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八十回的种种细节来看,贾母对黛玉的偏爱多于宝钗,对宝黛的婚事也始终抱着支持的态度。只不过,作为封建大家族的当家祖母,她还肩负着维护家族礼法的责任,宝黛的婚事绝不能绕过礼法成规肆意发展。
从黛玉初进贾府开始,贾母便非常怜爱这个外孙女。因为黛玉的母亲是贾母最疼爱的女儿贾敏,黛玉身上自然也带着贾敏的影子。贾敏的早逝、黛玉的夙惠,再加上隔代的亲情,让贾母对黛玉格外宠爱。
宝黛姻缘的种子一开始便是在贾母跟前种下的。宝玉和黛玉两人自幼住在贾母房中,由贾母亲自照看长大,吃穿用度也是同一待遇。以贾母的敏锐,她对这对小儿女感情的发展不会毫无知觉。在第二十九回中,因为宝玉和黛玉时常口角,这位年迈的老人甚至“自己抱怨着也哭了”,还总结了一句“不是冤家不聚头”。庚辰本此回的回前总评认为,贾母这句话是为宝黛关系做定评,乃是“通部书之大旨”。在清代通俗小说中,这句话的确带有撮合姻缘的意味。比如当时北京地区的白话小说《西山一窟鬼》中,就有“不是冤家不聚会,好教官人得知,都是一头好亲在这里”的说法。
贾母对事对人的态度,凤姐一向揣摩得最准,在宝黛婚事上也不例外。在第二十五回中,凤姐当众开黛玉的玩笑:“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在第三十回中,凤姐还在贾母面前用“黄鹰抓住了鹞子的脚”来形容宝黛二人的关系,说“两个都扣了环了,那里还要人去说合”。贾母属意凤姐理家,就是看重她的机敏,对自己的态度往往有超前的预判。从凤姐的种种行迹来看,贾母对宝黛的婚姻早早就有支持的倾向。
这件事让读者感到不解的,是贾母对薛宝钗的态度。宝钗是在宝玉和黛玉的感情有了萌芽之后才来到贾府的,随之而来的,还有“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的预言。宝钗的到来也为贾母带来了一道选择的难题,她聪明美丽不在黛玉之下,而且随分从时,待人和睦,恪守封建社会崇尚的女子道德规范及处世哲学,赢得了贾府上上下下的赏识。
在贾府中,第一个给予薛宝钗高度评价的人正是贾母。在第二十二回中,贾母因为宝钗刚到贾府,又喜欢她“稳重和平”的性格,亲自蠲资二十两,破例提出给宝钗办十五岁“及
笄
”的生日宴。到第三十五回中,她还当着众人的面,极力夸奖宝钗:“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
很多人将这件事当作贾母对宝钗有好感的例子。但细细想来,这些举动恰恰说明,贾母心中“亲疏有别”——较之黛玉,她是将宝钗当作亲戚家的孩子来看待的。贾母说“我们家四个女孩儿”并非指元迎探惜四姐妹,因为此时元春已是皇妃,不再是“我们家”的人,也不再是贾母跟前的女孩儿了。此处贾母所指,应是三春和黛玉。贾母始终将黛玉视为家里人,而将宝钗视作亲戚,为宝钗大办生日宴也是出于亲戚间的人情往还,用大摆排场的方式表示尊重。
起初,贾母并未属意宝钗,这从她故意对薛宝琴表现出极为喜爱的态度上可见一斑。贾母一见到薛宝琴,就打听起她的生辰八字,暗自流露出一副要给宝玉说亲的态度,还把非常珍贵的“雀金呢”送给她。这一系列举动,让一向稳重的宝钗都带上了醋意,笑问宝琴“我就不信我那些儿不如你”。因为书中从未写过贾母将什么珍贵物什赠予宝钗。
贾母这一系列行为可谓大有深意。有研究者认为,这是她用“障眼法”在婉拒薛家的亲事。薛姨妈借住贾府,将“金玉良缘”的预言散布出去,确实带有几分攀亲的意思。宝钗比宝琴年纪大些,且每日陪伴在贾母身边,贾母却从没有向薛姨妈询问过宝钗的生辰八字和亲事。古代许聘有很长的流程,一般在许聘的过程中,这种联姻关系就会不胫而走。宝琴此前许了人家的消息,贾母应当有所耳闻,这番打探,颇有几分明知故问的意味。这或许是在向薛姨妈委婉地表达:你们薛家的女儿,我看上的这位,你们已经许出去了啊。
“慧紫鹃情辞试忙玉”也是宝黛关系显露痕迹的重要情节,而贾母在这件事上的态度意味深长。在第五十七回中,紫鹃为了试探宝玉对黛玉的心意,故意对他说,林姑娘要回苏州了。宝玉一听这句玩笑话,立刻犯了病,因“急痛迷心”几近丧命。贾母知道宝玉的病因后,眼中落泪,语气却颇为释然:“我当有什么要紧大事,原来是这句顽话。”贾母落泪的原因很复杂。红学专家梁归智教授认为,从这时候开始,贾母便下定决心要将黛玉许配给宝玉,促成自己的两个“心肝儿肉”结合为一体。
从这个时候开始,作为旁观者的薛姨妈也看清了贾母的态度。虽然她表面上还在为宝黛遮掩,说“可巧林姑娘又是从小儿来的,他姊妹两个一处长了这么大,比别的姊妹更不同”,但在接下来的情节中,薛姨妈却将黛玉认作干女儿,开玩笑说要找贾母提亲,把黛玉配给宝玉,还说“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这时,潇湘馆的婆子丫鬟们都附和说此言不差,认为这门亲事与老太太一商议定是千妥万妥的。再往后,又有小厮兴儿对尤二姐说,宝黛二人的婚事只等“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可见,贾母对宝黛婚姻的支持有目共睹,阖府上下皆认为宝黛是一对好姻缘,以至于薛姨妈都放弃了将宝钗嫁入贾府的想法,转而顺应贾母之意,支持起宝黛的婚事。
但不可忽略的是,贾母支持宝黛婚姻,并不意味着她能够接受宝黛有超越礼法的“出格”举动。在第五十四回中,黛玉当着众人的面,将自己的酒杯放在宝玉唇边,宝玉也很自然地一气饮干。这种毫不避忌的行为对“诗礼簪缨之族”的大家礼仪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冲击。因此凤姐赶紧委婉劝宝玉“别喝冷酒”,还补充说:“我知道没有,不过白嘱咐你。”对这种逾矩的行为,贾母当然也不会熟视无睹。在听女先儿说《凤求鸾》故事的时候,她马上对才子佳人小说中那些不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女子大加鞭挞,说她们“鬼不成鬼,贼不成贼”,“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旗帜鲜明地反对青年男女私订终身。有研究者推测,这个情节绝非偶然,有可能是在为结局伏笔。宝黛对纲常礼法的违逆,或许是贾母最终无法支持这段儿女姻缘的重要原因。
而以上这些原因,都不是贾母看待宝黛关系的最根本着眼点。贾母最后支持了弃黛选钗的选择,仍是出于对双方家族背景、现实需要的考量。林家支脉凋零,大势已去,薛家有百万之富,是四大家族中的成员,能够形成更为强大的联姻网络,为政治地位、经济状况等多个方面皆处于下坠状态的贾府提供援助。这一点,是封建家长制体系中难以改变的事实。家族中的儿女,没有真正的婚姻自由。他们的婚姻要从属于家族与家庭的需要,要受家长的安排,最终要对家族与家庭的延续有益。这被视为是他们作为儿女的利用价值,而他们的心灵与情感,自然是被忽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