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是对学前儿童的相关规定,包括针对学前儿童权利保障、学前教育目标原则、学前儿童入学要求、监护人责任、残疾儿童特殊保护、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禁止性活动等方面的规定。
学前教育法的核心宗旨是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规范学前教育的实施过程,本法专门设置“学前儿童”一章,一方面是为了提升学前儿童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另一方面指明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在保障儿童权利方面的具体职责,更加突出对学前儿童权益的保障。 O5wLt36qZ7tnYi/KFZHFy4pFQuxxlYKlFmjm14OUygvy21t2EB2n24cWbuQSAx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