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20001.7-2017《标准编写规则 第7部分:指南标准》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由上海市康复医学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临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洁皎、高文、林万隆、叶斌、陈瑶、裴彬、范永前、陈俊峰、杨群庆、金立、彭德荣、罗维、陶海琦、陈信耀。

引言

脑卒中已高居我国居民死亡及致残原因的第一位,预计到2030年中国卒中患者将超过3 000万。全国每年240万例新发卒中,110万例卒中相关死亡,卒中幸存者中70%~80%因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康复治疗是降低脑卒中患者功能障碍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脑卒中一体化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医联体是指区域医疗联合体,即将区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在一起,由区域内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护理院、社区医院组成。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发展,以及人民对康复医疗日益增长的需求,康复医疗服务需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需要整合区域内的康复医疗资源,更加注重康复医疗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需要逐步完善临床阶段的康复早期干预、康复分级诊疗与双向转诊,推进社区康复,建立全过程的康复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对康复医疗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为提高或细化脑卒中高危患者监测和干预、脑卒中单元急救能力建设、康复转诊标准和脑卒中防治信息化水平,需要利用医疗联合体的优势,以区域性医疗信息平台助力建设比较完善的、满足患者、医务人员和医保支付的区域性一体化脑卒中防治管理指南。

本文件制定来源于华东医院-静安区康复联合体、静安区北部医共体、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2017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手册》,急性期康复治疗参照中华医学会物理医学与康复学会2016年的发布的《中国脑梗死急性期康复专家共识》,康复护理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2016年发布《中国脑卒中护理指导规范》,康复转诊参考2009年卫生部颁布的《脑卒中等8个常见病种(手术)康复医疗双向转诊标准(试行)》《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以及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印发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中文版的通知》,拟建立在康复医疗的筛查、预防与控制、三级转诊、统一的标准化康复医疗体系建设。

医联体脑卒中防治一体化康复管理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医联体脑卒中康复防治体系管理的指导和建议,给出了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随访、康复预防、急性期康复、恢复期康复、社区及家庭康复、康复转诊阶段需要考虑的要点及关键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医务人员对脑卒中患者的康复、预防、诊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98-2012缺血性脑卒中诊断和诊疗质量控制

·WS/T 558-2017脑卒中患者膳食指导

·T/SRMA 2-2018 ICF活动和参与评价量表应用技术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WS/T 558-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WS/T 558-2017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脑卒中(stroke)

脑血管阻塞或破裂引起的脑血流循环障碍和脑组织功能或结构损害的疾病。可分为两大类,即缺血性脑卒中和出血性脑卒中,包括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血管痉挛等。

3.2 ·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

一种常用的衡量人体胖瘦程度以及是否健康的标准,计算见式(10-1):

3.3 ·卒中单元(stroke unit)

采取多学科、多专业人员的团队工作方式,对脑卒中住院患者进行组织化医疗管理模式。

3.4 ·急性期康复(acute phase rehabilitation)

是指脑卒中发病后2周以内,在综合性医院卒中单元积极处理,生命体征稳定后,为防治日后出现肿胀、肌肉废用、痉挛、挛缩、关节活动受限等严重影响康复进程的并发症而开展的康复治疗。

3.5 ·恢复期康复(recovery phase rehabilitation)

脑卒中发病2周后到6个月内,在内科治疗的基础上,为最大限度恢复患者的运动功能及生活自理能力而进行的康复治疗,包括认知、言语及肢体功能的康复。

3.6 ·后遗症期康复(sequela phase rehabilitation)

发病6个月以后,在内科预防危险因素治疗的基础上,为使患者最大限度地回归社会,转社区医院继续以恢复期的康复方案进行治疗。

3.7 ·康复评定会(rehabilitation evaluation discussion)

由康复医师做评定组长并主持召开康复治疗组会议,由参评患者经管医师及其上级医师、治疗师、护士等参与讨论评定患者功能障碍性质、部位、程度、发展、预后及康复目标,提出各自领域的康复及护理对策、康复目标和治疗处理意见,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定、修改、补充。

