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1007—1072年),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号六一居士,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幼年丧父,家境贫困。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考中进士,授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充西京留守推官。历任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按察使,滁州、颍州知州等。晚年历任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等要职。曾受诏修《新唐书》,并私修《新五代史》,其主要著述多收入《欧阳文忠公文集》中。
欧阳修所处的时代,辨伪之风非常盛行。正如司马光所说:
新进后生,未知臧否,口传耳剽,翕然成风,至有读《易》未识《卦》《爻》,已谓《十翼》非孔子之言;读《礼》未知篇数,已谓《周官》为战国之书;读《诗》未尽《周南》《召南》,已谓毛、郑为章句之学;读《春秋》未知十二公,已谓《三传》可束之高阁。
受这种疑古思想的影响,欧阳修对一些儒家的经传也提出了大胆的怀疑和考辨。
关于《周易》,他相信本经《卦辞》《爻辞》及易传《彖辞》《象辞》,而怀疑《文言》《系辞》《说卦》《序卦》《杂卦》等。他在《易或问》中指出:
或问:“《系辞》果非圣人之作,前世之大儒君子不论,何也?”曰:“何止乎《系辞》,舜之涂廪、浚井,不载于六经,不道于孔子之徒,盖俚巷人之语也。及其传也久,孟子之徒道之。事固有出于缪妄之说,其初也大儒君子以世莫之信,置而不论,及其传之久也,后世反以谓更大儒君子而不非,是实不诬矣。由是曲学之士溺焉者多矣。自孔子殁,周益衰,王道丧而学废,接乎战国,百家之异端起,十翼之说,不知起于何人,自秦、汉以来大儒君子不论也”。
在《易童子问》中,他又指出:
何独《系辞》焉,《文言》《说卦》而下,皆非圣人之作,而众说淆乱,亦非一人之言也。昔之学《易》者,杂取以资其讲说,而说非一家,是以或同或异,或是或非,其择而不精,至使害经而惑世也。然有附托圣经,其传已久,莫得究其所从来而核其真伪,故虽有明智之士,或贪其杂博之辩,溺其富丽之辞,或以为辩疑是正,君子所慎,是以未始措意于其间。
在此,欧阳修分析了《系辞》《文言》《说卦》等篇之由来及长期无人辨其是非的原因。
对此,赵光贤指出:
欧阳修撰《易童子问》,辨《系辞》《文言》以下非孔子作。其辨说的宗旨是:《系辞》等杂取众说,择之不精,显然非出于一人,不是圣人所作。这就从思想统一、内容统一的角度提出了辨伪的原则。
欧阳修还列举了《文言》《说卦》《系辞》中种种“繁衍丛脞”之说,指出:
谓其说出于诸家,而昔之人杂取以释经,故择之不精,则不足怪也。谓其说出于一人,则是繁衍丛脞之言也。其遂以为圣人之作,则又大谬矣。孔子之文章,《易》《春秋》是已。其言愈简,其意愈深,吾不知圣人之作繁衍丛脞之如此也。
同时他还揭露了《文言》《系辞》《说卦》中种种矛盾的说法,指出: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是谓《乾》之四德;又曰:“《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则又非四德矣。谓此二说出于一人乎?则殆非人情也。《系辞》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所谓图者,八卦之文也,神马负之自河而出,以授于伏羲者也。盖八卦者,非人之所为,是天之所降也。又曰:“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然则八卦者,是人之所为也,河图不与焉。斯二说者,已不能相容矣。而《说卦》又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则卦又出于蓍矣。八卦之说如是,是果何从而出也?谓此三说出于一人乎?则殆非人情也。人情常患自是其偏见,而立言之士,莫不自信,其欲以垂乎后世,惟恐异说之攻之也,其肯自为二三之说以相抵牾而疑世,使人不信其书乎?故曰:非人情也。凡此五说者,自相乖戾,尚不可以为一人之说,其可以为圣人之作乎?
