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吴澄《書纂言》根據前賢和自己對史實的認識移易篇序,以《康誥》《酒誥》爲武王之誥,以《梓材》爲營洛時書,以《君奭》《立政》爲伐奄歸來時書,與傳統説法大異。又改移《洪範》《梓材》《多士》《多方》篇文字,移易經文重建文本。比勘歷代學者與吴澄對相關問題的論述,可以清晰地看到吴澄《書纂言》對《尚書》的疑辨是宋以來疑經運動的延續,他專釋《今文尚書》,開啓了《尚書》研究新的一域。
關鍵詞: 吴澄;書纂言;疑經
吴澄(1249—1333),字幼清,晚稱伯清,元代著名經學家,學者稱草廬先生。自其高祖以來,世治進士業,享年八十有五。學于新安徽菴程若庸,咸淳七年(1271)試禮部下第,宋亡窮居深谷十數年。入元,歷官江西等處儒學副提舉,從仕郎國子丞、國子司業,集賢直學士特陞奉議大夫,翰林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階太中大夫。施教成均,與諸生講論不倦,寒暑不廢。其言明白痛切,因生徒才質高下、聞見淺深而開導誘掖。作《學基》《學統》二篇,使學者知學之本與爲學之叙。其學淹博,根柢經學,參修《英宗實録》,著有《易纂言》《易纂言外翼》《書纂言》《禮記纂言》《春秋纂言》《儀禮逸經》《孝經章句》,發經書藴奥,卓然成一家。校定《皇極經世書》,又有《老子》《莊子》《太玄經》《樂律》《八陣圖》、郭璞《葬書》等説,文章結爲《吴文正集》一百卷,今其書多存。在元代經學家當中,吴澄的研究是比較豐富的,思想研究方面有方旭東《尊德性與道問學:吴澄哲學思想研究》《吴澄評傳》,吴立群《吴澄理學思想研究》,胡青《吴澄教育思想研究》。但經學一域還未有深入研究之作。
吴氏《尚書》一經有《書纂言》,成於延祐五年(1318)。《書纂言》分卷不一,《通志堂經解》載爲四卷,即虞、夏、商、周四代書各爲一卷,黄虞稷《千頃堂書目》、朱彝尊《經義考》、《四庫全書總目》皆載爲四卷,《四庫全書》第四卷分爲上、下,《多士》至《秦誓》爲下卷。《四庫全書薈要》分爲七卷,明朱睦
《授經圖義例》載爲《今文尚書纂言》六卷,不知劃分起訖,大底是第四卷分爲三卷。朱彝尊還載有滇刻本四卷。吴澄《書纂言》只解今文,他認爲《尚書》乃“孔子斷自堯、舜以後史所紀録,定爲虞、夏、商、周四代之書,初蓋百篇”,但遭秦焚滅後,僅得二十八篇,東晋豫章内史梅賾增多伏生書二十五篇,又於二十八篇内分出五篇,共五十八篇,唐初命儒臣爲五十八篇作疏,而三家之書廢,《書纂言》“所注止以伏生二十八篇之經爲正”(卷一,第460頁)
,專釋《今文尚書》,不以《古文尚書》者雜之。四庫館臣謂“澄專釋《今文》,尚爲有合於古義,非王柏《詩疑》舉歴代相傳之古經肆意刊削者比。惟其顛倒錯簡皆以意自爲,且不明言所以改竄之故,……是則不可以爲訓”
。這是宋吴棫以來疑《書》思想發展的結果,開啓了只解《今文尚書》的先河,對明清以來《書》家影響深遠。學界對吴澄《尚書》學的研究成果很少,探究吴澄對《尚書》文本顛倒錯簡的觀點可以深入瞭解宋以來《尚書》疑辨之學的流變。
從韓愈棄傳求經開始,經學家就開啓了追求聖經原貌的探索,至宋而漸成疑經思潮,此間合理性是基於秦始皇焚書坑儒導致經書殘斷的史實。在《尚書》一域,由字詞句的懷疑漸至疑《書序》《孔傳》《古文尚書》真僞,朱子通過辯今、古文《尚書》語言難易、漢以來經學家未引述《古文》等系統討論了《古文尚書》爲僞的問題,開啓了此後解《書》新路徑。吴澄《書纂言》棄《古文尚書》不解,開啓了學界只解《今文尚書》一脉。
