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魏晋之際,子書創作空前興盛,劉永濟稱“至於陸賈以降,辨事議政之作,箴時方人之論,雖亦條支九流,而皆蔓延雜説。上焉者固足發明己志,垂聲來葉;下焉者則體勢漫弱,依采貽譏矣”
,就是概括子書創作的歷史狀况。曹丕所作《典論》爲其中的代表性著作。其中被蕭統收入《文選》的《論文》一篇,因專門探討文學思想,提出文章乃“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的著名論斷,成爲後世文人學者不斷研讀的經典文章,在文學史上影響甚大,相關研究成果也非常豐富。然而,與《論文》研究成果汗牛充棟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學者對於整體的《典論》一書的關注和研究却非常薄弱。即便是在古代,《典論》在曹魏以後受到的關注也并不多,該書也逐漸亡佚。但在漢魏之際,作者曹丕本人以及繼承者曹叡都對這部書非常重視,爲推廣這部書作出諸多努力,即便如此,這部書仍然没有完整地保存至今。
從書籍史的視野出發,《典論》的創作、推廣以及亡佚反映着漢魏子書作者立言以不朽的著述願望、努力以及書籍生滅的生命周期。綜合來説,作爲書籍,《典論》具有兩個方面的突出特點:一方面是它的性質,作爲子書,它本是曹丕爲撰述“一家之言”的自我抒寫,但因爲曹丕創作時的太子地位以及後來的帝王身份,使得這部子書又有着相當特殊的政治意味;另一方面,從傳播上來説,曹丕與曹叡極力推廣這部書,試圖將其作爲不刊之論流傳下去,但無論在當時還是後世都未能如願以償。漢魏書籍史上子書興起,探討《典論》的這兩個特點無疑對我們瞭解當時的書籍著述及流傳有着重要的意義。
探討《典論》創作與傳播的問題,首先要以《典論》其書與諸篇内容的創作時間爲基礎。《典論》創作的時間,學界一般都粗略認爲在建安二十二年曹丕被立爲太子前後
,因爲這一時期對《典論》一書的記載開始集中出現,如卞蘭《贊述太子賦》及其《上賦表》:
竊見所作《典論》,及諸賦頌,逸句爛然,沈思泉涌,華藻雲浮,聽之忘味,奉讀無倦。
著典憲之高論,作叙歡之麗詩。越文章之常檢,揚不學之妙辭。
此處卞蘭對曹丕與《典論》給予高度評價,認爲《典論》體現出曹丕的文才與沉思,在曹丕諸多作品中推出《典論》作爲代表,無疑反映時人對《典論》一書的重視。曹丕被立爲太子是在建安二十二年(217)十月,而《贊述太子賦》中提及“相鍾繇”,檢《魏書》,鍾繇任相國時間在建安二十一年八月至建安二十四年九月,故卞蘭賦創作時間該在建安二十二年十月至建安二十四年九月,此時《典論》既已被卞蘭等人閲讀和稱頌,説明該書在内容和傳播上都已有相當的規模。
該時期相關記載又有王沈《魏書》:
帝初在東宫,疫癘大起,時人凋傷,帝深感嘆,與素所敬者大理王朗書曰:“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唯立德揚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疫癘數起,士人凋落,余獨何人,能全其壽?”故論撰所著《典論》、詩賦,蓋百餘篇,集諸儒於肅城門内,講論大義,侃侃無倦。
嚴可均將《與王朗書》的創作時間定爲建安二十二年冬
,應是據“初在東宫,疫癘大起”而判斷,曹丕被立爲太子是在冬十月,建安二十二年冬又正是鄴下瘟疫爆發的時間,這一繫年是很準確的。王沈在引文後緊接着寫道“故論撰所著《典論》、詩賦,蓋百餘篇”,不少學者據此認爲曹丕着手寫作《典論》即在建安二十二年。該觀點并不合理,原因有二:一是叙述手法上,王沈撰《魏書》是站在史官角度陳述因果邏輯,這一段意在説明曹丕創作《典論》與其“篇章不朽”的理念有着重要的關係,但并不能據此認爲寫完此信之後纔開始着手《典論》寫作,不然詩文百餘篇皆此後一時所作,於理不合;又揣摩用字,此處言“所著”本身也有已然的意味,曹丕思想轉變的結果表現爲進行作品整理活動,而非着手新的創作活動。二是關於“論撰所著”的解釋。《禮記·祭統》即有“論撰”一詞,孔穎達疏曰:“論謂論説,撰則撰録。言子孫爲銘,論説撰録其先祖道德善事。”
