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理学角度看,“恋爱脑”本质上是一种认知偏差,表现为在亲密关系中过度理想化伴侣、将情感需求凌驾于理性判断之上。美国心理学家苏珊·福沃德在《情感勒索》中指出,具有恋爱脑特质的人,其思维模式往往呈现出“情感至上、自我弱化”的特征,他们会不自觉地将伴侣的需求置于自身安全、事业发展甚至基本尊严之上。
在社交媒体与消费主义的双重催化下,恋爱脑正异化为群体症候。短视频平台上,“男友冒雨送宵夜”“清空购物车”等情节被包装成爱情范本,某网红博主发布的“凌晨三点为男友手写100封情书”视频获得百万点赞;影视剧中,“虐恋情深”的剧情设定屡创收视新高。这种对极端化、戏剧化爱情的推崇,潜移默化地重构了大众的情感认知标准。更危险的是,恋爱脑常常披着“深情”的外衣,让当事人在自我感动中持续自我消耗。正如精神分析学家卡尔·荣格所说:“当我们陷入过度的情感投射,实则是在他人身上寻找自己缺失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