欧阳修的这一考辨很有说服力。然而他尚未敢疑及《彖辞》《象辞》,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因为实际上,所谓“十翼”均非孔子所作。
关于《诗序》的作者,他指出:
或问“《诗》之《序》卜商作乎?卫宏作乎?非二人之作,则作者其谁乎?”应之曰:“《书》《春秋》皆有《序》,而著其名氏,故可知其作者,《诗》之《序》不著其名氏,安得而知之乎?虽然,非子夏之作,则可以知也。”曰:“何以知之?”应之曰:“子夏亲受学于孔子,宜其得《诗》之大旨,其言风、雅有正变,而论《关雎》《鹊巢》系之周公、召公,使子夏而序《诗》,不为此言也。”
欧阳修认为从学术传承上看,子夏学自孔子,对《诗》的旨义应得孔子真传。而《诗序》中言《风》《雅》有变有正,且将相传为文王所作的《关雎》《鹊巢》分系于周公、召公。这样的言论和孔子之意相悖,自然不是子夏应该说的话。他认为《周南》《召南》“其序多失,而《鳞趾》《驺虞》所失尤甚,特不可以为信。疑此二篇之序,为讲师以己说汩之,不然安得谬论之如此也”。
与此同时,欧阳修还对毛(苌、亨)《传》和郑(玄)《笺》进行了大胆的质疑。《毛传》《郑笺》在孔颖达《毛诗正义》对其进行疏解之后作为《诗经》学的权威,宋以后,学者多墨守毛、郑之说,不敢有所逾越。在《诗本义》所论及的114篇诗中,欧阳修除了在个别篇章中肯定了毛、郑的见解外,大多明确地指出了毛《传》、郑《笺》的谬误。如《静女》篇,他指出:
《静女》之诗,所以为刺也。毛、郑之说皆以为美,既非陈古以刺今,又非思得贤女以配君子,直言卫国有正静之女,其德可以配人君。考《序》及诗皆无此义。然则既失其大旨,而一篇之内随事为说,训解不通者,不足怪也。
他认为:“诗曰:‘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据文求义,是言静女有所待于城隅,不见而彷徨尔。其文显而义明,灼然易见。”而毛、郑偏要别出心裁,说:“正静之女,自防如城隅。”欧阳修指斥此为“臆说”,并点明“此乃是述卫风俗男女淫奔之诗尔”。
又如《氓》篇,欧阳修认为:“一篇始终是女责其男之语。凡言‘子’、言‘尔’者,皆女谓其男也。……据诗所述,是女被弃逐,怨悔而追叙与男相得之初,殷勤之笃,而责其终始弃背之辞。”而郑《笺》于“尔卜尔筮”,认为是男子“告此妇人曰:‘我卜汝,宜为室家’”。欧阳修对此批评说:“上下之文初无男子之语,忽以此一句为男告女,岂成文理!”他又说: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皆是女被弃逐,困而自悔之辞。郑以为国之贤者,刺此妇人见诱,故于嗟而戒之。今据上文“以我贿迁”,下文“桑之落矣”,皆是女之自语,岂于其间独此数句为国之贤者之言。据《序》但言序其事以风,则是诗人序述女语尔,不知郑氏何从知为贤者之辞,盖臆说也。