4 总体原则

用于指导和规范医联体医务人员对脑卒中的预防及康复医疗行为,基于ICF防治的结局评价,从理解和交流、身体活动、自我照护、与人相处、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六个维度,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功能障碍、预防并发症,最终提高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优化医联体区域内医疗资源。

5 脑卒中康复防治管理

5.1 ·高危人群筛查

5.1.1 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进行筛查建档。

5.1.2 对40岁以上社区常住居民进行危险因素风险评估初级筛查,包括:

a)高血压病史(≥140/90 mmHg)或正在服用降压药;

b)心房颤动或明显的脉搏不齐;

c)吸烟;

d)血脂异常或未知;

e)糖尿病;

f)缺乏运动(坚持每周锻炼≥3次、每次≥30分钟、持续时间超过1年,或从事中、重体力劳动者可视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g)明显超重或肥胖(BMI≥26 kg/m 2 );

h)卵圆孔未闭;

i)脑卒中家族史、脑卒中病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

5.1.3 脑卒中危险程度的判定方式如下:

a)具有5.1.2中≥3项危险因素、有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既往脑卒中病史中的一项或多项因素,即可判定为脑卒中高危患者;

b)具有5.1.2中危险因素<3项,但同时伴有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房颤动或瓣膜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可评定为脑卒中中危人群;

c)具有5.1.2中危险因素<3项,且无慢性病者为脑卒中中低危人群。

5.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访工作

5.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既往脑卒中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以及基于ICF防治的结局评价,对高危人群进行随访、预防干预及数据上报工作。活动和参与评价参见本团体标准T/SRMA 2-2018 ICF活动和参与评价量表应用技术指南中的相关内容。

5.2.2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社区筛查点,设专人负责建立脑卒中高危人群随访干预长期跟踪队列。

5.2.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随访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工作进度和信息上报工作。

5.2.4 由疾病预防与控制部门督导和负责随访数据信息的完整性、覆盖率。

5.3 ·康复预防

5.3.1 脑卒中危险人群的预防干预原则

5.3.1.1 对经过初筛评估为脑卒中中低危人群,建议以社区卫生服务中为主进行健康生活方式干预。

5.3.1.2 筛查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超重/肥胖等慢性疾病的患者,应由全科医师转至相应专科医师评估和治疗,病情稳定或确定治疗方案后回转全科医师进行慢病管理。

5.3.2 健康生活方式干预原则

5.3.2.1 吸烟者戒烟,不吸烟者避免被动吸烟。

5.3.2.2 控制体重,BMI目标为18.5~23.9 kg/m 2 ,24.0~27.9 kg/m 2 为超重,≥28 kg/m 2 为肥胖。

5.3.2.3 合理饮食,脑卒中患者膳食指导参见WS/T 558-2017脑卒中患者膳食指导。

5.3.2.4 进行体育锻炼,每周≥3次有氧活动,每次时间≥30分钟。建议中老年人和高血压患者锻炼前向医师咨询运动强度及运动方案。

5.3.2.5 限制饮酒。

5.3.2.6 40岁以上人群建议定期体检,包括:

a)心脑血管有无异常;

b)血压、血糖和血脂水平;

c)高危个体进行颅内外血管评估;

d)有脑卒中家族史的人群,及时接受遗传咨询,评估脑卒中风险。

5.3.3 重视脑卒中早期症状,不论时间长短要及时就医,缩短院前延误时间,早期症状如下:

a)突发一侧面部或肢体麻木无力,口角歪斜流涎;

b)突发视力模糊或失明;

c)突发语言表达或理解困难;

d)突发严重的不明原因头痛、呕吐;

e)突发不明原因的头晕、走路不稳或突然跌倒、遗忘或记忆力障碍,尤其是伴有上述a)~d)项中任一症状时。

5.4 ·急性期康复

5.4.1 治疗时机

脑卒中生命体征稳定、神经系统症状不再进展后12~48小时到发病后14天期间。

5.4.2 建议急性期康复干预包括以下几点:

