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时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 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组建应急管理部,强化了应急工作的综合管理、全过程管理和力量资源的优化管理,增强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初步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完善风险联合会商研判机制、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机制、救援队伍预置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等,推动制修订一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 稳步推进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支持各类救援队伍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加大先进、特种、专用救援装备配备力度,基本建成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全国统一报灾系统,加强监测预警、应急通信、紧急运输等保障能力建设,灾害事故综合应急能力大幅提高,成功应对了多次重特大事故灾害,经受住了一系列严峻考验。
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 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开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初见成效。按可比口径计算,2020年全国各类事故、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起数比2015年分别下降43.3%、36.1%和57.9%,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8.8%、37.3%和65.9%。
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启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推进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平安公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等一批重点工程,城乡灾害设防水平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期间全国自然灾害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下降37.6%、70.8%和38.9%。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等作出全面部署,为解决长期以来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大机遇。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生产安全事故仍然易发多发。
风险隐患仍然突出。 我国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传统高危行业和消防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仍然突出,各种公共服务设施、超大规模城市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等大量建设,导致城市内涝、火灾、燃气泄漏爆炸、拥挤踩踏等安全风险隐患日益凸显,重特大事故在地区和行业间呈现波动反弹态势。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极端天气趋强趋重趋频,台风登陆更加频繁、强度更大,降水分布不均衡、气温异常变化等因素导致发生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雨雪冰冻、森林草原火灾的可能性增大,重特大地震灾害风险形势严峻复杂,灾害的突发性和异常性愈发明显。
防控难度不断加大。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我国中心城市、城市群迅猛发展,人口、生产要素更加集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日趋复杂,生产生活空间高度关联,各类承灾体暴露度、集中度、脆弱性大幅增加。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引发新问题,形成新隐患,一些“想不到、管得少”的领域风险逐渐凸显。同时,灾害事故发生的隐蔽性、复杂性、耦合性进一步增加,重特大灾害事故往往引发一系列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形成复杂多样的灾害链、事故链,进一步增加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复杂性及难度。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也使灾害事故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增加。
应急管理基础薄弱。 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还处于深化过程中,一些地方改革还处于磨合期,亟待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格局。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减灾等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理顺。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特别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短缺问题突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滞后,专业队伍、社会力量建设有待加强。科技信息化水平总体较低,风险隐患早期感知、早期识别、早期预警、早期发布能力欠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指挥平台、装备配备、紧急运输、远程投送等保障尚不完善。基层应急能力薄弱,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自救互救能力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国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预防为主。 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治理。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构建适应应急管理体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坚持权责法定、依法应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实现应急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坚持精准治理。 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差异化管理、精细化施策,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坚持社会共治。 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法治水平、科技信息化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大国应急体系,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领导体制、指挥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协同机制更趋合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率、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0%。
灾害事故风险防控更加高效。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火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引发次生环境事件。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90%。
大灾巨灾应对准备更加充分。 综合救援、专业救援、航空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广播、紧急运输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航空应急力量基本实现2小时内到达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域,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10小时以内。
应急要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趋合理高效,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究、重大装备研发取得重大突破,规模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初步形成,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逐步完善。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达到60%。
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 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格局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按照常态应急与非常态应急相结合,建立国家应急指挥总部指挥机制,省、市、县建设本级应急指挥部,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部体系。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健全中央与地方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指挥机制。将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整合为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管理,完善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领导体制,组建统一的领导指挥机关,建立中央地方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化指挥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编制员额同步优化机制。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重点加强动态巡查、办案等一线执法工作力量。制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完善消防执法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新型监管模式。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力量建设,确保切实有效履行职责。加强各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力量建设,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推进地方矿山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强化部门协同。 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作用,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信息发布、抢险救援、环境监测、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和灾害事故应对处置现场指挥协调机制。
强化区域协同。 健全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及长江、黄河流域等区域协调联动机制,统一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加强重大风险联防联控,联合开展跨区域、跨流域风险隐患普查,编制联合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联合指挥、灾情通报、资源共享、跨域救援等机制。组织综合应急演练,强化互助调配衔接。
强化地方属地责任。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地方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推动地方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依规进一步夯实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新型燃料、人员密集场所等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健全责任链条,加强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严格把关重大风险隐患,着力防范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以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为基础,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专业能力。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按规定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中工伤预防费的比例。
严格责任追究。 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建立完善重大灾害调查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坚持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推动事故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法规修订、制度管理、标准技术等方面。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定期开展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规章,推进制修订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持续推进精细化立法,健全应急管理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和立法后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完善应急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大典型案例普法宣传。
加大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
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分类管理。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健全并实施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定期制定和更新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依法向社会公布。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予问责等内容。深化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地方承接能力建设,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实施应急管理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建立结构完整、层次清晰、分类科学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构建完善应急管理、矿山安全等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针对灾害事故暴露出的标准短板,加快制修订一批支撑法律有效实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应急管理领域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应急产品及服务类团体标准。加快安全生产、消防救援领域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尽快制定港区消防能力建设标准,开展应急管理相关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开展国家级应急管理标准试点示范。鼓励先进企业创建应急管理相关国际标准,推动标准和规则互认。加大应急管理标准外文版供给。
加强风险评估。 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基准,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和防治区划图。加强地震构造环境精细探测和重点地区与城市活动断层探察。推进城镇周边火灾风险调查。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大型油气储存设施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全国工业园区应急资源和能力全面调查,指导推动各地建设工业园区应急资源数据库。
科学规划布局。 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强化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各级各类规划融合,完善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推进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将城市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予以优先保障。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健全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后评价机制,严禁随意变更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基础设施的使用性质。
充分利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遥感、视频识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提高灾害事故监测感知能力,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完善应急卫星观测星座,构建空、天、地、海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网络。广泛部署智能化、网络化、集成化、微型化感知终端,高危行业安全监测监控实行全国联网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区域联网。完善综合风险预警制度,增强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发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体系,优化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业务,提高安全风险预警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标准体系,优化发布方式,拓展发布渠道和发布语种,提升发布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特定时间的精准发布能力。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地域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
严格安全准入。 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禁限控”目录,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功能,推动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强化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加强矿用、消防等设备材料安全管理,优化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等安全技术和安全配置。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推动实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加强隐患治理。 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废弃报告制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及时整改销号和整改效果评价。推动将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纳入政府监管部门信息平台,构建政府与企业多级多方联动的风险隐患动态数据库,综合分析研判各类风险、跟踪隐患整改清零。研究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列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
深化专项整治。 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特种设备、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统筹考虑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和项目建设审批,优先保障符合条件企业的搬迁用地。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推动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加大重点设施设备、仪器仪表检验检测力度。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出台优惠贷款等金融类产品,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实施智能化矿山、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开展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示范。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危险废物鉴别、贮存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控制等标准,制定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能力建设。
专栏2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
1.危险化学品。 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整治提升、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重大危险源管控、硝酸铵等高危化学品和精细化工等高危工艺安全风险管控、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
