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都在写迎接新生活的欢乐,而我却在写告别旧生活的痛苦,这合时宜吗?我有点担心。再一想,我并不是在写什么小说,我没有那个巧手,我只是记录了我熟悉的生活、我熟悉的人,还有我自己。这些东西加工的成分不多,也登不上文学创作这个宝座。我这样安慰自己,原谅自己。
我的家在豫西伏牛山里,千百年的贫穷使人民失去了学文化的权利。没有知识的人是可悲的,人们变得思想简单,性格憨厚。这竟是不少人所歌颂的美德。我写的人物,多是我的同代人,我们从牙牙学语到满头白发,都生活在这贫穷落后的村子里,从没有离开过。几十年的共同生活,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在我们之间培养了友爱和互助,也在我们之间制造了误解和仇恨。爱也罢,恨也罢,我们终究有过共同的童年,两小无猜的纯真友情长存心中,我怎能不爱他们?甚至当回忆往事时,对他们的缺点和失误也有点偏爱,也要赞美几句。我了解他们,比对我自身还要了解。他们的缺点和失误绝不是天生的,不是由他们内心滋生的,而是历史造就的,是历史把他们扭曲了。责备他们是不公道的,我也于心不忍。
我在《村魂》和《满票》中究竟写了些什么?好像写了许多,又好像什么也没写。我只是写了自己的感情,写了自己的眼泪,写了自己的欢欣,也写了自己的忏悔。想起过去的是是非非是痛苦的,可是入了心的事不想又忍不住。我写了出来,只是为了吐出那些憋破肚子的心病,更是为了忘却。
对《村魂》和《满票》中的人物,虽然我熟悉透了,但熟悉不等于认识。认识人是困难的,连几十年朝夕相处的朋友也很难认识,因为不断变化着的生活在不断地改变着人的思想,使你捉摸不定。我不会忘记,那颠倒的岁月如何颠倒了人的关系。
我有个朋友,在村里是个积极分子,人正直得有口皆碑。我曾经满腔热情地讴歌过他,整理了他的材料,他当上了模范,进了北京,和毛主席在一块儿喝过酒。他对我也是友好的,在我贫困的时候曾一次又一次地帮助过我。我把他看作至交,视如兄弟。可是,有一次大队头头儿读了一条“毛主席语录”:“多打一个反革命,就是对毛主席多献一份忠心。”对这明显的伪造他竟信以为真。接着,头头儿又引用我一篇小说中的一句话“两个人吵得天昏地暗”,并加以分析:“天是共产党的天,地是社会主义的地,天昏地暗是恶毒攻击党攻击社会主义,是标准的反革命分子!”全场的人没一个发言,我的这个朋友竟挺身而出,满怀仇恨地说:“都怕得罪人,我不怕!他这个反革命分子我给他划定了,定死了,错了我负责!”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先是一愣,继而恨得入心,恨他为了立功就翻脸不认人。正当我的怒火在心中燃烧时,又听说他当众揭发了自己的儿媳妇。他的儿媳妇平日对他百般孝顺,操持着一家人的家务,只因为在家里说了一句对“文化革命”不恭的话,他就大义灭亲,坚决要求把她划成反革命分子。这消息像一盆凉水,顿时浇灭了我的一腔怒火。我本来恨他恨得入心,这时不知为什么却完全原谅了他,大概是被他的公心软化了吧。是的,我了解他,他不是那种自私的人,更不是卖友求荣的人。可是,他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不得其解。连我为什么要原谅他,我也弄不明白。
不仅仅是他,我自己也有过类似的英雄行为。在那饥饿的年代里,有一次我在外边吃饱了招待饭回到家里,见我老婆在偷吃一根玉谷秆,我脑子一热就打了她,她连哭一声都没有就晕倒了。人们背地里骂我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事情过去了多少年,我心里总是窝着一块病。是什么力量驱使我那样野蛮,那样不知怜惜人?生活使我陷入了沉思,经过多少年的思考,直到今天我才终于明白了。愚昧者的真诚是可怕的,比见风使舵的人更可怕。因为他们没有私心杂念,一旦被一种错误的思想支配,就会为这种错误勇敢献身,不惜牺牲别人,也不惜牺牲自己,什么不通情理的事都干得出来,而且危害更大,因为这种疯狂的行为被抹上了大公无私的色彩,更容易迷惑人,会被人们视为崇高,会被人们歌颂。一旦历史证明他错了,他也会博得人们的同情,更会得到人们的轻易谅解:“他没知识不懂得什么,人还是好的,他也是出于公心嘛!”连错误也会被看成优点。他没有错,那么是谁错了呢?是谁演出了一出出悲剧?!可怜的人!
