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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也犯了和他们一样的毛病,我为这间以书为壁的斗室起了个名字——迟钝居。

朋友们书写的“迟钝居”摊在铺开的毛毡上。书法的正大隆重让我在摊开宣纸的时候忽然有点惭愧。把其中任何一幅字挂到墙上都会让我不好意思。一幅挂在墙上的字终会成为暗示,不管起初用意如何。如果挂着的只是一个语词,比如像这样“迟钝”,那么,它会从上墙的那一刻开始,像个幽灵似的在周围慢慢展开它的内涵。它的意指和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又无形无迹,但你渐渐会松弛下来,不至于不满意自己的延宕。然后你带着这种惯性外出,你收敛你的嚣张,在许多时候不表态,不说话,甚至不出现——先是告诫自己不介意,然后,某一天又出现了类似的事,你发现自己真的“不介意”了,因为事件没有在你这里遇到感应。

而我起这个名字的本意只不过是对自己的概括——我觉得我的聪明止于纸上谈兵,我本质上是迟钝的,不灵巧,不机敏,反应慢,不善于察言观色、见机行事,像一块榆木疙瘩。现在,这种与生俱来的迟钝变本加厉——榆木疙瘩干透了,变得油盐不进。如果把“迟钝”挂在墙上,那就意味着我希望自己迟钝一些,或至少乐见自己的迟钝。但其实我并不乐意这样。一个对自己的迟钝感到烦恼的人,妄图用一个名字来安抚自己,这仿佛是在给自己施加麻醉,带有些自欺欺人的意思。

我把一幅幅“迟钝居”铺在板台上,比较它们的风格。书法自然都是好的。真有意思,“迟钝”这两个字,竟也可以显得凌厉,可以写得灵巧,跟迟钝的本义拧着劲,也可以很好看。

如果必要选一幅,我选金的字。金的字和她的人一样,兼有天才的灵秀和赤子般的朴拙。金长得太美了。她是与我相好的人里唯一堪称“美人”的人。也许美人天生会遇到更多的坦途,她的“迟钝”写出来,就是那种万事太平的样子,笔画缓滞,跟没睡醒的贵妃似的。这才是地道的“迟钝”啊。

金写诗,并且和许多写诗的人一样,怀有与年龄不吻合的天真和浪漫,看不见人的晦暗与不堪。

诗歌最需要敏感,也仿佛最需要迟钝。这相互冲突的秉性唯有极少数人才能兼得。因此,只有两种人是可以成就诗的,一种是拥有极其敏锐的直觉,空气里有一丝颤动都能感觉到;一种是异常的冷静,可以透过万象窥见本质——“天真的”和“感伤的”诗人,仿佛都是敏感的。

直觉力强大的人与外物没有距离,他自身就在他感觉到的一切之中,他看见听见尝到太多,他在绵密的罗织中,在不自觉中体见事物的本相。异常冷静的人在落笔之前兜转良久,作为原型的事物在他眼中林林总总经过,少有什么能够不在他的逻辑中被照见骨架,他下笔俭省是因为值得留在字里行间的事物不多,他略过所有的铺陈,只留下焦点:

我给你在你出生多年前那个傍晚,

一朵枯黄玫瑰的记忆。

而金的诗句是这样的:

上船吧,公子——

已经晚了。

感伤的和天真的他们,都不去触及底里,不交代来龙去脉。他们沉默,静坐,或在林荫路上走来走去,眼神凝滞,语义含混,仿佛都是迟钝的。 K6yEdDyPFgKmMhdMT7entAk7k910kXs/zL47V7PMLkO6iBOnG77prMD0MUbiut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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