2.烟花爆竹。 生产、储存、运输等设施;生产、经营、进出口、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等环节。 3.矿山。 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30万吨/年以下煤矿,开采深度超过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入井人数超过30人、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
4.工贸。 冶金企业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工艺环节,涉粉作业人数30人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农贸市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
5.消防。 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生产加工作坊等火灾易发场所;博物馆、文物古建筑、古城古村寨等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场所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设施和冷链仓库、冰雪运动娱乐等新产业新业态;船舶、船闸、水上加油站等水上设施。
6.道路运输。 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危桥、危隧、穿村过镇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非法违规营运客车、校车,“大吨小标”、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货车等运输车辆;变型拖拉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7.其他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 民航运输:可控飞行撞地、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跑道安全、机场净空安全、鸟击、通用航空安全;铁路运输: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路外伤害安全;邮政快递:末端车辆安全、作业场所安全;水上运输:商渔船碰撞、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巡查,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渔业船舶:船舶脱检脱管、不适航、配员不足、脱编作业、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船员不适任、疏忽瞭望值守。
8.城市建设。 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城镇燃气及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9.工业园区等功能区。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仓储物流园区安全管理;港口码头等功能区安全管理。
10.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
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 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增强公共设施应对风暴和地质灾害的能力,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统筹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加密消防救援站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有序引导灾害风险等级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防灾减灾能力较弱的乡村人口适度向灾害风险较低的地区迁移。
提高重大设施设防水平。 提升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和重点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实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排涝通道建设、雨水源头减排工程。科学布局防火应急道路和火灾阻隔网络。完善网络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积极推进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增强可替代性,提升极端条件下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快推进城市群、重要口岸、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开展已建治理工程维护加固。开展重点岸段风暴潮漫滩漫堤联合预警,推进沿海地区海堤达标和避风锚地建设,构建沿海防潮防台减灾体系。加强国家供水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重大环境风险,提升应对海洋自然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加快京津冀平原沉降综合防治和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坚持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精神,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全面提升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填补救援力量空白,加快补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短板,加大中西部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火灾扑救和地震、水域、山岳、核生化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建设一批机动和拳头力量。发挥机动力量优势,明确调动权限和程序、与属地关系及保障渠道。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队伍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增强防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加强城市消防站和乡镇消防队建设。加强跨国(境)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紧急人道主义援助。适应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需要和职业风险高、牺牲奉献大的特点,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门保障机制,提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尊崇度。
强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所属各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组建一定规模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大型工程抢险队伍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队伍。完善救援力量规模、布局、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等建设标准,健全指挥管理、战备训练、遂行任务等制度,加强指挥人员、技术人员、救援人员实操实训,提高队伍正规化管理和技战术水平。加强各类救援力量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加强重点国际铁路、跨国能源通道、深海油气开发等重大工程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用好现有资源,统筹长远发展,加快构建应急反应灵敏、功能结构合理、力量规模适度、各方积极参与的航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引导和鼓励大型民航企业、航空货运企业建设一定规模的专业航空应急队伍,购置大型、重型航空飞行器,提高快速运输、综合救援、高原救援等航空应急能力。采取直接投资、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完善航空应急场站布局,加强常态化航空力量部署,增加森林航空消防飞机(直升机)机源和数量,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基本覆盖。完善航空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和航空器跨区域救援协调机制。支持航空应急救援配套专业建设,加强航空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培养。
制定出台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的意见,对队伍建设、登记管理、参与方式、保障手段、激励机制、征用补偿等作出制度性安排,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进行规范引导。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应急理论和救援技能培训,加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联合演练,定期举办全国性和区域性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分级分类测评。鼓励社会应急力量深入基层社区排查风险隐患、普及应急知识、就近就便参与应急处置等。推动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和保险范围,在道路通行、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完善预案管理机制。 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善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标准,规范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分级。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衔接协调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动态修订机制。强化预案的刚性约束,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级别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强化上下级、同级别、军队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相邻地区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建设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预案配套支撑性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加快预案制修订。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加强预案制修订过程中的风险评估、情景构建和应急资源调查。修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导专项、部门、地方应急预案修订,做好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针对性地编制巨灾应对预案,开展应急能力评估。
加强预案演练评估。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估管理办法和应急演练管理办法,完善应急预案及演练的评估程序和标准。对照预案加强队伍力量、装备物资、保障措施等检查评估,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预案规定任务措施能够迅速执行到位。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制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实战化的应急演练,鼓励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常态化应急演练,重点加强针对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优化应急物资管理。 按照中央层面满足应对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保障峰值需求、地方层面满足启动本行政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会、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加强应急物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制度。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机制。依法完善应急处置期间政府紧急采购制度,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完善各类应急物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细化技术规格和参数,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及信息化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分类、生产、储备、装卸、运输、回收、报废、补充等相关管理规范。完善应急捐赠物资管理分配机制,规范进口捐赠物资审批流程。
加强物资实物储备。 完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物资储备布局,建立健全包括重要民生商品在内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合理确定储备品类、规模和结构并动态调整。建立完善应急物资更新轮换机制。扩大人口密集区域、灾害事故高风险区域和交通不便区域的应急物资储备规模,丰富储备物资品种、完善储备仓库布局,重点满足流域大洪水、超强台风以及特别重大山洪灾害应急的物资需要。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储备库。
提升物资产能保障。 制定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目录清单,加强生产能力动态监控,掌握重要物资企业供应链分布。实施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工程,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产能储备企业范围,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完善鼓励、引导重点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企业扩能政策,持续完善应急物资产业链。加强对重大灾害事故物资需求的预判研判,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集中生产调度机制。
专栏3 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建设重点
1.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 改扩建现有20个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和35个综合仓库,在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密集区域、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区域建设7个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
2.综合性消防救援应急物资: 在北京、沈阳等地建设8个中央级库,依托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建设31个省级库,在三类以上消防救援支队所在地市建设227个地市级库。
3.森林消防应急物资: 在成都、海拉尔等地建设7个中央级库,依托森林消防总队建设5个省级库,在森林消防支队所在地建设36个地市级库。
4.地方应急物资: 改扩建现有应急物资储备库,推进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重点支持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高风险地区储备库建设。
加强区域统筹调配,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多方式协同、多主体参与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制定运输资源调运、征用、灾后补偿等配套政策,完善调运经费结算方式。深化应急交通联动机制,落实铁路、公路、航空应急交通保障措施。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统筹建立涵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紧急运输储备力量,发挥高铁优势构建力量快速输送系统,保障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资源快速高效投送。健全社会紧急运输力量动员机制。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优化紧急运输设施空间布局,加快专业设施改造与功能嵌入,健全应急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标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规模、速度、覆盖优势,构建快速通达、衔接有力、功能适配、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网络。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加强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建设政企联通的紧急运输调度指挥平台,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减少物资转运环节,提高救灾物资运输、配送、分发和使用的调度管控水平。推广运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推动应急物资储运设备集装单元化发展,提升应急运输调度效率。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 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衔接,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加强临时住所、水、电、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加强对孕产妇等重点群体的关爱保护。对受灾害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灾害应对处置和善后工作,对受灾群众予以心理援助。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 健全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机制。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优先重建供电、通信、给排水、道路、桥梁、水库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广播电视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完善灾后恢复重建的财税、金融、保险、土地、社会保障、产业扶持、蓄滞洪区补助政策,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引导国内外贷款、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深化应用基础研究。 聚焦灾害事故防控基础问题,强化多学科交叉理论研究。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科学考察与调查。整合利用中央和地方政府、企业以及其他优势科技资源,加强自主创新和“卡脖子”技术攻关。实施重大灾害事故防治、重大基础设施防灾风险评估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制定国家重大应急关键技术攻关指南,加快主动预防型安全技术研究。
研制先进适用装备。 加快研制适用于高海拔、特殊地形、原始林区等极端恶劣环境的智能化、实用化、轻量化专用救援装备。鼓励和支持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在应急各专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完善《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推动一批关键技术装备的统型统配、认证认可、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加快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军工技术装备向应急领域转移转化。
搭建科技创新平台。 以国家级实验室建设为引领,加快健全主动保障型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应急管理科技配套支撑链条。整合优化应急领域相关共性技术平台,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统筹布局应急科技支撑平台,新增具备中试以上条件的灾害事故科技支撑基地10个以上。完善应急管理领域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制度,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创新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推行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
增进国际交流合作。 加强与联合国减少灾害风险办公室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推动构建国际区域减轻灾害风险网络。有序推动“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建设,创办国际合作部长论坛。推进中国—东盟应急管理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装置、科研基地(中心)建设。
专栏4 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重点
1.基础理论: 重大复合灾害事故动力学演化与防控;重大自然灾害及灾害链成因、预报预测与风险防控;极地气象灾害形成机理和演化规划;重要地震带孕震机理;高强度火灾及其衍生灾害演化;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与事故防控;矿山深部开采与复杂耦合重大灾害防治;火灾防治与消防基础理论研究。
2.应急准备: 重大灾害事故过程数值模拟技术;多灾种耦合模拟仿真、预测分析与评估研判技术;重大灾害事故风险智能感知与超前识别技术;重大灾害事故定量风险评估技术;重大基础设施危险源识别共性技术;城市基础设施灾害事件链分析技术;智能无人化安全作业技术。
3.监测预警: 大地震孕育发生过程监测与预测预报关键技术与装备;突发性特大海啸监测预警关键技术与装备;重大气象灾害及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智能化精细化监测预警技术与装备;雷击火监测预警技术;城市消防安全风险监测与预测预警技术;浓雾、路面低温结冰等其他高影响天气实时监测报警和临近预警技术;矿山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火灾、冒顶、片帮、边坡坍塌、尾矿库溃坝等重大灾害事故智能感知与预警预报技术与装备;油气开采平台重特大事故监测和早期溢流智能预警技术;海上溢油漂移预测技术、海上溢油量评估技术。
