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八十卷。唐李延寿撰。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始修,高宗显庆四年(659)成书。传世的最早刻本刻于元大德年间。另有明南北监本、汲古阁本、清武英殿本、金陵书局本。现通行1934年商务印书馆百衲本、1975年中华书局点校本。
李延寿,字遐龄,唐初相州(今河南安阳)人,祖籍陇西(今甘肃临洮)。生卒年不详。贞观年间任崇贤馆学士、太子典膳丞、御史台主簿,后官至符玺郎,兼修国史。贞观三年(629)参修《隋书》,贞观十七年参修《五代史志》,并开始《南史》、《北史》的编撰,贞观二十年参与重修《晋书》。唐高宗时独立完成《太宗政典》三十卷,显庆四年完成《南史》、《北史》二书,由令狐德棻推荐给高宗。生平事迹见载于《北史》卷一〇〇、《旧唐书》卷七三、《新唐书》卷一〇二。
李延寿继承其父李大师未了之愿,为改变这一时期“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之现象,从贞观初开始收集资料,以十六载完成《南史》,高宗为之作序。此书资料来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家藏旧本;二是南朝四书即《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三是当时所存南朝四书以外的大量纪传、编年、野史类著述。
《南史》是唯一的通贯南朝宋、齐、梁、陈四朝的纪传体史书,有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记事上起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420),下止陈后主祯明三年(589)隋军攻克建康,计一百七十年间史事。其中南朝宋八代五十九年,齐七代二十三年,梁三代五十六年,陈五代三十二年。本纪仿《史记》体例,以朝代为次,分别概述了各朝大事。列传也分朝代次序,再在每朝之下依次列宗室、诸王、大臣传,于贯通中保持了每一朝代的完整性。《儒林传》、《文学传》、《孝义传》、《循吏传》、《隐逸传》等类传,则不系于各朝代之下,而按世系编次,从中可考知门阀世族在当时的政治地位、家族兴替与皇朝兴衰的关系,及世族占有下的部曲、佃客、奴婢、荫户等情况。
《南史》主要内容据《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但并非简单抄撮。其对“四书”史料的处理,采取了“连缀改定”,“除其冗长、捃其菁华”,“鸠聚遗逸、以广异闻”等方法。“连缀改定”,即对四书的各纪传史事作连缀、分合,重加剪辑;对“四书”中回护南朝、诋毁北朝诸语及记述失实处则予改定。如“四书”未提东晋、宋、齐、梁末代皇帝均是被杀而死,《南史》则直书其事。另如《宋书·文五王传》、《孝武本纪·大明五年》中有关海陵王的记载自相矛盾,《南史·宋孝武本纪》考证后认为《传》是《纪》非。“除其冗长,捃其菁华”,即取材上有所删削,以使文字简洁而史事不减,主要删除了大量的九锡文、三让表、禅位诏册等文词及南北交战的记载,其中对《宋书》所削最多。同时又据当时所存的杂史资料增补了一些内容,尤于《南齐书》、《梁书》增补较多,如补有《柳仲礼传》、《王琳传》、《张彪传》等,在《范缜传》中增加了传主不肯卖论取官的史事。由于《南史》具有这些特点,所以在北宋以前,世人了解南朝宋、齐、梁、陈的历史多赖《南史》。
有关《南史》的研究,有清赵翼《陔余丛考》、《廿二史札记》,钱大昕《廿二史考异》,王鸣盛《十七史商榷》的相关部分和李慈铭《南史札记》,主要讨论了《南史》的评价、《南史》与南朝四书的比较、《南史》摘抄南朝四书的优劣成败等问题。另有清初李清《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已收入上海古籍出版社版《续修四库全书》。
(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