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妃显圣录》中记载,妈祖是福建莆田林氏女,生于宋太祖建隆元年庚申(960)三月二十三日。这年后周都点检赵匡胤发动政变,建立宋朝,史称陈桥兵变。但此前从唐中叶安史之乱始,北方就因藩镇割据而战火纷飞,大量北方人口南下来到福建定居。而福建政权独立于北方政权之外的局面,则早从唐僖宗光启元年(885)王闽政权割据福建就开始了,后闽国灭亡,在南方的福建仍处于三足鼎立的割据局面:“南唐统治福建西部的建州、汀州与新成立的剑州;吴越占领福州;留从效和陈洪进相继割据闽南。”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北宋统一福建为止。在这近百年间,福建割据政权虽有动乱、更迭,但由于闽早期统治者励精图治,福建曾一度成为全国最安定的地区;而在南唐、吴越、留从效和陈洪进三分福建时期,三足鼎立、相互掣肘,战争较少,保持了相对稳定的社会局面。因此北方文化与福建闽越文化相互融合并向前发展,形成了极具特色的福建文化。
福建地处古代闽越之地,巫文化兴盛,《史记》中记载:“孝武皇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因而来自闽越故地的巫觋或是懂得巫术之人就深得汉武帝的信任,甚至在决策前参考他们的意见。“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上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越祠鸡卜始用焉。”
直至唐宋时期的福建依旧保留着古代闽越地区巫文化盛行的社会风俗,巫觋之言甚至被统治阶级利用来为其政权统治正名、造势,以证明其政权的权威。王审知入闽之前,就曾借道士徐景建之手,假托在福州较有影响力的道士王霸,伪造了两句谶语,制造舆论。“‘树枯不用伐,坛坏不须结。不满一千年,自有系孙列。’……‘后来是三王,潮水荡祸殃。岩逢二乍间,未免有销亡。子孙依吾道,代代封闽疆。’”因此这两句谶语在福州民间产生了强烈的舆论效果,大大提升了百姓对王氏家族的接纳度,这说明当时闽地巫觋之风尤甚。
这些巫觋不仅为统治阶层服务,而且更多的是活跃在田间地头,在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中;且其中多为女巫,宋代名臣梁克家曾在其所著的《三山志》中提到宋代福建民间女巫盛行的情况:“每一乡,率巫妪十数家,奸民与为道地,遇有病者,相为表里,既取其货赀,又使其不得访医问药以死,如是者可痛也。”虽然在当时的士大夫看来,这些女巫是装神弄鬼、愚弄百姓之辈,但也有不少女巫由于生前为百姓除病去害,深受拥护,如在福州地区深受崇信的妇女儿童保护神—临水夫人陈靖姑,“慈感庙在县西一里,神姓陈氏,本汾阳人,生为女巫,殁而人祠之,妇人妊娠者,必祷焉。神功尤验,端平乙未赐庙额,嘉熙戊戌封灵应夫人,寻加封仁惠显淑广济夫人,宝祐间封灵惠懿德妃。”又如,“昭惠庙,本兴化县有女巫自尤溪来,善禁咒术。殁为立祠,淳熙七年赐庙额,绍兴二年封顺应夫人。”在这些女巫死后百姓仍希望得到她们的护佑,因此将之供奉为神灵,她们在一定区域内被崇敬,甚至受到朝廷的敕封,证明巫觋在南方仍有相当大的市场和崇高民间声望。
而妈祖信仰也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天妃显圣录》的序一中是这样评价妈祖的:天妃“其救世利人,扶危济险之灵,与慈航实筏,渡一切苦厄,均属慈悲至性。”妈祖生前乐于助人,死后被当地人奉为女神,后经历代朝廷加封,从称“天妃”到“天后”乃至“天上圣母”,而信众由湄洲当地百姓,扩展至全国,乃至全世界。妈祖的这种精神正是其信仰文化能够传承至今,相融合于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中的最重要的原因。