4.处置救援: 复杂环境下应急通信保障、紧急运输等技术与装备;复杂环境下破拆、智能搜救和无人救援技术与装备;极端或特殊环境下人体防护、机能增强装备;重大灾害事故现场应急医学救援关键技术与装备;易燃易爆品储运设施设备阻隔防爆新技术与装备;重大复合链生灾害应急抢险及处置救援技术与装备;火爆毒多灾耦合事故应急洗消与火灾扑救先进技术与装备;高效灭火装备与特种消防车辆;森林草原灭火专用装备、隔离带开设装备、火场个人防护装备;溃堤、溃坝、堰塞湖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技术与装备;巡坝查险、堵口抢险装备;水上大规模人命救助、大深度扫测搜寻打捞、大吨位沉船打捞、饱和潜水、浅滩打捞、大规模溢油回收清除技术与装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快速处置技术与装备;油气长输管道救援技术与装备;隧道事故快速救援技术与装备;海上油气事故救援技术与装备;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严重核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应急交通运输先进技术与装备。
5.评估恢复: 灾害事故精准调查评估技术;灾后快速评估与恢复重建技术;强台风及龙卷风灾损评估与恢复技术;火爆毒、垮塌及交通等事故追溯、快速评估与恢复技术;深远海井喷失控事故快速评估、处置及生产恢复技术。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目录清单,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实施应急管理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探索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重特大突发事件首席专家制度。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类职业培训内容,强化现场实操实训。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管理,探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衔接机制。依托应急管理系统所属院校,按程序和标准筹建应急管理类大学,建强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鼓励各地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应急管理专业院校和应急管理职业学院。加强应急管理学科专业体系建设,鼓励高校开设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加强综合型、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培养企业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提升应急救援人员的多言多语能力,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力量建设专业化应急语言服务队伍。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健全具有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选、育、管、用”干部管理制度,树立讲担当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各级应急管理领导班子。将应急管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开发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课程。完善应急管理干部素质培养体系,建立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提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大专业人才招录和培养力度,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交流,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和选拔使用。建立健全符合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职业荣誉激励、表彰奖励和疗休养制度。
优化产业结构。 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深化应急管理科教产教双融合,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向中高端发展。采用推荐目录、鼓励清单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安全应急服务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等社区惠民服务,鼓励企业提供安全应急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产品。
推动产业集聚。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各具特色的安全应急产业集聚区,加强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形成区域性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充分发挥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作用,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保障能力,形成区域性安全应急产业链,引领国家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安全应急产品生产制造和安全应急服务发展。
支持企业发展。 引导企业加大应急能力建设投入,支持安全应急领域有实力的企业做强做优,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安全应急产业大型企业集团,鼓励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速发展。
专栏5 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发展重点
1.高精度监测预警产品: 灾害事故动态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产品、危险化学品侦检产品等。
2.高可靠风险防控与安全防护产品: 救援人员防护产品、重要设施防护系统、工程与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备、防护材料等。
3.新型应急指挥通信和信息感知产品: 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平台、应急通信产品、应急广播系统、灾害现场信息获取产品等。
4.特种交通应急保障产品: 全地形救援车辆、大跨度舟桥、大型隧道抢通产品、除冰雪产品、海上救援产品、铁路事故应急处置产品等。
5.重大消防救援产品: 轨道交通消防产品、机场消防产品、高层建筑消防产品、地下工程消防产品、化工灭火产品、森林草原防灭火产品、消防侦检产品、消防员职业健康产品、消防员训练产品、高性能绿色阻燃材料、环境友好灭火剂等。
6.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关键装备: 人员搜索与物体定位产品、溢油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产品、矿难事故救援产品、矿山安全避险及防护产品、特种设备应急产品、电力应急保障产品、高机动全地形应急救援装备、大流量排涝排水装备、多功能应急电源产品、便携机动救援装备、密闭空间排烟装备、生命探测装备、事故灾难医学救护关键装备等。
7.智能无人应急救援装备: 长航时大载荷无人机、大型固定翼航空器、无人船艇、单兵助力机器人、危险气体巡检机器人、矿井救援机器人、井下抢险作业机器人、灾后搜救水陆两栖机器人等。
8.应急管理支撑服务: 风险评估服务、隐患排查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
9.应急专业技术服务: 自然灾害防治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应急测绘技术服务、安保技术服务、应急医学服务等。
10.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 航空救援服务、应急物流服务、道路救援服务、海上溢油应急处置服务、海上财产救助服务、安全教育培训服务、应急演练服务、巨灾保险等。
广泛吸引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集约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数字技术在灾害事故应对中的运用,全面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空、天、地、海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建设,提高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绿色节能型高密度数据中心,推进应急管理云计算平台建设,完善多数据中心统一调度和重要业务应急保障功能。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建立符合大数据发展规律的应急数据治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灾后评估和社会动员等功能。升级气象核心业务支撑高性能计算机资源池,搭建气象数据平台和大数据智能应用处理系统。推进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在关键软硬件和技术装备中的规模应用,对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和数据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设新一代智能运维体系和具备纵深防御能力的信息网络安全体系。
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厘清基层应急管理权责事项,落实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加强和规范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设立社区、村应急服务站,培养发展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和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建立完善“第一响应人”制度。指导基层组织和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引导乡镇(街道)、村(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增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急功能。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灾致贫返贫。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旗)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新增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000个以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建设,推动监管和服务向小微企业延伸。
深化理论研究,系统阐述新时代应急管理的丰富内涵、核心理念和重大任务,编发应急管理理论释义读本。选树、宣传英雄模范,发挥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将安全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普及应急常识和自救逃生演练作为重要内容。繁荣发展安全文化事业和安全文化产业,扩大优质产品供给,拓展社会资源参与安全文化建设的渠道。推动建立公众安全科普宣教媒体绿色通道,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科普宣教培训,增强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进消防救援站向社会公众开放,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建设面向公众的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加强“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推动建立完善村(社区)、居民家庭的自救互救和邻里相助机制。推动学校、商场、地铁、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箱和体外除颤仪。做好应急状态下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修复机制,依法依规公布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约行规、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管理咨询、检验检测、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支持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发展,培育新型服务市场。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巨灾保险。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品种。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
建成国家应急指挥总部,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推演、业务保障等设施设备及系统。按照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救援的原则推进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工程建设,健全完善指挥场所、综合救援、物资储备、培训演练、装备储备、航空保障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综合应急实训演练基地,完善室内理论教学、室外实操实训、仿真模拟救援等设施设备。完善国家应急医学研究中心工作条件。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和地方应急指挥平台示范建设,实现各级政府与行业部门、重点救援队伍互联互通、协调联动。建设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应急救援协同调度平台。
2.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制定执法装备配备标准,配齐配强各级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装备,持续改善执法工作保障条件。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大数据应用水平。建成危险化学品、矿山、城市安全、金属冶炼、油气等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升级优化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系统。建成矿用新装备新材料安全准入分析验证实验室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实验室,完善设备全生命周期认证溯源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完善监管监察执法装备测试、验证、维护、校验平台和智能化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辅助决策支撑平台,加强省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实验室和分区域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支撑中心实验室建设。
3.灾害事故风险区划图编制。
开展全国地震活动断层探察,编制第六代全国地震区划图。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开展台风、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和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风险调查,编制不同尺度的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调查。研发区域综合风险评估、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耦合风险评估等关键技术,编制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重大风险评估和情景构建等相关技术标准。建设灾害事故风险调查、典型风险与隐患排查数据库,建设全国灾害评估与区划系统。
4.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
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国家风险监测感知与预警平台,完善地震、地质、气象、森林草原火灾、海洋、农业等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增加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核心基础站点和常规观测站点密度,完善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建设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信息管理平台,在主要沙尘源区试点布设沙尘暴自动监测站。升级覆盖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尾矿库、工贸及油气管道等重点企业的监测预警网络。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重大危险源的城乡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加快完善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公共信息平台,整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行业领域监测系统,汇聚物联网感知数据、业务数据以及视频监控数据,实现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一网统管”。建设基于云架构的新一代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稳步推进卫星遥感网建设,开发应急减灾卫星综合应用系统和自主运行管理平台,推动空基卫星遥感网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管理中的应用。
5.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地震易发地区学校、医院、体育馆、图书馆、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公共设施和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推动基于城市信息模型的防洪排涝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在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和自然灾害多发地市及重点县区,依托现有设施建设集应急指挥、应急演练、物资储备、人员安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城镇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达标创建。加强农田、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隧道、乡镇渡口渡船隐患整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速公路护栏提质改造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示范工程。开展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示范建设,实施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老旧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消防系统改造,打通消防车通道、楼内疏散通道等“生命通道”。
6.安全生产预防工程建设。
实施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工程,以危险工艺本质安全提升与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为重点,推进化工园区示范创建,建设化工园区风险评估与分级管控平台。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基本完成尾矿库“头顶库”安全治理及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应用工程,建设行业分中心和数据支撑平台,建立安全生产数据目录。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一批国家级特种灾害救援队、区域性机动救援队、搜救犬专业救援队,在重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大的港区所在地建设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专业应急救援队。实施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现代化工程,补齐常规救援装备,升级单兵防护装备,加强适用于极端条件和特种类型灾害事故的单兵实时监测、远程供水、举高喷射、破拆排烟、清障挖掘等先进专业装备配备。支持区域中心城市、中西部地区和东北三省消防救援战勤装备物资建设,支持“三区三州”消防救援站配备高原抢险救援车等专用车辆装备。建设国家级综合消防救援训练基地,以及地震救援、水域救援、化工救援、森林草原防灭火、航空灭火救援、抗洪抢险等国家级专业训练基地和一批区域性驻训备勤保障基地。
8.国家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依托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抢险机构,以及水利水电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大型企业,在洪涝、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高的地区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依托森工企业、地方政府森林消防骨干队伍,加强黑龙江大兴安岭、内蒙古大兴安岭、吉林长白山、云南昆明、四川西昌等重点林区区域性机械化森林消防力量建设。大力提升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地震易发高发区区域地质地震灾害救援能力。依托中央企业、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加强矿山排水、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重大油气储备基地及储备库、长江中上游水上、重点铁路隧道、海上油气开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补充更新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关键救援装备。加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技术支撑保障力量建设。完善中国救援队和中国国际救援队基础训练、航空救援、水上搜寻、应急医学救援等训练设施,配备专业救援车辆及装备。
9.地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结合区域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托现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重点调整优化省级和地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储运设施和体能、专业技战术、装备实操、特殊灾害环境适应性等训练设施,补充配备通用应急救援、应急通信、应急勘测、个体防护等装备,拓展地震搜救、抗洪抢险、火灾扑救等救援功能。