a)给予意识障碍患者康复促醒治疗、气道护理,呼吸和气道管理参见WS/T 398-2012缺血性脑卒中诊断和诊疗质量控制中5.3.1的内容;

b)给予保持肢体关节活动度等病床上被动运动治疗;

c)重点关注患者的认知问题,筛查是否存在认知功能障碍;

d)进行吞咽功能筛查,关注是否存在吞咽功能障碍;

e)评定患者言语功能,判断构音障碍和失语症的类型、程度;

f)重视运动、感觉功能障碍的评定和康复干预;

g)充分考虑患者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对制订康复治疗计划十分重要;

h)重视卒中后心理问题。

5.5 ·恢复期康复干预

5.5.1 恢复期康复的原则

恢复期康复一般在康复医院(中心)和综合医院中的康复医学科进行。根据脑卒中软瘫期、痉挛期和恢复期不同的功能障碍采用针对性的康复治疗方法,以“早期、正确、坚持”为治疗宗旨,避免盲目的肌肉力量训练,建立正常运动模式。

5.5.2 康复流程

a)康复医师采集病史,对患者进行全身查体,以及身体功能、活动和参与能力评价(参见T/SRMA 2-2018 ICF活动和参与评价量表应用技术指南),根据筛查结果,决定康复小组成员;

b)康复小组对患者进一步检查,确定功能障碍的性质和程度;

c)康复小组召开康复评定会,综合患者情况,制订康复计划并实施治疗;

d)定期评价,评估是否回归社区康复或继续住院康复治疗。

5.5.3 恢复期训练内容

包括坐位平衡、移乘、站立、重心转移、跨步、步行、进食、更衣、排泄、辅助器具使用、上下楼梯等。详见附录A。

5.6 ·社区及家庭康复

5.6.1 社区及家庭康复原则

社区医院在内科预防危险因素治疗的基础上,继续以恢复期的康复方案治疗,利用代偿或辅助器具最大限度地使患者回归社会,重点在慢性期康复。在康复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并发症或者病情复发则转入综合性医院卒中单元或相应科室进行治疗。

5.6.2 二级医院康复医师职责

康复医院(中心)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师准备患者诊治经过总结,明确出院后康复计划。

5.6.3 社区康复医师职责

在二级康复基础上,根据患者居住环境制订康复计划并负责实施训练。

5.6.4 家庭康复

患者功能恢复达到平台期后,可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康复宣教,使患者可在家中进行常规康复训练。

5.6.5 脑卒中后遗症期社区及家庭康复要注重以下几项要点:

a)社区及家庭设施环境;

b)心理康复环境;

c)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d)轮椅及助行器的使用;

e)矫形器、假肢的使用。

5.7 ·康复护理

对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护理侧重于“自我护理”和“协同护理”,且功能训练贯穿于康复护理的始终。具体康复监护内容详见附录B。

5.8 ·健康教育

5.8.1 健康教育的原则

通过向脑卒中患者和照顾者传授疾病控制相关知识和强调遵医的行为,提高其自我管理疾病的能力。

5.8.2 开展健康教育要点

5.8.2.1 尽早开展健康教育,强调全程教育,包括门诊时、入院时、住院期间、出院时指导和出院后延续督导。

5.8.2.2 向患者和家属提供健康教育时应注意保持内容的全面性,包括疾病知识、治疗方案及药物的副作用。

5.8.2.3 建立全面的健康教育体系,利用沟通技巧通过案例教学有效讲解。方式包括,书面教育、小组谈论、计划指导和个别咨询等,以及视频、录像带、广播、科普书、壁报、手册等形式。

5.8.2.4 提供的健康教育内容应当符合患者的个性需求,且注意保持信息内容的积极性以及信息传递的效率,以充分发挥患者的主动性。

5.8.2.5 利用技巧强化记忆,包括交代简明,措辞通俗易懂,让患者重复主要的内容及书面指导,设置提醒物等。

5.8.2.6 进行以自我管理为主的健康教育。提醒患者需承担对自己的护理、康复,以及出院计划的责任。

5.8.2.7 坚持持续督导,在疾病管理的各个阶段向患者及照顾者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5.9 ·康复转诊