論撰爲論説撰録之意,撰録自己所著《典論》等文章,正是在自我反省,思想發生轉變以後進行的作品整理活動,則可以認爲《典論》的文本已經大致撰成或者至少已有一定規模。所以本文認爲建安二十二年并非《典論》寫作開始之年。
此外也有將《典論》上限定於建安十七年(212)的論點。王琳曾考《典論·自叙》中荀彧犒軍一事在建安十七年曹操伐孫權時,遂據此認爲《典論》之開始寫作,不會早於建安十七年
。該觀點實際上默認《自叙》爲《典論》首先着手寫作的篇章,則又失於臆斷。漢魏時期的自序,多爲全書最後一篇,也往往爲最後所作,如司馬遷《太史公自序》,故認爲《自叙》乃《典論》最先撰寫也是缺乏邏輯與證據支撑的。值得注意的是,《自叙》中稱曹操爲“上”,是對皇帝的稱呼,若没有後人對文本的改篡,則《自叙》應作於曹丕稱帝,追封曹操爲皇帝之後。考《典論》及曹丕著作中多有稱呼明顯改寫的例子,如《劍銘》改曹丕爲“太子丕”,《論郤儉等事》中稱曹植爲“陳思王”(文中曹丕稱“太子”,則曹植本應稱“臨淄侯”),稱曹操則爲“王”,可見後人改寫,不會改曹操爲“上”這樣較爲貼近作者口氣的稱呼,而往往是改爲封號。故稱曹操爲“上”的《自叙》和《太子篇》序,我們有理由推測二者實際作於曹丕稱帝(220)以後。
據上所論,建安二十二年或者十七年并不能作爲《典論》創作的上限。實際上,現存《典論》篇名及内容可考者十一篇
,其中《奸讒》《内誡》數陳嫡長之義,很有可能是建安二十二年之前曹丕與曹植争奪太子之位時所寫,而詳實可信的上限則尚難考定。
關於《典論》創作時間的下限,可參考有明確創作時間的《終制》一篇。《終制序》言“(黄初三年)冬十月甲子,表首陽山東爲壽陵,作終制”
,知此篇作於黄初三年(222)。在《典論》一書中,此篇乃很晚寫成的篇章之一,一則因此時距曹丕逝世僅剩四年,二則因該年《典論》已作爲國禮贈送孫吴。當年東吴在夷陵之戰中擊敗劉備,《吴歷》載:“權以使聘魏,具上破備獲印綬及首級、所得土地,并表將吏功勤宜加爵賞之意。文帝報使,致鼲子裘、明光鎧、騑馬,又以素書所作《典論》及詩賦與權。”
據此可推黄初三年作爲外交禮物的《典論》,其完成度當已很高,前面所述創作較晚的《自叙》和《太子序》等,此時應當已經完成。
應當注意的是,曹丕贈孫權的《典論》并非後人眼中的完帙,其中至少没有《終制》一篇,即《終制》創作晚於《典論》贈禮。據《終制序》,該篇作於該年冬十月,而陸遜在夷陵擊敗劉備是閏六月,當時兩國雖表面上使者來往款密,然據《吴書》:“初(孫)權外托事魏,而誠心不款。魏乃遣侍中辛毗、尚書桓階往與盟誓,并徵任子,權辭讓不受。秋九月,魏乃命曹休、張遼、臧霸出洞口,曹仁出濡須,曹真、夏侯尚、張郃、徐晃圍南郡。”
至是年九月,吴魏關係徹底破裂,《終制》則作於十月,遣使賜書之事,當在此之前。有學者將曹丕贈送孫吴《典論》一事作爲《典論》完稿的標志,可見不確
。由此可見,《典論》一書可確定的最晚殺青時間,應當不早於黄初三年(222)十月,曹丕逝世於黄初七年(226)五月,保守而言,《典論》徹底完稿的時間應當在此之間。
雖然時間上下限推定未能深入,史實爬梳却暗示讀者,後人眼中尚未完成的《典論》,也可作爲一部完整的著作進行流傳。余嘉錫在《古書通例》中説:“夫篇卷不相聯屬,則易於凌雜,故流傳之本多非完書。又古書以一事爲一篇者,往往每篇别行。”
綜合現有篇目,《典論》正屬這種每篇相對獨立的書籍,因而不能以傳統的成書與流傳的標準看待。基於《典論》完稿上下限都難以定讞且創作流傳流動性强的情况,研究者應跳出傳統的對全書完稿上下限的時間認定,轉向對《典論》各篇創作時間的考述之中。
關於《典論》現存篇目的創作時間問題,除目前可考作於登基之後的《終制》外,其他數篇應作於太子時期(217—220)。
首先爲《論文》。關於《論文》寫作的具體年代仍有争議,有建安十六年、建安二十二年冬至建安二十三年初等説法,除孫明君因爲懷疑傳世文本中“融等已逝”爲後人添加以外
,從文中對“七子”的描述文本出發,學界一般認爲是作於建安二十二年至二十五年
,範圍正在曹丕的太子時期。在没有進一步證據落實對“融等已逝”一句的懷疑之前,《論文》作於曹丕太子時期是能够成立的結論。