10.航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提升航空综合救援能力,建设具备高原救援、重载吊装、远程侦察等能力的航空应急救援和航油航材应急保障力量。完善应急救援航空调度信息系统。建设航空应急科研基地。完善一批运输、通用机场,配备航空消防、气象保障、航油储备、夜间助航、检修维修等保障设施设备。新建应急救援飞行器维修维护基地,以及集航空应急救援训练、培训、演练、保障、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航空应急服务基地。完善森林航空护林场站布局,改造现有航空护林场站,新建一批全功能航站和护林机场;在森林火灾重点区域,合理布设野外停机坪和直升机临时起降场、灭火取水点和野外加油站。
11.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建设。
充分利用仓储资源,依托现有中央和地方物资储备库,建设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在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密集区域、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区域建设一批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建设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战勤保障站。在关键物流枢纽建设应急物资调运平台和区域配送中心,依托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建设一批综合应急物资物流基地。完善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和应急物资保障数据库,汇聚应急物资信息。
12.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建设。
建设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复合链生灾害事故防治、城市安全与应急、矿山重大灾害治理、防汛抗旱应急技术、应急医学救援等国家级实验室和部级实验室。建设地震科学实验场和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实施大灾巨灾情景构建工程。建设火灾防治、消防救援装备、防汛抗旱和气象灾害防治、应急救援机器人检测、无人机实战验证、应急通信和应急装备物联网、大型石油储罐火灾抢险救援、城市跨类灾害事故防控、煤矿深部开采与冲击地压防治、高瓦斯及突出煤矿灾害防治等研究基地。依托现有机构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研究支撑平台。优化自然灾害领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布局。建设应急管理领域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和重点灾害地区综合防灾减灾技术支撑平台。完善区域地球表层、巨灾孕育发生机理等模拟系统和国际灾害信息管理平台。
13.应急通信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构建基于天通、北斗、卫星互联网等技术的卫星通信管理系统,实现应急通信卫星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综合应用。提高公众通信网整体可靠性,增强应急短波网覆盖和组网能力。实施智慧应急大数据工程,建设北京主数据中心和贵阳备份数据中心,升级应急管理云计算平台,强化应急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和智能化改造,构建“智慧应急大脑”。采用5G和短波广域分集等技术,完善应急管理指挥宽带无线专用通信网。推动应急管理专用网、电子政务外网和外部互联网融合试点。建设高通量卫星应急管理专用系统,扩容扩建卫星应急管理专用综合服务系统。开展北斗系统应急管理能力示范创建。
14.应急管理教育实训工程建设。
完善应急管理大学(筹)、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和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学院等院校的教学、培训、科研等设施。升级改造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华北基地,补充油气输送管道、城市地下燃气管道、地下空间等专业领域及工贸、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实训设施设备。改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场地条件。建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康复休整基地,完善训练伤防治、康复医疗、心理疏导、轮训休整等设备及设施。
15.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应用示范。
实施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和高风险行业事故预防装备推广工程,引导高危行业重点领域企业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在危险化学品、矿山、油气输送管道、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示范工程建设,建成一批无人少人智能化示范矿井。通过先进装备和信息化融合应用,实施智慧矿山风险防控、智慧化工园区风险防控、智慧消防、地震安全风险监测等示范工程。针对地震、滑坡、泥石流、堰塞湖、溃堤溃坝、森林火灾等重大险情,加强太阳能长航时和高原型大载荷无人机、机器人以及轻量化、智能化、高机动性装备研发及使用,加大5G、高通量卫星、船载和机载通信、无人机通信等先进技术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和应用力度。
16.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常用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选取条件较好的区域建设基层移动指挥中心、基层综合应急救援服务站。编制完善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和相关教材,开展各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推进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开展农村应急广播使用人员培训和信息发布演练。在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开展应急物资储备点(库)建设。
17.应急科普宣教工程建设。
实施应急科普精品工程,利用传统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载体,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开发推广应急科普教材、读物、动漫、游戏、影视剧、短视频等系列产品。建设数字防灾减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应急知识科普库、公众科普宣教平台和应急虚拟体验馆。利用废弃矿山、搬迁化工企业旧址和遗留设施等,建设安全生产主题公园、体验基地;依托科技馆、城市森林公园、灾害遗址公园等设施,建设一批集灾害事故科普教育、法规政策宣传、应急体验、自救互救模拟等功能于一体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分级建设一批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规划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大举措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强资源统筹,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各级财政结合财政收支情况,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努力消除地区和城乡差异,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和有关部门工作督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应急管理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跟踪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加强督促落实,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应急物资保障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应急物资,是指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所必需的抢险救援保障物资、应急救援力量保障物资和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其中,抢险救援保障物资包括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防汛抗旱物资、大震应急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综合性消防救援应急物资;应急救援力量保障物资是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所需的应急保障物资;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是指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安置的生活类救灾物资。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历程密切相关。改革开放后,根据我国灾害事故特征和应急工作需要,设立了中央及地方各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了应急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有力应对了1998年长江、松花江和嫩江流域特大洪涝,2008年南方部分地区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玉树地震、2013年芦山地震、2014年鲁甸地震等地震灾害,2014年“威马逊”超强台风,2018年金沙江雅鲁藏布江山体滑坡堰塞湖,2019年内蒙古汗马、山西沁源重大森林火灾,2019年“利奇马”超强台风,2019年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2020年长江淮河流域特大暴雨洪涝灾害、2021年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等一系列重特大灾害事故。2018年,应急管理部成立后,积极统筹推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救灾,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1.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法制初步建立。 初步建立了分类别、分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管理体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形成了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为支撑的预案体系,初步构建了应急物资定期采购储备、重特大灾害后紧急调用和应急补充采购、部门协同配合、军地应急联动、省际间应急援助等工作机制。
2.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基本形成。 建立了辐射全国的中央应急物资储备库,推进了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目前,中央层面有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大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包括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森林消防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省、市、县三级政府不断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基本形成了“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
3.应急物资储备基础不断夯实。 我国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大幅增加,物资储备品种不断丰富,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和补充。目前,中央层面储备有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大震应急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等应急物资。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灾害事故特点及应对能力,储备有大量地方应急物资。
4.应急物资储备模式日趋完备。 各类应急物资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承担储备职责,中央主要以实物形式储备应对需由国家层面启动应急响应的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地方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区域灾害事故特点和应急需求,在实物储备的基础上,开展企业协议代储、产能储备等多种方式的应急物资储备。目前,基本形成了以实物储备为基础、协议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
5.应急物资调运能力逐步提升。 加强对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调运管理,推动建立了多部门协同、军地联动保障和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探索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各代储单位和储备库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救灾期间开通运输绿色通道,提高了应急物资保障效能。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面临诸多新形势、新任务与新挑战。
1.党中央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党中央明确要求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健全国家储备体系,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推动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网更加高效安全可控。
2.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压力越来越大。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不断加速,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各类事故隐患和灾害风险交织叠加,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难度加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
3.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应急物资保障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应急物资保障时效和水平以及应急救灾物资的品种、质量、款式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应急物资保障存在短板和不足。 一是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应急物资保障尚未建立集中统一、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不完善,专项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支撑不足,缺乏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管理平台。二是应急物资储备结构布局还需优化,地方储备能力相对不足。应急物资保障市场和社会作用发挥不够,社会协同参与保障水平较低。三是应急物资产能保障不足。部分重要应急物资产能储备水平不高,缺乏战略性、前瞻性能力储备,现实产能和技术水平相对不足,缺乏应急状态下集中生产调度和紧急采购供应机制。四是应急物资调运能力不足。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干线运输和末端投送手段单一、运力不足、效率不高,灾害抢险救援救灾的应急物资调运保障短板较为突出。五是应急物资保障科技化水平不高。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水平不足,管理信息化手段运用程度不高,管理标准化程度不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以补齐能力短板为重点突破方向,着力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不断提高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水平。
1.党委领导,政府负责。 坚持党委在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坚持各级政府的主导地位,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的协同配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发展局面。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应急物资保障以地方为主,实行属地化管理,地方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中央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协助地方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
3.集中管理,统一调拨。 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建立政府集中管理的应急物资保障制度,打破部门、区域、政企壁垒,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拨、统一配送,确保应急物资调运快捷高效。
4.平时服务,灾时应急。 在保障应急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合理扩大应急物资使用范围,提高应急物资的平时轮换和服务效率。应急期间,启动重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应急物资保障有序有力。
5.采储结合,节约高效。 立足需求、服务应急,把储备和采购等环节统一起来,完善应急物资采购机制,开展常态化统筹管理和动态监控,综合运用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多种储备方式,提高应急物资使用效率,提升应急物资储备效能。
到2025年,建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布局合理、多元协同、反应迅速、智能高效的全过程多层次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优化中央政府储备结构布局,整合中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统一规划管理。中央层面能够满足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峰值需求,地方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并留有安全冗余,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总体提高。
1.体制机制法制更加健全。 建成统一权威、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和科学规范的应急物资保障法制体系,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格局。
2.储备网络体系更加完善。 完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储备品种、规模和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应急物资社会化协同保障更加有序,形成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补充联动、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互结合、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互衔接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3.产能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应急物资企业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产能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合理,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和集中生产调度等机制不断完善,应急期间供应渠道有效拓宽,做到应急物资在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4.调配运送更加高效有序。 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统一指挥、资源共享、调度灵活、配送快捷的应急物资快速调配体系,应急物资送达救援救灾一线更加迅速,“最后一公里”物资分发时效性和精准性显著提高。
5.科技支撑水平显著提高。 建成统一可靠、留有接口的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天地一体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入应用,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应急物资全程监管、统一调拨、动态追溯、信息共享、决策支持能力全面提高。
1.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制。 在中央层面,完善跨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协调体制,统一协调国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健全中央和地方应急物资投入保障机制,发挥地方各级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和应急物资管理单位的作用,保证地方与中央应急物资保障和管理工作机制相衔接。
2.优化应急物资保障中央和地方分级响应机制。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中央与地方分级响应机制,落实应急物资分级储备责任。推动建立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跨区域协同保障机制,理顺应急物资互助和结算流程,在京津冀、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和川滇等灾害多发易发区开展试点探索。
3.健全应急物资保障跨部门合作机制。 健全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应急管理、财政、粮食和储备、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应急物资需求计划制定、储备管理、保养维护、协调调度、运输保障、补充更新、回收报废等机制。