福建位于我国东南沿海,与台湾岛隔峡相望,是中国大陆重要的出海口,也是中国与世界交往的重要窗口,在我国古代海洋史上有着特殊的重要地位。“唐五代时期,闽人北上浙江与山东半岛,在海外与日本、朝鲜建立了商业往来;在南方,闽商与岭南及海外诸国也建立了商业联系。”特别是在安史之乱之后,中原人口大量移居福建,带来了充沛的劳动力和大量的商业资金,带动了福建等东南地区的大开发大发展。唐末黄巢在广州大肆屠杀外商,使广州的海外贸易遭到破坏,而此时在福建割据的王审知政权以及后继者采取鼓励海外贸易的政策,使中国的海外贸易一大部分从广州转移到了福建。于是,福建出现了当时福州、建州、泉州三个于中世纪有重要地位的城市。
由于宋朝以来,政府对海外贸易均采取宽松、鼓励的政策,使东南沿海地区的海外贸易更加繁荣,北至山东半岛、辽东一带乃至高丽(朝鲜),南达占城(越南)、三佛齐(苏门答腊),直至阿拉伯地区都有中国商人,特别是福建商人的商贸活动,甚至定居于海外;离开故土在外漂泊经商,换来的是可观的收入,“漳、泉、福、兴化,凡滨海之民所造舟船,乃自备财力,兴贩牟利而已。”甚至有读书人也趋利而下海经商,“有远僻白屋士人,多是占户为商,趋利过海。”与高额利润相伴的是巨大的风险,除遇到惊涛骇浪舟船覆灭的危险之外,还有被各国海盗劫掠的危险,“商人言:船大人众则敢往,海外多盗贼,且掠非诣其国者,如诣占城,或失路误入真腊则尽没其舶货,缚此人卖之,云:‘尔本不来此间。’”有船太大搁浅或船破损的危险,“海中不畏风涛,惟惧靠阁,谓之凑浅,则不可复脱。船忽发漏,既不可入治。”有病死海上,船舶遭鲸鲨颠覆而葬身鱼腹的危险,“舟人病者忌死于舟中,往往气未绝,遍卷以重席投水中,欲其遽沈,用数瓦罐贮水缚席间,才投入,群鱼并席吞去,竟不少沉。有锯鲨长百十丈,鼻骨如锯,遇船舶横截断之,如拉朽尔。”面对如此危险的海洋,靠海而生的百姓需要强大的精神慰藉和支柱来克服对海洋的恐惧,于是众多海神遂应运而生。
在唐宋两朝,福建沿海各地百姓创造了一众海神,妈祖并不是唯一的,甚至也不是信众最多的海神。
在福州连江县就有两位生于唐代,封神于宋代的海神,一位是被供奉在灵显庙的福惠侯,其庙“宋绍兴间,海寇朱明为虐,神见梦于人,以示其默佑之意,未几平寇。景定四年赐额。咸淳二年封‘福惠侯’”。还有一位是英显庙供奉的昭烈正顺公,其原名萧孔冲,唐五代时人,他原不是海神,但在宋绍兴年间也被百姓赋予了海神的神职,“绍兴中,海寇掠‘荻芦寨’,神兵复现于九龙江,亦遁去。累封昭烈正顺公。”此外,福建沿海各地都有海神,在福清有昭应庙,“在苏田里渔溪。庙之神,闽王牙将虞熊也。……甚著灵异,如降洪水、苏旱暵,却海寇之类,不可殚述。绍兴二十六年赐今额。乾道二年,加封‘惠济’,咸淳二年,改封德显公。”惠安县有凤山通灵庙,“旧传三国吴有王将军者,与其妻曹氏俱葬此山。……宋绍兴间,海寇宋铭犯境,乡人祷于庙,忽有狂风毒蛇纷集港口,贼不敢入。淳熙间,杨肇章寇沿海诸处,惟庙之左右一无所犯。邑人进士黄璟以闻,赐额通灵顺惠侯。”
以上四位海神均被百姓赋予了抵抗海寇、保佑海上航行安全的神职,但他们大多在北宋年间被朝廷敕封,最高只是达到“公、侯”级别,此后再无加封了,可见他们并没有得到官方的重视,说明其影响力也十分有限。
在妈祖的故乡莆田,百姓也创造出不少除妈祖以外的海神,但其影响力也均不如妈祖。如,在礼泉秀屿的灵感庙,“以祀唐观察使柳冕。……凡有所求必祷之,舟行者尤恃以为命,或风涛骤起,仓皇叫号,神灵为之变现,光如孤星,则或安济。其灵响与湄洲之神相望。”虽然灵感庙供奉的柳冕海神曾在一定时期内拥有与湄洲神女相当的影响力,但应该仅限在莆田当地,并未得到朝廷的认可。还有显济庙“在黄石之林井。神姓朱名默,黄石人,唐古田令曦之后也。……宋建炎四年,高宗渡江,舟至中流,风涛大作,忽见默拥朱氏旗至,风遂息。既济,诏封默为章烈侯。淳熙间,族人朱德创庙,并建祠堂及家塾于其中。绍定间,赐今额。”由朱墨受宋高宗诏封为章烈侯的经历可知,他也被认为是能够保佑航行安全的海神,但最终神格并未得到持续提升,而成为朱氏家族的保护神。莆田地区还有一座灵显庙,“在涵江盐仓之西。神姓陈名应功,涵江之东山人。……他如海道风涛之恐,岁时雨旸之咎,事无巨细,随叩辄应。宝祐五年,锡号孚善侯。咸淳以来,累封广利嘉泽侯。景炎元年,加封忠祐侯。里人长乐主簿郑子请为记。”这位灵显庙神虽然得到过朝廷的重视,在南宋期间也受到过几次加封,甚至在南宋灭亡之际还被加封为忠佑侯,但显然无法与妈祖在两宋时期十多次的加封相比,其影响力也是有限的。
从事海上贸易的商人、在海上讨生活的船工、水手对能够保佑其平安的神灵都十分虔诚,如,在莆田的大蚶光济王庙,“凡商船往来必祷焉。五代晋开运二年,南唐始封光济王。”甚至也拜“番僧”。“商人重番僧,云:‘度海危难祷之,则见于空中无不获济,至广州饭僧设供,谓之罗汉斋’。”
