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两项不同的任务,“辨识谎言”与“坦白谎言”在理念、方法等方面存在显著的不同。
许多关于“谎言”的书籍对“辨识谎言”与“坦白谎言”这两项工作并未进行明确的区分。但在真正的测谎实践中,“辨识谎言”与“坦白谎言”是两项不同的任务,前者聚焦如何对说谎者的谎言进行准确识别,后者则聚焦如何引导说谎者如实承认自己的谎言。
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原因在于, 作为两项不同的工作,“辨识谎言”与“坦白谎言”在理念、方法等方面常常存在显著的不同 。具体来说,适用于前者的方法有时并不适用于后者,而适用于后者的方法有时也并不能对前者产生很好的效果。
下面举一个例子。
一名女子在家中遭人杀害。结合案发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本案应属熟人作案,且作案人在实施杀害行为之前,应当与被害人有过一段时间的交谈对话,后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
很快,一名嫌疑人被抓获归案。然而,对于杀害女子一事,该名嫌疑人予以否认,坚称案发当天自己一直在家,始终没有出过家门。为了帮助进一步明确该名嫌疑人是否为真正的作案人,案件承办人委托测谎师对嫌疑人进行测谎。而事实上,该名嫌疑人就是本案真正的作案人。
测前谈话阶段,在听完被测人对案发当天自己活动的描述后,测谎师向嫌疑人进行正面发问:
“那个女的,是被你弄死的吗?”
嫌疑人当即作出了明确的否认:
“不是。”
从“辨识谎言”的角度来看,这种聚焦单一行为的正面质询有时并不会取得很好的效果。原因有以下两点:
其一,这种正面质询有时并不会诱发说谎者的明显反常表现。
一方面,该正面质询在内容上聚焦的是单一行为,说谎者并不需要付出太多的认知努力,仅以简单的两个字“不是”就完成了整个谎言的表述。有时很难期望说谎者在作出虚假否认时暴露出明显的谎言破绽,在说谎者存在事先准备的情境中尤为如此。
另一方面,该正面质询在问题的设计上缺乏逻辑性与层次性,说谎者在作出虚假否认后,本次正面质询随即结束,说谎者的认知冲突未得到持续强化,对说谎者施加的心理刺激戛然而止。
其二,这种正面质询可能导致诚实者出现与说谎者类似的反常表现。
一种好的测谎方法,不仅能够准确判断个体在什么时候说了谎,还能够准确判断个体在什么时候说了真话。换言之,“辨识真话”是“辨识谎言”的应有之义。
具体到测谎实践之中,发问问题的设计并非着眼于如何施加更强、更尖锐的刺激,诱发说谎者表现出更明显的反常与破绽。相反,发问问题的设计需要着眼于如何有效诱发诚实者与说谎者出现“不同”的反应与表现,从而保证对“真话”与“假话”的高区分度。
这一点在很多时候会被忽略。在进行聚焦单一行为的正面发问时,诚实者可能因该问题的后果严重性、对自身处境的担忧与广泛联想而出现一些明显的反常表现。这将导致对“真话”与“假话”的区分度明显降低,甚至可能造成一些“假阳性错误”的出现。
鉴于此,从“辨识谎言”的角度来说, 聚焦行为链条的“递进式发问” 更能够有效诱发说谎者暴露出明显的反常与破绽,确保“真话”与“谎言”的高区分度。
一些有关测谎技术与审讯技术的专业书籍对这种方法均有所提及。而在测谎实践中,聚焦行为链条的“递进式发问”也是测谎师在问题编制过程中常常会借鉴的一种设计理念。
以上面的这起案件为例。从“辨识谎言”的角度,测谎师在正式测谎阶段设计了这样一系列问题对嫌疑人依次进行发问。
问:“3月21日那天,你出过门吗?”
答:“是。”(说谎)
问:“那天,你去过被害人家吗?”
答:“没有。”(说谎)
问:“你那天曾经见到过被害人吗?”
答:“没有。”(说谎)
问:“那天,你曾经跟被害人说过话吗?”
答:“没有。”(说谎)
问:“那天,你跟被害人发生过争吵吗?”
答:“没有。”(说谎)
问:“那天,你跟被害人之间有过肢体冲突吗?”
