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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与生育孰轻孰重

作者将性与生育这两件事做了比较,发现二者对婚姻的重要性大不相同。性活动可以有一定程度的自由,生育对于婚姻来说则要受到更多的限制和拘束。无论在什么地方,两性关系尽管可以在一定限制下享受相当的自由,可是一旦涉及生育,却很少含糊,一般都有很严谨的规范,这一规范是以婚姻为基础制定的。

婚前和婚外的两性关系,即使在中国这种把贞操观念看得特别重的社会里,也是不能完全排除的。尤其在进入现代之后,人们发生婚前性关系的比例大大增加,达到七八成;婚外性行为的比例在世界各国也接近四成。限制婚姻之外的两性关系的必要性主要来自维持和保证对儿女的长期抚育,以及防范破坏婚姻关系的不稳定因素。

人类学调查也发现了婚姻制度与生育的关系重于与两性的关系。马林诺夫斯基所描写特罗布里恩德岛上的女人在没有生育时可以享受自由的性活动,但是如果要生孩子,就不得不结婚,不得不牺牲性生活的自由和担负起抚育孩子的重任。

作者讨论了熟人圈内的婚姻(内婚)和与陌生人的婚姻(外婚),并论及乱伦禁忌的成因。迄今为止,所有的社会都形成了乱伦禁忌,这样的禁忌为什么会形成呢?

作者首先比较了几乎所有的文化中食与色所受到的不同待遇:我们虽然承认食色都属于人之大欲,可是对于这两种基本需求的态度却大相径庭。社会从未歧视过食欲,但是对性欲却有着极大的歧视。为什么会对性有歧视呢?原因就在于性活动会威胁社会结构的完整性。不受约束的性活动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瓦解婚姻和家庭。

社会对此感到两难:个人的性欲不能不加以满足,而且社会的绵续,还得靠从两性关系里所得来的生育。为社会着想,最好是一个没有性的世界。这一点基督教的神话提供了典范:耶稣的诞生就是圣母的无性受孕,符合一种没有性行为也可生殖的愿景。如果让性爱自由地闯入已有的社会关系中,它不但可以破坏男女两人的关系,而且可能导致相关的社会结构的紊乱。比如甲乙本是父女,现在发生了性的关系,成了夫妇,甲乙的关系就发生了性质和伦理的紊乱,这种关系就会遭到社会心理和社会习俗的反对。

作者认为,如果给性爱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它的破坏力量相当大。它可以把亲疏、同异、是非的分别全部取消,每对男女都可能成为最亲密的关系,所谓社会变成了一个构造相似、行为相近的个人的集合体,于是社会将不成其为社会,因为社会并不是单个个人简单的集合体,而要对人在社会结构中的角色和身份加以设定。墨子主张兼爱,孟子骂他无父,意思就是说没有了社会身份的人群就跟禽兽无法区别了。为了维持社会结构的安定和完整,就不得不对性的力量加以控制。

社会中密切合作的既有结构决不容性的闯入,于是产生了乱伦禁忌和外婚的规定。外婚的定义就是去寻找原来没有社会关系或是本来不属于密切合作的生活团体的人去建立两性和夫妇关系。这样的亲密关系可以在不必破坏已有结构的前提下得到满足。 aQeSIZ9KDATnBYvsGb6f1lpUbzZK2rw7qm1Ic+FQFPR1HgblyC+vyerP2eQlXv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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