吴氏力圖恢復漢代《今文尚書》之舊,漢代《今文尚書》二十八篇之目,《尚書正義》采用《古文尚書》,析今文二十八篇爲三十三篇,朱子對今、古文《尚書》篇目分合問題已有充分討論,但蔡沈《書集傳》只標明今、古文有無,而未改易合併。吴澄《書纂言》則直接恢復《今文尚書》原貌,是書首列《今文》《古文》篇目,謂“二十八篇,漢伏生所口授者,所謂《今文書》也。……以教授于齊魯之間。”伏氏二十八篇“爲漢儒所傳,確然可信”
,故匯而成編,專事闡釋,而不解《古文》。合《舜典》於《堯典》而删除篇首“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協於帝,濬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聞,乃命以位”二十八字,其《堯典》解題曰:“追紀堯之行事以該初終,一篇并載二帝之事,不名《舜典》而曰《堯典》者,統于尊也。伏生書此篇止名《堯典》,梅賾始分‘慎徽五典’以下爲《舜典》。陳振孫曰:‘《孟子》所引“二十有八載,放勛乃徂落”之文曰《堯典》。’則知古無《舜典》”。(卷一,第460頁)合《益稷》於《臯陶謨》,合《盤庚》三篇爲一,合《康王之誥》於《顧命》,而不用僞《古文尚書》三十三篇之目。論《古文尚書》篇目時,今、古文共有篇目列在其所屬時代之前,古文獨有的則列在其所屬時代之後,吴氏認爲今傳《古文書》來自晋梅賾所上,有今、古文之别是由於書寫文字不同,《今文》爲伏生所傳,以隸書書寫“鼂錯所受伏生書,以隷寫之。”《古文》出自孔壁,以科斗文書寫,“壁中所藏皆科斗書”。漢代所治僅伏生《今文尚書》及僞《泰誓》“漢儒所治,不過伏生《書》及僞《泰誓》”,“孔壁真《古文書》不傳”,《古文》乃張霸僞造,梅賾《古文尚書》乃集“傳記所引《書》語,諸家傳爲逸書者”而成。唐代注疏采用梅本,則“漢世大、小夏侯、歐陽氏所傳《尚書》止有二十九篇者廢不復行”。伏氏《書》“難盡通,然辭義古奥,其爲上古之書無疑”,梅賾所增“平緩卑弱,殊不類先漢以前之文”。(卷三,第459頁)從文字難易程度論今古文《尚書》,宋儒吴棫、林之奇、朱子已有豐富的闡述,吴澄大量引述朱子論《古文》《書序》《小序》《孔傳》之説以證成自己觀點,并據此處理《尚書》文本,以《小序》復合爲一以寘諸後而附孔氏《序》,以復漢代經學舊貌。《古文》“二十五篇自爲卷袠,以别於伏氏之書”,確立了一個僅有《今文尚書》的新文本和只解《今文尚書》的闡釋體系。
吴澄專釋《今文尚書》二十八篇,力圖恢復漢代《今文尚書》之舊,實踐了朱子的觀念,這是宋以來追尋聖經原貌以求聖賢真精神的學術思想的延續,同時也開啓了回嚮漢學的治學路徑。
宋人對《尚書》的疑辨由字詞錯訛、脱簡錯簡、篇序混亂的個别問題,而逐漸衍變爲對《書序》、古文《尚書》及僞《孔傳》等宏大問題的疑辨,大致展示爲從個别經文的懷疑到對文本的全面懷疑,至王柏《書疑》則一以己意篡改篇名、篇序,甚至重新編排各篇内容。吴澄《書纂言》承襲宋人疑經之習,調整篇序、移易經文。
吴澄認爲傳世《今文尚書》篇目之序有問題,他認爲《商書》之《微子》“次序疑在戡黎之前”,但“《商書》五篇,前四篇乃君告其下,臣告其上之辭,此篇乃臣下自相告之辭,故居後”。(卷三,第489頁)對於《西伯戡黎》居《微子》前作了自己的解釋,雖有懷疑,但吴氏未改動舊有順序,他認爲《尚書》篇序編排義理之序重於時間之序。篇序調整主要集中在《周書》部分,漢代今文《周書》十九篇原本篇序:
《牧誓》《洪範》《金縢》《大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無逸》《君奭》《多方》《立政》《顧命》《吕刑》《文侯之命》《費誓》《秦誓》
吴氏根據自己和前人的觀念對《周書》篇序加以重新調整,這一調整,形成了多組有意義關聯的篇章,基本上形成了一個新的經典結構。
