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夫古方
藥品分兩、灸穴分寸不類者,蓋古今人體大小或異,藏府血脉亦有差焉,請以意酌量。藥品分兩,古序已明,取所服多少配之,或一分
爲兩,或二銖
爲兩,以盞當升可也。如中卷末紫丸
方,代赭、赤石脂各一兩,巴豆四十
,杏人五十枚,小兒服一麻子,百日者一小豆且多矣。若兩用二銖四絫
,巴豆四
、杏人五枚
,可療十數小兒,此其類也。
灸之分寸,取其人左右中指中節可也。
其使有毒狼虎性藥,乃急救性命者也;或遇發毒,急掘地作小坑,以水令滿,熟攪稍澄
,飲水自解,名爲地漿。特加是説於品題之後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