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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林语堂主张自学,认为知识都是自己学来的,

还说人生的目的是享受生活。这些话对我起了很大的作用。

1932年夏天,我考入南昌第二中学。二中是江西省最著名的中学,礼堂的讲台两旁挂了一副对联:“名称永居第二位,成绩须达最高峰。”结果全省会考,二中总是名列第一。因此考入二中也是一种光荣。我戴了二中的校徽,在街上走,有的人一见就说:“这么小就考取了二中,真了不起!”这使我小时候对自己有了信心。

小学时代我是一个弱者,总想依靠一个强者来保护自己,或者依靠什么东西来显示自己并不弱于别人。小学同学互相评比时,有的同学说他的父亲是大官,有的说他家里有钱,我却说不出家里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因此也有自己不如人的心理。在我的大家庭中,大堂兄是唯一可以夸耀的人,但他看见我买了一把玩具手枪,不等我耀武扬威,就缴了我的械,免得我和小同学打架,这使我觉得他可敬而不可亲。我的哥哥说不上是一个强者,他小学毕业后没有考取二中,进了私立鸿声中学,学费要交几十块钱,若不是父亲那时在农业试验场兼差,薪水加到每月八十元(当时小学老师月薪六十元,初中老师一百二十元),他要升学都很困难。二堂兄更不是强者,他在小学本来比我高一班,但毕业时反而比我低一级,只考取了第二职业学校,所以我都不能依靠。

1932年9月5日,我第一次去二中上学,在校门口碰到实小同学薛蕃荣,他是特殊班的特殊生,我觉得他是一个可以依靠的同学,就和他同去操场上参加开学典礼,一同参加全校照相,照相时我紧靠着他,仿佛靠着他可以提高我似的。我考取二中后,农业试验场的刘场长(三姑父的学生)给了我两块钱作为奖励,我就同薛蕃荣一起到书店去,买了一部武侠小说,一起阅读。我还自己做了一副象棋,棋子上的将帅画成披戴盔甲的英雄,士和相画成穿红戴绿的文官,车马炮都照画,兵卒画成手拿长矛大刀的兵士。我和薛蕃荣一同下棋。这可能是全世界有史以来第一副有字有画,用纸片剪成的棋子,薛蕃荣很喜欢,我就送给他玩。二中初中一年级有四个组,薛蕃荣分在乙组,我在丁组,后来同玩的时候就慢慢少了。

丁组同学中最出名的是李纪和,他是江西省第一届小学会考的状元,但是保送进入二中之后,成绩并不突出。例如国文课第一次默写,我交头卷,比他熟练得多。有一次作文,题目是“礼义廉耻,国之四维论”。我写了一篇短文,说礼就是循规蹈矩,义是助人为乐,廉要求文官不贪财,耻要求武官不怕死,一个国家如果人人做到了这四点,就不会灭亡。我的作文得了九十五分,受到老师称赞,他却没有得到表扬。这又增加了我小时候的自信。

初一时,我在课外读了鲁迅的《呐喊》,但是不能欣赏小说的好处。不知道《狂人日记》是批评吃人的社会,《孔乙己》是描写落后的知识分子,《药》是讽刺用烈士的鲜血来治病的愚昧群众,《风波》是讥笑一代不如一代的旧思想。只有《阿Q正传》读来还有趣味,但也不知道这是在揭露民族的劣根性,反倒模仿阿Q和小D打架的故事,把李纪和因为同欧阳谧打架的小事而记了大过,也写进我的小说中去了。

我在初一时还读了外国文学作品,其中有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读后觉得有点像中国的《封神传》,都是描写神和人的战争故事。不过中国把人写成神,西方却把神写成人。例如希腊的天后、爱神和美神为了比美,居然引起了天神之间的战争,这样神就和人一样平凡了。而中国的神仙却是因为纣王贪恋女色,荒淫无道,才帮助武王伐纣,打起仗来的。因此我觉得中国的神仙比西方的天神更懂得礼义廉耻。不料中国把人写得和神一样高明,却引发了后来的造神运动,看来中西方写神还是各有长短的。简单说来,西方重美,中国重善。这是我对中西文化的初步了解。