4.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法律法规、预案和标准体系。 加快推动应急物资保障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推进应急物资保障领域的专项立法,推动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时完善应急物资保障相关内容,制修订《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暂定名)》等政策文件。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物资保障预案和紧急调运预案,编制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专项预案,优化工作流程,建立预案演练和考评机制。研究制定应急物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和加强对应急物资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建立应急物资保障标准体系,制定完善物资保障相关标准,完善应急物资分类、生产、采购、储备、装卸、运输、回收、报废和补充等相关管理规范。
1.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和品种。 以有效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为目标,分灾种、分层级、分区域开展各类应急物资的规模需求研究,科学确定并合理调整各级、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规模。完善应急物资更新轮换机制。制定适合实物储备的应急物资品种目录,研究出台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储备指导品种目录,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进行更新完善,适时引进新技术装备、新材料物资的储备。加强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修改完善各类应急物资采购技术规格和参数。强化应急通用物资共用共享共管,补齐高技术、特种专用应急物资的储备短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库存物资调用情况明确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并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2.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库布局。 充分利用现有国家储备仓储资源,优化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的空间布局。统筹建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大震应急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库,重点保障人口密集区域、灾害事故高风险区域和交通不便区域,适当向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建设区域应急救援平台和区域保障中心,提高应急物资生产、储备和调配能力。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优化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空间布局,重点推进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相关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中央和地方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社会协同。 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立社会化应急物资协同储备政策,制定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等主体的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针对市场保有量充足、保质期短、养护成本高的应急物资,提高协议储备比例,优化协议储备结构。大力倡导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并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储备信息纳入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4.提升应急物资多渠道筹措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捐赠、征用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应急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办法,健全应急采购机制。完善救灾捐赠物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社会捐赠动员导向和对口捐赠、援助机制,引导捐赠物资点对点供需匹配,建立健全国际援助提供和接收工作机制。研究完善社会应急物资征用补偿标准。
1.提升企业产能储备能力。 制定适合产能储备的应急物资品种目录,完善应急物资生产能力调查制度,加强应急物资生产能力的动态监控,建立产能储备企业评价体系。加强应急动员能力建设,选择条件较好的企业纳入产能储备企业范围,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健全应急物资集中生产调度机制,在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时,引导和鼓励产能储备企业应急生产和扩能转产。
2.优化应急物资产能布局。 开展应急物资产能分布情况调查,分类掌握重要应急物资上下游企业供应链分布。结合区域灾害事故风险以及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交通运输能力分布,实施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工程,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优化应急物资生产能力空间布局。培育和优化应急物资产业链,引导应急物资产能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3.加大应急物资科技研发力度。 加强国家级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建设应急物资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应急产业科技发展。发挥重点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等产学研优势,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研发一批质量优良、简易快捷、方便使用、适应需求的高科技新产品,推动应急物资标准化、系列化、成套化。
1.完善应急物资调配模式。 加强区域应急物资统筹调配,强化应急响应期间的统一指挥,深入落实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应急物资调配联动机制,完善调运经费结算方式。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优化应急物资调拨方案,打通从应急物资生产、储备到接收、使用之间的快速传递通道,减少应急物资转运环节,有效发挥各类运输力量效能,提高应急物资调配精确性。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多元互补、调度灵活、配送快捷的应急物资快速调配体系,应急物资送达救援救灾一线更加迅速。
2.提升应急物资运送能力。 探索建立大型物流和仓储企业参与机制,促进政府和社会物流,以及铁路、公路、水路和航空等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加强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保障跨区域通行和优先保障机制,建立铁路、公路、水路和航空紧急运输联动机制,确保应急物资快速运输。大力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输的集装单元化发展,充分发挥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作用,提升物资集中储存、高效调运、快速集散能力。推广使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方式。提高和加强运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应急物资投送能力。
3.优化应急物资发放方式。 制定和完善应急物资发放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应急物资发放的社会动员机制。优化应急物资分发监管模式。鼓励物流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应急物资“最后一公里”发放,应急物资分发时效性和精准性得到提高。
1.推进应急物资保障数据整合。 按照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的应急物资信息共享,明确数据共享内容和规则。开展应急物资保障数据资源建设,统一应急物资需求、调拨、运输和发放等信息的表达形式,促进多主体、多层级、全流程的信息互联互通,并对医疗卫生等其他类型应急物资信息,预留信息扩充空间和接口。
2.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决策支撑能力。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应急物资管理的全程留痕、监督追溯和动态掌控。使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升应急物资需求分析精确性,优化应急物资供应路径,提高供需匹配度,为应急物资保障决策提供快速、科学、精确和可视化技术服务。
3.提升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水平。 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配送中心等仓储物流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应急物资存储管理效率和智能化监控水平。着眼智慧化物联网建设,为储备应急物资配备信息化标签,为车辆等运输工具配备定位装置,为分发站点配备应急物资识别设备。
到2025年,建立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相互补充、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互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项目1:中央应急物资储备。 到2025年,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大震应急救灾物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等中央应急物资保持既有储备规模和价值,适当优化结构布局。
项目2:地方应急物资储备。 推进省-市-县-乡人民政府参照中央应急物资品种要求,结合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需求的应急物资,并留有安全冗余。重点加强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高风险地区地市和县级应急物资储备。推动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
项目3: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示范。 根据灾害事故风险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每年在灾害事故高风险地区选择2-3个省份开展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示范,形成可复制的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经验。
根据灾害事故风险分布特点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布局短板,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库地点分布,在改扩建现有应急物资储备库并推动整合的基础上,新建一批应急物资储备库。
项目1: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推进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和改扩建工作。对没有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省(区、市),充分利用国家现有储备仓储资源,重点在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密集区域、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区域增设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
项目2: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建设。 统筹利用国家储备仓储资源,科学合理增加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存储仓容,不断推进储备设施设备和管理现代化。
项目3:大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大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依托各省级地震部门和承担应急任务的直属单位以及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保障每个省份不少于1个。
项目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8个中央级库,分别位于北京、沈阳等地;省级库依托各省级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建设;地市级库位于三类以上消防救援支队所在地市。
森林消防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中央级库,位于海拉尔、成都等地;省级库,位于森林消防总队所在省份;地市级库设在各支队所在地市。
项目5:推进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新建和改扩建应急物资储备库,推动在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建设一批省级和地市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重点加强中西部和灾害事故多发区等薄弱地方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推进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到2025年,95%的县级行政单位(不含市辖区)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
开展应急物资保障标准研制、推广和应用示范,推动应急物资保障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标准体系。修订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和编码标准。研制和完善储备库建设标准、仓储管理标准、物资技术标准、救援物资配备标准、重要应急物资生产制造标准、信息化建设标准等。
探索政府与市场有效合作与协调机制,分门别类梳理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名录并定期更新,形成包括企业信息、产品规格及产能等供给清单。依托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搭建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数据库。开展区域布局产能调查等工作,鼓励各地区依托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等,优化配置应急物资生产能力,重点加强西部地区、边疆省区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建设。对实物储备和常态产能难以完全保障的关键品种应急物资,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填补关键技术空白,强化应急物资领域先进技术储备。
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保障有力、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多主体多模式优势,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配运送体系,统一调配应急物资,提高应急物流快速反应能力。依托应急管理部门中央级、区域级、省级骨干库建立应急物资调运平台和区域配送中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运输力量建设,配备运输车辆装备,优化仓储运输衔接,提升应急物资前沿投送能力。健全应急物流调度机制,提高应急物资装卸、流转效率。增强应急调运水平,与市场化程度高、集散能力强的物流企业建立战略合作,探索推进应急物资集装单元化储运能力建设。
完善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为应急抢险救援救灾提供应急物资指挥调度和决策支持服务。加强应急物资保障数据共用共享,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的数据资源,汇聚中央、省、市、县和社会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利用大数据、区块链和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应急物资生产、采购、储备、调拨、运输、发放和回收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实现全程留痕、监督追溯和动态掌控。构建应急物资需求预测、供需匹配、智能调拨和物流优化等关键模型算法并实现业务化应用,提升应急物资管理决策支撑能力。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参与单位积极配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建设任务。各地区要将主要任务和建设项目纳入本地区相关规划以及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细化落实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和建设任务。重点建设项目牵头单位要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相结合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对于政府投入,要按照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列入本级预算,支持应急物资体系建设、运行维护和轮换更新等工作。
推进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相关专业,抓紧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领域专家库,完善专家技术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加强职业培训,提高仓储管理、运输配送等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应急物资、设备系统的使用操作能力。建立供应、仓储、运输等重要环节的应急联络人机制。
完善目标评价与过程监测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相关领域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对规划进展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保障规划顺利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中的应急救援力量是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抗洪抢险、地方森林(草原)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航空应急救援等力量。社会应急力量是指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应急志愿者,以及相关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指导管理的、从事防灾减灾救灾等活动的组织。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是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组建的,从事本区域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地方专职消防队伍依照有关规划进行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应急救援能力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不断加强,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支撑协同作用进一步突显。
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形成。 组建了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中心和救援基地,完善国家级危险化学品、隧道施工应急救援队伍布局,建成地震、矿山、危险化学品、隧道施工、工程抢险、航空救援等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90余支计2万余人,各地建成抗洪抢险、森林(草原)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约3.4万支计130余万人,形成了灾害事故抢险救援重要力量。
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积极稳步发展。 在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应急力量约1700余支计4万余人,发挥其志愿公益、贴近群众、响应迅速、各有专长的优势,参与山地、水上、航空、潜水、医疗辅助等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生命救援、灾民救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18—2020年,全国社会应急力量累计参与救灾救援约30万人次,参与应急志愿服务约180万人次,已逐步成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持续加强巩固。 全国乡镇街道建有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3.6万余支、105.1万余人,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济宁模式”,逐步构建起基层应急救援网格体系,较好发挥了响应快速、救早救小作用,成为日常风险防范和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的重要力量。
