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4. 秦国他者认识的层次

综上,我们概述了秦国从建国到统一时期的对外关系,归纳如下:

第一期:秦国建国,与戎人抗争,成功压制关中地区;

第二期:试图东进,挑战晋国的霸主地位;

第三期:放弃东进,改为稳定边境统治;

第四期:再次东进,扳倒世族势力,确立君主权威;

第五期:改革国制,成功称霸,再放弃霸主称号,改称王;

第六期:开疆拓土,国力强盛,摸索建立新国际秩序;

第七期:放弃建立国际秩序,改为天下全境,皇权至上。

那么,在对外关系的变化过程中,秦国又有着怎样的自我意识、统治观和他者认识呢?这一节我们来讨论他者认识。

从文献史料和秦系文字材料中,秦国的他者认识大致可分为三层:

(1) 外族——秦国、诸侯国眼中的蛮夷(barbarian)和少数人群(minority);

(2) 中原地区诸国——与秦国属于同一文明圈的周室及其他诸侯国;

(3) 秦国统治论下的他者——臣邦、外臣邦、它邦等。

我们一一细说。

(1) 外族

《史记》等传世文献记载了秦国自建国到统一为止,不断与周边戎人斗争及往长江流域扩张时收编各地“夷”或“蛮夷”的历史。 如前所述,《史记》的《秦本纪》和《秦始皇本纪》是依据流传到汉室的秦国官方记录(《秦记》等编年材料)而作的,这些有关“戎”“夷”的记载推测也是基于秦国官方记录而写的。

从出土文字材料中也能读到同样的他者认识。太公庙村出土的春秋前期秦公钟、秦公镈铭文记载了秦国建国以来如何统御周边“蛮方”“百蛮”的历史。 这里的“蛮”并非指南方外族,而是一个统称,即《史记》里的“戎”。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中有“臣邦真戎君长”之语,可见秦国的确以“戎”作第三人称,用来指代与秦国及其他诸侯国迥异的人群。 另外,清华简《系年》也回顾了秦国统御“戎”的历史。

另一方面,岳麓秦简的统一时期律令中可见秦国的“故塞”“徼”内外有“蛮夷”存在。这些蛮夷潜入秦国境内为间谍、抢掠、盗窃,秦国也知道犯人犯事之后会逃往“故塞、徼外蛮夷”和“徼中蛮夷”,故严厉打击。 可见,边境地区的“蛮夷”和“黔首”是不同的人群。

上述的记载虽然来源史料的性质不同,但行文显然都是从秦人的角度出发去看待与本国及其他诸侯国迥异的人群的。而且用词继承了西周时期的“夷狄”一词。此外,“蛮”“夷”“戎”都是能够上溯到西周时期的外族统称。

其中,与秦国关系最紧密的差异者当数“戎”。戎不是一个特定的族名。 汉文史料中,“戎”的分布范围极广,生活形式、生计模式、社会风俗等呈多样性。翻查传世文献,《左传》中的诸戎要么是居住在中原地区的山林薮泽内的非定居民,要么是定居在诸侯国近郊的“差异者”,而《史记·匈奴列传》和《韩非子》中的“戎”则是分布于长城地带各畜牧-游牧民的统称。中原地区的戎人当中或许有一些是来自北亚的移居畜牧民后裔。总之,这些“戎”的所处时代、分布范围、生活形式都不一样,很难将他们视为一个民族。

再参考考古学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发现所谓的“戎”的文化要素实在太多元化了。据赵化成、王辉、史党社、陈洪等人的整理 ,秦国周边的所谓“戎”文化有如下几种:

① 商周时期,分布于青海、甘肃、陕西地区的寺洼文化 :特征为竖穴土圹墓、马鞍型口双耳罐、袋足鬲等,埋葬方式有直肢葬、火葬、解体葬。不同于居住于平原的周人和秦人,寺洼文化的人住在海拔稍高的高地处。下文的毛家坪B组遗迹的人应与此相同。 推测寺洼文化的人应是定居民,同时过着农耕和饲养家畜的半农半牧生活,或为传世文献中的“姜戎”。

② 春秋战国时期,甘肃省毛家坪墓B组遗迹 :特征为铲形袋足分裆鬲、双耳罐等。遗迹中出土了瓮棺葬陶器,与A组遗迹所属的秦人文化不同体系。有观点认为B组应是秦国所征服的戎人墓,秦人和戎人在毛家坪这片土地上共存或相邻。

