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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陰騭之天”到“自然之天”:柳宗元天人思想之演變

楊智雄

摘 要: 從宏觀視角探析《柳宗元集》各篇所涉之“天”,内容可以分爲“陰騭之天”“自然之天”等種類。涉及“陰騭之天”内容的作品多爲早年之作,而涉及“自然之天”内容的作品則爲後期之作。這些不同時期的作品内容折射出柳宗元天人觀念從崇信“陰騭之天”向“自然之天”的動態性發展演變,而其中成因則包括唐代社會信仰的轉移、“自然之天”思想的自身發展以及柳宗元個人對歷史的反思等。

關鍵詞: 柳宗元;“陰騭之天”;“自然之天”;天人思想

劉禹錫《天論》云:“言天者二道焉。拘於昭昭者則曰:‘天與人實影響:禍必以罪降,福必以善來,窮厄而呼必可聞,隱痛而祈必可答,如有物的然以宰者。’故陰騭之説勝焉。泥於冥冥者,則曰:‘天與人實刺異,霆震於畜木,未嘗在罪;春滋乎堇荼,未嘗擇善。跖蹻焉而遂,孔、顔焉而厄,是茫乎無有宰者。’故自然之説勝焉。” 在劉禹錫看來,“天”有兩種類型:一是“陰騭之天”,一是“自然之天”。柳宗元《答劉禹錫〈天論〉書》云:“發書得《天論》三篇,……凡子之論,乃《天説》傳疏耳,無異道焉。” 在柳宗元看來,劉禹錫所論之天與柳宗元“無異道”,説明兩者具有共通性。因此,柳宗元筆下之“天”也可分兩種類型,即“陰騭之天”和“自然之天”。

近年來,研究者對柳宗元筆下之“天”進行了探討,主要聚焦於天人思想方面的内容,而極少將“陰騭之天”和“自然之天”聯繫起來進行研究。實際上,從宏觀視角探析《柳宗元集》各篇所涉之“天”,内容亦可分爲“陰騭之天”“自然之天”等種類。通過對這些不同種類的文本内容進行考察,發現柳宗元筆下的“陰騭之天”與“自然之天”屬於不同時期的作品内容,而從這些内容能够折射出柳宗元天人觀念的動態性發展演變過程,本文試對其進行深入探討,以期能對柳宗元研究有所推進。

一、《柳宗元集》所涉之“天”的文本情况

《柳宗元集》收録柳宗元的作品共有664篇,其中外集21篇,外集補遺11篇。在這些作品中,柳宗元提到的“天”總共791次,分别是雅詩歌曲16次,古賦11次,論57次,議辯5次,碑銘15次,行狀45次,表志12次,志30次,對34次,説9次,傳11次,騷16次,吊贊箴戒5次,銘雜題49次,題序12次,序别20次,記33次,書85次,表108次,奏狀23次,祭文47次,古今詩92次,外集卷上13次,外集卷下34次,外集補遺9次。在《柳宗元集》中,涉及“天”的内容可以分爲“陰騭之天”、“自然之天”、天子、天下等不同的類型。

(一)“陰騭之天”的情况

“陰騭”之説肇端於先秦時期,如《尚書·洪範》云:“惟天陰騭下民”,注云:“天不言而默定下民,是助合其居,使有常生之資”,《正義》云:“言民是上天所生,形神天之所授” 。又《周易》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這應該是典籍中最早關於“陰騭”的闡釋。

唐代的劉禹錫《天論》中則將“陰騭”與“天”聯繫起來,闡述爲兩種類别,一爲陰騭之天,一爲自然之天。按照這一標準,《柳宗元集》中共有176篇文章涉及“陰騭之天”,其中論3篇,賦6篇,議1篇,辯1篇,墓誌碑20篇,表57篇,狀7篇,文22篇,銘4篇,序6篇,詩歌12篇,書10篇,説4篇,問2篇,傳2篇,其他文體如《非國語》系列作品6篇和《貞符》《天對》等共13篇。在這些文章中,“陰騭之天”出現的次數共計411次。按單篇文章出現的頻數由高至低排序爲《沛國漢原廟銘》達15次,《天爵論》達11次,《斷刑論》頻數達9次,《乞巧文》達8次,《答劉禹錫天論書》《貞符》《賀誅淄青逆賊李師道狀》《祭吕衡州温文》《爲文武百官請復尊號表第三表》《天對》各達7次,《禮部爲百官上尊號表第二表》《晋孫周》《先太夫人河東縣太君歸袝誌》各達6次,《禮部爲百官上尊號表》《遊南亭夜還叙志七十韻》《爲耆老等請復尊號表》《非國語·伐宋》各達5次,其餘皆爲4次以下。從文體上看,主要集中於表、墓誌、書、銘、論、文、狀、志等文體中。

