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20001.7-2017《标准编写规则 第7部分:指南标准》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上海市康复医学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康复治疗质量控制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周浦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体育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洁皎、高文、周明成、金立、杨坚、毕霞、胡志俊、王颖、王雪强。
本文件给出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时期对康复医疗疫情防控的建议,包括康复医疗机构/部门医务人员管理、就诊病患及家属管理、康复治疗防疫措施,以及医疗废弃物品的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康复医院、各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以及从事康复的医疗部门等。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T 591-2018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WS/T 511-2016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202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0)
WS/T311-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的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WS/T311-2009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新型冠状病毒(novel coronavirus,NC)
β属冠状病毒,有包膜,颗粒呈圆形或椭圆形。
3.2 ·个人防护用品(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接触感染性因子的各种屏障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等。
3.3 ·飞沫传播(droplet transmission)
带有病原微生物的飞沫核(> 5 μm),在空气中短距离(1 m内)移动到易感人群的口、鼻黏膜或眼结膜等导致的传播。
3.4 ·隔离(isolation)
采用各种方法、技术,防止病原体从患者及携带者传播给他人的措施。
3.5 ·消毒(disinfection)
消除或灭杀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指导各级康复医院、各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以及从事康复医疗部门根据本指南给出的建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科学、可操作的新型冠状病毒康复医疗防疫措施,规范康复医务人员行为,降低新型冠状病毒在康复医疗中的传播风险。
5.1 ·康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管理
5.1.1 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全体人员增强新型冠状病毒康复医疗防控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5.1.2 组建新冠疫情康复防控工作组
5.1.2.1 建议各级康复医院、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成立本部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康复防控工作组”,统一对接各自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各自康复医疗过程中的防控工作。
a)由康复医院院长/康复医学科行政主任担任组长;
b)成员至少包括康复医疗骨干医生、护士长及治疗师长。
5.1.2.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康复防控工作组职责包括:
a)各成员按职责分工,做好疫情筛查、登记并实时掌握员工、患者及陪护者的身体状况;
b)定期自查各项防护工作落实情况;
c)组长应定期召开防控小组会议,检查、督导、落实医院要求的各项防控措施执行情况。
5.1.3 医务人员防护措施
5.1.3.1 根据WS/T 591-2018中8.2的原则,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的要求选择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5.1.3.2 手卫生符合WS/T 313-2009的要求(洗手方式按照原有标准的基础上增添双手互相揉搓手腕,即七步洗手法)。
5.1.3.3 个人防护用品穿脱流程符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中的相关规定。
5.1.4 加强康复医务人员体温和呼吸道及消化道症状的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每日自测体温,出现异常时及时报告。
5.1.5 新冠疫情康复防控工作组以远程网络信息技术开展对所有参与康复医疗工作人员的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动态培训,由康复质控中心不定期进行康复防控知识考核督导。
5.1.6 工作人员在休息期间尽量以居家为主,有接触武汉或出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人员,或接触过疑似、确诊感染患者,应配合防疫要求和标准进行隔离观察;对外出返沪人员也需要按规定时间居家自我观察隔离。
5.1.7 对于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的工作人员,按各单位要求进行隔离,不允许带病上班。
5.1.8 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建立备班制度,保证有足够工作人员在岗工作。
