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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土,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北宋著名的文学家、书画家。

在宋代文坛上,苏轼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兼擅诗、词、文。其诗与黄庭坚并称“苏黄”;他打破常规,拓展词的题材,刚劲豪迈,开豪放词一派,与辛弃疾合称“苏辛”;他还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主将,在散文创作和理论方面亦有卓越的成就,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苏轼在书法上造诣很深,擅长行书、楷书,取法杨凝式、李邕、徐浩、颜真卿等,同时将人生哲理的感悟、喜怒哀乐的情感融入书法之中,独创新意,自成一家,形成了深厚朴茂、饱满丰润的风格,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黄庭坚评其书曰:“东坡道人少日学《兰亭》,故其书姿媚似徐季海,至酒酣放浪,意忘工拙,字特瘦劲,乃似柳诚悬。中岁喜学颜鲁公、杨风子书,其合处不减李北海。至于笔圆而韵胜,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山谷题跋·跋东坡墨迹》)

作为北宋中兴时期文人画的重要成员之一,苏轼作画重神似,重写意,将诗、书、画完美融合在一起,对当时画坛及后世绘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除了书画创作,苏轼也有丰富的书画理论。其书画理论大多存于其题跋中,还有少量散见于其画记和赞颂之中。

苏轼论书画以道家为主,兼容儒、释两家思想。他论书不甚重法,提出“无法之法”,故称赞黄庭坚草书“不恨臣无二王法,恨二王无臣法”(《跋山谷草书》);又赞王荆公书“得无法之法”(《跋王荆公书》),认为“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书所作字后》)。在他看来,书法技进乎道,技与道合。其《跋秦少游书》有云:“少游近日草书,便有东晋风味,作诗增奇丽。乃知此人不可使闲,遂兼百技矣。技进而道不进,则不可;少游乃技、道两进矣。”在《跋君谟飞白》又云:“物一理也,通其意,则无适而不可……如君谟真、行、草、隶,无不如意,其遗力余意变为飞白,可爱而不可学。非通其意,能如是乎?”此处“道”即事物规律,“技”即把握规律的技能,“意”即通其“道”,是通晓书理之后自然形成的。而由一技进乎道,则可旁通他技。他认为作书随意所适,自然天放,也赞赏作书有所托,要自乐而忘忧,故在《书若逵所书经后》称许若逵书经字画轻重大小能一,“以忘我故”。

苏轼的绘画理论中如“传神”“诗画一律”“有道有艺”“常理和常形”“成竹在胸”等理论观点对中国古代绘画的发展影响颇深。他提倡诗画一律,诗意与画意的融会贯通,认为“诗不能尽,溢而为书,变而为画,皆诗之余”(《文与可墨竹屏风赞》),主张将诗歌与绘画结合,实现诗、画深层次的融通,以达到“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艺术效果。他推崇文人画,让绘画向诗歌靠拢,使绘画不断雅化,追求绘画的趣味和神韵,强调其表意功能和抒发个性情怀的特点;同时,苏轼也强调绘画由技巧向大道跃升,摆脱工匠气和艳俗气。

师法自然是苏轼重要的画论之一。他说:“余尝论画,以为人禽、宫室、器用,皆有常形。至于山石竹木,水波烟云,虽无常形,而有常理。常形之失,人皆知之。常理之不当,虽晓画者不知……常形之失,止于所失,而不能病其全;若常理之不当,则举废之矣。”(《净因院画记》)“常形”即事物的表象,而“常理”则为事物的自然本性、内在的客观规律。而只有真正接近“自然”,将事物自然情态表现出来,才能深得其自然之神韵。苏轼的绘画理论中,形神兼备说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他继承了顾恺之“传神写照”的观点,并向写意论转变,重视“得其意思所在”和“萧然有意于笔墨之外”,而绘画可以“显其心志”,“志”即客观对象所包孕的画家的主观心志。而形神兼备的最高境界是身与物化、物我同一、“与造物者游”。

综上所述,苏轼的书画理论对后世书画创作和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书旨在将苏轼重要的书画理论进行整理、译注,力争形象地展示其丰富的理论基础和深刻的精神内涵。本书以毛晋辑刊的津逮秘书本《东坡题跋》为底本,参校郎晔编注的《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并从《苏轼文集》(孔凡礼点校)中选取《东坡题跋》所未收而又蕴含苏轼重要书画理论的文章若干篇,从《苏轼诗集》(王文浩辑注、孔凡礼点校)中选录十余首论书、论画诗。苏试诗文的注解,历来名家辈出,为本书的注释和白话翻译,提供了有益的启迪和充沛的资源。本书在汲取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有意从书画角度解读苏轼诗文,管中窥豹,贻笑大方之家。千虑之失,一得之禺,敬祈读者赐鉴。

徐新韵
2021年10月于广州 Ovc+nbK++Xuo+A2Q+WrWNowSLLYBMEsRBNQGS/Mn9xKUU+Jt7Xxi63UvTzTMl4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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