③ 春秋中期至战国时期,长城地带的北方系青铜器文化 :墓葬形式多为竖穴土圹墓和竖穴洞室墓,埋葬方式多为仰身直肢葬。随葬品除了北方系的青铜兵器、车马具、首饰,还有大量的马、牛、羊等家畜骨头。由此推测这些人群应多过着畜牧或游牧生活。目前比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是宁夏固原一带的杨郎文化人是文献中的戎狄、西戎。

④ 战国时期,甘肃东部和陕西北部的所谓“西戎”墓葬 :墓葬形式为带墓道的竖穴土圹墓,另有偏洞墓和洞室墓,埋葬方式主要是仰身直肢葬。墓中出土了铲足鬲及大量随葬品,包括中原式青铜器、豪华马车等。张家川马家塬墓地和清水刘坪墓地还出土了大量北方系武器和饰品,另外还发现了葬有马、羊等动物骸骨的殉葬坑。

尽管考古材料和文献史料的比定有着相当难度,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所谓的“戎”无论从时代还是文化角度来看都存在多样性。例如①和②的人群就不是完全的畜牧民或游牧民,④的人群甚至还有可能是秦国贵族(戎翟君公)。“戎”虽然被贴上了“不属于周系文化之人”的标签,但是其囊括的范围极广,从居住在王朝、诸侯附近的非定居民、半农半牧民,到长城地带以北的游牧民等都属于其范畴。后来随着秦国领土的扩张和北方系文化带的出现,“戎”才逐渐地演变成了边境游牧民的专称。

综上所述,可知秦国的他者意识源自并继承了西周时期周王朝统治阶层赋予差异者的“夷狄”观念,从秦国建国一直到统一前后都保留着。那么,他们到底要和谁划分区别呢?

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古代的主体民族是“华夏族”,他们称与自己不同的人为“戎”或“夷”。但实际上,在先秦时期的文字材料中,“戎”和“夷”出现得要比“华夏”早很多。那么他们要和谁做区别呢?窃以为答案是西周金文中所谓的“诸侯”“百姓” 。秦公诸器中有“万生(姓)”一词 ,睡虎地秦简有“百姓”,岳麓秦简、里耶秦简则有“黔首” 。自从西周以来,区别于王朝、诸侯、百姓的存在都用“戎”或“夷”来指代 ,秦国的统治阶层也继承了这种他者认识。

值得留意的是,统一时期的“黔首”群体之中,有一些人的分类(categories)有别于大多数秦人。里耶秦简J1·9·2307简:“都乡黔首,毋濮人、杨人、臾人。” 这或许是迁陵县接到上级官府的什么命令而写的回复或者记录的一部分。从内容上看,编入“黔首(百姓)”的人中有一些其他族群(ethnicity)的人,统治阶级会视情况将他们挑出来差别对待。如果说不属于黔首的外族是“蛮夷”的话,那么这里的“濮人、杨人、臾人”就是黔首内部的“少数人”(minority)

我们推测,秦国在统一过程中把很多外族、他国人编入了本国民中,统一之后一律地将这些居民编为“黔首”。但是,撕开这层表皮,内部的差异、区别依然存在。换言之,囫囵地编成百姓或黔首,只不过是故意无视内部文化、意识差异的懒政,在实际操作中,官方还要因应情况再次强调(focus)差异。

(2) 中原的王室、诸侯

被秦国视为他者的并不只是外族而已。在黄河、长江流域,除秦国外还有很多继承了周朝秩序和周文化的“他国”。

无论是在传世文献还是出土文字史料中,他国的统称都是“诸侯”,个别段落会特别指出是“楚(荆)”或是“晋”等国名。文献中的事例不胜枚举了,我们只来看出土文字史料。睡虎地秦简中有一条规定,说要烧灼“诸侯客”的马车为之驱虫,又称“诸侯、外臣邦”的人为“邦徒、伪吏”,这完全就是把诸侯和臣邦视为外国了。 [1]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的“诸侯”或许就是源自战国秦国的词。然而,在统一后编写的里耶秦简中,几乎找不到“诸侯”的事例。 [2]