其次爲《太子》。此篇既名爲《太子》,其内容也與曹丕被立爲太子事有關。今存《太子序》寫道:“余蒙隆寵,忝當上嗣。憂惶踧踖,上書自陳。”
可確定此篇陳表是曹丕初爲太子時期上書曹操所作。前文已及其稱呼問題,序中以“上”來指代曹操,以其注解自序的口吻而言,更大可能是在曹丕登基以後所追加寫入。如此,則《太子》篇中本有初爲太子時期陳表之作,而《太子序》則是後來登基以後所修訂補入的内容,由原本内容到補入小序,亦呈現出書籍創作流傳中的變易改動現象。
再者爲《劍銘》。《文選·七命》注引曰:“魏太子丕造百辟寶劍,長四尺。”
“太子丕《劍銘》曰:‘流采色似采虹。’”
若以曹丕自書,不會如此自稱,若爲後人追述,除非作於太子時期,其稱呼方纔合理。故而以文義度之,曹丕製造刀劍并爲此作《劍銘》一篇,其事也應在太子時期。
最後,問津較少的《論太宗》也應爲太子時期作品。查王沈《魏書》:
帝初在東宫……故論撰所著《典論》、詩賦,蓋百餘篇,集諸儒於肅城門内,講論大義,侃侃無倦。常嘉漢文帝之爲君,寬仁玄默,務欲以德化民,有賢聖之風。時文學諸儒,或以爲孝文雖賢,其於聰明,通達國體,不如賈誼。帝由是著《太宗論》……三年之中,以孫權不服,復頒《太宗論》于天下,明示不願征伐也。
考其行文,後文記曹丕寫《太宗論》回應“文學諸儒”,當是對前文“集諸儒於肅城門内,講論大義,侃侃無倦”的補充舉例,而該討論又與曹丕成爲太子當年疫病大起後個人思想轉變有關,可從側面證明《太宗論》寫於太子時期或之後。以身份而言,若曹丕尚未爲太子,與諸儒對這種涉及爲君之道的討論是不合常理的。“三年之中”則是指曹操去世以後曹丕登基服孝三年以内
,即220年至223年這段時間,以政治事件言其節點,具體指在黄初三年(222)魏吴關係破裂之事,這時候曹丕再次頒布《太宗論》。既言曹丕登基服孝的三年之中,再次頒布《太宗論》,則足以證明《太宗論》原本撰於三年服孝期之前,又前文已述及“初在東宫”,可確定《太宗論》也是曹丕太子時期的著述。推類言之,《論孝武》《論周成漢昭》都應是同一時期的同類著述。
建安二十三年的《又與吴質書》,亦可作爲太子時期曹丕着力《典論》寫作的旁證:
偉長獨懷文抱質,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謂彬彬君子矣。著《中論》二十餘篇,成一家之業,辭義典雅,足傳于後,此子爲不朽矣。德璉常斐然有述作意,才學足以著書,美志不遂,良可痛惜。間歷觀諸子之文,對之抆泪,既痛逝者,行自念也。
葛志偉在論及“行自念也”時分析道:“物傷其類,《典論》編撰此時尚未完成,自己的聲名在日後能否不朽亦不得而知。”
精準捕捉到曹丕此時的心理狀態。曹丕當時以“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看待自己的著述,而曹丕的個人著述首推這部極爲重要的《典論》,所謂“行自念也”,即念及《典論》尚未完成,當抓緊述作。在書信的最後,曹丕問候吴質“頗復有所造述不”
,所念及的還是著述事業,正乃這種心理表現。可知此時曹丕正汲汲於述作,《典論》之主體,應當是這一時期大力寫作完成的。
概言之,曹丕現存《典論》篇章中,《論文》《太子》《劍銘》《論太宗》以至《論孝武》《論周成漢昭》皆當作於太子時期(217—220),可推知此時曹丕《典論》已完成大體的創作,并在卞蘭和文學諸儒等文人群體之間流傳,得到廣泛贊譽。此時曹丕與吴質、王朗等人書信往來頻頻,將著述視爲不朽之盛事。本紀稱“初,帝好文學,以著述爲務,自所勒成垂百篇”
,正可作爲對太子時期曹丕孜孜著述的客觀記述。
在曹丕登基以後,《典論》又始終處於被修改增删的狀態之中,最有力的證據除《終制》一篇外,亦可以從《太子序》和《自叙》對曹操的稱呼這兩個旁證中得以説明。這一方面可以説明《典論》的著述與修訂乃長期的過程,其内容的增補持續時間跨度很長,從太子時期到稱帝之後,《典論》的寫作幾乎是貫穿曹丕整個政治生涯的事情,可見曹丕對《典論》的寄寓有多深。另一方面,作爲書籍的《典論》,從太子時期就已開始在卞蘭等人手中閲讀傳播,到後來被贈送給孫權時仍不完全,意味着《典論》在很早期就已經以初步的文本形態傳播,其後不斷增删修改,充分體現出抄本時代子書創作隨時傳播的流動性特點。以此視之,學界對於《典論》具體成書時間的争議其實是缺少對這種抄本書籍創作流動性的認識,曹丕對《典論》的寫作過程,或許一直持續到其本人的生命終點。
