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十五条
【入学要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

学前儿童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学前儿童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有特殊需求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幼儿园应当予以特殊照顾。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学前儿童入学时地方各级政府、幼儿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义务的规定。

【条文解读】

本条明确规定了学前儿童入学时地方各级政府、幼儿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义务。第一款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适龄儿童就近、就便入园受教。第二款规定了学前儿童在入学时,幼儿园可以进行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但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第三款明确有特殊需求的学前儿童入园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告知义务及幼儿园的特殊照顾义务。

第一款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学前儿童入学方面的义务,即作为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和保障者,明确了政府有便捷提供公共服务的义务,在学前教育领域应当采取措施方便学前儿童就近入学,并接受学前教育。宪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该规定明确了政府具有发展学前教育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推动幼儿就近、就便入园。就近入园指的是在学前儿童居住地附近入园,而就便入园指的是学前儿童在父母工作地附近入园。就近和就便入园,不仅能够减少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行成本,更好地进行家校合作,以保障学前儿童权益,还能方便其在学前儿童遭遇紧急情况之时,短时间内迅速赶往幼儿园,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保障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款是关于学前儿童入学时幼儿园义务的规定。本款强调,除基于人群健康考虑进行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学前儿童因其身体发展尚不成熟,其免疫力和抵抗力相对较弱。幼儿园作为学前儿童集聚的地方,保障学前儿童身心健康的责任重大,有必要时可以在学前儿童入园时进行身体检查。而除此之外,应当避免幼儿园“小学化”,通过入学考试或测试等方式,增加学前儿童及其监护人心理压力。避免通过超出学前儿童认知能力的教育方式,遏制学前儿童发展天性,阻碍其全面发展。本款中“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指的是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要求,加强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传染病防控,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的健康检查。本款所指的“考试或者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文化类“考试或者测试”,也包括其他变相形式的智力测试等内容。

第三款是关于有特殊需求的学前儿童的特殊照顾规定。有特殊需求学前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义务告知幼儿园其特殊需求,幼儿园需根据学前儿童特殊需求进行特殊照顾。一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作为学前儿童在家期间的关照主体,比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接触学前儿童时间更早、持续时间更长。由于学前儿童自身身心发展不成熟,并不一定能准确表达自身需求,因而监护人履行告知义务是幼儿园了解学前儿童特殊需求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有身心缺陷或特异体质的学前儿童,如盲人、听障人(聋人)、智力障碍者以及药物过敏、食物过敏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将其身心情况告知幼儿园。另一方面,幼儿园在得知学前儿童特殊需求之后,有对之进行特殊照顾的义务。例如,幼儿园可以提供专业性的支持和服务,配备专业的教育工作者或医疗人员,为有特殊需求的学前儿童制订特殊的教育方案、提供康复训练等;也可以是适应性环境设计,如调整教室布局、提供特殊教具或设备、改善无障碍设施等。幼儿园提供特殊照顾让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学前儿童感受到被重视和关心,增强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之与其他学前儿童和幼儿园教职工深度交流融合,促进有特殊需求学前儿童的全面发展。

【适用指南】

本条是关于学前儿童入学阶段政府、幼儿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义务的规定。

首先,在入学前,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适龄儿童就近就便入学接受学前教育。当前,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大城市出现“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就近就便入园虽是家庭刚需,却难以全面得到满足。由于幼儿园规划设置或优质资源配置不合理等因素,导致不少适龄学前儿童“跨区”入园。为学前儿童受教育权行使提供必要的条件,是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重点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合理规划,加强配套等手段,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地区就近或就便入园,使得适龄儿童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学前教育。

其次,在入学时,幼儿园需转变理念和思维,避免幼儿园过度“小学化”,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应对适龄学前儿童入园施加过多的限制,如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学前教育应当凸显以学前儿童为中心的理念,依法保障学前儿童的身心健康。在幼儿园阶段过度施加入学压力,不仅不利于保障适龄学前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还会导致学前教育阶段教育导向的偏离,遏制学前儿童的全面发展。因而,要严令禁止幼儿园在入学阶段采用考试或测试方式,以选拔为目的进行招生,尽可能保障和满足适龄学前儿童的平等入园权益。

最后,在入学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及时告知幼儿园学前儿童存在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特殊情况,幼儿园需尽到照顾照料职责,对有特殊需求学前儿童进行特殊照顾。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叠加,增加了幼儿园特殊照顾的负重。父母或监护人作为学前儿童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群体,应当及时将其特殊需求告知幼儿园。在园期间,幼儿园需对有特殊需求的儿童加以特殊照顾,以保障不同学前儿童的合法权益。

【相关规定】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edsYBCWx53qzU2jI4tJRQ6owr8VPQTQLOUGObqFNpwuWJYOYG63aAoweFcwiWcwh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