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二十卷。唐刘知幾撰。成于唐景龙四年(710)。版本甚多,最通行的是清浦起龙《史通通释》。
刘知幾(661—721),字子玄,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唐永隆元年(680)中进士后任获嘉县主簿。长安二年(702)始任史官。先后任著作佐郎、左史、著作郎、秘书少监等职,撰修国史。开元九年(721),长子贶犯罪流配,刘知幾诣执政诉理。上怒,贬授安州别驾。旋卒。刘知幾自幼笃好史籍,入仕后又专攻史学,博览群籍,“钻研穿凿,尽其利害”,“凡有异同,蓄诸方寸”(《史通·自叙》),并洞悉官设史馆的流弊。为人刚直,屡受监修国史的武三思、萧至忠等责难。因慎惋不平,遂发奋私撰《史通》以抒己见。著述还有《刘氏家乘》、《刘氏谱考》、《睿宗实录》、《刘子玄集》等;与人合撰《三教珠英》、《姓族系录》、《唐书》、《高宗实录》、《中宗实录》、《则天皇后实录》等。事迹见载于《旧唐书》、《新唐书》本传,并可参考《史通》中的《自叙》和《忤时》等篇。
《史通》是刘知幾数十年钻研史学的结晶,成为中国第一部史学理论专著。全书原有五十二篇,其中《体统》、《妣嫪》、《弛张》三篇已亡佚。现存内篇十卷三十六篇,外篇十卷十三篇。书前有刘知幾原序。后人汪鼎思、王阁、彭汝寔、陆深等曾作序,高韶、李结等曾作跋。本书内篇重点阐述史书源流、体例和编撰方法。外篇主要论述史官建置沿革和史书得失,其中有与内篇重出或相矛盾的,可能是著者成书前的读史札记。虽谨严稍逊,而议论广泛,更能表现出著者的史学观点。若就全书内容体系而言,则可分为八组。
第一组为《六家》、《二体》、《杂述》三篇,缕述诸体史书渊源流别。刘知幾将史书重新分类,一类为“正史”,另一类为“杂史”,并从史料价值角度对这两大类史籍作了简评。在评述“正史”类时还兼顾纪传与编年二体的史书,不同于《隋书·经籍志》只将纪传体史书列为正史。刘氏史籍分类法对明清史书图籍分类曾产生一定影响。
第二组为《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传》、《序例》八篇,专门研讨纪传体史书的组织结构,次第评论《史记》、《汉书》以下诸史在组织结构上的优劣得失,为后世修史提出足资可鉴的刍议。
第三组《断限》、《编次》、《题目》、《补注》四篇,进一步阐述了纪传体史书编纂的若干处理方法,是前组篇章的继续而又略有不同。
第四组为《载言》、《载文》、《浮词》、《模拟》、《采撰》、《书事》、《人物》、《叙事》、《言语》、《因习》十篇,探索史料选择和写作技巧方面诸具体问题,并提出纪传志表的内容必须力求赡详精核等主张。
第五组为《直书》、《曲笔》、《鉴识》、《探颐》、《品藻》五篇,充分阐述史家应具有激清斥浊、直书无隐的美德,切忌徇利阿附、沽名渔利;评骘史籍者,必先明其指归等。
第六组核为《核才》、《辨职》、《忤时》三篇,申述铨选史才的重要性和履行史职的艰难性,对设馆修史和监修总知史务之弊病作深刻揭发和尖锐批评。
第七组为《史官建置》、《古今正史》两篇,对历代史官设置作一鸟瞰,并肯定和表彰了众多良史,揭发批判了一些庸史。
第八组为《疑古》、《惑经》、《申左》、《五行志错误》、《五行志杂驳》、《杂说》(上中下)、《暗惑》等篇,深刻细致地揭露了儒家经典与正史、杂史中某些记事的欺骗性、虚伪性,批判了历代史家模拟著书的错误;提出文人不可修史的主张,并反对文史混淆。要求史家写史必须不掩恶,不虚美,做到秉笔直书等。
《史通》博大精深,贡献众多,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就其荦荦大者而论,至少有以下诸方面。
一、《史通》从历代史官、史馆建置沿革,史书的著述和分类,史书编写的对象,体裁和编纂方法,史学态度,史料的搜集、鉴定和取舍,史学评论等诸多方面,溯其源流,科判得失,深入探讨。从而对中国唐代以前的史学实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成为中国史学发展史上破天荒的一件大事。它的诞生,在中国史学发展长河中树立了一座灿烂的航标。