田曉菲曾指出:“在魏晋時期,子書被視爲代表了一個士人對他所處的社會發表的全面看法,從政治、道德直到文化;而且,這些個人看法旨在達到‘中’‘正’‘典’的效果,爲子孫後代所尊重和效法。”
作爲被漢魏時人稱爲“一家之言”的子書,《典論》是曹丕藉以立言,進而追求“不朽”的私人撰述,其書集中反映曹丕的個人思想,也受到漢魏子書傳統的影響。
《典論》首先是曹丕的著作,從曹丕個人出發,作爲皇室成員,他兼具創作者與政治家的身份,《典論》一書,既有創作者曹丕的影響,也有政治家曹丕的影響。
作爲創作者,曹丕試圖在《典論》中全方位地展現自己的形象,首先是博學。在《論郤儉等事》中,曹丕大談養生之法,“體欲嘗少勞,無過虚。食去肥濃,節酸鹹。滅思慮,損喜怒,除馳逐。慎房室施寫,秋冬閉藏”
,并隨文舉甘始老、劉根、王仲都的神异體質,展現出他對於養生的淵博知識。《劍銘》中,他細數上古寶器,“昔者周魯寶赤刀孟勞、雍狐之戟、屈盧之矛、孤父之戈、楚越太阿純鈎、徐氏七首,凡斯皆上世名器”
,令人目眩。若説這些記載反映曹丕的知識儲備,那其書中對火浣布的描寫則彰顯其知識自負。曹丕據個人識見,認定“天下無切玉之刀、火浣之布。火性酷烈,無含生之氣”
,斬釘截鐵地表示火浣布不可能存在,可見曹丕對於博物學有自己的理論與認知,并且將他的自信展現於《典論》的撰寫中。東晋學者葛洪曾説:“魏文帝窮覽洽聞,自呼於物無所不經,謂天下無切玉之刀,火浣之布,及著《典論》,嘗據言此事。”
可見他對此有深刻的印象。
其次是多能。曹丕所展示的不僅有知識上的豐富,亦有能力上的多樣,這典型地體現在《自叙》中。在《自叙》裏,曹丕多次陳説自己的各方面技能,“上以四方擾亂,教余學射,六歲而知射。又教余騎馬,八歲而知騎射矣”
是談自己騎馬、射箭學習之早;“余又學擊劍,閲師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師爲善”
是自陳對擊劍技法的熟悉,後文他還舉與奮威將軍鄧展比試且三次擊中對方手臂的事迹,誇耀擊劍實績;“彈棋略盡其巧,少爲之賦”
談自己對於彈棋也同樣在行。《自叙》本爲自我展現的文字,曹丕用很大的篇幅寫常人不會着墨過多的騎射劍棋,可見他對這些技能的重視和兼通。
最後是立言傳統與儒者情懷。《論文》中廣爲流傳的“夫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孜孜以求的是“經國”與“不朽”。文學史對曹丕此言極爲重視,但從子書發展的角度而言,實乃必然結果。當時對著述重要地位的認識較爲普遍,因此纔出現“迄至魏晋,作者間出,讕言兼存,璅語必録,類聚而求,亦充箱照軫矣”
這種子書蜂起的歷史現象。在《典論》中,曹丕設《奸讒》《内誡》《酒誨》等篇,題目雖比較傳統,但用例皆是何進、袁紹、袁術、劉表等當世諸人,古爲今用,用例鮮活,使得《典論》充滿時代的特色,亦可從中窺見曹丕試圖書寫漢末三國之世新的“典憲之論”之情懷與用意。
然僅就以上内容判定曹丕子書的特色及主旨,未免流於表面。曹丕既爲曹操之子,先經奪嫡之争,後廢漢帝自立,登基後又身處吴蜀兩國的威脅之中,政治的影響難免投射於曹丕的性格與思想,進而影響到這部意在立言不朽的《典論》書寫。
奪嫡時期的政治形勢對《典論》造成了影響。曹丕與曹植曾經有過多次角逐與競争,這體現在《典論》的寫作上,可以發現《典論》的内容在許多方面與曹植相關。
首先,就創作“一家之言”的子書動機而言,一般認爲曹丕着手《典論》的創作受到徐幹《中論》的影響。他在《又與吴質書》中言及徐幹“著《中論》二十餘篇,成一家之業,辭義典雅,足傳於後,此子爲不朽矣”,這表現出曹丕對徐幹著述不朽的歆羡,而“既痛逝者,行自念也”也説明疫情期間諸子紛紛去世而著述未竟給他帶來的緊迫感。除此以外,與曹植的競争也是本書寫作動機之一。曹植曾在《與楊德祖書》中寫道:“若吾志不果,吾道不行,亦將采史官之實録,辯時俗之得失,定仁義之衷,成一家之言,雖未能藏之名山,將以傳之同好,此要之白首,豈可以今日論乎!”