1933年4月6日,二中开运动会,百米和二百米的冠军都是涂曰谦,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甚至他穿的有“二中”字样的运动背心,有黄色方格的短裤,也成了我心向往之的运动装。但四百米决赛时,他开始只跑第二,使我大失所望,最后五十米冲刺,他一加油,却又得了冠军。这使我懂得了后发制胜的道理。于是我总紧跟第一,发现他的弱点,再超过他。就是这样,我慢慢克服自己不如人的心理,慢慢建立了自信心。同时还和同班的小同学欧阳谧(后来成了美国籍工程师)、廖延雄(后来成了江西科学院院长)等赛跑,得到胜利,更巩固了自信心。

1933年夏天,我家从宫保第搬到土地庙三号。二中同班涂茀生住在二号,他的父亲曾在农专毕业,是我三姑父的学生。住在一号的是三姑父的九妹,我们称她为九姑妈。九姑父是江西公路处的总工程师,他的大儿子张燮是个天才,在二中比我高一班,是全省数学比赛的冠军,后来和我联大同学,是工学院的状元。有一门功课全班一半人考试不及格,他却只用半小时就交头卷,并且得了满分。后来考取公费留美。

升入初中二年级时,我被编入丙组,和涂茀生再度同班。同班中最出名的同学是王树椒,他是全市小学毕业会考第三名,其实他的平均总分和第二名万兆凤一样高。因为他的作文用了文言文,而万兆凤写的却是白话,那时提倡写语体文,他就被改成第三名了。在初二时他和我的作文都被送到江西省教育厅(在都司前)去展览。一般说来,他的作文比我的好。但在写《欢送毕业同学文》时,他用文言,我用白话,我赞美了毕业同学中的天才和英雄(如涂曰谦),周老师批我的作文“情至而辞亦切”,给了八十五分,就高于他的文言文了。

二年级的英文课换了新老师,也换了新课本。一年级的课本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每一课先讲生词,每个生词都有中文注解,老师带读之后再讲课文,讲课一般并不分析语法关系,我们也不多问,只是死记硬背。老师带读几遍课文,再做练习,练习中有翻译,这是我第一次做翻译了。每天上一小时英文,按部就班,循序渐进,虽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也没有什么反感。二年级的新课本是中华书局出版的直接法教科书,和一年级的课本不衔接,课文很长,生词又没有中文注解,老师也不教我们如何查英文字典,讲课时既不分析文法,也不带读,并不要求背诵,只背过一课《四川》,讲的是四川地理,枯燥无味。讲到绿林豪杰罗宾汉的故事,我也觉得不如《水浒》中的绿林好汉有本领。所以二年级时,我对学习英文失去了兴趣。

如果我觉得英文还有用的话,那得归功于集邮了。那时大表姐在美国留学,来信贴的邮票上有自由女神像、尼亚加拉大瀑布的风景,华盛顿、林肯等人的头像,芝加哥开奥林匹克运动会赛跑和掷铁饼的图形。一见邮票,就像到了美国,了解美国的历史人物,甚至看到了奥运会的特写镜头。除了收集到的邮票,我还不吃早餐,省下钱来寄去苏州五洲邮票社和北京环球邮票社买外国邮票,每星期等着寄邮票来,如萨尔河畔的风景,利比里亚的老虎,北婆罗洲(现为印尼)的大象,尼亚萨兰的斑马和长颈鹿,简直像情人等待情书一样。这时我对美的爱好已经从连环图画转向集邮了。

我和涂茀生、王树椒、刘金兹等都喜欢集邮,下五子棋(五个棋子成一直线就算胜利),还合编了一个手写的刊物,叫作《战号》。那时林语堂编的《论语半月刊》风行全国,我虽然不懂什么是幽默,因为喜欢听笑话,也就跟着林语堂写起半文言半白话的语录体文章来,登在《战号》上面。哥哥说:“林语堂的文章没有战斗气息,不应该登载在《战号》上。”但是我从林语堂的专栏《我的话》中,却学到了文中要有我,要有个性,要敢于表现自己。这对我有很大的影响。