5.1.9 康复病房除特殊病情需要外,建议采用科主任/组长或主管医师共同查房模式,减少床边查房次数;暂停床边教学查房,加强病例模拟或视频等教学模式。
5.1.10 不建议康复专业人员进入收治新冠病毒肺炎感染病房进行康复指导,如需要可通过信息技术实施。
5.2 ·患者、家属人员的管理
5.2.1 康复患者就诊、收治管理如下。
5.2.1.1 合理安排候诊区域,避免候诊患者过于集中,减少交叉传染可能。
5.2.1.2 建议设立康复医疗预检制度,加强患者及其家属的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监测。
5.2.1.3 在收治康复患者之前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流行病学和临床特点询问新冠病毒肺炎流行病学接触史、群体活动史,确认其无相关流行病学史,患者的识别要求参见WS/T 511-2016中第5章。
5.2.1.4 进入康复医疗区域的患者及其家属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5.2.1.5 停止收治来自疫区的康复患者。
5.2.1.6 建议对于不是必须在院接受康复治疗的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期间可以由康复科医护治人员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远程方式给予诊疗或居家康复指导。
5.2.2 住院患者及其家属/陪护的管理
5.2.2.1 加强住院患者管控和动向管理,原则上不准外出,如必须外出,劝其办理出院手续,或按所在医院最新规定处理。
5.2.2.2 建议除照顾患者必需的护工或家属外,其他人员暂停对住院患者的探视,并对现陪人员进行疫情排查。
5.2.2.3 建议仅允许1名固定陪护人员,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
5.2.2.4 加强针对接触疫区或出现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人员或接触感染、疑似感染的患者及其家属的筛查,一旦发现应及时上报,并配合采取隔离措施。
5.2.3 发热患者及其家属管理:体温出现异常或有呼吸道症状者,及时按照本院诊治流程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筛查、提供合理的防护用品进行防护,以及实施场地消毒措施等,并告知医院疫情防控组人员。
5.2.4 加强医患沟通
5.2.4.1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做好心理康复疏导工作。
5.2.4.2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医患同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2.4.3 建议加强患者及其家属的防控知识宣教,如:
a)防护用品(口罩等)的合理规范使用;
b)呼吸卫生和咳嗽礼仪(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
c)“手卫生”规范。
5.3 ·康复治疗过程中的防疫措施
5.3.1 治疗人员务必按照本标准5.1.3的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5.3.2 康复学科设备、物理表面、环境的消毒管理,以及污染物品的处理按照WS/T 367-2012的要求执行;空气净化按照WS/T 368-2012的要求执行。
注:新冠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 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均可有效灭活病毒。
5.3.3 有效控制治疗室人员密度,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建议暂停开放式治疗室、高压氧舱(急性一氧化碳中毒除外)。
5.3.4 治疗用品防护
5.3.4.1 电极使用建议一人一副专用或一次性电极/一次性衬垫,不使用吸附式电极。如无法采用专用或一次性电极,使用乙醇棉球消毒患者局部治疗区域皮肤,同步乙醇消毒导电橡胶电极。
5.3.4.2 气压治疗建议用布套包住患者肢体实施治疗。
5.3.4.3 颈部牵引治疗建议采用一次性医疗方巾。
5.3.4.4 超声治疗建议超声探头在治疗前后均采用乙醇棉球消毒、同步消毒治疗区域(冲击波治疗也可参照执行),也可采用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套住治疗探头,耦合剂涂于手套内外。
5.3.4.5 针灸治疗采用一次性针具,治疗结束后按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置。
5.3.4.6 建议吞咽治疗停止冰刺激、口腔感觉、摄食训练,可以吞咽器官的主动运动训练、辅助手法、吞咽电刺激为主代替。
5.3.4.7 言语训练避免面对面近距离治疗,尽可能借助言语训练软件治疗,构音训练以指导患者构音器官的主动运动、发音训练为主。
5.3.4.8 呼吸训练以指导正常呼吸模式训练、呼吸肌群主动训练,可借助呼吸训练器等进行,暂不建议手法排痰训练。
5.3.4.9 开展床边康复治疗尽可能指导患者实施主动性康复训练,避免采用接触式的治疗措施。
5.4 ·康复医疗场所废弃物品的管理
5.4.1 治疗结束后治疗消耗用品及一次性个人防护用品按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置。
5.4.2 日常垃圾管理
5.4.2.1 严格区分日常垃圾与医疗垃圾及感染垃圾,日常垃圾做到半日清(根据垃圾产生量调整清理频率)。
5.4.2.2 加强垃圾桶及垃圾堆放处的消毒管理。
5.4.2.3 每天使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
5.5 ·康复科普与宣教工作
5.5.1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接触性的康复诊疗工作,充分利用视频、微信等网络手段,开展康复诊疗指导及康复科普宣教工作。
5.5.2 可编制各类科普读物、微信小视频等,指导患者居家自我体能训练,推广居家运动康复适宜技术。
5.5.3 将自助康复理念融入疫情中的任何对象、任何时段,以及任何场所。
5.5.4 在疫情控制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治愈患者的后遗的功能障碍,可循序渐进康复介入和宣教指导。
5.5.5 重视患者心理健康,及时提供康复心理支持和心理疏导,提供康复科普适宜运动技术指导,帮助自我调节,修正认知,保持良好、积极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