从而动摇了毛《传》和郑《笺》的权威性。四库馆臣称:“自唐以来,说《诗》者莫敢议论毛、郑,虽老师宿儒,亦谨守《小序》。至宋而新议日增,旧说几废,推原所始,实发于修。”
然而欧阳修总体上还是相信《诗序》的。他说:“今考《毛诗》诸序与孟子说《诗》多合,故吾于《诗》常以序为证也。”
他认为《诗》小序的首句反映了美刺善恶、以为劝诫的“圣人之志”,这显然是不对的。
关于《周礼》,他认为:
自秦之焚书,六经尽矣。至汉而出者,皆其残脱颠倒,或传之老师昏耄之说,或取之冢墓屋壁之间,是以学者不明,异说纷起。况乎《周礼》,其出最后,然其为书备矣。其天地万物之统,制礼作乐,建国君民,养生事死;禁非道善,所以为治之法,皆有条理。三代之政美矣,而周之治迹,所以比二代而尤详见于后世者,《周礼》著之故也。然汉武以为渎乱不验之书,何休亦云六国阴谋之说,何也?然今考之,实有可疑者。夫内设公卿、大夫、士,下至府史、胥徒,以相副贰;外分九服,建五等,差尊卑以相统理,此《周礼》之大略也。而六官之属,略见于经者五万余人,而里闾县都之长、军师卒伍之徒不与焉,王畿千里之地,为田几井,容民几家,王官王族之国邑几数,民之贡赋几何?而又容五万人者于其间。其人耕而赋乎?如其不耕而赋,则何以给之。夫为治者故若是之烦乎。此其一可疑者也。秦既诽古,尽去古制。自汉以后,帝王称号、官府制度,皆袭秦故,以至于今,虽有因有革,然大抵皆秦制也,未尝有意于《周礼》者,岂其体大而难行乎?其果不可行乎?夫立法垂制,将以遗后也,使难行而万世莫能行,与不可行等尔。然则反秦制之不若也。脱有行者,亦莫能兴,或因以取乱,王莽、后周是也,则其不可用决矣。此又可疑也。
在此,欧阳修从两个方面考辨《周礼》不合理之处。一是《周礼》设官的数目与当时国家的田土、户口、贡赋极不相称,有悖于情理。正如赵光贤指出的:“他仔细地计算了六官之属见于经者达五万余人,这还不算下级官吏,这样庞大的统治机构在周代社会生产条件下,是无法供养的。”
二是立法定制,《周礼》本是留给后世借鉴的,然秦不采用古制,而汉以后基本沿袭秦制,未尝采用《周礼》。后来王莽、后周采用《周礼》模式治国,反致败乱,说明《周礼》基本不被后世所用,揭露了《周礼》的可疑之处。苏轼也从周初地域狭小,而《周礼》所载地域广阔的矛盾处分析,指出《周礼》为“战国所增之文”。
关于《尔雅》,他认为“《尔雅》非圣人之书,考其文理,乃是秦汉之间,学《诗》者纂集说《诗》博士解诂之言”。
在《帝王世次图序》中,他批评司马迁:
迁远出孔子之后,而乃上述黄帝以来,又详悉其世次,其不量力而务胜,宜其失之多也。迁所作《本纪》出于《大戴礼》《世本》诸书。今依其说,图而考之,尧、舜、夏、商、周,皆同出于黄帝。尧之崩也,下传其四世孙舜,舜之崩也,复上传其四世祖禹,而舜、禹皆寿百岁,稷、契于高辛为子,乃同父异母之兄弟。今以其世次而下之,汤与王季同世,汤下传十六世而为纣,王季下传一世而为文王,二世而为武王,是文王以十五世祖臣事十五世孙纣,而武王以十四世祖伐十四世孙而代之王,何其谬哉?