(二)“自然之天”的情况

“自然之天”思想發端於先秦,如《荀子·天論》中説:“天行有常,不爲堯存,不爲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 荀子强調的是自然規律的客觀獨立性,它不會因爲堯之仁而存在,也不會因桀之暴而消亡。這一思想在東漢時期得到王充等人的闡述,至唐代柳宗元、劉禹錫又將其推進傳揚。在《柳宗元集》中,涉及“自然之天”的文章共有62篇,出現“天”的次數總共97次,其中《答劉禹錫〈天論〉書》最多,共17次,其次《天對》6次,《辯侵伐論》《段太尉逸事狀》《晋問》《三川震》《天説》各3次,其餘皆爲2次以下。從文體上看,賦、論、記、説、書、詩歌等有涉及,但是與“陰騭之天”的文本相比,“自然之天”的文本顯然更偏向於文學性文體,如遊記散文、詩歌、賦等。

(三)“天子”的情况

“天子”作爲皇帝的尊稱,在《柳宗元集》中共出現100多次,比如《平淮夷雅二篇》“度拜稽首,天子聖神”(第8頁);《封建論》“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第73頁);《守道論》“故自天子至於庶人”(第82頁)等。此外,與“天子”意義相近之詞,如《平淮夷雅二篇》:“今又發自天衷,克翦淮右,而《大雅》不作”(第3頁)等詩文出現的“天”亦屬於這一範疇,因爲這裏的“天衷”指代天子的居所。類如《故弘農令柳府君墳前石表辭》“宜升天朝,帝有嘆焉”(第320頁);《武岡銘》“母弟生婿,繼來於潭,咸致天庭”(第552頁)等。這些“天朝”“天庭”與“天子”之含義相近,故亦屬“天子”範疇。

(四)“天下”的情况

《柳宗元集》涉及“天下”之詞共計180多次,其中《封建論》《舜禹之事》爲最多,共12次。其餘有《梓人傳》8次,《輕幣》7次,《與楊誨之第二書》6次,《晋問》5次,其他爲4次以下。從文體上看,墓誌、論、傳、書、銘等雖有論及,但主要集中於議論文中,而詩歌、散文等文體涉及較少。

(五)與“天”相關的其他情况

《柳宗元集》所涉之“天”還有一些專屬名詞,它們多指時間、地點以及其他固定名詞,如《柳宗元集》所涉之天構成時間名詞的有“天寶”“九天”和“中天”;構成地點名詞的有“天水”“奉天”“天臺”和“天長”;構成其他固定名詞的有“天鐘”和“天才”等。

二、“陰騭之天”:《柳宗元集》所反映柳宗元早年的天人思想

在《柳宗元集》涉及的“天”中,“陰騭之天”占總比接近53%,超過半數;“自然之天”約12%。通過對這些涉及“陰騭之天”的作品進行考析發現:

第一,文章多數是柳宗元早年的作品。柳宗元的年譜及作品編年自宋代以來就不斷有學者進行考究整理,這爲研究柳宗元作品創作時間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根據柳宗元年譜對照發現,在《柳宗元集》收録的作品中,涉及“陰騭之天”内容的作品大多數是在37歲之前完成。首先,從年齡階段創作總量上看,33歲時最多,共有23篇,32歲時有5篇,37歲時有8篇,43歲爲5篇,43歲之後共計8篇。其次,從年齡不同階段上看,13歲時有1篇,24歲時有3篇,而27至37歲這十年期間不間斷地出現,其中33歲時最多,37歲時次之,其後32歲時5篇,28歲時3篇,其餘每年至少1篇;38至39歲皆爲0篇;40歲1篇,42歲1篇,43歲5篇,46歲5篇,47歲3篇。再次,從文章確考的總量上看,在《柳宗元集》中出現“陰騭之天”的文章共計176篇,其中有73篇爲確考之文。就73篇確考之文而言,34歲以前的作品(長安時期),共計44篇,35至43歲(永州時期)共計21篇,43至47歲(柳州時期)共計8篇。通過這些數據可以初步斷定,柳宗元在一生創作的作品中,涉及“陰騭之天”内容的作品主要集中於37歲之前完成,而貶永之前的數量最多。

