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实验本身就是具有人为性的。正是因为进行了“人为性”的设置,才能够更好地发现那些在自然状态下不易发现的现象和规律。具体到测谎领域,实验室研究的这种“人为性”,使该类研究具备一些明显的优势。
为了更好地对测谎技术进行改进与创新,测谎领域的研究者们开展了大量的实验室研究。在测谎领域,针对实验室研究,有时会出现这样一种反对的声音:
在实验室研究中,测谎的具体情境都是由研究者人为设置的,但真实案件中的测谎情境远非实验室研究中所设置的那样。鉴于此,测谎的实验室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在实案应用中不具有参考意义。
简言之,该种意见认为,实验室研究存在的“人为性”导致其结果无法应用于测谎办案实践。
事实上,大可不必因实验室研究存在“人为性”而对其结果进行全盘否定。毕竟,科学实验本身就是具有人为性的。正是因为进行了“人为性”的设置,才能够更好地发现那些在自然状态下不易发现的现象和规律。具体到测谎领域,实验室研究的这种“人为性”,使得该类研究具备一些明显优势。
首先,实验室研究中的测谎情境设置具有 精密性。
在测谎的实案研究中,研究者想要探究某些变量之间的关系,却往往受制于诸多额外变量的影响。
例如,案件的某些个性化特征、被测人的生理状态差异、被测人的心理信息污染程度、实施测谎的具体环境条件等,都是实案研究中常常存在的额外变量。这些额外变量会对研究者想要研究的内容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而研究者又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对额外变量予以消除。但在实验室研究中,通过设置“非自然”甚至“极端”的测谎情境,研究者对可能存在的额外变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或消除,将想要研究的关键变量从其他众多变量中分离出来。
其次,实验室研究中的“基本事实”具有 确定性。
在测谎的实案研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有时会在确立“基本事实”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而在实验室研究中,被测人是在研究者的安排下进行“模拟犯罪”,因此研究者对于所有案件相关信息是明知的,“基本事实”具有确定性。
最后,实验室研究中的测谎情境具有 可重复性。
在测谎的实案研究中,每起测谎案件中的测谎情境都是不同的。而在实验室研究中,每名被测人所面对的测谎情境都是相同的,情境本身也是可重复的。正因如此,通过安排不同被测人在可重复的研究情境中接受测谎,研究者能够更加清晰地发现在实案研究中不易发现的规律。同时,不同研究者之间也可以通过设置相同的可重复研究情境对结论的正确性做进一步的验证。
由此可见,具备“人为性”特征的实验室研究对于推进测谎技术的完善与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有的观点认为,真实案件的测谎准确率应当高于实验室研究的结果准确率,即实验室研究的结果往往会低估测谎技术在司法实践中对谎言的甄别能力。但也有观点截然相反,认为真实案件的测谎准确率应当低于实验室研究的结果准确率。
那么,应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应当说,二者谁具有更高的准确率,这一问题并不容易回答。客观来讲,司法实践中真实案件的测谎与实验室中的测谎研究确实在一些方面存在显著不同,但这些差异的存在并非意味着对实验室研究结果的否定,而是提醒测谎师在将实验室研究的结果推论到真实的案件测谎中时,应保持谨慎的态度。
下面,总结一下二者存在的重要差异。
这是在相关文献中最常被提及的一个差异。具体来说,在真实测谎案件中,由于谎言被揭穿会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因此说谎者面对的风险强度很高。而在实验室研究中,受实验伦理的约束,谎言被揭穿后至多会受到一点轻微的惩罚,被试对此也是明知的,因此说谎的被试面对的风险强度很低。
目前多数观点认为,较高的风险强度会诱发说谎者更强的恐惧感,从而表现出更多的异常反应,暴露更多的欺骗线索。从这个角度来看,真实测谎案件中的谎言应当更容易被识别出来。
在真实测谎案件中,除测谎的主题内容外,一些案件相关的其他因素有时会以不易察觉的方式对被测人的心理活动造成影响,导致被测人的心理信息变得复杂,心理活动也常常富于变化,测谎师对测谎结果的解释也会变得慎重。而在实验室研究中,测谎的主题内容单一且十分明确,被测人的心理信息相对单纯,测谎结果的解释也相对简单。
从这个角度来看,实验室研究中的谎言应当更容易被识别出来。
在真实测谎案件中,尽管说谎者的说谎动机千差万别,但大多均为主动编造谎言,并非被动地被要求编造谎言。而在实验室研究中,被试是按照研究者的要求编造谎言,编造谎言并非出于被试本人的强烈意愿。此时的谎言是一种被“特别许可”的谎言,因此欺骗的线索可能并不会明显地暴露出来。
从这个角度来看,真实测谎案件中的谎言应当更容易被识别出来。
很多时候,真实测谎案件中的谎言所涉及的领域正是说谎者所熟悉的领域,谎言中所包含的主题与内容也恰恰是说谎者所擅长的,说谎者因此会较少地暴露出欺骗的线索,在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尤为如此。而在实验室研究中,谎言的主题与内容已经由研究者事先设计好,而被试对于谎言所涉及的领域并不熟悉,对于谎言中所包含的内容也较为陌生。
从这个角度来看,实验室研究中的谎言应当更容易被识别出来。
在真实的测谎案件中,测谎师有机会通过各种技巧与方法主动诱发说谎者暴露出欺骗的线索。而在实验室研究中,研究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将事先录制好的视频给被试观看,要求被试判断视频中人物的陈述内容是否真实。鉴于此,被试只能被动地等待说谎者在陈述中自发地暴露出欺骗的线索,而无法去主动诱发说谎者暴露出欺骗的线索。
从这个角度来看,真实测谎案件中的谎言应当更容易被识别出来。
通过人为设置,实验室研究具备了实案研究所不具有的一些重要优势。但与此同时,实验室研究中的具体情境与司法实践中真实案件的测谎情境又确实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鉴于此,实验室研究有必要在确保精细化设置的基础上,持续贴近真实的测谎情境,并关注研究结果在真实测谎情境中的可推广性。
在此需要强调一点。
针对实验室研究, “被试群体代表性” 是常常被提及的一个重要问题。被试群体代表性,在心理学上有时也被称为“大二学生”问题,即在心理学的许多实验室研究中,研究者所选取的被试通常是在读的大学生。那么,这一群体在实验中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代表其他群体?针对这一群体所取得的研究结果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推广到其他群体之中?
在当前测谎领域的实验室研究中,大多数研究者所选取的被试同样是在读的大学生。为了能够更好地将实验室的研究结果推广到测谎实践中,对更为广泛的群体开展谎言识别的相关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