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
正气”对下“异气”言,为通篇眼
目。
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热极,重于温也。
喻嘉言驳之云:《经》言“冬伤于寒,春必病温”矣,未尝言夏必
病暑也。暑自是夏月正病,乌有冬时伏寒,至春不发,至夏始发之理乎?
程郊倩则曰:《经》云“冬伤于寒”,“寒”字指肾言。肾于时为冬,于
气为寒,冬伤于寒,犹言伤肾也。故又云“冬不藏精,春必病温”,因其
人纵欲伤精,阴虚火炎,故至春夏而发为温热之病。叔和错认,以为外伤
风寒,谬矣!按:叔和此说,实本《内经·热病论》言“凡病伤寒而成温
者,先夏至日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数句及《温疟论》来。予细玩
《热病论》,“伤寒”字未尝确指冬月言,或是说春夏感于风寒,则病名
温暑,叔和援据不的,亦未可定。而《温疟论》则明云:“温疟得之冬,
中于风,寒气藏于骨髓中,至春则
阳气大发,邪不能自出,因遇大暑,
脑髓烁,肌肉消,腠理发泄,或有所用力,邪与汗皆出,此病藏于肾,其
气先从内出之外也。”则叔和之说,固有所本,而喻、程二家之弹驳,叔
和不任受矣。但予于此,终有疑焉。盖人身元气壮实,邪不能入,邪之所
凑,其气必虚。使虚在火而寒耶
,则寒邪深入骨髓,当为直中矣!岂能
安然待至春夏而后发也?使虚在水而热耶,则寒热不同气,势必拒击,安
能耦居无猜,历春而至夏也?内藏者为寒邪矣,不识久藏骨肉中,依然不
改寒耶?则其发也,仍是寒病,不应变为温热也。如以为随时合而变耶,
则沉阴冱寒,忽转温热,正是阳回佳兆,又何病之云也?又不识其发于春
夏也,为藏之久而自发,无待于外耶?则《温疟论》固谓“邪不能自出”
也。如必待感于温暑之气而后发,则二气自能为病,安知非感温气者自病
温,感热气者自病热,而何必种根伏蒂于冬寒也?且春夏之病,必推原于
冬,则冬之伤寒,亦当推原于夏秋矣。遥遥华胄,何处寻宗问祖乎?叔和
亦云“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而又何必为之推原也?春气发动,
尚不能出,不识藏之许久,亦有作动时耶?既无明言,则是未尝为害也。
及至暑令,随汗而泄,则贼已离家,所为害者,自是暑热之气,于伏寒
无涉,夫何关于轻重,而必复为之追论也!窃意《内经》未必出于岐黄,
大抵后人穿
凿附会者多。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欲奉孟子以为断也。
或曰:中蛊毒者,毒重则发速,轻则发迟,以此推之,寒邪遍伤周身,则
当时郁热,只伤一处,则郁久乃发可知矣。子何疑之乎?曰:如果久郁成
热,则虽不感温暑,亦必自发,而必谓发因温暑,何耶?且春自有温病,
夏自有暑病,而必谓种根于冬寒,反将二时正气为病抹煞,亦无谓矣。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
以上言冬时正气为病,不论当时即病,过时乃病,皆为正气所伤,
盖发之时虽不同,而冬伤于寒则同也。
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反大寒,夏时应热而反太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
对上正气为病言,此则异气为病也。正气病,惟触冒
者乃受之;异气为病,则人率受之矣。
夫欲候知四时正气为病,及时行疫气之法,皆当按斗历占之。九月霜降后,宜渐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节后,宜解也。所以谓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为雨水故也。至惊蛰二月节后,气渐和暖,至夏大热,至秋便凉。
以上明四时正气如此。
从霜降以后,至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
互风寒言。
体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
此是冬时正气为病。
其冬有非节之暖者,名曰冬温。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冬温复有先后,更相重沓,亦有轻重,
此是冬时异气为病。
为治不同,证如后章。
指下文温疟四症。
从立春节后,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外。
原文无“外”
字,从《准绳》
增入。
冬时伏寒,变为温病。
此亦正气为病。
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
此亦异气
为病,就春夏言。
三月四月,或有伤寒,其时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月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则重。七月八月,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其病与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
此申春夏异气为病,轻重如此,与上冬时异气亦有
轻重,为治不同,对锁作章法。
十五日得一气,于四时之中,一时有六气,四六名为二十四气也。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或有未应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过者,皆成病气也。
此又明四时之气
虽正,亦有至之迟速不一,与太过不及之别,虽不若冬温夏寒之怪异,
而亦足以为病也。
但天地动静,阴阳鼓击者,各正一气耳。是以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言正气之代嬗有序
有渐也,忿发怒号以风言。
是以冬至之
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也。夏至之
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也。斯则冬夏二至,阴阳合也。
阳极阴生,阴极阳生,二者交代,故曰合。
春秋二分,阴阳离也。
阳盛阴退,阴盛阳退,故曰离。
阴阳交易,人变病焉。
交易,犹
云错乱。
此君子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刚柔也。小人触冒,必婴暴疹。须知毒烈之气,留在何经,而发何病,详而取之。是以春伤于风,夏必飧泄;夏伤于暑,秋必病疟;秋伤于湿,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
审明之?