第二,文章創作的地點主要集中於長安和永州。柳宗元的一生,按其活動的地域划分,可以分爲三個時期,即長安時期、永州時期和柳州時期。按時間年段划分,以33歲爲分界綫,33歲之前主要活動於長安,33歲之後活動於永州,43歲之後活動於柳州。據上述統計可知,柳宗元在長安時期創作的文章中内容涉及“陰騭之天”的作品有44篇,永州時期21篇,柳州時期8篇。學界習慣上將柳宗元生活的長安時期和永州時期歸爲早年,而柳州時期爲晚年。因此,柳宗元的作品寫作地點集中於長安和永州,故視爲早年之作。

第三,柳宗元早年多從事與“陰騭”相關的文體創作。早年柳宗元的文章創作主要集中於表、墓誌、序等應用性較强的文體,但這些文體内容往往流露出濃重的“陰騭之天”的思想。如表25篇,墓誌(銘)11篇,祭文9篇,序4篇。其中早年創作的表有24篇,分别是13歲1篇,31歲3篇,32歲3篇,33歲17篇;墓誌(銘)10篇,主要是27至30歲期間的作品;祭文4篇,主要是24至32歲期間的作品;序4篇,其中3篇爲33歲時之作。考究柳宗元人生事迹發現,柳宗元33歲時,正值貞元二十一年也就是永貞元年(805),唐德宗病逝,唐順宗繼位,柳宗元被擢爲禮部員外郎,積極參加了王叔文領導的革新運動,結果被貶永州 。柳宗元《與蕭翰林俛書》:“僕當時年三十三,甚少,自御史裏行得禮部員外郎”(第797頁)。這一時期柳宗元作品主要以表、墓誌、序、文等應用性較强的文體爲主,其中以表和墓誌爲最多。柳宗元《與楊京兆憑書》云:“專百官章奏”(第789頁)又《答吴武陵論非國語書》云:“故在長安時,不以是取名譽”(第824頁)。施子愉《柳宗元年譜》亦指出:“宗元貶永以前之作,率爲墓誌、表、狀、贈序,仍不免蹈一般空泛敷衍之習,其足傳者甚少。” 這與本文的統計基本相符。以上數據表明,早年的柳宗元從事以應用性較强的文本寫作爲主,可能與他的職位有一定的關係,但其文本中流露出“陰騭之天”的内容則體現了他早年的天人思想。

第四,文章書寫的内容多與天命有關聯。在《柳宗元集》中,有墓誌(銘)11篇,祭文9篇。墓誌、銘實與祭文性質相同,都是一種帶有祭祀意義的文體,故可將其視爲同一種類型,其文章篇數共計20篇。這類文章的内容往往與天命或者神靈有關聯。如《亡姊崔氏夫人墓誌蓋石文》“嗚呼,夫人天命之性,固有以異於人”(第335頁);《亡妻弘農楊氏誌》“天可問乎”(第340頁);《亡姑渭南縣尉陳君夫人權厝誌》“皆天譴之大者也”(第333頁)等。此外,在序的文體中,如《裴墐崇豐二陵集禮後序》:“永貞、元和間,天禍仍遘”(第572頁),“天禍”有上天降下的禍殃之義;《送蔡秀才下第歸覲序》:“樂天不憂者,果於自是也。”(第627頁)“樂天”來源於《易·系辭上》:“樂天知命,故不憂”之典。在賦的文體中,《懲咎賦》:“既明懼乎天討兮,又幽慄乎鬼責”;(第55頁)《愈膏肓疾賦》:“寧關天命,在我人力”(第67頁)等。此外,類似於上述墓誌銘、祭文、序、賦之文體,其他書、記文體中亦有相似的内容書寫。

其五,上書陳情之表流露出“陰騭之天”的文氣。在《柳宗元集》中有“表”共49篇,其中所涉“陰騭之天”内容之作品有25篇,超過了一半。如《爲裴中丞賀破東平表》“伏惟陛下先天不違,與神合契”(第1378頁);《第五表》“臣等上授天地神靈”(第1362頁);《第三表》“觀天意於符瑞,敢以爲請,累表陳誠”(第1356頁)等。“表”作爲中國古代下臣向帝王上書陳情言事的一種文體,原本是一種嚴肅的官方文書,如劉勰《文心雕龍·章表》云:“章以謝恩,奏以按劾,表以陳請,議以執異” ,但柳宗元的文章中展露出“陰騭之天”的思想,流露出“陰騭之天”的文氣,這表明了早年柳宗元的天人思想傾向。