曹植當世文才,名滿天下,自然有志於從事子書書寫。同時,曹植這封信所寄對象是楊修,《典略》載楊修“自魏太子已下,并争與交好”
,楊修是曹植與曹丕競争過程中的重要人物,必然得到曹丕的重視。曹植在此信中既屬意子書撰寫,對試圖與其競争的曹丕而言也會産生明顯的推動力。
其次,《典論》中所展示的曹丕形象亦與曹植有交叠之處。就博學與多能二者來説,曹植也不遑多讓。《魏略》中曾描寫曹植初見邯鄲淳時之情景:
時五官將博延英儒,亦宿聞淳名,因啓淳欲使在文學官屬中。會臨菑侯植亦求淳,太祖遣淳詣植。植初得淳甚喜,延入坐,不先與談。時天暑熱,植因呼常從取水自澡訖,傅粉。遂科頭拍袒,胡舞五椎鍛,跳丸擊劍,誦俳優小説數千言訖,謂淳曰:“邯鄲生何如邪?”於是乃更著衣幘,整儀容,與淳評説混元造化之端,品物區别之意,然後論羲皇以來賢聖名臣烈士優劣之差,次頌古今文章賦誄及當官政事宜所先後,又論用武行兵倚伏之勢。乃命厨宰,酒炙交至,坐席默然,無與伉者。及暮,淳歸,對其所知嘆植之材,謂之“天人”。而于時世子未立。太祖俄有意於植,而淳屢稱植材。由是五官將頗不悦。
邯鄲淳因爲自己的才能而同時被曹丕和曹植欣賞,在這一競争中,曹植暫時占有優勢,他“胡舞五椎鍛,跳丸擊劍”,正展現自身技藝之多樣,而“誦俳優小説數千言”,又論造化、人物、文章、政事、用兵等事,則是全方位地展示自己的廣博學識與論辯能力。最後“博學有才章”的邯鄲淳以“天人”之語贊之,短短數行字,曹植的博學、多能形象躍然紙上。在這樣的競争者面前,曹丕在《典論》中屢屢誇耀自己的才能,無論有意無意,皆能顯示出曹植對其産生的“影響的焦慮”。
最後,《典論》中《奸讒》《内誡》《酒誨》諸篇,具有很强的現實意味,其中對政治繼承人争鬥的記載與感嘆更是不吝筆墨。《奸讒》中,曹丕認爲袁紹“顯别嫡庶,婉戀私愛,寵子以貌。其後敗績喪師,身以疾死。邪臣飾奸,二子相屠,墳土未乾,而宗廟爲墟,其誤至矣”
,將袁紹的失敗歸咎於對庶子的寵愛。又叙蔡瑁、張允離間劉表與劉琦,使得劉琮得繼爲嗣,行文至此,發出“士民聞而傷焉,雖易牙杜宫、竪牛虚器,何以加此。琦豈忘晨鳧北犬之獻乎?隔户牖而不達,何言千里之中山。嗟乎,父子之間,何至是也”
的深切感慨,對佞人離間、父子之疏表達出無限憤懣。《内誡》亦談及袁紹事:
袁紹妻劉氏甚妒忌,紹死,僵尸未殯,寵妾五人,妻盡殺之。……其少子尚,又爲盡殺死者之家。嬪説惡母,蔑死先父,行暴逆,忘大義,滅其宜矣。紹聽順妻意,欲以尚爲嗣,又不時决定,身死而二子争國,舉宗塗地,社稷爲墟。
既有對袁紹主君之妻的抨擊,亦有對少子袁尚殺人以順妒母行爲的强烈批判。《典論》對於廢長立幼的行爲表達出深切的哀嘆和告誡,不可謂與曹丕自身經歷無關。至於《酒誨》一篇,曹丕在序中言“酒以成禮,過則敗德,而流俗芳沈。作《酒誨》”
,是對時俗溺酒的批評,而曹植愛酒,史有明載:
植任性而行,不自雕勵,飲酒不節。文帝御之以術,矯情自飾,宫人左右,并爲之説,故遂定爲嗣。……植嘗乘車行馳道中,開司馬門出。太祖大怒,公車令坐死。由是重諸侯科禁,而植寵日衰。
曹植醉闖司馬門是曹丕與曹植嗣位之争的重要事件,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説,曹植之敗正是毁於“飲酒不節”,政治經歷對曹丕警戒“飲酒不節”無疑有相當大的影響。寫作的内容往往源自作者的自身經歷,而與弟弟曹植的競争無疑構成《典論》書籍撰寫的重要政治背景。
建儲與稱帝時期,《典論》的政治性更多地體現於治國之道上。前文已論及作於這一時期的篇章有《論文》《太子》《劍銘》《論太宗》《論孝武》《論周成漢昭》諸篇,其中《太子》一篇是曹丕得立太子以後上書自陳的文字。《典論》是曹丕寄予厚望的“一家言”,將這樣一篇文字列入《典論》之中,既説明他對這篇文章的自信,亦體現晋位太子一事在自己人生中留下的深刻記憶,凸顯政治生涯對曹丕的重要影響。
曹丕《典論》中,作於該時期的《論太宗》爲目前可見最能體現其君王身份、最具有政治色彩的篇章,顯示出曹丕試圖將立言傳統與自身政治身份相結合的努力。《魏書》對此記載:
