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中有两大要素——情感和责任。作者认为中国的伴侣关系大多是轻感情重责任的。
在外婚的规则下,两个习惯已固定、兴趣已确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往往会成为严重的问题。
夫妇关系的偏重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减轻家庭事务的合作,偏重感情的调协和趣味的相投;一类是把感情方面的要求撇开,偏重经济上的、事业上的合作。一类是享受夫妻生活的乐趣;另一类是共同经营家庭事务。如果不能两全其美,就得牺牲一项。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是牺牲前者。
中国传统社会很严格地把夫妇关系弄得“上床夫妻下床客”(相敬如宾),夫妻感情是一个被忽略的事情,而在作者看来,夫妇感情生活的未尽发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弊病。现在西方社会已经使得家务劳动部分地社会化了,使得家务劳动的负担减轻了,使得夫妻可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感情生活方面。这个风气流传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流弊更加凸显,年轻一代对旧式婚姻的反感更趋激烈。
作者提出婚姻结构缺一不可的三要素:父、母、儿女,婚姻制度就建立在这个基本三角的基础之上。夫妇不只是男女间的两性关系,而且是共同抚育儿女的合作关系。在这个婚姻的契约中同时缔结了两种相连的社会关系——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
从作者亲自调查的花篮瑶婚姻规范看,实际生活和仪式都特别强调,孩子的出生是夫妇关系完成的条件。在生育孩子担负起抚育作用之前,夫妇关系被认为是不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