綜上所述,在《柳宗元集》中出現“陰騭之天”的次數超過“涉天”總數的一半以上,而對其文本進行考析,發現它們的創作時間主要在37歲之前完成,正是柳宗元頻繁活動於長安和永州之時,因此,可以認爲涉及“陰騭之天”的作品多數是柳宗元早年的作品。通過考察發現,它們屬於實用性較强的文體,内容與天命有密切關聯,由此初步斷定,早年的柳宗元對“陰騭之天”有一定的信仰傾向。

然而,我們在研究柳宗元天人思想時往往更多關注“天人相分”和“自然之天”,而忽視了“陰騭之天”的一面,這對於柳宗元天人思想研究是一種片面。上文在梳理《柳宗元集》時已發現大量關於“陰騭之天”的内容,而柳宗元的態度則是肯定的,因此足以表明他早年的信仰。但這與“自然之天”形成衝突,那是爲什麽呢?筆者以爲,這兩者是一種前後演變的關係。基於這一關係,下文試從柳宗元的具體作品進行論析。

三、“自然之天”:《天説》等文章折射的後期天人觀念

《天説》是柳宗元﹑劉禹錫與韓愈有關“天人之際”的論戰,寫於永州貶居後期,這是柳宗元哲學思想臻於成熟的標志 。在這篇文章中,柳宗元闡述了天人相分的天人理念,對“自然之天”進行了詳細地論述,并對“陰騭之天”進行了批判,這標志着柳宗元“天人”觀念的轉變。

柳宗元《天説》一文是對韓愈《天論》的回應,反映了韓愈、柳宗元、劉禹錫之間不同的天人理念。該文源於韓愈寫了一篇《天論》,而柳宗元和劉禹錫進行反駁,如劉禹錫有《天論》之文。韓愈的中心論點是天能賞功罰禍,“賊元氣陰陽而殘人者則有功”(第441頁)即天與人是一體的,兩者合一,故可以用“陰陽元氣”來“殘人”。韓愈的“賊元氣陰陽”,就是用自然灾異來殘害於人,威懾於人。在此,韓愈之“天”具有人格化,意志化,故而能辨善惡是非,賞功罰禍。

在此文中,柳宗元認爲天、地、元氣、陰陽與果蓏、癰痔、草木一樣,它們都是客觀存在的。柳宗元指出:“彼上而玄者,世謂之天;下而黄者,世謂之地。渾然而中處者,世謂之元氣。寒而暑者,世謂之陰陽。是雖大,無異果蓏、癰痔、草木也。”(第442—443頁)在“天”與人的關係上,柳宗元認爲,“功者自功,禍者自禍,欲望其賞罰者大謬;呼而怨,欲望其哀且仁者,愈大謬矣”(第443頁)。以上觀點實質上是對陰騭思想的批判和否定。

柳宗元闡述“天”與人的關係可概括爲“天人相分”。“天人相分”的基礎是“自然之天”,即“是雖大,無異果蓏、癰痔、草木也。”(第442—443頁)可見柳宗元已站在了“陰騭之天”的對立之面。在人與天的關係上,柳宗元主張“功者自功,禍者自禍”,柳宗元更突出人的力量與能力,而這與天人感應的“陰騭”思想是背道而馳的。

與《天説》觀點一致,柳宗元《天對》中系統的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天對》是柳宗元對屈原《天問》的應答之文,也是柳宗元天人觀的集中反映。宋代黄伯思評價説:“《天問》之章,詞嚴義密,最爲難誦。柳柳州於千祀後獨能作《天對》以應之,深弘杰異,析理精博。” 這一評價極爲懇切,也表明了這篇文章用力之深。