5.9.1 转诊流程,建议使用附录C中表C.1

符合转诊标准的患者需转诊,由主管医师填写转诊单(或电子转诊单)(参见附录C),转诊至适合的医疗机构。

5.9.2 由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标准:

a)生命体征平稳;

b)神经专科处理结束;

c)脑卒中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

d)接受系统康复诊疗后仍存在较重的功能障碍、活动与参与障碍,有并发症或合并症,如意识或认知障碍、气管切开状态(已拔管)、吞咽障碍等,需继续住院康复治疗。

5.9.3 由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a)生命体征平稳,脑卒中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

b)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或合并症;

c)存在轻度功能障碍、活动与参与障碍无须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5.9.4 转入综合医院或其他医院标准

a)出现颅内活动性出血或进行性脑水肿、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肺部感染、泌尿道感染、败血症或重度压疮等;

b)意识障碍或功能障碍加重;

c)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

d)出现严重的心理-精神障碍,需转至精神科或精神专科医院治疗。

5.10 ·信息支持原则

5.10.1 医联体相关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患方信息连通交换,将患者病情、检查检验、治疗、健康档案等信息与外部医疗机构通过专用网络,在PC和移动端进行双向交换。

5.10.2 解决患者识别、信息安全、费用支付等问题。利用院内外医疗信息进行联动诊疗活动。

5.10.3 兼顾院前急救、院内急救、康复早期主动介入、康复转诊、家庭医生、自我管理和家属参与、数据管理等分权限实时同步,在医联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医-患之间、医-管之间实时数据传输,达成康复评估与治疗统一标准、医疗质量可控、区域信息共享的目的。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脑卒中康复治疗
A.1·物理治疗

A.1.1急性期康复

A.1.1.1良肢位摆放

A.1.1.1.1仰卧位

a)患侧肩胛及上肢下方垫一长枕,使肩上抬前挺,上臂外旋稍外展,肘与腕均伸直,掌心向上,手指伸直并分开;

b)患侧髋下放一枕头,使髋向内旋位,患侧臀部、大腿外侧下放一枕头,其长度要足以支撑整个大腿外侧,以防下肢外旋;

c)膝关节稍踮起使微屈并向内,足底不放任何东西,以免增加不必要的伸肌模式的反射活动。

A.1.1.1.2健侧卧位

a)健侧在下,患侧在上;

b)患者头部垫枕,胸前放一枕头,患肩前伸,患侧肘关节伸展,腕、指关节伸展放在枕上;

c)患侧下肢髋、膝关节自然放置,放在身体前面另一枕上;

d)健侧肢体自然放置。

A.1.1.1.3患侧卧位

a)患侧在下,健侧在上,躯干稍向后旋转,后背用枕支撑;

b)患臂前伸,前臂外旋,将患肩拉出以避免受压和后缩,手指张开,掌心向上;

c)患侧下肢髋关节略后伸,膝关节略屈曲,放置舒适位;

d)健侧上肢放在身上或身后的枕头上,避免放在身前,以免因带动整个躯干向前而引起患侧肩胛骨后缩;

e)健侧下肢屈髋、屈膝向前,腿下放枕头支撑。

A.1.1.2关节被动活动、关节活动度维持

当生命体征比较稳定后,应尽早进行被动关节活动训练,以维持关节活动度,预防关节的挛缩。为防止出现误用综合征,应注意以下几点:

a)在绝对无痛状态下训练:手法应在无痛范围内按解剖学运动轨迹进行;

b)动作宜缓:预防挛缩,在必要时可进行充分牵引,但快速运动往往无效,还会加重痉挛;

c)特别注意保护肩关节:急性期软瘫肩关节活动应在正常活动范围的50%,随着肩胛胸廓关节运动的改善逐渐扩大关节活动范围,一般情况下严禁使用牵引手法,防止肩关节半脱位;

d)防止运动过量:疼痛、疲劳都会使痉挛加重,治疗师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

A.1.1.3体位变化的适应性训练

对情况良好、症状较轻的患者,可以在医师指导下利用起立床或可调节角度的病床尽早地进行体位变化的适应性训练。可从倾斜30°训练开始,每日增加起立床倾斜的角度5°~10°,维持时间5~15分钟,两项交替增长。

