完整性,不仅让读者从中读到优美的景物描写与场面描写,而且能让读者从中读到大段动人的、偏于主观的抒情、说理文字,接受作者感情上的悲喜交织、思想上的出道入儒和憧憬上的“有感于斯文”。同时,《兰亭序》更以其完整性,对晋后文学史产生过深远影响,与帖本一道,成为人们绕不开的经典。 0Joc0MjVa9MtepVH2Fv7xc5Yr0wEidf6iByssPKspZxDMMbZBSGUlmitukBkks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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