(一)《康誥》《酒誥》爲武王書。吴澄置《康誥》《酒誥》於《金縢》之前,認爲武王克商之後,以紂故都朝歌以東封康叔,康叔前往封地,武王作《康誥》告之,篇次當在《金縢》前。稽考康叔之封,有武王説、成王説,司馬遷認爲武王未封康叔,《史記·管蔡世家》云:“康叔封、冉季載皆少,未得封。”
《史記·周本紀》載:“初,管蔡畔周,周公討之,三年而畢定,故初作《大誥》,次作《微子之命》,次《歸禾》,次《嘉禾》,次《康誥》《酒誥》《梓材》。”
亦以《康誥》《酒誥》《梓材》諸篇作在成王之時。《書序》云:“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餘民封康叔,作《康誥》《酒誥》《梓材》。”亦以《康誥》爲成王時事。武王封康叔説源自胡宏、吴棫,朱子云:
《康誥》三篇,此是武王書無疑。其中分明説“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豈有周公方以成王之命命康叔,而遽述己意而告之乎?决不解如此。五峯、吴才老皆説是武王書。只緣誤以《洛誥》書首一段置在《康誥》之前,故叙其書於《大誥》《微子之命》之後。
胡宏、吴棫、朱子是從《康誥》“孟侯,朕其弟,小子封”稱呼來推斷的,傳統周公代成王誥,周公稱康叔爲弟,有其合理性。對於《康誥》時間本有争論,置於武王時不爲無據。關鍵是吴澄直接把漢以來學者認爲《康誥》《酒誥》《梓材》内容相互關聯的一組文章中的《梓材》篇切割出來,以爲是營洛時事,不認同《書序》所謂《梓材》爲周公封康叔之事,這是吴澄新説,但未有堅實證據。
(二)《君奭》《立政》爲伐奄歸來所作。吴澄又以《君奭》爲周公東征還歸留召公之書,《史記·燕召公世家》載:“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祚阼,召公疑之,作《君奭》。”
以爲周公攝政時作。《書序》云:“召公爲保,周公爲師,相成王爲左右,召公不説。周公作《君奭》。”没有明言時間,孔穎達批評《史記》觀點,云:“此篇是致政之後言,留輔成王之意,其文甚明焉。遷妄爲説爾。”
經學家多信此篇爲還政成王時作,争論的焦點在君奭爲何不説話上。吴澄則把時間確定在周公東征還歸留召公而作。關於《君奭》周公留召公之説,蘇軾、程頤皆有所論,其後林之奇、吕祖謙、朱熹、蔡沈等皆祖其説,否定《史記》召公疑周公的説法。《多方》之書“蓋以伐奄而還,有俘囚之民與東方諸侯偕至宗周者,既不誅戮,俾教告之而復遣之歸,仁之至也”。(卷四,第512頁)不誅戮俘囚之民與東方諸侯,主要闡明成王、周公之仁義,吴澄對《多方》作誥時間問題遵從了舊説,但義理闡述上自創新説。孔穎達云:“成王歸自伐奄,在於宗周鎬京,諸侯以王征還,皆來朝集。周公稱王命以禍福咸告天下諸侯。史叙其事,作《多方》。”
究《多方》之文,孔氏之説更爲合理。《立政》乃“成王歸自伐奄,周公教以用人之道,其時官制猶因殷、夏之舊,蓋其時制作未定,未有《周官》‘六典也’”。(卷四,第514頁)這與傳統説法差距較大,《尚書傳》闡釋云:“周公既致政成王,恐其怠忽,故以君臣立政爲戒。”認爲《立政》作於周公還政成王之後,吴澄置於伐奄歸來之時,故列《君奭》於《多方》《立政》之前,此三篇構成一組,爲天下大定而出治之書。由此而論及《多方》當位於《多士》之前的問題,云:“吴氏曰:‘周公東征,三年而歸。明年,奉王東伐淮夷,遂踐奄,還歸於豐,而作《多方》。及營洛邑成周,而作《多士》。’澄案:吴氏説與胡氏《皇王大紀》同。今書《多士》在《多方》之前者,失其次也。”(卷四,第512頁)《史記·周本紀》清晰記載了周初諸誥所作時間,云:
成王既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無佚》。召公爲保,周公爲師,東伐淮夷,殘奄,遷其君薄姑。成王自奄歸,在宗周,作《多方》。
