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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展数字经济的突出作用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信息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深入渗透经济、社会、民生各个领域,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和“最大增量”。

一方面,各国竞相将数字经济视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机遇,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抢占数字经济未来发展制高点,以期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数字经济快速崛起,与实体产业深度融合,在各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2023年,美国、中国、德国、日本、韩国5个国家数字经济总量超过3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超8%;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为60%,较2019年提升约8个百分点。数字经济规模已超越实体经济,在各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

各国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完善顶层设计以把握战略主动权。 美国先后发布《数字战略(2020—2024)》《美国全球数字经济大战略》《美国国际网络空间和数字政策战略》等,试图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以自身为主导的数字生态系统。欧洲各国将“一个适合数字时代的欧洲”列为优先发展事项,试图加强数字主权。日本依托半导体产业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优势,积极推动“数字新政”,希冀以此振兴日本经济,提升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出台《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力争在国际竞争中把握主动权。

数字治理话语权之争已成为后疫情时代各国谋局未来的重要抓手,关乎全球政治经济秩序的未来走向。 欧美等发达国家以其先发优势主导全球数字领域话语权。法国、英国等国先后针对科技巨头征收数字税。全球首部个人数据保护法《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极大地影响了欧洲乃至全球的数据立法进程。与此同时,美国积极抢占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导权,推动美式数字规则,其长臂管辖的范畴已由传统产业逐步向科技产业、数据主权、网络安全领域扩展。出于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的双重目的,我国亦不断完善数字立法,寻求增强数字治理领域规则制定话语权。

另一方面,在全球新旧动能转换关键期及全球经济曲折复苏的大环境下,数字经济作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领跑作用不断显现,日益成为世界范围内最显著的经济增长极。

数字技术进入加速创新爆发期,已成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在5G领域,截至2024年3月,全球已有112个国家和地区的301家网络运营商提供5G商用服务,5G网络已覆盖全球44.8%的人口 。2023年,移动行业对全球GDP的贡献价值达到5.7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5.4%,预计2030年将增至6.4万亿美元 [1] 。人工智能领域,大模型关键性技术迎来快速发展,2023年全球人工智能市场收入达5,132亿美元,同比增长20.7% 。全球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2023年发布报告,预测未来AI大模型每年将带动全球经济增长2.6万亿~4.4万亿美元。云计算领域,技术突破持续涌现。全球咨询分析机构Gartner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云计算市场规模为5,864亿美元,增速19.4%。随着云计算与生成式AI、大模型、算力的深度融合,市场将以18.6%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增长,预计2027年全球云计算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美元。

数字经济成为疫情后提振全球经济的“最大增量”,也将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重要机遇。 中国信通院的数据显示,在新冠疫情暴发的2020年,被测算的47个国家中有35个国家GDP为负增长,47个国家GDP同比名义增速为−2.8%,在此背景下,数字经济同比增长3.0%,显著高于同期GDP增速5.8个百分点。在全球范围内,数字经济快于整体经济增速将是基本趋势,且这种现象将维持较长时间。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为例,2022年,沙特阿拉伯的数字经济增速位列全球前三,增速在20%以上;土耳其、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马来西亚等国的数字经济增速也超过10%。“数字丝绸之路”提出后,我国与共建国家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向纵深发展,为“一带一路”共建注入新的内涵和机遇。 XqAj8LaaJc8bztpSDdj5nRXJqjZ0FOiTjD/n/FxX1fF8Ksx/cAFMnHj1Erqpio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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