林语堂主张自学,认为知识都是自己学来的,还说人生的目的是享受生活。这些话对我起了很大的作用。后来读了朱光潜的《谈兴趣》,他说老师只要能够引起学生的兴趣,就是最大的成功。我想有了兴趣,就会自动去学,就像集邮一样,自然可以学好。我和涂茀生谈到人生的目的,他说享受生活,先要做好工作。我想工作若有兴趣,那就有了内在的动力,如果动力成了热情,那就可以取得出色的成绩。如果热情到了入迷的地步,那时做出的成绩就可以出人头地了。这从小养成了我的好胜心。

初中三年级时,我家从土地庙搬到了状元府14号。后来又搬到都司前57号。那时哥哥从工专搬回家住,我就去二中寄宿,同盛思和、王树椒住一个房间。盛思和讲究吃和穿,有一条毛料的裤子,喜欢吃零食,又会抽烟,还会骑自行车。二中门口有个摊贩,兼出租自行车,每小时租金一角钱。他就租了自行车来教我骑。我们还一起集邮,我喜欢土耳其博斯普鲁斯海峡的风景票,美国林白上校横渡大西洋的飞机和地图,他却喜欢西班牙戈雅的裸体名画,花一元钱买了三张,后来却送给我了。那时芜湖有家邮票社出了一个刊物《邮话》,征求读者写集邮的经过。我就用盛思和作原型,说他原来抽烟喝酒,后来喜欢集邮,看风景票犹如卧游,就把烟都戒了。这是我在刊物上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其实是把现实的人物拔高了。

高中一年级时,我家搬到石头街28号。高一国文由汪国镇老师教,他的知识丰富,教学认真,一丝不苟。他讲课很急,恨不得一小时讲两小时的内容;走路也快,舍不得浪费一分钟的时间。他要求我们每两个星期堂上作文两小时,堂下交读书报告一篇。有一次我忘了写报告,就在两小时内写了两篇,这是严师督促下逼出来的效率。

高一英文是余立诚老师教,他当过教务主任,看见我在教师休息室旁边又跑又闹,把我狠狠地训斥了一通,对我印象不好。上课时讲美国富兰克林的《光阴说》,他第一个问题就问我,要我分析第一句的语法结构,我不会分析,又受了一次责备。后来背诵课文,同学们背得不流利,都要挨批;我背得滚瓜烂熟,却没有受到表扬。有一次他要求同学们用英文说一句真理,大家多说:太阳东边出,西边落。他说这不是真理。只有我说二加二等于四,他才点了点头。课文中有些故事,如法国都德的《最后一课》,莫泊桑的《太贵了》,丹麦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衣》等。托尔斯泰非常喜欢《太贵了》,自己把它译成俄文。故事是讲欧洲一个小国摩纳哥判处一个杀人犯死刑,但是没有断头台,到外国去租又太贵,只好改判终身监禁,但又没有监狱,要请专人看守也太花钱,结果只好画地为牢,让杀人犯自由活动算了。后来我把莫泊桑的《水上》日记译成中文,包括这篇在内。这三个故事都是世界名著,但上课时听讲紧张,对名著也不感兴趣,学年考试成绩只得65分。

1936年4月10日到7月10日,江西全省高一学生六百多人,集中到南昌西山受军事训练。军训意味着失去自由,我们七个同班同学,有涂茀生、刘金兹、李祥麟等,在4月1日租了七辆自行车,到青云谱和莲塘去作一日逍遥游。这是我第一次集体骑车旅行。

