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国家数据局正式成立,统筹数字中国、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工作。至此,中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在经历了从夯基垒台到全面推进的演进历程后,正在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进一步迈进。《“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定义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从规模来看,中国数字经济已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二位。从发展的过程来看,中国形成了一套不同于美国和欧洲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可以用一个包含四个闭环的模型去分析和解释:技术闭环、产业闭环、商业闭环和制度闭环。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历史也是四个闭环同步构建的过程,这四个闭环也形成了数字经济发展的驱动系统。放眼未来,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质量,很大程度上也是取决于这四个闭环的构建水平。
第一类主要是“卡脖子”技术。主要包括高端芯片、操作系统、工业软件、核心算法与框架、通用处理器、云计算系统、软件关键技术的一体化研发等。第一类技术的突破方式是“揭榜挂帅”,即科研机构可以参与,各类企业可以结合在创新链条中的定位和优势进行参与。
第二类是中国的优势数字技术。主要包括互联网企业在内的广大科技公司积累的数字技术,这为形成我国的优势数字技术集群做出了重要贡献。这类技术主要集中在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边缘计算、脑机融合等领域。我们需要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把技术创新应用的这个长板做得更长。
第三类是前沿数字技术。这类技术主要集中在下一代的移动通信、量子计算、神经芯片、类脑智能、第三代半导体、材料、能源等领域。数字经济竞争是全球场域下的竞争,中国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优势在于场景和市场,而从长远来看,数字经济的竞争力还是取决于它的技术竞争力,因此,前沿技术布局尤为关键。此类数字技术的突破依赖于前沿学科和交叉研究平台建设。
从全球范围来看,各国在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产业基础、市场规模、人才结构、政策导向、全球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技术底座呈现出了较大的差异。中国依托优势数字技术叠加技术集成应用优势,构建了数字经济的技术闭环,形成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技术底座。这个底座支撑着社交、支付、出行、餐饮、零售等服务业领域产生大量的应用创新和模式创新,并通过产业互联网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传统经济转型升级的助推器。
从统计口径来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将数字经济产业细化为五类产业,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等四类产业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要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等,也涵盖新型基础设施所涉及的信息基础设施。这一部分的产业生态较为完善,具备体系化的产业配套和成熟的消费市场,产业发展已经形成了内在的驱动力。第五类数字化效率提升业为产业数字化部分,包括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方面的内容。
从数字经济产业分类角度来看,核心产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产业基础,决定了一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大国必争之地;从价值链角度来看,如果一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较为薄弱,则处于数字经济价值链的底端,数字红利更多被核心产业发达的国家所攫取;从产业界的发展实践角度来看,核心产业和数字化效率提升业(产业数字化)其实也是深度融合、无法清晰切割的两个部分;从产业链角度来看,我国数字经济五类产业形成了相互拉动的产业闭环,对数字经济发展形成了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在我国消费互联网领域,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从数字技术研发、数字产品生产、数字化运营管理、数字产品及数字服务交易、数字化支付到数字化投资等环节的完整数字化商业模式。涌现出腾讯、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美团、京东等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
在产业互联网领域,自2019年年底起,千行百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明显加快。国际数据公司(IDC)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中国公有云服务市场规模为1518.3亿元人民币,其中阿里巴巴、华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腾讯位居IaaS市场排名前五位。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的创新有力推动了产业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落地。以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产业平台项目建设运营为例,实践中产生了四种具体模式:一是政府自投自营;二是政府出资自投、企业主导运营;三是企业投资经营、政府授权;四是企业投资、企业经营。此外,还涌现出了找钢网等线上全产业链电商平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
在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的双轮驱动下,传统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软件企业、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等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到了数字经济商业生态构建之中,推动形成了数字经济的商业闭环。
包容审慎: 针对新兴业态的监管原则,强调在坚守安全底线基础上宽容创新试错,通过动态评估与分类监管平衡发展与风险,为创新活动营造宽松有序的政策环境。
数字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技术的创新、场景的应用及产业层面的驱动,另外一方面也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尤其是在数字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中国政府对于数字经济发展一直秉持包容审慎的态度,这为国内数字经济营造了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当前中国处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时代大背景之下,如何在“三新”理念的引领下发展中国的数字经济,锻造新质生产力,是我们思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出发点。具体来看,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有七个重大战略方向和数字经济高度相关,具体包括:创新驱动、双循环与内需体系的培育、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与城镇化、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以及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这七个方面都离不开数字经济的有力支撑。
数字经济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数据集聚带来的风险敞口也日益增大,导致数字经济领域出现了诸多新型安全风险,如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内容安全、垄断风险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相继颁布,以及反垄断等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的监管进入常态化监管新阶段,数字经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完备,推动数字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和安全发展的制度闭环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