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同书》,二卷,十篇。唐罗隐撰。清张瓒瑞榴堂辑刊《罗昭谏集》八卷,包括罗隐《两同书》、《甲乙集》在内。通行本有清《四库全书》本、1936年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本、1983年中华书局雍文华校辑《罗隐集》等。2011年,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了潘惠慧《罗隐集校注》(修订本)。201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李定广《罗隐集校笺》。
罗隐(833—909),字昭谏,余杭(今属浙江)人。唐末文学家。本名横,曾十举进士不第,遂改名隐。后东归吴越,投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唐令、节度判官、著作佐郎等。其著作除《两同书》外,尚有《甲乙集》和《谗书》。
《两同书》颇有辩证法观点,书中各节标题都是对立的概念,如“贵贱”、“强弱”、“损益”、“敬慢”、“厚薄”、“理(治)乱”、“得失”、“真伪”、“同异”、“爱憎”等等,认为对立的事物和现象都不是固定不变,而可以转化。如以贵贱而言,肯定君主为贵,百姓为贱,但君主“无德可称,则其贵不足贵也”;百姓“有道可采,则其贱未为贱也”(见《贵贱》)。本书的核心思想是明君论,一方面,主张君主要示天下无为,“外其身而身存”;另一方面,又认为君主应当以德为主,由明君治理国家。《两同书》的主要政治思想如下。
一、儒道合一。《两同书》十篇,上卷五篇以老子言作结语,下卷五篇以孔子言作结语。“其说以儒、道为一致,故曰《两同》。”(《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一)把儒家的仁和道家的慈、柔、俭综合为一,作为最高的德目,“夫所谓德者何?唯慈、唯仁矣。……故盛德以自修,柔仁以御下”(《强弱》),“故古先圣君务修俭德”(《损益》)。一方面提倡儒家的仁义礼乐,另一方面提倡道家的“不为天下先”和无为思想,断言“天下无为,则万物受其赐,其于日月亦已大矣”(同上)。
二、君主统治出于自然。《两同书》认为,君主专制统治根源于人伦物理,“贵贱之分,出于自然”(《贵贱》)。指出:“夫一气所化,阳尊而阴卑,三才肇分,天高而地下。鱼龙为鳞介之长,麟凤处羽毛之宗,金玉乃土石之标,芝松则卉木之秀,此乃贵贱之理,著于自然也。”(同上)所以如此,是由于各自所禀气质不同,“鱼龙有神灵之别,麟凤有仁爱之异,金玉有鉴润之奇,芝松有贞秀之姿,是皆性禀殊致,为众物所重也”(同上)。由于事物所禀气质不同,其地位也不同。万物之中,唯人最贵,所以成为自然界的主宰。在人的群体内部,其地位也各不相同,有尊卑贵贱的区别。“人不自理,必有所尊,亦以明圣之材而居亿兆之上也。是故时之所贤者,则贵之以为君长;才不应代者,则贱之以为黎庶。”(同上)以为君主的产生,其根本原因是由于一部分人才能卓著,另一部分人才能卑下,因此,必须由圣明的君主管理民众。这实际上论证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合理性。
三、明君与暴君。《两同书》认为,虽然君主专制统治是合理的,但应由圣明的君主管理民众,暴君不应掌握国家权力。对君主进行了品分并确定了品分君主的一些标准。
(一)仁德或骄酷。“盛德以自修,柔仁以御下”者为明君,“骄酷天下,舍德而任力,忘己而责人”者为暴君(见《强弱》)。仁德不修的暴君,不值得臣民尊重,“故夫人主所称尊者,以其有德也,苟无其德,则何以异于万物乎?”(《贵贱》)
(二)俭或奢。“务德修俭,不言所利”者为明君,“嗜欲无餍,贪求莫止”者为暴君(见《损益》)。君主的俭或奢,于国于民有特殊重要意义:“尔其俭主之理,则天下无为。天下无为,则百姓受其赐”,“尔其奢君之理,则天下多事。天下多事,则天下受其毒,其于豺狼亦已甚矣”(同上)。
(三)敬或慢。以敬治国者为明君,以慢治国者为暴君。认为“礼之所先,莫大乎敬,礼之所弊,莫甚于慢”(《敬慢》)。君主的敬和慢,与治国的成效密切相关,“以敬事天则神降,以敬理国则人和,以慢事天则神欺,以慢理国则人殆”(同上)。
(四)用贤或任佞。善用股肱者为明君,不识奸佞者为暗君。君主必须依靠贤臣治理国家,“夫主上不能独化也,必资贤辅”(《真伪》)。但君主和臣下的关系又十分微妙,“夫君者,舟也,臣者水也。水能浮舟,亦能覆舟”(《得失》)。因此,君主既要利用臣下的才智,又要善于控制臣下。以此为分界,《两同书》认为明君善于用贤,而暗君不善于用人。
(杨鹤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