他根据尧、舜、禹、夏、商、周各王的世次、寿数,指出《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古代帝王世次之荒谬。他认为造成古代帝王世次之谬的原因是:
方孔子时,周衰学废,先王之道不明,而异端之说并起,孔子患之,乃修正《诗》《书》、史记,以止纷乱之说,而欲其传之信也,故略其远而详其近,于《书》,断自唐虞以来,著其大事可以为世法者而已。至于三皇五帝君臣世次,皆未尝道者,以其世远而慎所不知也。
孔子既没,异端之说复兴。周室亦益衰乱,接乎战国,秦遂焚书,先王之道中绝,汉兴久之,《诗》《书》稍出而不完,当王道中绝之际,奇书异说,方充斥而盛行,其言往往反自托于孔子之徒,以取信于时。学者既不备见《诗》《书》之详,而习传盛行之异说。世无圣人以为质,而不自知其取舍真伪,至有博学好奇之士,务多闻以为胜者,于是尽集诸说而论次,初无所择而惟恐遗之也,如司马迁之《史记》是矣。
在《泰誓论》中,他批驳了《尚书》及其他儒经中关于西伯姬昌“受命称王十年”的伪说。他指出:
西伯以征伐诸侯为职事,其伐黎而胜也,商人已疑其难制而恶之。使西伯赫然见其不臣之状,与商并立而称王,如此十年,商人反晏然不以为怪,其父师老臣,如祖伊、微子之徒,亦默然相与熟视而无一言,此岂近于人情邪?由是言之,谓西伯受命称王十年者,妄说也。
以纣之雄猜暴虐,尝醢九侯而脯鄂侯矣,西伯闻之窃叹,遂执而囚之,几不免死,至其叛己不臣而自王,乃反优容而不问者十年,此岂近于人情邪?由是言之,谓西伯受命称王十年者,妄说也。
孔子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商”,使西伯不称臣而称王,安能服事于商乎?且谓西伯称王者,起于何说?而孔子之言,万世之信也。由是言之,谓西伯受命称王十年者,妄说也。
伯夷、叔齐,古之知义之士也。方其让国而去,顾天下皆莫可归,闻西伯之贤,共往归之。当是时,纣虽无道,天子也。天子在上,诸侯不称臣而称王,是僭叛之国也。然二子不以为非,依之久而不去。至武王伐纣,始以为非而弃去。彼二子者,始顾天下莫可归,卒依僭叛之国而不去,不非其父而非其子,此岂近于人情邪?由是言之,谓西伯受命称王十年者,妄说也。
欧阳修从四个方面考辨西伯姬昌“受命称王十年”之说。一是商王及诸臣不可能见到西伯和商并称王而无动于衷;二是西伯曾经仅因为窃叹纣王残暴就被纣王囚禁,岂会有犯背叛大罪而不被纣王追究之理;三是既然孔子言西伯“三分天下有其二而服事商”,说明西伯不曾称王,而是以臣子身份继续服事殷商;四是伯夷、叔齐兄弟二人让国后闻西伯贤而共往归之,及武王伐纣乃以不义而去,若西伯早已称王,则伯夷、叔齐必不会等到武王伐纣时方才离去。由此论证了“西伯受命称王十年”是伪说。
此外欧阳修还反对谶纬之说,他曾上“论删去《九经正义》中谶纬札子”,主张删除唐太宗时撰写的《九经正义》中所引谶纬之书。他说:
至唐太宗时,始诏名儒撰定九经之疏,号为《正义》,凡数百篇。自尔以来,著为定论。凡不本《正义》者,谓之异端,则学者之宗师,百世之取信也。然其所载既博,所择不精,多引谶纬之书以相杂乱,怪奇诡僻,所谓非圣之书,异乎《正义》之名也。臣欲乞特诏名儒学官,悉取九经之疏,删去谶纬之文,使学者不为怪异之言惑乱,然后经义纯一,无所驳杂。
总之,欧阳修是一个勇于疑古的人,他的疑辨主要集中在儒家的经传及各种伪说上。正如陈澧评论的那样:
欧阳子掊击经、传何其勇也!其于《易》,则以为《系辞》非圣人之作,又以为《十翼》之说不知起于何人,自秦汉以来大儒君子不论。其于《周礼》,则以为实有可疑,反秦制之不若。其于《中庸》,则以为其说有异于圣人,怠人而中止,无用之空言。其于《春秋三传》,则以为妄意圣人而惑学者,三子之过。至其通论诸经,则以为自秦之焚书,“六经”尽矣,至汉而出者皆其残脱颠倒,或传之老师昏耄之说,又以诸经所载凤皇、玄鸟、河图、洛书、龟、龙、六鹢、鸜鹆、麟暨驺虞,皆为语怪。启秦汉以来诸儒所述之荒虚怪诞。然则如欧阳子之说,“六经”真可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