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举办了一场大型音乐节,吸引了数千名观众参与。然而,组织者没有充分考虑到消防安全防护问题,导致了一起安全事故。当晚,由于现场人流拥挤和缺乏有效的出口指示,火灾突发时观众无法迅速逃离现场。火势迅速蔓延,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调查显示,该音乐节组织者没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例如,组织者未能提供足够的灭火器及其他灭火设备,并没有进行适当的安全演练和制订紧急疏散计划。此外,组织者还在现场设置了过多易燃物品,如易燃装饰物和临时搭建的舞台结构。那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如何做好消防安全防护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条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所以,举办大型活动,应经公安机关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活动举办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活动承办人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相应的消防设施齐全、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十二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这次音乐节的安全事故暴露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忽视消防安全防护的严重后果。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当地政府加强了对大型活动的监管措施,并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组织者进行了处罚。该音乐节的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在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必须充分重视消防安全。只有制订和执行有效的消防安全计划,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提供足够的灭火设备以及组织适时的紧急演练,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风险,保护参与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