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中少妇不知愁,
春日凝妆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色,
悔教夫婿觅封侯。
王昌龄(约690—约756)的这首《闺怨》,虽然是文人创作的七言绝句,读起来却通俗易懂。有一个已经结婚了的女子,一直快快乐乐的,不知道忧愁是什么。通过这一句大概可以想象出,这个少妇的家境应该很好。春天来了,她兴致勃勃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登上高楼去看美丽的风景。翠,青绿色,翠楼,就是青绿色的楼房。从前有点社会地位的人家,用青色来装饰楼房。少妇一上楼,看到路边杨柳明亮的颜色,突然就有了一种悔恨。她悔恨什么呢?她悔恨让自己的丈夫为了当官而去军队服役,以致在这么美好的春天里,自己只能孤身一人。
这首诗就写了这么一个很日常的画面,却被很多人认为是闺怨诗里最好的一首。我们要注意的是,我们讲爱情诗讲到现在,这首诗可以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文人写的第一首爱情诗。有没有发现,从周朝到魏晋南北朝,很少有文人写爱情诗,大多是写民歌。文人写男女之情,往往不太直接。有一类赋是写女子的美貌,如宋玉的《高唐赋》、曹植的《洛神赋》,都写了想象中像神一样的女子,可能曲折地表达了某种爱慕,或者只有政治含义,和爱情没有什么关系。倒是陶渊明的《闲情赋》,比较像在写爱情,写了一位美人的美,自己愿意每时每刻都和她在一起。诗中有一连串神魂颠倒的表白,什么愿意做她的衣领子、裙带、发油、眉黛等,愿意成为她的影子、秋天的席子、夏天的扇子,等等。
有一类闺怨诗,民歌里本身就有,写的是女子在家里思念外出打仗或经商的丈夫,在思念的痛苦中写出男女之情。民歌很可能是女子自己所写。后来的文人,很喜欢模拟女子的口吻,来写女子和丈夫分离之苦,形成了“闺怨”这样一种类型的诗歌。其中,曹丕的《燕歌行》是最早的七言诗,也是早期文人写闺怨诗的代表作品,讲的是在“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的秋天,一个女子“贱妾茕茕守空房,忧来思君不敢忘,不觉泪下沾衣裳”。
王昌龄生活在盛唐,他的七言绝句非常有名。此外,他的边塞诗成就也很大,如其中一首:“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仅仅几句大白话就把中国千百年来保护边境的历史和人物凸显了出来,还饱含着对每一个个体的感情。此诗成为名篇流传到今天,并不奇怪。
这一首开篇为大白话的闺怨诗,为什么那么能够打动人心,成为闺怨诗里的佼佼者?我觉得最关键的是最后一句:“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为什么说这一句是关键呢?我们不妨从大的背景说起。前面我们讲《关雎》的时候,讲到爱情,认为爱情是人类摆脱兽性、文明演化的一个产物。但是,文明演化的过程又是一个压制的过程,理性压制非理性,道德压制爱情。这只需要看看后来中国儒家把《关雎》解释为歌颂“后妃之德”就明白了。
明代戏剧《牡丹亭》,讲述了少女杜丽娘的青春觉醒,一个场景是她的老师给她讲《关雎》,讲了如何守妇道那一套,而杜丽娘和我们现代人一样,反而从这首诗中读出了爱情,动了情。另一个非常有名的场景,就是有一天,她去了父亲从不让她去的园子里,发现了春天的灿烂,不禁感叹:“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春天的姹紫嫣红唤醒了一个少女心中的情爱之感。这首曲子写出了什么叫“一往情深”。《牡丹亭》的题辞中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人的情爱,是自然而然地一往情深,不管什么样的道德、什么样的法规,都不可能压制它的生长,就像春天的花一定会开放。
从《牡丹亭》回头看唐朝的“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可以体味出更多的意蕴。虽然这句诗只表达了一个小小的悔恨,但这个小小的悔恨里有着一个很大的质疑:个人的爱情是不是比事业、功名更有价值?当代诗人舒婷有一句诗:“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对于我们这些现代人来说,仍然是一种提问和质疑:到底应该顺应个人的感情率性而为,还是应该遵从社会的要求按部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