A.1.1.4体位转变

为了防止关节的挛缩和维持某一种体位时间过长而导致的压疮,应及时变换体位。

A.1.1.5物理因子治疗

急性期部分患者存在出血倾向,根据具体情况慎用促进血液循环的物理因子治疗。可使用低频电刺激、神经肌肉电刺激、功能性电刺激等物理因子疗法。

A.1.1.6进食训练

吞咽动作、摄食动作训练等。

A.1.2恢复期

A.1.2.1康复治疗内容

包括Bobath握手上举训练、桥式运动、抗痉挛训练、维持关节活动度、坐位及站位平衡、上肢控制能力训练、跨步、步行、进食、更衣、排泄、辅助器具使用、上下楼梯等。

A.1.2.2物理因子治疗

恢复期主要是诱发主动活动、促进正常运动模式,同时控制相应并发症。物理因子治疗作为辅助手段给予相应治疗解决疼痛、挛缩,肌张力过低、过高等问题。选择时应当根据患者实际情况,避免禁忌证。

A.2·作业治疗

A.2.1总体原则

将患者希望达到的目标与其恢复的阶段的感觉、知觉状态,认知功能,年龄,发病时间,合并症,社会背景,经济条件等结合起来进行全面评价并设计出具体的训练计划。

A.2.2具体方法

A.2.2.1作业性手功能训练

通过编织、绘画、陶瓷工艺、橡皮泥塑等训练双手协同操作能力。

A.2.2.2手精细动作训练

通过打字、搭积木、拧螺丝等及进行与日常生活活动动作有关的训练,加强和提高患者手的综合能力。

A.2.2.3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

包括进食方法、个人卫生、穿脱衣裤鞋袜、转移等。为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也可选用一些装置,如便于进食的特殊器皿、改装牙刷等。

A.3·言语治疗

A.3.1语言和言语障碍的治疗

通过传统方法、Schuell刺激法、自然交谈法、音乐治疗法、认知促进法、针灸治疗法、心理治疗、计算机应用和家庭治疗等方法将因损伤而丧失的言语语言机能再学习,引发患者的主动、被动反应,促进患者的理解与表达,促进其语言功能恢复。

A.3.2吞咽障碍的治疗

包括吞咽器官运动训练、摄食训练、电刺激、球囊扩张、手术治疗、健康教育及指导等。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脑卒中康复护理方法
B.1·基础监护

B.1.1体温监测

a)护士测量体温的部位首选腋温,偏瘫患者健侧和患侧均可测温;

b)伴有精神障碍患者中,可使用电子体温计进行体温测量;

c)重症脑卒中患者可选择带有体温监测探头测温;

d)体温需控制在36~37.2℃,对体温> 38℃的患者需要及时给予退热措施。

B.1.2脉搏与心率监测

a)急性脑卒中患者入院24小时内,给予心电图的检查,重症卒中患者24小时内进行心电监护。

b)卒中后心房颤动患者,护士需同时监测脉搏与心率。

B.1.3呼吸监护

针对脑卒中患者不同类型的呼吸障碍,采取不同的监护策略。

a)合并低氧血症患者,应给予吸氧;

b)伴有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PaCO 2 )变化的重症患者,监测呼气末二氧化碳分压(ETCO 2 );

c)重症脑卒中伴舌后坠患者,使用口咽通气道或改变体位来保持气道通畅;

d)轻度睡眠呼吸障碍患者夜间可采用侧卧位,低流量吸氧改善通气状况;