二、在总结唐以前史学的基础上,以融会贯通、批判创新的通识观点,形成较完整的史学理论体系。刘知幾充分强调史学的功能,注重史学与现实的密切关系,提出“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史通·史官建置》)。他已认识到历史是变化发展的,“古往今来,递文质变”,“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在通识观点指引下,刘知幾还富有远见卓识地提出有关史家修养的“史才三长论”和“书法直笔论”(即史学家必须具有史才、史学、史识和修史应善恶必书的重要理论)等。《史通》充分肯定史学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史学研究的方向,促使史学家注重历史观和方法论的问题,标志着较完整的中国封建史学理论体系的初步建立。
三、《史通》对历史编纂学的探讨,首先是立论高远,并非就体例论体例,而是以治史宗旨和历史观为根本出发点。如书中论“六家”、“二体”,考镜源流,判其利害得失,强调“时移世异,体式不同”,将史体形成和其源流派别的演变,同历史发展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其次是全面系统,如《史通》对史书体裁作“六家”、“二体”的归纳,将编年、纪传体史籍都列为正史,其他称为杂史,又分成十种,并一一释其范围,举凡例证。具体到纪传体史书的内部体例问题,《史通》中以《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例》、《题目》等十余个专篇又加以分别论述。其他如《载言》论言、事有别;《载文》论文与史之关系;《补注》论史注等,也都是专门论述史例事项。其涉及面之广,发凡起例之多,令人叹为观止,不愧为一部全面系统的历史编纂学巨著。其三是史法严谨。刘知幾十分强调史例,认为“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史通·序例》)。因此,他严格用其理解的史例去检讨、评论史书,尤其是纪传体史书。如认为《尚书》记言,但其中的《尧》、《舜》二典直序人事,《禹贡》唯言地理,均违背了记言宗旨,都是“为例不纯”。又如认为本纪当以编年为主而纪列天子行事,周秦先世爵乃诸侯,不应入周、秦本纪等等。此类评论有种种不足之处,但也是正误相间,良莠并存,有贴切之论,亦有偏激之见。
四、疑古惑经,坚持了历史进化观点。《史通》对传统的观念进行了大胆的怀疑和批判。《疑古》、《惑经》两个专篇,对儒家经典《尚书》、《春秋》等大加非议,鲜明地提出尧舜禅让是虚语,桀纣之恶是厚诬,所谓太伯让位于季历、周文王服事殷商之事都经不起常识的检验。刘知幾还明确地反对命定论的历史观,称“夫论成败者,固当以人事为主,必推命而言,则其理悖矣”(《史通·杂说上》),强调了历史进化的观点。在认识到历史变异的基础上,他察觉到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如将历史划分为上古或远古,中古或中世,近古或近世,并指出“古今不同,势使之然”(《史通·烦省》),肯定了历史进程中有客观的不以“天命”或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势”等。这些进步的历史观点均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史通》也存在着若干缺陷。如轻视史书的表志,还未脱离六朝以来文风的影响,过分强调史书体例的整齐划一,以致要求生动客观的历史去适应体例的模式等等。但这毕竟是小疵,无损于它在中国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
对《史通》的研究,始于唐代。唐末柳璨《史通析微》,偏重于指责《史通》疑古惑经的“舛谬”。明、清时期训释《史通》的专著主要有明郭延年《史通评释》、陈继儒《史通订注》、王惟俭《史通训故》,清黄叔琳《史通训故补》、浦起龙《史通通释》、纪昀《史通削繁》等。其中浦氏《通释》较多地吸收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又流传最广。近世学者在《通释》基础上订补的著作,主要有陈汉章《史通补释》、杨明照《史通通释补》、罗常培《史通增释序》等。评论《史通》的主要有吕思勉《史通评》、张舜徽《史通评议》、程千帆《史通笺记》等。1985年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张振珮《史通笺注》,1989年重庆出版社出版赵吕甫《史通新校注》,反映了《史通》研究的新水平。
(胡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