政策标准规范建设成效初显。 《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方案》印发实施,国家级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等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工作稳步推进;四川、陕西、湖南、浙江等省应急管理部门相继出台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救援补偿等制度,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标准化、响应规范化、救援专业化进程加快。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等作出全面部署,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形成了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创新发展,新技术、新装备的不断涌现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形成坚实支撑。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积累和新增的安全隐患风险大量存在,极端天气灾害进入多发期,防灾减灾基础薄弱,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处于打基础、攻难关、上水平的关键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现有抗洪抢险、地方森林(草原)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专业救援能力还不能满足复杂灾害救援需要,社会应急力量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还处在起步阶段,航空救援、工程抢险、勘测保障等新型救援力量数量不足,全社会参与应急救援的局面还没有完全形成。
力量布局不够均衡。 在中西部自然灾害易发多发、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四川、云南、青海、西藏等灾害严重省份,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亟待加强。
人才科创能力不强。 现代化的指挥人才和实战经验丰富的专家不足,装备智能化、轻型化、模块化水平不高,灭火大飞机等关键技术装备亟待突破。
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指导支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尚未形成,保障应急救援力量持续健康发展的政府投入、考核评估、救援补偿、奖惩激励等方面制度有待健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有效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为主线,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为牵引,整合利用各类优质资源,建强关键应急救援力量,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推进应急救援力量现代化建设,形成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力支撑、有效协同,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汇聚各方资源,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突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中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统筹谋划布局。 充分考虑灾害事故风险分布特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现状等因素,调整优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规模、结构、布局,因地制宜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补齐短板弱项,构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需求与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动态平衡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突出专业特色。 重点围绕抗洪抢险、森林(草原)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航空应急救援等各自专业方向,创新理念、战术、战法,强化实战实训和装备配备,持续提升专业抢险救援能力,锻造应急抢险救援专业骨干力量。
强化运行保障。 加大政策标准供给力度,健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发展、培训考核、指挥调派、任务保障、救援费用、奖励激励等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推动应急救援力量科学建设、高效救援、规范运行。
总体目标: 到2025年,规模适度、布局科学、结构合理、专长突出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成,实现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各有所长,社会应急力量有效辅助,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有效覆盖,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力量构成逐步优化。 国家和省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完善,实现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效协同、有力支撑。
力量布局更趋合理。 国家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任务范围基本覆盖近20年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区域和新生高风险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与高危行业、新兴产业分布和发展需要基本匹配,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布局基本实现灾害易发地区有效覆盖。
专业能力有效提升。 特殊区域、复杂条件、极端环境下专业指挥和救援能力持续巩固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智能化、轻型化、模块化、标准化水平持续增强,人装协同水平显著提升。
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发展、运行管理、培训考核、科技支撑、任务保障、职业保障、荣誉激励等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救援资源共建共用、联战联训水平进一步提升。
建强国家级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力量,强化工程抢险专业能力建设;支持各地区结合实际建设洪涝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在高危地区和重点林区有序推进区域性森林(草原)火灾机械化扑救专业力量建设,提高力量投送速度和扑救成效;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建设基层森林(草原)火灾专业扑救队伍。遴选一批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队伍,建设成为国家级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地震易发高发及地质灾害高风险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第一时间救援救助能力。
调整优化现有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模、结构、布局。针对空白领域新建一批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加快推进关键装备转型升级,推进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专业化救援、科学化管理水平。支持各地区加强化工园区、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实施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综合救援基地,推动政府和企业联合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指导高危行业企业依法加强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快构建大型固定翼灭火飞机、灭火直升机与无人机高低搭配、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应急救援航空器体系。推动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常态化部署,完善重型直升机、中小型直升机布局。引导和鼓励民航企业和航空货运企业建设具备一定规模的专业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增强快速运输、综合救援、高原救援能力。协同推动航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覆盖灾害事故多发地区的航空救援网络,加强直升机起降场地和临时起降点建设。立足运输机场现有供水、供油网络,建立联接运输机场、航空护林站、通用机场及起降点的航空救援水源、油料保障体系。推动组建航空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建设航空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健全完善灾情动态通报、联合勘测、需求提报、协同保障机制,强化军地协同搜寻救援。支持航空应急救援配套专业建设,加强航空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培养。
制定出台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的意见,对登记注册、应急响应、服务保障、奖惩评价、救援补偿等作出制度性安排,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进行规范引导。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应急理论和救援技能培训,加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联合演练,定期举办全国性和区域性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分级分类测评。鼓励社会应急力量深入基层社区排查风险隐患、普及应急知识、就近就便参与应急处置等。完善社会应急力量现场协调机制,深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完善统筹指导、任务调派和服务保障等措施,支持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与本地社会应急力量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推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加快组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微型应急救援站(点),持续提升基层隐患排查和救早救小的防范处置能力。指导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结合本地灾害事故特点,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任务。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特点和需要,制定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方案,细化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与专业队伍互动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强化重点铁路建设运行应急处置能力,合理布局隧道和建设施工应急救援力量,提升项目建设运行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长江经济带水上救援力量建设,加强打桩护岸、吊运装卸、抛石堵缺、切滩导流、落水人员搜救、遇险人员救助、船舶灭火和航运工程施工事故救援等能力建设。
加快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 健全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应急救援装备智能化、轻型化、模块化建设。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广应用洪涝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高层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等救援先进技术装备。
提升救援现场技术保障能力。 建设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勘测队伍、救援技术支撑队伍,强化重大灾害事故现场数据获取、灾中实时监测、灾后评估分析等专业能力,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的灾情险情动态监测、现场应急勘测、救援技术支撑等任务,增强救援现场技术支撑能力。
培育现代化指挥救援人才。 推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高校、企业建设应急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实战实训基地,开展应急管理特色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培育现代化应急指挥和救援人才。完善国家、区域、省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中心)实训演练功能,提高应急救援力量实战化水平。定期组织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联战联训,推进技术交流、能力融合与战法协同。
1.国家和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完成国家应急指挥总部和华北、东北、华中、东南、西南、西北等6个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在实战救援中发挥“尖刀拳头”作用,引领地方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展。
2.省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 支持中西部地区、灾害事故多发地区依托、整合现有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等资源,建设完善省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综合指挥调度平台,配备先进适用专业装备,完善训练设施,开展专业技战术、装备实操、特殊灾害环境等训练,提升灾害事故快速响应、高效救援能力。
1.抗洪抢险工程救援力量建设项目。 依托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救援基地,以及水利水电、建筑施工、港航领域大型企业,在洪涝灾害高风险区域,建设国家和区域性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强化动力舟桥、挖装支护、排水救援、清淤清障、路桥抢通等特种救援装备配备,形成重大洪涝灾害工程救援攻坚能力。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依托辖区内防汛机动抢险队伍、抗旱排涝服务队伍、工程施工企业等应急资源,配备抗洪抢险常规装备物资,确保遇有险情第一时间实施救援。
2.森林(草原)灭火力量建设项目。 依托大型国有森工企业、地方政府专职森林(草原)灭火骨干队伍,建设区域性机械化森林(草原)灭火专业队伍,配备全地形运兵车、隔离带开设等机械化灭火装备,提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各地指导支持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地区和重点地区森林(草原)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建设,配备林火侦查、常规灭火机具、战勤保障等装备,形成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预警和早期扑救能力。
3.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力量建设项目。 在地震易发高发和地质灾害高风险地区,建设国家级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配备高精度智能生命搜救、高通量卫星通信、高智能救援机器人、高集成战勤保障等关键装备,形成重特大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能力。各地依托地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队伍,配备生命侦测、工程机械、卫星通信等装备,确保在地震和地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救援。
4.应急医疗救援力量建设项目。 整合应急总医院等医疗资源,建设全国应急救援医疗平台、国家应急医学研究中心和移动方舱医院。地方建设应急医疗力量和医疗救援基地,完善应急医疗实战训练、救援人员康复治疗、野战移动医院和医疗救援装备储备等功能。
1.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项目。 强化矿山排水、矿山(隧道)救生通道构建、大流量远程灭火系统等特种救援装备配备,增配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抗洪抢险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装备,加快推进队伍转型升级。建设国家海上和陆上油气开采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消防冷却、侦测监控、井控抢险等救援装备,提升我国深海和陆上油气勘探、开发、储运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满足专业排水以及高寒高海拔恶劣环境下矿山救援需要;建设完善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提升大型储罐、水上危险化学品、煤化工、危险化学品物流等救援保障水平;建设完善国家隧道应急救援队,加强雄安新区、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国家安全生产综合实训演练基地和矿山、危险化学品(大型油罐灭火)、隧道、油气管道、油气井控等实训演练基地,提升指挥协调和实战能力。
2.地方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项目。 各地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专业应急救援装备,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指导中型以上高危行业企业,建设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满足企业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1.航空应急救援大飞机建设项目。 加快实施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方案,完成进口大型固定翼灭火飞机引进、国产固定翼大飞机改装,大型无人机配备等重点项目,完善运行管理条件和机制,加快实现灭火大飞机破题。地方应急管理部门采取直接投资、购买服务、部门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配置各型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形成快速反应、高效救援能力。
2.航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实施《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加快建设航空护林站(机场)。在综合利用现有军民用机场设施基础上,加强直升机起降场地建设,在森林(草原)火灾重点区域,合理布设野外停机坪。利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驻地、应急避难场所、体育场馆、公园、广场、医院、学校等,增加一批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充分利用自然水源地,按照30—50公里的标准,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森林(草原)飞机灭火取水点、供油点,加强气象保障、训练基地、化学灭火等基础设施配备建设。
3.航空应急救援实战保障建设项目。 建设联通国家应急指挥总部、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省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基地的航空调度信息平台,统筹航空应急救援力量指挥调度。依托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航空企业,建设航空应急救援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和创新平台,提升航空救援技术装备创新能力。建设航空应急救援飞行实验基地,培养航空救援指挥人才、飞行人员和技术支撑力量。
1.社会应急力量建设项目。 建立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拓展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完善现场信息汇聚、救援报备登记、组织调度协调、数据统计汇总等功能,实现救援需求、救援力量、救灾物资精准对接和抢险救灾资源合理配置。结合国家和地方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项目,储备一批救援装备物资,完善一批实训演练共享共用基地,为社会应急力量开展救援和实战训练提供保障。
2.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 按照“五分钟响应,十五分钟到达,二十分钟内开展施救”的标准,推动在乡镇街道重点区域按照标准建设微型应急救援站(点)和训练设施场地,指导村居社区整合相关干部、物业人员、医护人员、志愿居民等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和救援需要,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装备,满足本区域内日常风险隐患排查和一般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增强基层风险防范、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1.重点铁路工程隧道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 在重点铁路沿线高风险区域,突出隧道和地质灾害救援,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配备监测预警、应急通信、搜救侦查、破拆支护、运输吊装等高原救援装备,就近实施专业救援。结合施工进展和运行实际情况,建设直升机起降场,增加航空器部署,提高航空救援能力,保障重点铁路建设重大风险防范、应对处置和运行安全。
2.长江经济带水上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 完成长江流域工程救援船、打桩船等装备配备,组建水上工程救援队伍,形成国家抗洪抢险救援关键力量。依托大型港航企业、施工企业等,建设长江经济带沿线水上应急救援队伍,重点配备多功能抢险救援船、橡皮艇、救援艇、水下测绘艇等专业装备,提高长江流域抗洪抢险、航运事故救援、水上施工事故救援等应急处置能力。
1.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项目。 开展决口封堵、森林(草原)灭火两栖飞机、隔离带快速开设、智能无人搜救、矿山(隧道)快速构建救生通道、井下应急通信、水下抢险机器人等技术与装备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储罐灭火装备、矿山大型钻探救援装备、矿山快速排水、超压超深高含硫油气田事故救援技术装备,培育复杂环境下的救援利器。
2.救援现场技术支撑力量建设项目。 依托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等企事业单位,建设现场应急勘测专业力量,配备现场测绘、侦察勘测、动态模拟等装备,为危险化学品等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山体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复杂自然灾害工程抢险救援,提供辅助决策和现场技术支撑。