4月10日,我们戴着斗笠,冒雨过了赣江,坐公共汽车到60里外的西山万寿宫去。第二天天不亮就听见哒哒嘀嘀的军号声,催我们起床,只好睁开没有睡醒的惺忪眼跑去参加早操,迟到就要挨骂罚站。早操回来早餐,餐后不是上操,就是上课。立正稍息,向左右转,毫无兴趣。上课就是吹捧蒋介石,但是没有内容,只记得歌词说:“太阳、空气、水,蒋委员长称它是三宝。”我想这有什么稀奇?怎么可以当伟大领袖呢?后来填表时问我最崇拜什么人?大家多填“蒋委员长”,我却想起听小学老师讲过孙中山的建国大纲,觉得东方大港的计划真能振兴中华,就填上孙先生了。后来才知道:学习成绩优秀又崇拜蒋介石的同学,多被吸收参加复兴社了。我两个条件都不符合,糊里糊涂地躲过了这一劫。但对艰苦的军训生活非常反感,常和睡邻床的同学李纪和大发牢骚,眼巴巴地盼望7月10日早点来到。

受集中军训时,蒋介石还亲自到西山来训话,由集训总队长黄维少将陪同。他们并肩走下山坡时,蒋比黄个子高,但不如黄有军人风度。对我们训话时,他不要求我们立正,反叫我们“稍息”听着。本来提到“蒋委员长”就要立正,这时见到本人反倒稍息,大大出我意外。他还脱了军帽露出光头,频频向我们行九十度的鞠躬礼,使我觉得他不像一个最高领袖。几十年后,看到电视片《延安颂》,才知道蒋介石这时还在读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并且向何应钦、白崇禧推荐,说他们都不如毛泽东懂军事呢!可见他是个两面派。除了蒋介石外,江西省政府主席、教育厅厅长等都来西山讲过话。还有人讲过日本不可能灭亡中国,因为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当时不大相信,因为那时印度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不是给英国征服了吗?读了《论持久战》后,才增强了取得最后胜利的信心。总队长黄维和二中校长车驹是同学,他给我们讲过课,使我觉得他有儒将风度。副总队长郭礼伯少将的小夫人章亚若后来成了蒋经国的婚外恋人,他也给我们讲过战史。这些就是集训给我留下的印象。

关于个人,我只记得两件事:一是被指定参加演说比赛,得了第六中队第二名,总队第一名是薛蕃荣。但当我们奉派去对农民做宣传时,我却不知道说什么好。第二件是打乒乓球时,我一小时内打败了所有的对手,但举行比赛时,我却没有报名,结果被我打败过的符达同学却赢得了亚军,于是我又后悔没有参赛。这说明我有兴趣的事可以做好,但并没有自信,却又患得患失。

回想西山万寿宫古木参天,绿柳垂地,是当时南昌附近风景最幽美的名胜。但西山的景色和自己的青春一样,似乎在记忆中比现实中显得更美。

高一暑假,江西裕民银行赣州分行的熊行长(是我母亲的干爹,我们称他为雨农公),推荐我父亲到虔南(江西最南边,靠近广东的一个小县)钨业十二所去工作,月薪有一百元。于是我家搬去乡下,住在蔡家坊庆春家斜对面,和庆春来往比较多。暑假过后,我们兄弟三人都去学校寄宿:哥哥住在工专,我住二中,弟弟住在二职(就是第二职业学校,现在已经发展成为江西财经大学),弟弟在那里教学,度过了一生。

高二分文理组,我的理科成绩不好,分在文组。国文还是汪老师教,高一时他还教我们文字学,高二却开始教文学史,讲义是他自己编的,内容非常丰富。大约我的记忆力好,小考交了头卷,成绩也是最高。学年总分全组第一,得了88分。不过这并不算奇怪,因为五年来我的国文成绩一直不错,进步最大的是英文,这年余老师用苏州中学编选的《英文短篇背诵选》做教材,其中有英国莎士比亚《恺撒大帝》中的演说词,美国欧文《见闻录》中的游记,考试时要求大家默写,还要模仿课文写篇作文。同学们都说太难,我却轻而易举就背下了三十篇短文,考试时还当堂写了一封英文短信,结果成绩跃居全组第二,虽然只得79分,但却开始引起了我对英文的兴趣。那年余老师分析语法也更细致,如讲The more we get together, the happier we'll be(团聚时间越多,我们就越快活)的句型,that、those作为代词的用法,讲后还要我们模仿造句,结果使我觉得掌握并不困难。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初二开始就这样讲解,这样背诵,高中毕业就可以达到大学毕业的英文水平了。高二时我还参加了全校英语演说比赛,讲题是The Road to Success Is Always Rugged(成功的道路常是崎岖不平的),结果得了第二名。

