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军团第52步兵旅设在旧尼尼微城内的临时旅指挥部是个很大的地方。按照我先前听到的只言片语来推断,这里应该是旧尼尼微城第二环形运河外侧的某个交通要冲,在战前,这里曾是一座公共体育馆。当然,由于四十五年前那场毁灭性的战争造成的破坏,这座古老的巨型建筑几乎荡然无存。曾经可以容纳数千名观众的阶梯状观众席早已坍塌了大半,塑料座椅混乱无序地卡在荒草丛生的混凝土残块中,像一盒彩色骨牌被打翻、抛撒了一地。曾经的服务设施、更衣室、休息室和其他功能区划也荒废已久,变成了本土类昆虫生物和由地球引进的啮齿动物四处滋生的乐园。在占领这里并设立旅部之后,52旅的工程兵们平整了一部分废墟,将周围几座尚未坍塌的楼房变成了防御火力点,并在体育馆外围掘出了防卫用的壕沟和步兵掩体。
在被抓捕六个小时后,被宪兵押出充当临时法庭的小型会议室、穿过走廊时,我透过一排没有玻璃的窗户看到了几辆正在赶工作业的轻型挖掘机,几辆“狂风”主战坦克已经开进了它们掘出的临时掩体,构成了旅部防线外侧的固定火力点,而大约一个排的“雷鸣”自行火炮就停在几十米外,炮管全都上仰至最大仰角,不断朝着天知道什么鬼地方发射着105毫米口径的高爆榴弹。沙袋工事、蛇腹型铁丝网和用从废墟里回收的钢筋搭成的拒马把宽阔的六车道公路切割成了一连串极为简陋的临时检查站,插着联合军政府“步枪与闪电”旗和第五军团的“青鸟”旗的装甲运兵车和半履带式卡车在那些还能使用的路面上来来去去,运送着人员和物资。体育馆中央几十年没人打理的草皮已经被彻底铲平,铺上了带孔钢板,原本的大竞技场在经过一番草草的平整工作之后,成为直升机和轻型攻击机的停机坪,而周边区域则满是帐篷和机械设备,似乎是临时维修中心之类的地方。
“喂,那是在搞什么?”当被押着走出走廊后,我闻到了一股腐殖质所特有的强烈臭味。这味道的来源似乎是不远处的一条运河,有什么机器正在通过一根大管子将大量污泥吸到河岸上,堆积成了一座臭烘烘的泥灰色小山。
“工程营的人在疏浚淤塞了的运河,好让新阿斯旺湖里的炮艇和运输船能直接开进来支援我们,”押送我的宪兵之一说道,“当然,这和你没关系,不是吗?你这可恶的萝莉控变态诱拐犯。”
呜!这些浑蛋怎么空口污人清白——等等,好像也不完全是。虽然“萝莉控变态”什么的无疑都是胡说八道,但我刚才确实是主动声称自己是诱拐犯的,而那个一脸不走心的枯瘦军法官也正是基于这点判了我死刑。
不过,我这么说,完全是不得已而为之。
当我们在那座被当成临时避难所兼澡堂的地下仓库里遇到第五军团第52步兵旅4营E连的清剿小队时,我一度下意识地松了口气,甚至冒出了冲上去拥抱那些家伙的念头——直到他们的头头下令将我们三人逮捕起来为止。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没有反抗,也反抗不了:在被传送之后,我们身上的武器、弹药全都没了影儿。而且,就算我们还带着那些装备,在人数明显不利的情况下也做不了什么。
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奥菲莉亚在第一时间就提出了抗议。虽然她总是带在身上的那些小册子也和枪支弹药一起弄丢了,但这并不妨碍她一怒之下流利地引用了三条法令、一条至今仍然有效的临时法令、两项行政规定和两个据说很著名的判例,以此证明对方态度的粗暴无礼,以及他们对我们采取的人身自由限制措施在司法层面上充满的问题。而对方的反应也和我预料中的相去无几:在一个似乎是少尉的家伙的指挥下,那些人完全无视了奥菲莉亚的滔滔雄辩,把我们三人捆了个结结实实,然后就这么拖出了那座地下仓库,扔进了停在外面的一辆半履带装甲运输车的车厢里——而和我们“做伴”的则是两只装得满满当当的尸体袋。
不消说,那肯定是之前我撞上的那家伙的“杰作”。
即便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种地步,我们仍然抱着颇为乐观的心态。虽然私下里有许多传闻,但至少在明面上,傀儡与人类处于绝对的势不两立状态。按照官方说法,不可能有傀儡会协助人类,也不会有任何人类与傀儡站在一起;换言之,虽说在联合军法典里确实写着那么一条对所谓“叛逃与投敌行为”的罚则,但根据我的经验,在敌方是傀儡的前提下,没人会考虑这种可能性。