e)中、重度睡眠呼吸障碍患者夜间可予气道正压通气。

B.1.4血压监测

B.1.4.1入院首次测血压时,需监测对侧肢体血压值,当压差> 10 mmHg,密切监测血压的同时需要监测心率的变化。

B.1.4.2在无法或者不宜监测上肢血压情况下,足背动脉可推荐为较好的测量血压的部位,急性偏瘫患者侧卧位、平卧位与俯卧位均可作为测量下肢血压的体位。

B.1.4.3对于血压正常或偏高者,可采用无创自动血压连续监测,血压偏低或血压波动较大者应在无创自动血压连续监测的前提下,定时手动测量。

B.1.4.4血压测量频繁时,需更换监测部位,防止皮肤出现压力性紫癜。

B.1.5瞳孔监测

护士可使用聚光手电筒适时为重症脑卒中患者进行瞳孔的观察。可根据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lasgow coma scale,GCS)来确认、观察患者瞳孔的间隔时间,瞳孔大小的判定可应用图片参照法。

B.1.6意识障碍的评估

急性卒中患者的意识障碍可应用GCS评估。

B.1.7颅内压监护

a)颅内压(intracranial pressure,ICP)监测可使用脑室内导管法,该方法可引流脑脊液降低ICP;

b)监测持续时间一般为7~14天,且ICP > 20 mmHg时应作为降颅压的干预界值;

c)给予床头抬高15°~30°,可有效降低ICP;

d)高颅压脱水常用20%甘露醇,对于有甘露醇抵抗的患者可选择10%~15%的高渗盐水。

B.1.8压疮的监测

B.1.8.1推荐临床护士采用Braden评估量表对脑卒中患者进行压疮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B.1.8.2对于已经患有压疮的患者,根据压疮的分期做好不同级别的压疮处理的干预,同时做好压疮伤口的记录。

B.1.9功能评估

B.1.9.1推荐应用Barthel指数评定法或ICF活动和残疾评价量表进行脑卒中患者的功能评估。

B.1.9.2根据评估结果确认护理级别、制订个体护理计划、早期促进患者肢体康复,给予医护人员及家属不良事件的安全警示。

B.2·康复护理

B.2.1吞咽障碍的护理

B.2.1.1对于吞咽困难者可提供促进安全吞咽的代偿策略,如改变进食体位、饮食策略等。

B.2.1.2吞咽障碍患者在进食或饮水前进行饮水试验,建议GCS评分≥12分时,再进行饮水试验的评估。

B.2.1.3急性卒中伴吞咽障碍患者早期肠内营养可能使患者获益;重症卒中患者入院

24~48小时开始肠内营养。

B.2.2语言障碍的护理

B.2.2.1语言恢复的高峰期后,对于难以治愈的语言障碍可以考虑进行集中、系统语言治疗。

B.2.2.2失语症的语言训练建议在病情稳定,神经症状不再发展时应用手势等方式进行训练。

B.2.2.3构音障碍患者可采用构音改善、克服鼻音化、克服费力音、语调训练、音量训练手法、图片版等方式进行训练。

B.2.3排泄障碍的护理

B.2.3.1尿失禁患者,可以使用按时或预订时间的排尿计划、膀胱再训练和抗胆碱能药;如果无法控制尿失禁,可使用防泄漏辅助具,如集尿器、纸尿裤等。

B.2.3.2尿潴留患者留置导尿时,需使用密闭导尿管进行导尿,同时保持引流的密闭性;集尿袋始终低于膀胱水平并避免接触地面,留置导尿管拔除前无须夹闭尿管;对于短期或长期导尿患者,嘱患者多饮水、排尿,加强对外阴部的护理,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B.2.3.3对于发生导尿管相关性尿路感染的患者,应考虑拔除尿管,而不是局部或全身使用抗菌药物。

B.2.3.4护理上应具有留置导尿的护理制度、拔除和更换指征,以及留置导尿管维护的相关工作准则与流程。

B.2.3.5临床上可采用Rome Ⅱ标准判断便秘,并给予适当的护理干预;大便失禁患者需要合理选择肛周保护工具。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医联体脑卒中康复转诊

表C.1·医联体脑卒中康复转诊信息表 hjb+ROTIoniTOehHoPwVW2YKPX9IyyF0qwbhUJeF2r4AYolA2bqBC771mOgPNrUq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