1936年10月,鲁迅去世,我在课外读了《鲁迅杂感选集》,非常喜欢。鲁迅批评当时的弊病,文人的恶习,真是目光犀利,一针见血,痛快淋漓,令人叫绝。这对我后来写论战的文章很有影响,使我学到了鲁迅打落水狗的精神和笔法。此外,我还读了林语堂的《我的话》,加强了我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文章中总要有我,不肯人云亦云。我又读了朱光潜《给青年的十二封信》,其中《谈兴趣》给我的影响最大,使我读书教学都重兴趣:没有兴趣的书不读,没有兴趣的课不听;有了兴趣的事可以做得尽可能好,教书教得有趣时,学生反映令人神往;译诗译得神来时,读者反映令人入迷。这些都是高二时打下的基础。

至于戏剧电影,高二时我参加了洪深《回春之曲》的演出,只演了一个慰劳伤兵的学生,没有什么兴趣。刘金兹请涂茀生和我去看过曹禺的《日出》,我当时对社会的了解太少太浅,所以体会不深。还看了两部电影:一部是金焰和黎莉莉主演的《到自然去》,讲一个将军全家坐船到海上去旅游。轮船失事,流落到一个荒岛上,将军无能,什么事也不会做;倒是仆人(金焰饰)能干,会找食物,会盖房子。结果主仆换了位置,将军的女儿(黎莉莉饰)爱上了仆人,两人同在海上游泳,过着回到自然的生活。不料海军派来军舰,把全家救回原地,于是岛上生活成为一梦。这部电影是和同学刘匡南一起去看的。匡南的父亲是江西省财政厅的科长,西山集训开恳亲会时来过万寿宫,把匡南叫到贵宾席去陪他,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他父亲穿一身呢子中山装,是江西农专毕业生,称我的三姑父为熙圃老师,所以我们两家也算世交。他家的经济条件好,我们多穿棉布衣服,他却有一件人字呢大衣。我哥哥得了肺病吃鱼肝油有腥味,他没病吃麦精鱼肝油却是甜的。我们了解世事要靠报纸,他却有一副耳机,在那时是很少的,不但可以听新闻,还可以听音乐。他的大哥留美,二哥留日,是个大家羡慕的家庭。更巧的是,我们同看了《到自然去》之后,第二年日本侵略中国,占领了上海南京,二中奉命搬到赣江之滨的永泰小镇,我和匡南常常同去江中游泳,就像金焰和黎莉莉那样享受自然之美,也可以算是苦中之乐了。

第二部电影是美国歌星珍妮·麦唐纳主演的《凤凰于飞》,内容是讲女歌星和警察恋爱的故事,当时听见他们两人唱来唱去,觉得没有什么意思。后来同班同学阳含和从浙江大学的哥哥那里学到了英文歌词,并且教我们唱,却对我起了很大的影响。阳含和的父亲是江西省公路处副处长,曾在农专教书,和我的三姑父是同事,所以我们家庭也有来往。含和教我们唱的主题歌词如下:

O Rose Marie I love you,

(罗丝玛丽啊!我爱你)

I'm always dreaming of you.

(我日日夜夜梦见你)

No matter what I do, I can't forget you.

(无论做什么,我都不能忘记你)

Sometimes I wish that I had never met you.

(有时我想:还不如没有见过你)

And yet if I should lose you,

(但万一我真的失去了你)

It would mean my very life to me.

(那简直是要了我的命哩)

Of all the queens that have ever lived I choose you

(在所有的皇后中我选了你)

To rule my Rose Marie.