答:“没有。”(说谎)
……
“递进式发问”的设计理念在于:
在一系列逐步递进的发问过程中,如果被询问者在前一个问题上选择了说谎,那么其将不得不在后一个问题上选择继续说谎。依次递进,最终导致被询问者在所有问题上均作了虚假回答。
具体到上例中,如果被测人在第一个问题上选择了说谎,谎称自己在案发当天一直在家,那么其在第二个问题上只得继续谎称自己没有去过被害人家(既然没有出过家门,那么当然不可能去过被害人家);在第三个问题上也只得继续谎称自己没有见过被害人(既然案发当天没去过被害人家,那么更不可能见过被害人);在第四个问题上只得继续谎称自己没有跟被害人说过话(既然案发当天没见过被害人,那么必然没有跟被害人说过话);在第五个问题上只得继续谎称自己没有与被害人发生过争吵(既然案发当天没有跟被害人说过话,那么自然不可能与其发生争吵);在第六个问题上只得继续谎称自己没有与被害人发生过肢体冲突(既然案发当天没见过被害人、没有与被害人发生过争吵,那么也不可能与被害人发生过肢体冲突)。
“谎言的车轮一旦开始转动,就无法停止”,这句谚语所蕴含的道理在“递进式发问”中有着很好的体现。“递进式发问”的设计理念迫使说谎者在一系列逐步递进的相关问题上连续说谎,并最终在所有的相关问题上均作出虚假回答。此过程对说谎者施加的心理刺激强度逐步提升,说谎者所产生的认知冲突持续叠加,所诱发的特定情绪不断强化。说谎者的犯罪记忆痕迹被再次唤醒,并体验到强烈的压迫感与失控感。
相反,对于诚实者来说,“递进式发问”的此种设计使其能够在一系列相关问题上连续地如实陈述。在此过程中,诚实者将出现各方面的明显放松。
鉴于此,从“辨识谎言”的角度来看,聚焦行为链条的“递进式发问”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但如果从“坦白谎言”的角度来看,这种“递进式发问”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吗?
答案是否定的。
在使用“递进式发问”的过程中,说谎者会在一系列逐步递进的相关问题上连续予以“否认”。从“辨识谎言”的角度,这种连续的“否认”本身有利于说谎者暴露出反常与破绽。但从“坦白谎言”的角度来看,说谎者对于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连续“否认”会给其如实陈述事实造成巨大阻力,并构建坚固的心理防御。
事实上, “阻止否认” 是引导说谎者如实承认谎言的一项重要原则。影响广泛的“九步讯问法”亦将“阻止否认”作为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予以强调。
关于“九步讯问法”中所蕴含的心理学理念与方法,将在后文中予以详细介绍。
言归正传。
既然从“坦白谎言”的角度来看,“递进式发问”的方法不利于说谎者如实坦白实情,那么该如何对此种方法进行调整,以使其能够有效地引导说谎者如实陈述事实?
一种有效的方法,是对“递进式发问”进行反向使用。
这种方法有时也被称为 “让步式发问” 。简单来说,其与“递进式发问”的逻辑恰恰相反,发问问题的顺序是对“递进式发问”的问题顺序进行了倒置。具体到上例中,在已明确嫌疑人所说为假话的基础上,可以将“递进式发问”中的问题进行顺序倒置,来引导嫌疑人如实坦白自己的谎言。
问:“那天,你跟那个女的发生过争执或是冲突吗?”
答:“没有。”
问:“那么你那天曾经见到过那个女的吗?”
答:“没见过。”
问:“没见过。现在我希望你认真想一下,具体到那天,你有没有去过她家?”
答:(沉默)
问:“去过还是没去过,你一定是非常清楚的。我希望你好好想想。”
答:“……我应该是去过她家。”
问:“你的意思是,案发当天你曾经去过她家,但是没有见到她?”
答:“是。我在她家门口敲了半天门,但是没人开门,我就走了。”
问:“那天你是几点去的她家?”
答:“……上午,11点左右吧。”
问:“那天你为什么去找她?”
……
具体到上例中,通过发问问题上的逐渐“让步”,嫌疑人的谎言被慢慢打开了一个缺口,如实陈述了部分重要事实(在案发当天,嫌疑人曾经去过被害人家)。诚然,司法实践中,这种“如实陈述”常常是真假混杂的,但在某一关键事实与行为上打开了缺口,就已为下一步引导全面的如实陈述打下了重要的基础。在此缺口的基础上,测谎师可以依照“让步式发问”继续设置一系列问题,从而在谎言中不断打开新的缺口,最终引导说谎者进行全面如实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