柳宗元在《天對》中明確闡述了“自然之天”的觀點。比如關於宇宙起源的問題,他認爲:“本始之茫,誕者傳焉。鴻靈幽紛,曷可言焉!曶黑晰眇,往來屯屯,龐昧革化,惟元氣存,而何爲焉!”(第365頁)在柳宗元看來,世間關於天地造物之傳,那是一種荒誕之説;關於開天闢地之傳,那是一種虚妄之説;關於晝夜交替現象,那是一種自然之然;關於萬物之生,那是一種元氣之然。所以他認爲,這些宇宙萬物的更替變化,并不是由誰所創造,而是一種客觀使然。關於萬物起源的問題,柳宗元認爲:“合焉者三,一以統同,吁炎吹冷,交錯而功。”(第365頁)柳集中引(元注)《穀梁子》云:“獨陰不生,獨陽不生,獨天不生,三合然後生。王逸以爲天地人非也。”(第365頁)郭新慶先生認爲柳注“‘王逸以爲天地人非也’,顯然是否定有‘人格神’的存在,這與柳宗元《天説》裏主張的天人相分思想是一致的” 。這是有一定道理的。再如關於“天”與人的關係問題,屈原提出“天命反側,何罰何佑”(第391頁)之説,柳宗元對曰:“天邈以蒙,人么以離,胡克合厥道,而詰彼尤違。”(第391頁)在柳宗元看來,天高迷蒙,與人相離甚遠,而人們常常把兩者扯合在一起,責問上天賞罰,這是一種不公的行爲。據上述分析可知,柳宗元在《天對》中闡述的觀點符合天道自然觀,這正是他對“陰騭之天”的否定態度,對“自然之天”的肯定態度。可見,柳宗元已全然接受了“自然之天”。

從上文《天説》和《天對》之文中已知,柳宗元對“自然之天”是給予肯定的,但這與《柳宗元集》中存在大量關於“陰騭之天”的文本形成一定的衝突,這是爲何呢?通過以上文本的分析發現,涉及“陰騭之天”内容的文本多數屬於早年時期的作品,而關於“自然之天”的作品則主要是後期之作,因此筆者以爲,柳宗元的天人思想從早期到晚期有一個演變的過程,而這一過程主要源於柳宗元對儒學經典的批判,换言之,柳宗元“天人”觀念的轉變始於對儒學經典的評判。而這一評判主要始於柳宗元貶居永州十年期間,大體以37歲爲分水嶺。前期作品主要以表、墓誌、狀、贈序爲主,内容多是對長安時期思想的承續,而37歲之後的思想觀念則發生了改變,重要的標志是在37歲的這一年中柳宗元作了一系列關於儒學評論的文章。

首先,柳宗元在書信中陳述了閲讀古書及著述的經歷。柳宗元《與楊京兆憑書》云:“自貶官來無事,讀百家書,上下馳騁,乃少得知文章利病。”(第789頁)又《與李翰林建書》:“前過三十七年,與瞬息無異。……僕近求得經史諸子數百卷,常候戰悸稍定,時即伏讀。頗見聖人用心、賢士君子立志之分。著書亦數十篇,心病,言少次第,不足遠寄,但用自釋。”(第802頁)在這些書信中,柳宗元除了感嘆人生歲月的消逝之外,也陳述了閲讀古籍和著述的經歷,而“經史諸子”實際上多爲儒學之書。

其次,柳宗元在書信中陳述了批閲古書的經歷。柳宗元《與翰林蕭俛書》云:“人生少得六七十者,今已三十七矣。……讀《周易·困卦》至‘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第798頁)柳宗元有《與劉禹錫論周易九六書》,可見他確對《周易》進行過研究。又如《答吴武陵論非國語書》云:“若《非國語》之説,僕病之久,嘗難言於世俗。今因其閑也而書之,恒恐後世之知言者用是詬病。”(第825頁)施子愉《柳宗元年譜》認爲:“其書多爲指斥《國語》紀事立言之不衷於理(尤以論迷信者爲多),足以見宗元讀古書之眼光焉。” 據施子愉所指,柳宗元因爲不滿意古籍“以論迷信者爲多”而指斥,其中不乏《天對》《天説》《天爵論》《時令論》《斷刑論》等批判之作,這説明他不僅對儒家經典進行了認真的研讀,而且作文評判。

再次,柳宗元留下了著述的作品。柳宗元《賀進士王參元失火書》云:“足下前要僕文章古書,極不忘,候得數十幅乃併往耳。……僕近亦好作文,與在京城時頗異。”(第864頁)由此書信中可知,這一年的柳宗元不僅好作文,而且還頗喜贈予友人參閲,類如此信中進士王參元向其求書等。據施子愉《柳宗元年譜》考證,這一年柳宗元所作論文不單有《非國語》,還有《守道論》《六逆論》《晋文公問守原議》等 。不僅對儒家經典進行了辨析,而且有開宋人辨僞疑古風氣之先導

