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7.对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的审查主体是谁,谁对审查结果负责?

情景再现

A市计划建造一座高层住宅楼,根据规定,该项目被归类为特殊建设工程,需要提交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同时,该市计划开展施工的一座地铁隧道工程和准备扩建的一家大型医院工程,因地下工程的特殊性和医疗机构的特殊要求及安全性要求,均被列为特殊建设工程。相关部门对这些项目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以确保高层住宅楼、地铁隧道以及医疗楼的消防设备和疏散通道满足医疗机构的特殊要求。那么,这些消防设计文件的审查主体是谁?谁又对审查结果负责呢?

依法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因此,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的审查主体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第十五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

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消防安全提示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包括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医疗机构等。特殊建设工程都需要提交消防设计文件并且按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审查。具体的案例可能因地区、项目类型等而有所不同,但都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工程的消防安全。 WzA4gtLO6xIi+roEXdphKAJo2Kn/ad1W1VvdVH1E9+ebeDE4Np+MSfbkb80WD3Nv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