常嘉漢文帝之爲君,寬仁玄默,務欲以德化民,有賢聖之風。時文學諸儒,或以爲孝文雖賢,其於聰明,通達國體,不如賈誼。帝由是著《太宗論》曰:“昔有苗不賓,重華舞以干戚,尉佗稱帝,孝文撫以恩德,吴王不朝,錫之几杖以撫其意,而天下賴安;乃弘三章之教,愷悌之化,欲使曩時累息之民,得闊步高談,無危懼之心。若賈誼之才敏,籌畫國政,特賢臣之器,管、晏之姿,豈若孝文大人之量哉?”三年之中,以孫權不服,復頒《太宗論》于天下,明示不願征伐也。他日又從容言曰:“顧我亦有所不取於漢文帝者三:殺薄昭;幸鄧通;慎夫人衣不曳地,集上書囊爲帳帷。以爲漢文儉而無法,舅后之家,但當養育以恩而不當假借以權,既觸罪法,又不得不害矣。”其欲秉持中道,以爲帝王儀表者如此。
就此而言,《太宗論》一文的政治性可以分爲兩個階段。前文已考及曹丕作《論太宗》當在太子時期,這一時期曹丕已經在太子之争中勝利,轉而致力於從事文學這一類延聲於當世并流傳至後世的活動。曹丕以“寬仁玄默,務欲以德化民”的漢文帝作爲政治偶像,一方面乃延續曹操後期修養民生的政策,另一方面也是汲汲延求政治聲譽。在稱帝以後,曹丕因爲孫權始終不能歸順,再次頒布《論太宗》,以孝文帝羈縻政策暗示自己不願征伐的理念。《論太宗》在兩個時期都承擔着一定的政治功能。
應當注意,本作爲“一家言”的子書篇章的《太宗論》,在曹丕的利用之下成爲正式的官方文件被頒發天下。若稱此前的子書論政更多是在觀念層面,則《典論》的論政,因爲曹丕的帝王身份,已然進入政治實踐層面。由此《典論》一書與現實政治的公私界限被打破,它既是“一家言”,也是“公家言”。當然,這種跨越也并非自然而然,曹丕在之後修正自己對漢文帝的看法,對漢文帝的三大失誤給予直接的批評,即是展現帝王要“秉持中道”而不能像最初創作“一家言”那般自由發聲的無奈。作爲子書創作者的曹丕,最終還是要讓位於作爲帝王政治家的曹丕。
在漢魏子書的創作過程中,立言不朽往往爲創作的原始動力與最終目的,即如葛洪《抱朴子》所引:“陸君臨亡,曰:‘窮通,時也;遭遇,命也。古人貴立言,以爲不朽,吾所作子書未成,以此爲恨耳。’”
寫作子書的作者將子書未能完成視爲人生的最大遺憾,顯示出子書在這些士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士人對於子書寫作寄予厚望,因而不免有文章難以傳世的焦慮。
同樣,這種焦慮在曹丕身上也能窺見。曹丕既以“典憲之論”命名自己的著述,無疑體現他對於這部著述立言傳世的期許。他在《又與吴質書》中痛惜應暘有才學却最終未能著書,并鼓勵吴質等人及時創作,其實也是對自己的暗自勉勵,换言之,他對《典論》的創作與傳世同樣有着“著書不遂”的焦慮。
在漢末三國時期,子書作者的焦慮超出以往,因爲這一時期子書創作勃興,作品大量涌現,使得傳世壓力變得空前巨大,前文引劉勰言“迄至魏晋,作者間出,讕言兼存,璅語必録,類聚而求,亦充箱照軫矣”,是該現象的真實寫照。數量既多,對質量要求勢必提高。桓範在《世要論·序作》中批評當時的子書創作“豈徒轉相放效,名作書論,浮辭談説而無損益哉!而世俗之人,不解作體,而務泛溢之言,不存有益之義,非也”
,對部分子書的品質低劣、難以入眼進行了尖鋭的批評。在這種情况下,能否在短促的生命中創作出足以傳世的書籍,遂成爲曹丕的焦慮,而《典論》正是在這樣的焦慮之下製作并傳播的。
“著書不遂”的焦慮影響着《典論》的寫作與整理。《太子》一篇,在《典論》中是較爲獨特的部分,現今所見其他篇章皆爲論説,而《太子》却是作者的一篇陳表。作爲稱謝之作,曹丕却在《太子序》中寫道:“上書自陳,欲繁辭博稱,則父子之間不文也。欲略言直説,則喜懼之心不達也。里語曰:‘汝無自譽,觀汝作家書。’言其難也。”
一邊稱其爲“家書”,一邊却又感慨“家書”寫作的不易。抛開政治上的謹慎謙遜不談,究其原因,曹丕在最初寫作該文章之時,大概已有將其收入《典論》以傳世的想法,内容是否得體的焦慮也就影響着《太子》的寫作,從而使他發出“家書難作”的感慨。