秦国在某段时期曾尊周王室为“天子”。如秦惠文君二年(公元前334年)的封宗邑瓦书便明确提到了“周天子”。秦公一号大墓出土,铸于春秋中期后半段的秦景公编磬铭文写道:“荡荡厥商,百乐咸奏,允乐孔煌。 敔乃入,有凯乃漾。天子宴喜,共、桓是嗣,高阳有灵,四方以鼏平。”这里的“天子”,有人认为是周王 ,有人认为是秦景公 ,后者比较受支持。然而,这段铭文的语境是编磬的音色和功能。“天子宴喜,共、桓是嗣,高阳有灵,四方以鼏平”可理解成作器者演奏编磬所带来的一连串功效。演奏编磬,故“天子”宴喜,作器者便继承了共公和桓公的地位,又通过展示“高阳”的威灵,让“四方”得以平定。类似的表达在太公庙村出土的秦公钟、秦公镈铭文 中也可见,其云:“灵音鉠鉠雝雝,以宴皇公,以受大福,纯鲁多厘,大寿万年。”这里的“皇公”不可能是作器者秦公本人,或为给作器者带来“大福”“纯鲁多厘”“大寿万年”的历代秦国先公(“以宴皇公”在春秋中后期的秦公簋 铭文中作“以邵皇且”)。这样一比较,编磬铭文中的“天子”似乎就不大可能是作器者自称了。

因此,编磬铭文中的“天子宴喜,共、桓是嗣,高阳有灵,四方以鼏平”中,“是嗣”是倒装,应解作“嗣是”,而“天子”肯定是作器者演奏编磬所飨应的对象——周王。本章已论述过,第二期的秦公曾经一度东进,想要称霸。基于此,我们认为“天子宴喜”的意思类似于晋文公的践土之盟(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邀请天子赴宴,接受天子册命之意。虽说秦国最终没能真的把周王请来,但这并不代表秦景公不能在铭文中表达自己称霸受命的希冀。

如此看来,春秋时期至战国中期,秦国一直保持着尊周室为“天子”的观念,而且直到战国末期都视其他中原国家为附属于周王朝之下的“诸侯”。要强调的是,这里的王室、诸侯和上文的戎、蛮夷是明确区分开来的,而且“诸侯”和“蛮夷”这种称呼都具有浓厚的周代传统称呼及传统观念色彩。中原诸侯国虽然是外国,但并非外族(barbarian)。秦国的认知中,本国和两者分别的差异也存在程度的不同。总之,就他者认识角度而言,秦国是周代世界观的忠实继承者。

的确,文献资料中,战国时期的其他诸侯视秦国为夷狄,可是这并不能证明秦国反过来视东方的周室和诸侯为夷狄。同时,也不能凭秦国完成了本国的内部统一就认为秦君自称“天子”了。

(3) 按统治论划分的区别

除了戎和诸侯,睡虎地秦简、张家山汉简中还可窥见秦国的第三种他者认识,那就是“臣邦”“外臣邦”和“它邦”。详情笔者已经另文论述过。 臣邦是指君主阶层接受秦国的分封,处于秦国实质统治下的国家或群体,具体而言即是归顺于秦国的外族(如“蛮夷君长”廪君巴氏和服从于秦国的其他“戎翟君公”)和秦国封建的封君侯国;外臣邦是指服从于秦国,从礼节上向秦国称臣,但未处于秦国实质统治下的国家,譬如朝觐秦国的外族和自称“藩臣”的诸侯国;至于它邦,一开始指的是秦国之外的国家,常与臣邦做对比,但后来演变成了与秦国没有任何直接统属关系的国家,“诸侯”和“蛮夷”都可以看成是它邦。

由此可知,除了①秦国、诸侯国与夷狄的区别和②秦国与“诸侯”的区别,还有第三种区别,即③秦法中按照与秦国统属关系的强弱而划分的区别,这种区别属于统治论范畴。有趣的是,秦律中的“夏”就是建立在这一统属关系上提出的概念。换言之,①②两种他者意识是秦国和其他诸侯国共享的,除此之外,秦国还按照统属关系的内外之分,专门从法律层面上划分了一个新的区别。 1yrrPS+cgPhA1N90zEXCS/TnRJI8K3f8EEZJYuabZ+cw1uQWZTaUbxhOHeZanl0u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