于是,我发现了何老十。
至于《村魂》中的张老七,生活中更不乏其人。他们信奉诚实这个美德,虽然一次又一次受骗上当,却从来不改初衷,每一次都以真诚对待虚假。我被他们的真诚感动,我为他们的被玩弄而气愤。我早就想写写他们,一直找不到得以寄托的情节。是生活帮了我的大忙。一个偶然的机会,邻队传来了一个砸石子老汉的不幸遭遇,许多朋友的影子马上在我心里蹦了出来,最后形成了一个瘸腿老汉——张老七。这个冤魂从我面前步履艰难地走了过去,我好像看见了他那满怀胜利喜悦的面容,我好像听见了他歌唱胜利的小曲。冤而不知冤,还有谁比他更可悲!
张老七和何老十的悲剧谁应当负责?全怪历史老人吗?这也不公平。因为他们是志愿要做这种可敬可爱可笑可悲的人!信条一旦被他们接受,他们就至死不渝地信仰,哪怕这种信条是错误的,哪怕这种信条已失去了存在的环境,就是碰得头破血流,他们也不愿灵活一下,以不变应万变。他们不仅自己志愿做这样的人,还用自己的榜样力量,用自我牺牲的行动来感动和感化大家,希望大家学他们的模式,做他们这样的人。就道德而言,他们的个人品质似乎无可指责,甚至是高尚的、圣洁的。张老七为大家瘸了腿,饿着自己的肚子,却把少有的一点粮食送去填饱别人的肚子,为砸石子震得双手鲜血模糊,还有他对人们的宽厚原谅,他把诚实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这一切难道不值得人们尊敬吗?何老十舍命救人,穿了一辈子的烂袄子,为了使大家不受冻而自己冻得发抖,把自己抓到的好房好牛让给了别人,这一切不值得人们信赖吗?可是,这种高尚的道德给自己带来了什么?给人民带来了什么?是幸福,还是痛苦?是促进生活前进,还是把生活拉向倒退?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似乎想一想都是大逆不道的。该怎么对他们?是跟着他们,还是背离他们?当人民有权选择的时候终于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虽然这种选择是痛苦的,甚至是“背良心”的,可是,这是一种伟大的“背良心”,不得不背。
历史是有情的,它在不断造就自己需要的人;历史也是绝情的,它也在不断淘汰自己不需要的人。张老七在虚假的胜利中欢欢乐乐地永远走了,何老十在一片同情声中满怀悲痛地下台了。他们都被历史宠幸过,曾几何时又都被历史抛弃了。当我写到历史对他们的决定时,我的心酸了,眼湿了,因为他们是我的同代人,是我的朋友,我们曾经有过相同的经历,有过相同的感情。当然,我也松了一口气,他们作为农民的领头羊,终于走完了自己的路,人民不再被他们领到那寸草不生的秃岗上了。这总是值得庆幸的大好事。
迎接新生活是欢乐的,告别旧生活也是欢乐的。
别了,昨天!别了,我的可怜的朋友,让我们永远不要再见!
原载《小说选刊》1985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