但不幸的是,这次的情况似乎是个例外。
在被押送到旅指挥部后,我们还没来得及摆事实讲道理,那个负责审讯我们的宪兵上尉就向我们宣布了一个相当糟糕的消息:根据联合军最高统帅部最近签发的命令,任何在此次收复旧尼尼微城的作战行动中出现在城区内的人员,除非能够提供身份证明并说明其目的,否则将一律被视为“破坏分子”并处以死刑。虽然我完全不能理解这天杀的混账命令到底有什么意义,但根据那家伙出示的书面指令来看,他说的确实是实话——总司令官列昂尼德·丘尔巴诺夫大将阁下那艺术品位无与伦比、审美格调独树一帜的大印是货真价实的。
这可就麻烦了。
从理论上讲,我们原本其实犯不着担心吃枪子儿:我们之所以会跑到这地方来,完全是奉命协助伊斯坎德尔·罗蒙诺索夫那家伙执行任务的缘故。虽然罗蒙诺索夫本人、当时负责介绍任务给我们的平娜和她的跟班德尔塔,以及那份同样盖着丘尔巴诺夫大将的大印的授权书目前全都下落不明,但在联合军政府的档案机构内,必然查询得到相应记录。就算这些昏头昏脑的家伙再怎么瞎搞,只要我要求调查档案,他们自然就无法再将我们视为“破坏分子”了。
只不过,这么做意味着我们必须报出自己的真名实姓。
当然,我这种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为人处世光明磊落的好汉平时是从来不在乎这种事儿的,但目前的状况可得另当别论:在之前的一系列袭击之后,我已经从自称为我兄弟的伊斯玛仪那家伙(他目前同样下落不明)那儿得知,在联合军政府内部,有不少脑袋出问题的激进主义者打算在兰檀干掉担任特别监察官的奥菲莉亚,以此对当地占有优势的“和平派”施加压力,迫使他们同意对傀儡再次发起军事行动,尤其是收复旧尼尼微城。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家伙已经成功让所有人相信了奥菲莉亚的“死亡”从而部分地达成了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安全了——相反,为了避免消失了好些天的“死人”突然“复活”从而引发重大政治丑闻,一旦得到我们还活着的消息,绝对会有不少人很乐意让我们因为一次“不幸的事故”真正并且永久性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换句话说,说明自己的身份很可能意味着死路一条——但什么也不说同样是死路一条,而且还会连累到奥菲莉亚,甚至是完全无辜的可可。好吧,我得说,命运之神那该死的恶趣味有时候确实是混账得过了头。
于是,我就急中生智(事后来看,显然并不)编出了那套谎话……而负责审讯我们的人居然相信了。仅仅六个小时后,临时军事法庭就对我做出了终审判决:根据我的自供,他们认定我是一个兰檀地区非常常见的盗贼流寇、一个丧心病狂的绑架惯犯,为了贩卖人口获利,在一周前从新尼尼微城的贫民窟里诱拐了两个流浪少女(不过严格来说,只有一位算是少女),并为了逃避追捕而冒险潜入了正硝烟四起的旧尼尼微城废墟,结果却阴差阳错地落入了52旅士兵们的手中。这个故事不算完美,但至少在解释为什么我们会出现在这种战火横飞、寻常老百姓绝不会涉足的地方这个问题上还算言之成理。除此之外,奥菲莉亚和可可也可以以受害者的身份在战役结束前受到联合军的保护,等到这里的仗打完之后,她们只需要随便编一个亲朋好友并声称要去投靠对方,就能安全地离开,绝不会有被居心不轨者谋害之虞。
基于我对联合军军法系统的一贯了解,我很清楚,他们才懒得主动去调查那些细枝末节呢,只会选择尽快把被指控的倒霉鬼扔到靶场上去吃枪子儿,好避开各种无聊的麻烦。唯一让我担心的是审讯过程中奥菲莉亚和可可的反应——万一她们忍不住站出来揭穿我的这个自杀式谎言,那一切可就前功尽弃了。万幸的是,她俩虽然在审判结束时几乎哭成了泪人儿,但直到最后都非常识大体地保持了沉默,并点头默认了我的供述。
我想,这多半是因为她们相当清楚,除了我之外,自己还需要对另一个人负责。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