(来统治我啊,我的罗丝玛丽)

这首情歌很简单,既容易懂,又容易唱。学会了唱歌,也就学到了英诗的节奏和韵律,还学到了歌中的感情,也想寻找自己的罗丝玛丽了。但在城市中没有唱情歌的环境。高三下学期,我们到了赣江之滨的永泰,看见滚滚北流的江水,情感也像江水一样翻腾,在大自然之中,我们可以放声歌唱,这就更能体会《到自然去》的感情了。

余老师没有到永泰来,高三英文由车校长代课。校长自选课文,并不讲解,只是朗读,而要我们听写下来,这就培养了我们的听力。记得他只讲过:英文散文有欧文文体和罗斯福文体,其实,前者是散体,后者是骈体。这使我知道了中外文体有相通之处。校长因为公事忙,常常缺课,于是我就到图书室去看英文报纸,看到了击落敌机的消息就来告诉大家,高兴一阵。有时接连两堂课校长不来,我就带了英文本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到河边去读,觉得比郭沫若的中译本更有兴趣。这样没有老师,反倒提高了自学的能力。除了《维特》之外,我还读了鲁迅译的《死魂灵》,硬着头皮也能读出滋味;还读了巴金的《家》,觉得瑞珏之死写得令人感动。

永泰校舍不够,高三学生可以在校外租房子住,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庭,离开学校的管束,和同学们在一起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我们几个人在邮政代办所隔壁租了三间房子:我和刘匡南住楼上一间,涂茀生和符达住楼上另一间,楼下房间更大,住了阳含和、戴燮昌、贺其治三人。大家吃饭打牌,也都在楼下。戴燮昌是二中出名的运动员,得过一百米、二百米、四百米、八百米的冠军,而我只得过跳高第三名。贺其治那时就立志要做外交官,以少年得志的英国外交大臣艾登和中国的顾维钧为榜样,结果他毕业后考取了中央政治学校外交系,在英国利物浦当过副领事,业余攻读了利物浦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成了国际宇航学会院士,是中国唯一的宇航法专家。

我们那时住在一起,在邮政代办所隔壁的民生酒楼包饭,每月六元,荤菜有猪肉、鱼、蛋、猪肝、腰花、仔鸡等。早晨吃面,吃了就去上课,老师没来则去河边自学英文。河边的风景很美,有一天雪后放晴,看到了江上的落日残霞烧红了半边天;日落后又看到一轮寒月高挂在远山积雪之上,这是冬和春交织的绚丽景色,是我们在南昌城里从来没见过的人间仙境。到了夏天,课后更去河里游泳,让斜阳的余晖吻红我们的脸颊,让江上的清风抚摸我们的肌肤,让清凉的碧波溶化夏日的炎热。游泳回来,我们“脚步合着脚步,臂膀靠着臂膀”,有时唱着抗战歌曲,有时唱阳含和教我们的英文歌,回家用晚餐。餐后或是温习功课,或是由含和教我们打桥牌。这又是他从浙江大学的哥哥那里学来的,我们真是中学还没毕业,就提前过大学生活了。桥牌和高等代数里讲的排列组合很有关系,我们打桥牌等于是寓学习于娱乐,既锻炼了思维,又得到了乐趣,真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青春时期。

如果说桥牌提高了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那唱歌就增强了我们运用外语的能力。更巧的是,含和教的英文歌多和河流有关,如《江上彩虹》引起了我们的幻想:

When there's a rainbow on the river,

(彩虹高挂江上)

You and I go sailing along the rippling stream,

(你我扬帆沿着流水远航)

Holding hands together, together we'll dream.

(手握着手,一同沉入睡乡)

又如:

Go away, let us be just the river, you and me!

(走吧,让你我成为河水一滴)

Everything is still, all along the Mississippi.

(享受密西西比河上的一片静寂)

再如:

Moonlight on the River Colorado,

(卡罗拉多河上的月光)

How I wish that I were there with you!

(我多么希望和你在一起欣赏)

一边唱歌一边学习了美国地理。就这样,伴随着学习娱乐生活的三结合,我们从二中毕业了。 115AtyEE8pnwS0VUpbOjbKPgyauuO5KET/H5Yje2oGyIGUJgtQw1hxiXuOcnac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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