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于2018年12月6日经第八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1月18日国家主席令第144号颁布 自2020年5月27日起生效)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二章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法律行为
第四章 代理
第五章 期间
第六章 时效
第一节 时效
第二节 时效计算
第三节 时效中止及中断
第二编 自然人、法人
第一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人格权
第三节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 限制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
第五节 住所
第六节 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二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社团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三编 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婚约和订婚
第三章 结婚
第一节 结婚条件与规定
第二节 涉外婚姻
第三节 无效婚姻
第四章 夫妻关系
第五章 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章 婚姻关系终止
第一节 离婚
第二节 涉外离婚
第三节 配偶死亡
第四节 离婚或者复婚的法律效力
第七章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第一节 亲子女
第二节 养子女
第三节 外国人收养子女
第四节 继子女
第八章 亲子关系中的权利义务
第九章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选任
第四编 财产、所有权及其他对财产的权利
第一章 财产
第二章 占有
第三章 所有权
第一节 占有权
第二节 使用权
第三节 收益权
第四节 处分权
第四章 所有权形式
第一节 国家所有权
第二节 集体所有权
第三节 个人所有权
第四节 私有权
第五章 共有所有权
第六章 所有权的取得
第七章 所有权消灭
第八章 所有权行使的范围
第九章 所有权保护
第十章 地役权
第十一章 地上权
第五编 合同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无效合同
第四章 合同履行
第五章 合同履行的担保
第六章 合同不全面履行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八章 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
第九章 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
第十章 典型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
第二节 互易合同
第三节 融资租赁合同
第四节 赠与合同
第五节 附条件赠与合同
第六节 典当合同
第七节 借贷合同
第八节 借用合同
第九节 租赁合同
第十节 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一节 保管合同
第十二节 委托合同
第十三节 服务合同
第十四节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五节 劳动合同
第十六节 运输合同
第十七节 保险合同
第十八节 合伙合同
第六编 非合同债务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侵权行为
第一节 自身侵权行为的责任
第二节 管理的他人、动物或者物产生的侵权责任
第三章 无因管理
第四章 不当得利
第七编 担保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定担保
第三章 约定担保
第一节 质押
第二节 抵押
第三节 保证
第四章 登记、背书优先受偿权及担保转让
第八编 遗产继承
第一章 遗产继承原则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三章 遗嘱继承
第四章 继承、放弃继承及丧失继承权
第一节 继承及放弃继承
第二节 丧失继承权
第五章 遗产管理及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第一节 遗产管理
第二节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第九编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