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期乳腺癌(临床Ⅰ、Ⅱ期)。
(2)部分Ⅲ期乳腺癌。
(3)Ⅲ期乳腺癌经新辅助治疗肿瘤降期后,评估符合保乳手术标准的乳腺癌患者。
(1)难以耐受放疗,如硬皮病、活动性结缔组织病,特别是胶原血管疾病或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
(2)有同侧胸壁或乳腺放疗史者。
(3)肿瘤与乳房体积比值不当,或肿瘤直径较大(>5.0 cm)等。
(4)多中心病灶。
(5)肿瘤侵犯乳头(如Paget病)。
(6)已知有较强的乳腺癌基因遗传易感性(如 BRCA1/2 基因突变),行保乳手术术后复发风险较高者。
(1)炎性乳腺癌患者。
(2)弥漫分布的恶性特征钙化灶。
(3)肿瘤经局部广泛切除后切缘病理示阳性,再次切除后仍不能保证切缘病理阴性者。
(4)病变范围广,难以达到切缘阴性或良好的乳房外形者。
(5)拒绝行保乳手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