3.高素质专业人才培育项目。 依托应急管理专业高等院校以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等所属职业院校,开展应急指挥和救援专业建设,建立国家、区域、省级灾害事故实战实训基地,培育现代化应急指挥和救援人才。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高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大工程有效落地、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统筹利用现有力量和各方资源,健全完善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强化救援力量多渠道保障模式,加大队伍建设运行、大型装备配备和运维、教育培训演练、装备储备和救援消耗补偿等方面投入。
充分发挥本规划的指引作用,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创新思路和形式,出台激励约束等政策文件,探索多种务实有效的实施方式,积极推动规划重大举措、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实落地,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实效性成果。
建立健全本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制度,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改进和加强措施,必要时动态调整规划内容。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分年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责任跟踪。
大力发展安全应急装备,是推进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规划要求,明确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任务,促进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应急装备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提升安全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为主线,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推广应用,繁荣产业生态,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安全应急需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创新驱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强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研发新技术、培育新产品。
坚持应用牵引。面向重大自然灾害与生产安全事故场景需要,发展需求急、技术新、市场广的安全应急装备,加强应用推广,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坚持重点推进。聚焦重点领域,发展重点安全应急装备,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资金、技术、市场方面的优势,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
坚持统筹联动。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各级政府在促进创新、应用推广、营造生态等方面的统筹引导作用,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发展合力。
力争到2025年,安全应急装备产业规模、产品质量、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对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聚焦重点应用场景,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广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显著应用成效的安全应急装备,形成10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50家以上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重点骨干企业,涌现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50家左右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含创建单位),打造竞争力强的安全应急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
聚焦地震和地质灾害、洪水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冰雪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城市特殊场景火灾、危化品安全事故、矿山(隧道)安全事故、紧急生命救护、家庭应急等场景应用的重点安全应急装备,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及推广应用,加强先进适用安全应急装备供给,提高灾害事故防控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一)地震和地质灾害。面向大震巨灾重大风险,发展多功能预警系统,提高灾害监测预警能力。面向断路、断网、断电等场景救援需要,发展抢险救援装备、生命搜救装备、应急通信装备、应急供电装备等,提高复杂地形生命探测、综合营救、应急通信与电力保障、救援人员单兵携行能力。
(二)洪水灾害。面向堤坝渗漏、管涌、滑坡、塌陷和决口重大险情,发展智能化洪涝预警及处置装备,提高预警避险能力、隐患精准识别能力、溃口快速封堵能力和激流水域救援及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堰塞湖散体堆积物处置效率。
(三)城市内涝灾害。面向湍流水域、浑浊水域、地下空间等复杂环境,发展场景适应性强、可远程控制排涝救援装备、灾情信息感知与应急通信装备,提高排涝与救援、灾情信息快速获取与精准识别、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四)冰雪灾害。面向持续冰雪灾害造成的交通、电力、通信系统中断及其他次生灾害,发展智能化除冰雪装备,提高冰雪灾害下道路紧急抢通、通信线路与电网保障、高寒高海拔等恶劣环境下救援能力。
(五)森林草原火灾。面向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等需求,加强火灾监测预警、航空救援装备的应用,提升灭火救援装备的轻量化、机动化水平,提高火情快速感知、超前预警、运输投送、快速处置能力。
(六)城市特殊场景火灾。面向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老旧小区、仓库等特殊场景火灾,发展特种消防救援装备、无人灭火装备、感温感烟传感装备、人员精准定位装备、个体防护装备,提高城市综合救援处置能力。
(七)危化品安全事故。面向有毒有害、浓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泄露、火灾救援环境,发展少人无人化大功率灭火洗消装备、大型储罐火灾高效智能灭火装备、智能化虚拟化应急演练装备、个体防护装备,提高极端环境下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八)矿山(隧道)安全事故。面向露天矿山矿石采掘、运输和装卸场景,强化智能化、无人化装备应用,提高智能感知、高精度定位、预警预报能力,减少高危环境作业人员风险。面向地下矿井复杂空间,发展雷达探测装备、机器人、隧道救援装备,提升地下空间探测、风险感知和救援能力。
(九)紧急生命救护。面向心脏骤停猝死抢救需要,加大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推广力度,提高最佳抢救时间内的院前生命急救能力。面向重大事故灾难场景紧急生命救援,发展现场生命支持及转运装备,提高救治能力。
(十)家庭应急。面向家居、野外、车辆等多种环境的家庭安全应急需要,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加大家庭应急包、长效环保灭火器、救生缓降器、应急电源等推广力度,提高家庭安全防护和个人应急逃生自救能力。
1.开展重点装备研发攻关。面向重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急需装备,通过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开展核心技术研发与工程化攻关,实现关键技术和重点装备短板突破;通过揭榜挂帅,发布装备攻关指南,组织研发单位与用户单位联合攻关,形成一批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满足需求的安全应急装备。
专栏1:重点研发攻关装备
1.地震地质灾害:空天地一体化灾情监测和多网融合通信装备、地震预警联动处置装备、模块化智能遥控工程机械抢险装备、便携式应急抢险救援破拆装备、大载荷物资遥控投放装备、搜救及医疗型固定翼飞机/直升机、应急通信及指挥无人机、复杂地形灾害应急救援机器人、狭窄废墟生命搜索装备、单兵携行装备等;
2.洪水灾害:大范围移动式智能巡堤查险装备、洪水决堤掉闸快速封堵技术装备、堰塞湖智能勘测及堆积物高效处置装备;中小流域综合遥测报警智能技术装备、水域智能生命救助装备、高效洪水围栏装备等;
3.城市内涝灾害:水下灾情探测装备、快速导流及救援通道开辟装备、高扬程地下空间排涝装备、模块化全地形水陆两栖抢险救援装备等;
4.冰雪灾害:抗寒抗冻个体防护装备、破冰吹雪装备、高寒高海拔环境救援装备等;
5.森林草原火灾:远程隔空定向砍切及清除装备、灭火型固定翼飞机/直升机及重载灭火无人机等航空应急救援装备、个人防护与机能增强装备、多队伍协同通信装备、多地形前突车及运输车等;
6.城市特殊场景火灾:高效控灭火装备与特种消防车辆、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装备、隧道事故快速侦检救援装备、储能电站和新能源车辆火灾高效灭火救援装备、呼吸器安全监测装备、快速救生破拆装备、个体防护特种救援装备、人员室内定位技术装备、环保高效灭火剂等;
7.危化品安全事故:火爆毒多灾耦合事故体感交互训练装备、应急洗消与火灾扑救装备、高危作业环境少人无人化装备、石化装置区和大型储罐区火灾事故智能高效处置装备等;
8.矿山(隧道)安全事故:边坡深部滑移智能识别与监测预警装备、环境精准感知和多维信息自主决策无人驾驶装备、井下通信及生命探测装备、巷道监测及救援装备、隧道坍塌救援装备等。
2.打造研发创新及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用户等产学研用单位联合打造安全应急装备领域创新平台,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支持建设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试验检测、信息服务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开展先进适用装备实战测试和演练,在实战环境中检验、提升装备能力。
3.发布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围绕重点场景,遴选一批具有先进性、可靠性、推广应用前景的装备,发布目录,公布装备的性能指标、检测报告、应用场景、应用案例等,引导用户选用。
专栏2:重点推广应用装备
1.地震地质灾害:多功能地震监测预警终端、全地形抢险救援装备、遥控智能挖掘机、大面积空中生命探测装备、狭窄空间视频生命探测仪、大型建筑构件多功能破拆装备、便携救援装备箱组、单兵救援装备、位移监测预警装备、便携卫星通信装备、无人机载通信装备、长储型应急电源、应急电源车等;
2.洪水灾害:无人智能堤防险情隐患快速巡查探测装备、全自动沙袋装填与子堤构筑装备、中小流域综合遥测报警智能技术装备、远程控制智能打桩装备、基于水上动力作业平台的溃口封堵成套装备、应急搜救无人艇等;
3.城市内涝灾害:地下空间高扬程排涝装备、地下空间破拆装备、多功能水下探测装备、水陆两栖救援车辆、无人机载通信装备等;
4.冰雪灾害:多功能扫雪除冰机械、供电线路除冰雪设备、应急电力保障装备、抗寒抗冻防护服等;
5.森林草原火灾:空天地一体化火情监测预警系统、轻量化风力灭火机、巡检及重载灭火无人机、机载水箱水炮灭火系统、轻型隔离带开挖机、遥控全地形伴随车、外骨骼助力机械等;
6.城市特殊场景火灾: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系留式灭火无人机、灭火机器人、轻量化个体防护装备、感温感烟传感装备、人员综合定位装备、可安全监测报警的长续航呼吸器等;
7.危化品安全事故:大流量远程供水装备、耐高温防爆消防机器人、重型泡沫消防车、防化洗消消防车、遥控洗消装备、泡沫输转消防车、高倍泡沫发生器、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兼顾气密性与舒适性的重型防化服、可自动检测报警的智能防化服等;
8.矿山(隧道)安全事故:边坡监测雷达、露天矿用无人驾驶装备、井下智能巡检装备、具备自动追水功能的快速排水救援装备、智能快速掘进救援装备等;
9.紧急生命救护: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
10.家庭应急产品:家庭应急包、长效环保灭火器、救生缓降器、应急电源等。
4.发布家庭应急产品规范企业(推荐)目录。围绕重点家庭应急产品生产企业的创新能力、产品质量、企业资信、依法依规等方面发布规范条件,引导家庭应急产品技术进步和企业规范发展。由企业自愿申请,经遴选后编制发布规范企业(推荐)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方便消费者选购适用产品。
5.推进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推动5G、人工智能、机器人、北斗、新材料等在安全应急装备领域的集成应用及规模应用,遴选具有技术先进性、应用实效性、模式创新性、示范带动性的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开展试点示范。
6.加强宣传推广。举办中国安全应急产业大会,鼓励地方举办安全应急装备发展大会、博览会等活动,推进产研对接、产需对接、产融对接。鼓励开展安全应急技术装备创新大赛,围绕重点场景需求遴选形成一批优秀技术装备和解决方案。支持电商平台开设专区,推广销售安全应急产品。
7.完善重点装备产业链。梳理绘制重点装备产业链图谱,聚焦关键节点,支持龙头企业担任产业链链主,以点带链补短板、锻长板,增强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专栏3:重点安全应急装备产业链
围绕安全应急机器人、安全应急无人机、大型抢险救援装备、消防装备、露天矿用无人驾驶装备、应急通信装备、高端个体防护装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家庭应急产品等装备产业链分析上下游,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薄弱环节,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攻关,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和供应链整体提升。
8.加强企业培优。培育安全应急装备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加速发展。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支持企业承担重大任务。依托重点企业开展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工程建设。试点开展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鼓励企业向卓越质量攀升。
9.推动企业集群化发展。培育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含创建单位),优化区域布局,引导基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开展安全应急装备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推进安全应急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提高安全应急装备的国际竞争力与影响力。
10.完善产业标准体系。探索组建安全应急装备标准化技术组织,研究编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社会组织、龙头企业制修订产业急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作和部省联动,加强统筹协调。地方政府加强对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产业发展统筹推进机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将安全应急装备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支持范畴。加强与“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划及政策的协同推进,推动安全应急装备发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国家加大对安全应急装备发展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安全应急领域项目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范围。建立产业部门和需求部门协同机制,研究综合运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措施,支持安全应急装备创新发展,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抵免优惠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安全应急装备发展和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发展,鼓励采取工会采购等方式推广安全应急产品。
(三)推进产融合作。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出资组建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发展基金,举办投融资路演活动,支持企业申报“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孵化培育初创企业。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拓展融资渠道。鼓励采用融资租赁、产品保险、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应急装备。
(四)加快人才培养。以多种方式吸引和培养安全应急产业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安全应急相关专业,推动各方联合培养安全应急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支持产教融合培养安全应急领域卓越工程师,强化职业教育对安全应急产业人才支撑作用。
(五)加强培训和企业服务。发挥行业协会、联盟等第三方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企服务。运用主流媒体、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开展行业政策宣传、标准宣贯、安全知识教育、急救技能培训等,鼓励示范基地开展安全应急体验式培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明确“十四五”期间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领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本规划。
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是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科技支撑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明显提升。聚焦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研究探索了重大灾难事故次生衍生机理与规律,研发了专业化、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各类事故、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起数显著下降,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初见成效;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加大先进、特种、专用救援装备研发力度,自主研发了井下瓦斯抽采精密钻孔及封孔机器人、室内外高精度应急组网定位装备、高原高寒地区灾害现场安置装备、新一代系列化个体防护服、移动式大流量远程泡沫灭火成套装备、轻型高机动应急救援系列装备等一批技术装备,在灾害事故防控和救援中得到检验应用,推动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基本实现了由被动应对向主动保障的转变,在抵御自然灾害、应对公共安全事件中发挥作用明显。
同时,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影响损失大,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交织叠加、事故多发频发,灾害事故的突发性、极端性和复杂性有增无减,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形势仍然严峻。面对灾害事故风险隐患仍然突出、防控难度不断加大的复杂严峻形势,我国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各类灾害事故孕育-发生-发展-演化机理规律探索、预测理论、风险评估方法等应用基础研究不够系统;重大灾害事故风险早期识别、系统性预警、及时响应、精准防控与评估能力不强,监测预警技术装备精度、稳定性和智能化水平不足,用于气象灾害预警的气候系统模式分辨率偏低,用于极端环境下感知精度不够,运输货物和寄递物品关键设备设施巡检效率和检测精度有待提高;应对复杂多变恶劣灾害事故现场环境的高适应性、高可靠性装备缺乏,道路抢通装备仍以常规工程机械为主,专业化、智能化不足,高原等极端环境和原始林区等复杂环境的应急救援装备能力不足。总体而言,我国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距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近年来,发达国家不断加强重大灾害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形成了相对完善的防灾减灾救灾和重特大事故防控科技体系。
防灾减灾方面,技术领先国家正加快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部署,夯实灾害风险调查与隐患排查科学基础,加强灾害形成机理与损失定量预测技术研究;加强空基、天基、地基和海基立体覆盖的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推动智能、高精度和高稳定性的监测预警技术装备研发;充分融合物联网、大数据和智能计算应用技术,提升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化和智慧化服务能力;研发精细风险评估与精准预防技术,强化备灾、救助、重建一体化技术系统建设。
安全生产方面,技术发展正从单灾种防治向多灾种综合防治转变。注重研究复杂边界条件下重大事故演化规律,承灾载体的风险识别、灾害模拟、量化分析与损失评估方法等,建立较为完备的安全性能数据库和定量评估预测模型;加强在役关键设备的健康监测检测与故障诊断,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提高事故风险监测预警精度;研究事故链智能阻断技术,促进高风险产品和高危工艺替代,采用机械化、智能化生产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应急救援方面,应急通信呈现高机动、可视化、便携式、云协作和全域覆盖等发展趋势;应急救援指挥调度重点关注灾害事故现场全息感知、智能研判、高效调配;应急救援装备通过组件标准化、装备模块化,深度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前沿材料与先进制造技术,加快趋于智能化、精密化、专业化。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等作出全面部署,对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作为“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之一。