虽然以上海神都没有妈祖影响力大,但在莆田地区有一位被朝廷累封的海神,即祥应庙神,出现得比妈祖早,曾经也拥有超过妈祖的地位。“在尊贤里白社。五代时已有祠宇,号火官庙。宋大观元年,部使者上其灵迹,赐今额。宣和四年封显惠侯。初,睦之妖贼有江浙数州之地,欲掠舟于海以据七闽。闽人奔窜多失所者,莆民先祷于神,得吉卜,后贼果就擒。……他若旱蝗疾疫之灾,商贾风涛之险,祷之多有灵应。里人方略为记。隆兴二年,加封‘威烈’,夫人封‘静淑’。淳熙八年,加封‘灵润’,夫人加‘承济’。”他唐五代时期在莆田当地就有庙宇,在北宋大观元年(1107)时就被赐匾额,宣和四年(1122年)被朝廷封为显惠侯。而众所周知的是,妈祖是在宣和五年(1123),才第一次被宋徽宗赐“顺济庙额”。应该可以说在妈祖还未出现或出现初期,祥应庙神是莆田地区信众人数最多、影响力最大的海神。
而唐宋间在福建地区影响力最大的应该是演屿神,演屿神是唐末观察使陈岩的长子陈延晦,他生前忧国忧民,在当地颇有身望,死后被供奉为神。但他真正被朝廷敕封,神格得到提升,是在宋徽宗宣和五年(1123)。通议大夫、礼部侍郎路允迪奉诏出使高丽,途中遇险,受到演屿神的保佑,得以换舵脱险,因此福州演屿神得到宋朝廷赐庙额,为“昭利”。虽然在宋人廖鹏飞的《圣墩祖庙重建顺济庙记》中记载,路允迪遇险时,显灵的是妈祖,但据多位学者考证,其实此时是在朝廷敕封演屿神的同时,顺便一同封了众多海神,妈祖只是众神之一。建炎四年(1130),演屿神再次被宋高宗褒封为“王”,而妈祖第二次受封是在绍兴二十六年(1156),宋高宗封的“灵惠夫人”,可见至少在南宋时期演屿神的地位和影响力要比妈祖高。
且上文可知陈氏子侄中有九人同为神灵,在福建等南方地区有一定的信众,除了陈延晦之外,还有如莆田长寿灵应庙中供奉的陈寅,“神姓陈名寅,唐观察使岩之侄也。……五代唐长兴元年始创庙宇。宋初游洋寇窃发,仆射陈靖密祷于神,寇果就获。淳熙九年,海寇陈才逋诛,假梦子方士确迄,就擒。……嘉泰四年,赐额‘灵应’。开禧三年,封显惠侯。淳祐四年,郡大疫,境之人依神独无恙。加封‘孚感’。宝祐二年,民艰食,巨室闭籴,蛇现于囷,急发籴,加封‘广济’。景定五年,海盗林长五猖獗,民见神拥旗鼓与湄洲神协力擒捕,加封‘善佑’”。陈寅在南宋曾五次被朝廷敕封加封,封号长达10字,颇受朝廷重视。
可以说在妈祖信仰产生和发展初期的唐宋年间,福建当地不仅有深厚的民间信仰文化,为妈祖信仰产生、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而且福建沿海各地遍布海神,不少海神在其当地已有相当的信众基础,为妈祖信仰后来者居上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且妈祖从宣和五年(1123)获宋徽宗赐“顺济庙额”始,自景定三年(1262),宋理宗封“灵惠显济嘉应善庆妃”,被敕封加封了十四次之多,也为妈祖信仰的继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劲的助推力。正如徐晓望所指出的那样,“南宋中后期,湄洲神女的影响盖过了其他海神,纵使一度有很大的影响的演屿神,也逐渐淡出海神领域。”
深究这些民间海神信仰可以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点:神职均为“抵御海寇、保佑海上航行安全”,蕴含着人们对破坏海上治安、抢夺他人钱财海寇同仇敌忾的心情,和对出海谋生的亲人朋友是否平安的挂念,妈祖信仰文化汇聚了这些民间海神信仰力于一身,表达爱了人们对和平安宁的生活、平安和谐的家园的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最朴实的表现方式,是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在宗教信仰上的集中表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文化底蕴,也是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