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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是否有义务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情景再现

某公司系生产服装的民营企业,公司管理层一直以来以产品生产与销售为重,从未对公司人员开展过消防宣传教育,公司人员均未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防知识缺乏,消防意识淡薄。某日,公司库管员无视禁止吸烟的警示,在仓库里吸烟,且将未熄灭的烟蒂随手丢弃,结果引燃了部分服装,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请问,企业是否有义务对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依法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据此,企业有义务对本单位人员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本案中,库管员自身消防意识淡薄,在易燃物仓库吸烟且随手丢弃烟蒂引发火灾,其行为体现了该服装企业对本单位人员消防教育的缺失,该企业未对本单位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已然触犯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消防安全提示

消防无小事,火灾往往是人的因素导致的,筑牢消防安全有赖于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提升,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iOQzmrWr2vTEe+umDLD+LVtZM0QTV0iFOx+ek4yIE9uasMeg2kWNOxSAIoONLx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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