“著書不遂”的焦慮影響着《典論》的閲讀與討論。前文已提及曹丕撰寫、講論《典論》,是篇章内容不斷交流與完善的一個過程,在太子時期,這一過程更多地呈現出私人性質。曹丕與文學僚屬及諸儒探討文學,講論大義,論撰所著《典論》、詩賦,而《典論》被論説撰録,可以視爲是《典論》書籍的一次系統化交流及整理的過程,曹丕身邊的文人被引導參與其中,可以從卞蘭賦對《典論》的推崇與贊美中得到證實。書籍在文人群體中流傳并不罕見,漢代文人之間,如劉歆求書於揚雄,崔瑗贈書於葛元甫,本早有借讀新書的傳統,况且曹丕高據儲君之位,更促進着這種流傳。而卞蘭等文人作爲這種流傳的接受者和參與者,在閲讀與討論以後,對《典論》給予極大的推崇,不僅迎合曹丕的心理,也使曹丕“著書不遂”的焦慮得以緩解。
“著書不遂”的焦慮影響着《典論》的流傳與推廣。在即位之後,曹丕藉助政治權力推廣《典論》,子書《典論》作爲皇帝的著作流傳,成爲當時書籍史的獨特現象。有關《典論》在曹魏時期的流傳材料有二,首先是曹丕對孫吴的贈書:
帝以素書所著《典論》及詩賦餉孫權,又以紙寫一通與張昭。
曹丕以《典論》贈孫權及張昭,是作爲外交禮物,就其内容而言,一方面固然是想展示曹丕自身的文化修養以及思想志趣;另一方面,也正如《太宗論》所顯示的,有安撫孫吴、展現政治姿態的作用。從書籍流傳的角度看,《典論》的贈予可以被視爲書籍的跨地域流傳,被贈予的對象既包括孫權這樣的統治者,亦包括張昭這類士大夫,顯示出擴展閲讀圈的願望,可視爲書籍傳播史上的“以公謀私”的表現。曹丕從地域與階層兩方面對《典論》的推廣,背後自然還是立言不朽的著述願望。
另一則材料是曹叡將《典論》刻石:
(太和)四年春二月壬午,詔曰:“世之質文,隨教而變。兵亂以來,經學廢絶,後生進趣,不由典謨。豈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郞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戊子,詔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論》刻石,立於廟門之外。
曹叡刻石《典論》,立於廟門之外,自然是對其父《典論》的特别重視。在刻石《典論》之前,曹叡剛剛發布獎掖經學的詔令,指出當時存在經學荒廢、取士不試經典的現象。此次《典論》的刻石,無疑與這個詔令有聯繫,二者都是朝廷重視文教經典的措施。曹丕將自己的子書定名爲“典論”,給予“典憲之論”的期許,而曹叡通過刻石使該期許得到回應。這是首次將子書刻石立於太廟,“與石經并,以永示來世”,意味着朝廷將《典論》的地位等同於經書,認爲其具有垂範後世的重要地位。至此《典論》的文本已有帛書、紙書、石本三種,得到堪與經書相埒的尊榮。以書籍史視野而言,帛書更加典雅正式,意味着《典論》的崇高地位;紙書更加方便易行,有利於《典論》的當世流通;石本莊重耐久,寄寓《典論》傳世不朽的願望。本爲“一家言”的子書《典論》被推重到如此高位,不難想見曹丕、曹叡兩代人對該書傳世的殷切希望,這是《典論》在流通領域由私到公的獨特意義。
但《典論》的流傳最終是失敗的,它并没有能够像曹丕所期待的那樣成爲“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的傳世作品。實際上,不談它最終的亡佚,《典論》傳世的失敗早在魏晋時期就已見端倪。
在曹叡刊刻石經《典論》之後,在青龍三年(235)出現“火浣布事件”:
昆侖之墟,有炎火之山,山上有鳥獸草木,皆生於炎火之中,故有火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枲,則其鳥獸之毛也。漢世西域舊獻此布,中間久絶;至魏初,時人疑其無有。文帝以爲火性酷烈,無含生之氣,著之《典論》,明其不然之事,絶智者之聽。及明帝立,詔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論》,不朽之格言,其刊石於廟門之外及太學,與石經并,以永示來世。”至是西域使至而獻火浣布焉,於是刊滅此論,而天下笑之。
前文已論及曹丕對火浣布的議論所展現的對自身博學的自信,然言有易而説無難,至青龍三年西域重新進獻火浣布,證明曹丕觀點的錯誤,客觀上也讓官方對《典論》“不朽之格言”的推崇成爲笑柄,這讓整部書乃至曹魏皇室的權威性大打折扣。朝廷最終被迫刊滅《典論》中對於火浣布的議論,可謂無奈而潦草的補救,石碑文本可被削改,但這種削改的刀痕却無法磨滅,它們暴露在公衆視野之中,無疑讓《典論》的口碑在輿論中受到嚴重的削弱,導致“天下笑之”的嚴重惡果。
