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家被认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工厂因未尽到职责而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该工厂是一家电子产品制造企业,拥有大量的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员工数量众多。发生火灾是由于工厂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严重的疏漏和违规行为。以下是导致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1)消防设施维护不及时:工厂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但多年来没有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导致部分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削弱了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2)员工消防培训不到位:工厂在入职培训和日常工作中,忽视了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缺乏应急逃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3)电气安全隐患严重:工厂长期忽视电线、插座等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电气设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电线老化、插座过载等问题成为火灾爆发的诱因。(4)废弃物管理不规范:工厂没有建立有效的废弃物管理制度,导致大量易燃废弃物积存在生产区域内,为火灾的蔓延提供了可燃物。那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如何确定和管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所以,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档案、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十一条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案例中消防设施维护不及时、员工消防培训不到位、电气安全隐患严重、废弃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不断积累最终导致了火灾的发生。火灾发生时,由于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员工缺乏应对火灾的知识与技能,加之电气设备和废弃物的存在,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多名员工被困,一部分员工受伤,甚至有人因无法及时逃生而丧生。这是一个典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尽到职责而发生火灾事故的案例,凸显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个案例也提醒其他类似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员工的培训教育以及废弃物的规范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