此段应上文“触冒伤寒,毒留肌肤,至春发为温病”一段。
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以施方治。今世人伤寒,或始不早治
,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
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故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
此段
明所以采辑《伤寒论》,又示人当更审《内
经》所言,以为活法也。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若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痛、鼻干、不得卧。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 传经热邪,脉未必细,而举细为言者,细犹为 热,则大可知。 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者,可下而已。 喻云:入腑、未入腑,少变《内经》入脏原文,甚精。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则营卫不行,脏腑不通,则死矣。
三阴三阳数句,
《内经》本就逐日单传者言。叔和移缀两感下,以与“热虽甚不死”句相
妨,与“两感必死”句相符也。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
更不”
当作“不更”,言不再传也。再传说见《太阳篇》末条。
不加异气者,
异气谓冬温也。
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此详伤寒症候,皆《内经》原文参入脉法,亦大概耳,当于论中详
求,不可泥。
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危。
病久脉陷,邪
盛正衰也。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旧坏证病而治之。
入
此节,与上冬温节相应,“更感异气”,谓冬月感寒时兼感非节之冬温
也。他病指下温疟四症言。坏症,仲景论中只有两条,亦不立治法,此不
知何指。
若脉阴阳俱盛,
恐即仲景所谓伤寒浮紧。
重感于寒者,
言冬
月伤寒,兼伤冬温,伏藏至春,重感于时行之寒也。
变为温疟。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
即仲景所谓中风浮缓也。
更遇
于风,
冬中风,兼
感冬温,至春又伤风。
变为风温。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
冬伤寒
而兼感冬温,至春发为热病也。
更遇温热,
至春发时又感热。
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阳脉濡弱,阴脉弦紧者,
冬伤寒兼冬温,
而春发病温也。温为春气,弦为春脉,故扭合为言耳。
更遇温气,
至春
发时,更感于温。
变为温疫。
按:伏寒变为温暑之说,前已驳正。则温
自是春令之病,风温即春温,风木为春气,故又名风温耳。温疟,则温病之
往来寒热如疟者,如伤寒之有少阳症也。温毒,亦即温病之甚者。温疫,又
天行之厉气。皆与冬伤于寒无涉。另有说,附本篇后。
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法。
如法,言应如法也,详下文。
凡人有疾,不时即治,隐忍冀差,以成锢疾。小儿女子,益以滋甚。时气不和,便当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如或差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浅赘,可删。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不在证治,拟欲攻之,犹当先解表,乃可下之。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 内不实也。 犹生寒热, 表症尚在也。 则病不除。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夫阳盛 犹言热盛于里也。 阴虚, 热盛则伤阴液也。 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 表阳虚而风寒之阴邪中之。 汗之则愈,下之则死。夫如是,则神丹 是当时表药。 安可以误发?甘遂 当时下药。 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应若影响,岂容易哉!况桂枝下咽,阳盛则毙; 即上“内热盛,汗之则死”之说。 承气入胃,阴盛乃亡。 即上“热未入里,下之则死”之说。曰“则 死”“则毙”“则亡”,甚言之以垂戒也! 死生之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殁,自谓其分。至令冤魂塞于冥路,死尸盈于旷野,仁者鉴此,岂不痛欤!
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
表急先解表,里急先攻里也。
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智者之
举措也,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世上之士,但务彼翕习之乐,而莫见此倾危之败,惟明者居然能护其本,近取诸
身,夫何远之有焉?
凡发汗温服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进三服。若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病重者,一日一夜,当晬时观之。若服一剂,病证犹在,故当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
凡
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至七八日
,大渴,欲饮水者,犹当依证而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言能饮一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也。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自愈,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数也。
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药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
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三十六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
凡
脉四损,三日死。平人四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四损。
脉五损,一日死。平人五息,病人脉一至,名曰五损。
脉六损,一时死。平人六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六损。
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脉至乍疏乍数者死。脉至如转索者,其日死。谵言妄语,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者生。逆冷,脉沉细者,不过一日,死矣。此以前是伤寒热病症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