公言不可有誤,理解《典論》的這種處境,還可再以之前的蘭臺漆書爲參照。《後漢書·吕强傳》曾記載:“(李)巡以爲諸博士試甲乙科,争弟高下,更相告言,至有行賂定蘭臺漆書經字,以合其私文者,乃白帝,與諸儒共刻《五經》文於石,於是詔蔡邕等正其文字。自後一定,争者用息。”
東漢本以蘭臺漆書作爲標準,却因不法者行賄改字而使漆書權威性及公信力喪失,方纔使得熹平石經作爲更加鄭重且不可改易的官方文本横空出世,重新樹立官方文本的權威性。而石經《典論》雖欲效法石經,樹立其權威性,却因爲論述的硬傷,重蹈漆書的覆轍,再次陷入權威掃地的窘境。
《典論》流傳的失敗也同樣反映在傳世文獻上。至西晋,陳壽撰寫《三國志》,在曹丕的本紀中,言及曹丕的著述,稱“帝好文學,以著述爲務,自所勒成垂百篇。又使諸儒撰集經傳,隨類相從,凡千餘篇,號曰《皇覽》”
,唯記《皇覽》而不及《典論》。曹丕本紀引《終制》全文,却不提此文爲《典論》之一篇,以至於本紀之中竟無從尋覓有關《典論》的記載。以往學者對於《三國志》本紀的失載頗有困惑,但以火浣布事件及其處理結果而言,《典論》爲天下笑,無疑成爲曹丕甚至曹魏皇室的污點。從爲尊者諱的角度,不載於本紀也是合理的行爲。而今對“火浣布事件”只能見諸《搜神記》等小説家言,可知官方對於《典論》的沉默已經影響到史家的記載,故而《典論》的推廣流傳,更無從談起。至東晋,裴松之親至洛陽,“歷觀舊物,見《典論》石在太學者尚存,而廟門外無之,問諸長老,云晋初受禪,即用魏廟,移此石於太學,非兩處立也。竊謂此言爲不然”
,甚至連《典論》是否兩處立石都有争議,足見其遭冷落的命運。故《典論》雖然直到宋代纔徹底亡佚,但它在晋代的地位已經反映出它在流傳方面與曹丕原本雄心背道而馳的窘境。當然,僅以“火浣布事件”作爲《典論》流傳失敗的原因未免失於片面,再聯繫今存對石刻《典論》的記載主要見於《三國志》與《搜神記》中,二書皆爲晋人著作,無論是陳壽的暗貶還是干寶的明貶,或許都體現着晋人對於曹丕以至曹魏書籍的態度,魏晋易代,也影響着《典論》的流傳。
對於《典論》的著述焦慮與流傳情况,可謂成也公家,敗也公家。曹丕與曹叡藉助政治地位,對《典論》極盡推廣,使得《典論》在當時地位盛極一時,成爲曹丕個人的代表著作以及曹魏皇室代表性的文化成果。這一時期,子書《典論》由私到公的轉變貌似取得成功,但也正因爲《典論》作爲“不朽之格言”被朝廷立爲典範,甚至加以刻石,纔導致《典論》中的觀點被事實直接否定後無比尷尬的地位。若作爲“一家言”,是容或有錯的,但作爲被官方推爲“不朽之格言”的“典憲之論”,《典論》的錯誤在輿論中就是難以得到諒解的,最終只能成爲“天下笑之”的笑柄。子書跨越“公”與“私”的界限并非易事,若未能經受住時間的考驗,則注定遭受磨滅與失語的命運。
在書籍史上,《典論》是第一部具有帝王身份的子書。之前的子書創作,有高爵之家門客集體創作如《吕氏春秋》《淮南子》,有治國謀略之陸賈《新語》、賈誼《新書》,也有不少窮困之士批判現實、寄寓後世之作。漢魏之際子書創作的興起影響到成長在這一時期的曹丕,使他成爲這一風氣的踐行者。曹丕既有文人立言不朽的願望,亦有政治上文治教化的野心,前者爲曹丕帶來著書傳世的焦慮,後者使得他對《典論》有着更高的期許。藉助政治身份推行《典論》,進而解决子書著述難以立言不朽的焦慮,是曹丕在獨特的歷史情境下,打破子書“公”與“私”的界限而做出的主動選擇,而其子曹叡也將曹丕的這一想法落實并加以推廣。
“火浣布事件”所帶來的《典論》權威性的崩潰,其實反映着書籍史對於追求“典憲之論”著作的苛刻要求。當子書跨越公私界限,試圖取得經書一般不朽地位的時候,就等同於要接受歷史與時間的考驗。决定一部書籍能成爲經典之作的不是一時的公權力,而是内容上的不刊之論。以結果而言,作爲子書的《典論》雖然在流傳上以失敗告終,但其中的《論文》却憑藉論述之精妙而成爲傳世之作,這纔是《典論》中最具有生命力與傳世性的作品,書籍史不會埋没這樣的篇章。
(作者單位:南京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