四、柳宗元天人思想演變之因

柳宗元在永州期間作了一系列關於儒學評論的文章。這些文章對“陰騭之天”進行了批判,同時闡述了“自然之天”,這表明了柳宗元天人思想已然發生了轉變。然而,這是什麽原因呢?筆者認爲,這是一個循序漸进的過程,其中由多重因素構成。

首先是唐代社會信仰的轉移。“陰騭”之説肇端於《尚書·洪範》“惟天陰騭下民” 。漢代董仲舒將這一“陰騭”之説與政治聯繫起來,構建新的理論體系,從而爲維繫古代帝王的社會統治提供了理論依據。但這是有一定的社會信仰和天命神靈崇拜作爲紥根的土壤,因爲當時的思想信仰較爲純粹單一,人們唯天是高,爲神是大,故對“天”懷有敬仰與敬畏之心。然而,中唐時期的社會信仰顯然已發生了變化,人們不再單純唯天是高,而是出現了新的信仰渠道。比如佛教的引入,道教的興起,這些都是人們重要的信仰途徑。儘管它們的思想中含有“天”的元素,但儒學之天畢竟與佛老之天有别,而“天”作爲信仰的轉移,正是牽動着人們整個信念的轉變,這是根本因素。早期的韓愈、柳宗元、劉禹錫等人作爲政治官員,他們秉持傳統的天人感應,以望能在政治上有所作爲,但是由於受到現實的打擊,他們從政治的漩渦走向了政治的邊緣,開始對政治失敗之因進行反思,於是才出現了思想的轉變,從而走向了新的思想領域,最終以一個叛逆者的形象,突顯了歷史上少有人能達到的思想高度

其次是“自然之天”順應了歷史發展之需。“自然之天”發端於荀子《荀子·天論》:“天行有常”的思想。東漢時期王充《論衡·譴告》中指出:“夫天道,自然也。” 他將“天道”與“自然”緊密的聯繫了起來,推進了“自然之天”理論的系統化。南朝齊梁時期的范縝《神滅論》,繼承和發揚了荀况、王充等人的天論思想,進一步推動了自然之天理論的發展。但這一派的理論實際上影響較爲有限。直到唐代中後期,由於社會信仰的改變,很多人的思想信仰出現了新的變化,於是開始從天命神學中走向了佛教和道教的信仰。於是出現了對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質疑的聲音,由此形成了“天人之争” 。孫昌武先生指出:“只有到了柳宗元及其戰友劉禹錫,在當時的時代條件下,纔爲歷史上這一重大的,長期争論的問題做出了明確的、系統的解答。這同時也標志着思想史發展的重大轉變:經過了長期的論争,包括佛、道二教思想的衝擊,中國人的觀念已由主要關注‘天人之際’的問題轉移到人的自身的‘性理’問題上來。” 基於這樣的歷史背景,作爲與天命神學對立面的“自然之天”的思想理論開始受到了重視,其中以柳宗元《天説》《天對》、劉禹錫《天論》等文章的横空出世便是這一時期的重要代表。這也是柳宗元天人思想從“陰騭之天”向“自然之天”演變的重要標志。

再次是柳宗元個人的歷史反思。中唐時期,由於黨派之争較爲複雜,故常借天象異常的現象作爲政治鬥争的合法性依據。如《唐大詔令集》卷五《奉天改建中五年爲興元元年正月一日赦》:“北墟人煙斷絶,天譴於上。” 又《舊唐書·順宗》:“天佑不降,疾恙無瘳……上畏於天命……天工人代,不可以久違。” 由於“永貞革新”失敗以後,柳宗元很快從中央發配到地方,從而遠離政治中心,過着與世隔絶的生活,因而“陰騭之天”對其思想的干預逐漸減弱,加上自身不斷地學習和反思,於是開始從舊思想的窠臼中挣脱出來,從而轉向了對立之面,即開始對“自然思想”的接納與吸收,而其《天説》等批判“陰騭思想”的系列文章便隨之應運而生,這爲後世對其評價爲古代樸素的唯物思想家奠定了基礎。 TNhi+JFrHg21570Se+Y7fGqE6yctloTqGMYWPr05zStXUFpdKA1hqj/lwTG3JK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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