“十四五”期间,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精密监测、精确预警、精准防控和高效救援,加快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强化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健全国家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推动我国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形势根本好转。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动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领域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和人才队伍的体系化与协同化,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重大自然灾害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提供高水平科技供给,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支撑平安中国国家战略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为目标,以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危险化学品与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风险防控、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等为重点,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先进适用装备,统筹“项目-基地-人才”,推动重大成果产出和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提升重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有力支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创新引领。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在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基础前沿和关键领域实现率先突破、集成创新。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选好用好领域科技人才,激励人才更好发挥作用,推动领域协同创新。
问题导向。坚持四个面向,聚焦重大自然灾害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短板和弱项,加快关键核心技术装备研发,建立健全安全应急装备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科技供给能力。
系统推进。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工作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协同部门和地方共同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开放合作。坚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领域发展,统筹利用国际国内科技资源,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务实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强化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快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到2025年,在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研发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重大灾害事故防控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自然灾害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大幅提升。推动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和安全应急装备创新发展工程,建设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现精密监测、精确预警、精准防控、高效救援,支撑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深化应用基础研究。在重大自然灾害成因及致灾机理、危险化学品失控演化与矿山灾害孕育机理、重大灾害事故演化规律等方向,形成系列灾害事故孕育演化基础理论,为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技术装备研发提供理论支撑。
攻克重大灾害事故风险防控关键技术。重点突破特大洪涝干旱、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大规模地质灾害、特大地震、极端气象灾害、海洋灾害、复合链生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场景推演与综合防治技术;突破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化的流程再造、矿山重大事故精准预警与智能防控、火灾早期特征精准识别、特种设备耦合损伤演化及失效控制等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关键技术,提升重大灾害事故精密监测、精确预警、精准防控技术水平。
研制监测预警与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自主研发一批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重大技术装备,提升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实施灾害事故救援提供高水平安全应急装备,支撑安全应急装备产业链现代化。
建设高水平科研创新基地。在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领域建设若干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骨干科研机构,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协同推动建设一批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推进安全应急装备试点示范工程。
培养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加强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人才和研究团队引进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
加强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领域前瞻性、基础性和原创性研究,重点开展巨灾及复合链生灾害成因与风险防控机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理论、复合灾害事故致灾机理等基础理论与科学问题研究,为关键技术研发提供坚实理论基础。
专栏1 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应用基础研究
1.重大自然灾害成因与风险防控机理。重点研究不同类型流域性大洪水和特大干旱灾害成因、孕育、演变和风险防控机理,森林草原火灾蔓延规律及高强度火灾及其衍生灾害演化规律,地质灾害风险源头治理创新理论,不同类型大地震发生和致灾机理及重要地震带孕震机理,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尺度协同作用及影响规律、气象灾害形成机理和演化规律,海洋灾害成灾致灾机制和防范机理,复合链生灾害动力学演化、成灾致灾机理与风险防范理论等。
2.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与事故防控理论。重点研究危险化学品反应失控演化规律及抑制机理,矿山灾害孕育机制及其演化规律,高强度火灾及其衍生事故演化理论,特种设备损伤演化规律与失效控制理论,城市多尺度安全风险演化反馈和适应性理论,民航重大事故发展演变机理,揭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孕育-发生-发展-灾变机理;研究事故预防控制与应急准备基础理论,重大风险识别评价与监测预警理论,生产设备安全保障与重大风险控制基础、生产安全事故链模型与情景构建方法,火爆毒耦合事件风险评估、处置救援以及对人体致伤机理与个体防护基础理论等。
3.科技支撑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理论。重点研究科技支撑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推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应急装备体系和标准体系、应急资源配置与准备体系等,完善灾害事故调查追溯、评估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理论等。
强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重大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研发中的创新应用,重点研发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与事故防控以及应急救援等核心关键技术装备,着力提升重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的主动应对能力。
1.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
研发特大洪涝干旱、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大规模地质灾害、特大地震、极端气象灾害、海洋灾害、复合链生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关键技术装备,实现从自然事件监测为主到灾害全过程监测的转变,形成跨省区、跨流域、跨边界、多灾种及复合链生灾害防御响应能力,实现重大自然灾害全过程精密监测、精确预警、精准防控。
专栏2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关键技术装备
1.特大洪涝干旱灾害精准监测与风险防范。重点研发流域性洪涝灾害精密监测、中长期精准预报和跨区域风险协调防控技术装备,大尺度区域干旱精准预报、跨流域跨区域旱灾风险协同防控技术装备,山洪精准监测与预报预警、防御工程与应急响应技术装备等,实现特大洪涝干旱灾害精准监测与风险防范。
2.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与防控。重点研发天-临-空-地多时空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预报与早期识别技术,森林草原火灾跨尺度蔓延动态预测与加速预警技术,高强度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技术,灾情智能研判与协同指挥技术等,实现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预报、早期发现、动态精准预测与高效防控。
3.大规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重点研发高易发区隐患广域自动化判识技术装备,自主可靠监测技术装备和预警响应协同联动技术,极端气候条件下冰川冻土热融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效应与风险防范技术,动态化防御与生态治理工程技术,应急防治技术装备等,建立风险防控基础标准体系,显著提升重大地质灾害防御水平。
4.特大地震灾害监测预测预警与风险防范。重点研发基于海量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地震监测技术体系、地震预测新方法及海洋地震监测技术装备,大地震孕育发生过程监测与预测预报关键技术与装备,大地震危险性分析与灾害风险防范新技术,大地震预警及重大工程处置新技术、灾情研判与智慧辅助决策技术等,实现对特大地震灾害事件的有效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
5.极端气象灾害精准监测预报预警。重点研发适应极端气象环境的高精度气象探测传感器、观测设备、精密监测技术,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多时空尺度精细化结构和云降水物理模型,地球系统模式框架下的高分辨率和变分辨率多分量模式耦合技术和同化技术,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多源信息智能化快速识别和预警技术,气象大数据管理和分析关键技术,气象风险人工干预关键技术等,提升极端气象灾害精准监测预报和精细预警服务水平。
6.海洋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重点研发海洋灾害立体协同监测与装备组网关键技术,全球海洋气象监测预报技术,实时动态监测、识别、预报和预警的我国近海台风和风暴潮预报系统,重大海洋地质灾害预测预警技术,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防范关键核心技术装备,突发性特大海啸监测预警关键技术与装备等,为海洋防灾减灾提供科技支撑。
7.复合链生灾害监测预警、场景推演与综合防御。重点研发多灾种耦合模拟仿真、预测分析与评估研判技术,复合链生灾害监测预警与灾情信息获取关键技术,复合链生灾害风险智能感知与超前识别技术,复合链生灾害场景推演与定量风险评估、灾害链阻断、综合应急与韧性建设等技术装备,巨灾保险与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机制等,有效减轻复合链生灾害损失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与事故防控。
重点突破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化流程再造与风险防控、矿山重大事故精准预警与智能防控、火灾早期特征精准识别、交通运输安全风险早期识别、复杂环境下特种设备耦合损伤演化及失效控制等技术瓶颈,显著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识别准确率,大幅提高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专栏3 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与事故防控技术装备
1.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重点研发危险化学品生产本质安全化流程再造关键技术装备,化工园区风险防控一体化关键技术装备,危险化学品快速监测与识别及储运全流程风险智能管控关键技术装备,易燃易爆品储运设施阻隔防爆型技术装备等,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储运过程风险管控现代化水平。
2.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重点研发瓦斯灾害、冲击地压、水害、爆炸、火灾、尾矿库溃坝等矿山典型重大事故风险感知、智能化预警及防控技术,油气生产中溢流、井喷、浅层地质灾害等重大隐患智能监测预警、防控及应急技术装备等,显著提升矿山事故监测预警与防控能力。
3.城市建设和运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重点研发城市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城市内涝、道路塌陷,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地下工程及生命线工程等市政设施智能监测与评价,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大城市、城市群和高风险区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技术装备等,提升城市建设与运行风险应对能力。
4.交通运输和物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重点研发交通参与者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技术,运输货物和寄递物品安全风险检测与防控技术,交通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关键技术等,保障交通运输和物流安全。
5.火灾高效预防和扑救。重点研发火灾风险定量评价技术,高性能防火阻燃技术,火灾征兆早期精准识别技术装备,火灾烟气与火蔓延智能控制技术装备,火爆毒多灾耦合事故应急洗消与火灾扑救的高效清洁灭火技术及装备等,支撑实现火灾风险全息感知、精准防控、高效处置。
6.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重点研发高风险承压设备安全智能检测监测、诊断与预警技术,高参数机电类特种设备健康智能管理与事故防控技术,实现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智能化防控。
7.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危险场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重点研发冶金、粉尘涉爆等重大安全风险感知与预警技术装备,生产车间和有限空间等重点危险作业场所风险监测与灾变防范技术装备等,提升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防控水平。
8.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重点研发交通、水利、电力、油气储运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智能巡检、缺陷检测监测、风险早期预警和快速诊断修复技术装备等,形成重大基础设施风险防控技术体系。
3.应急救援技术装备。
推动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安全应急装备创新发展工程,研发重大灾害事故现场态势感知研判、新型应急指挥通信、特种交通应急保障、大尺度灾情精确获取、专用抢险救援、智能无人应急救援、特种救援、救援人员高效防护、生命快速搜救与施救、重大灾害事故追溯与过程数字化重建等技术装备,研发适用于高海拔、特殊地形等极端恶劣环境及特殊事件的智能化、实用化、轻量化专用救援装备,实现高端装备自主可控。
专栏4 应急救援技术装备
1.现场保障技术装备。重点研发重大灾害事故现场灾情侦测、无通信条件自主侦查、快速研判等技术装备,模块化、轻量化、高集成、可快速搭建的一体化应急通信技术装备,极端恶劣环境的紧急运输技术装备、应急物资智能调配技术系统,极端恶劣条件下后勤保障技术装备等,提升重大灾害事故现场保障能力。
2.抢险救援技术装备。重点研发高原高寒地区长大公路隧道事故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极端恶劣环境下空中应急救援技术装备,高层/超高层灭火与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复杂环境下破拆、智能搜救和无人救援技术装备,水上生命救助和水下搜寻打捞技术装备,微弱生命信号识别与快速定位、洪涝溃坝快速抢险与城市应急排涝、森林草原灭火等专用装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快速处置技术装备,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装备,长输油气管线和海上油气事故抢险救援技术装备等,全面提升抢险救援科技支撑能力。
3.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技术装备。重点研发极端或特殊环境下高效、轻量、适体的人体防护、机能增强装备,人员精准定位及综合信息监测预警装备等,实现救援人员安全防护装备的高效化、轻量化、智能化。
4.生命救护技术装备。重点研发高危环境下伤员无人化应急救治、便携式智能心肺复苏、伤员出血位点的快速识别与止血、组配式正压手术室等重大灾害事故现场应急医学救援技术装备,为危重症伤员现场快速救治提供技术支撑。
5.综合支撑与应急服务技术装备。重点研发重大复合灾害事故实验重现、灾害事故现场勘查与评估追溯、密集人群安全保障、应急救援虚拟演练等关键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应急装备体系、标准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提高综合支撑与应急服务能力。
推动实施科技成果示范,优先支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深度开发与转化应用,加快科技成果在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落地实施与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创新联合体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作用,促进安全应急装备工程化应用和产业化,培育发展监测预警、自动化协同、处置救援、应急服务等安全应急产业。
专栏5 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示范重点
1.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引导国家科技计划研发成果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示范应用和推广应用,推动实验区、创新示范区成为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重要基地。
2.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鼓励国家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将安全应急产业作为优势产业,鼓励地方根据灾害事故特点差异化发展安全应急产业,加强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安全应急企业集聚发展,鼓励优势企业申报科研项目,优化安全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区域布局,支撑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成果应用转化。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加快先进科技成果向标准化转化。
4.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围绕自然灾害防治、危化品安全、矿山安全、安全应急教育服务等方面需求,遴选研发装备特别是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安全应急技术装备开展试点示范,探索“产品+服务+保险”“产品+服务+融资租赁”等应用新模式,推动先进安全应急装备科研成果工程化应用。
5.创新联合体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合作,鼓励支持产学研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强化省部联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工作格局。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建立以国家科技创新平台为核心、省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支撑、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资源体系。统筹“项目-基地-人才”建设布局,推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优先投向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强化国家科技经费与国家工程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民营资本等结合,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安全应急装备研发和产业发展支持,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不断健全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造就一批能力全面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创新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措施,持续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