《多方》之書作於伐奄還歸之時,《多士》在《多方》前,《史記》《漢書》和僞《孔傳》皆如是,至胡宏《皇王大紀》系《多方》在《多士》前,此後王柏《書疑》、金履祥《尚書表注》承此。伐奄與作洛遷殷時間問題,歷代皆有争辯。
(三)《梓材》爲營洛時作。吴澄對《梓材》篇的認識與傳統觀點差異最大,吴氏以《康誥》篇首四十八字爲《梓材》篇首,而以《梓材》篇首七十四字爲《康誥》錯簡,據此論斷《梓材》爲營洛時命庶殷之書,與《召誥》《洛誥》《多士》爲同時事,這是吴氏新説。對於《梓材》内容的懷疑始自宋吴棫,認爲“王啓監”以下非武王之誥
,蔡沈則以“今王惟曰”以下爲另一篇文字,吴澄則謂:
《召誥》言“甲子,周公乃朝用書命庶殷、侯、甸、男、邦、伯”,疑此篇即其命侯、甸、男、邦、伯之書也。《召誥》召公率諸侯陳幣而有進戒之辭,蓋所以答此篇之意。故此篇列於《召誥》之前。若其命庶殷之書則《多士》是也,列於《洛誥》之後者,蓋周公獻卜之事在命庶殷之先也。(卷四,第502頁)
疑《梓材》爲“命侯、甸、男、邦、伯之書”,以假設之詞爲根據,并移易《康誥》篇首四十八字爲《梓材》篇首,移《梓材》篇首至《康誥》之篇,以“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東國洛,四方民大和會,侯、甸、男、邦、采、衛,百工播民和,見士于周,周公咸勤,乃洪大誥治”證成《梓材》爲營洛之事。然後認爲《召誥》“召公率諸侯陳幣而有進戒之辭,蓋所以答《梓材》之意。”以《多士》爲“命庶殷之書”,完全改變原有篇序而斷以己意。吴澄這種調整首先是以移易經文爲立論基礎,又以《召誥》“甲子,周公乃朝用書命庶殷、侯、甸、男、邦、伯”一句關涉《梓材》《多士》,認爲命“侯、甸、男、邦、伯”則《梓材》當之,命“庶殷”則《多士》當之。把《梓材》增入《召誥》《洛誥》《多士》一組,這是一個以移易經文重構的篇序。
吴澄借吴棫“《君奭》《立政》《洛誥》諸篇,周公於成王皆有冲孺幼小之稱,而《無逸》獨無,故知其爲最後”之説,以《無逸》爲周公之誥最後一篇。但吴澄在《書纂言》中未調整各篇順序,只是在書首和各篇解題中闡釋了自己的觀點,調整後篇序爲:
《牧誓》《洪範》《康誥》《酒誥》《金縢》《大誥》《君奭》《多方》《立政》《梓材》《召誥》《洛誥》《多士》《無逸》《顧命》《吕刑》《文侯之命》《費誓》《秦誓》
這一順序基於吴澄自己對逐篇史實的重新認識,《梓材》《召誥》《洛誥》《多士》四篇構成營洛事件的有機體,《梓材》内容的理解就發生了巨大變化。
通過篇序移易,吴澄重建了幾組文章,《康誥》《酒誥》爲一組,是武王文誥;《君奭》《多方》《立政》三篇構成一組,爲周公東征歸來之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四篇爲一組,是營洛時事。這一調整有堅實證據的判斷不多,這種無切實證據而隨意竄亂古經的做法是疑經走向極端的反應。
其論《古文尚書》篇序皆先列與《今文》同有之篇,然後列後出《古文尚書》特有之目,但注明原有篇序。如《虞書》之末列原序爲第三的《大禹謨》,而《商書》部分先列今文篇目,然後是《仲虺之誥》第二、《湯誥》第三、《伊訓》第四、《太甲上》第五、《太甲中》第六、《太甲下》第七、《咸有一德》第八、《説命上》第十二、《説命中》第十三、《説命下》第十四。這種篇序的調整也鮮明地表達了吴澄對《古文尚書》爲僞的懷疑。
吴澄《書纂言》除了調整篇序,還調整各篇文字,顛倒錯簡皆以意爲之,延續了王柏《書疑》做法。
(一)據前賢之説移易經文。其對文序的調整有的是據前賢之説,據蘇軾《舜典》“
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庶尹允諧”爲《益稷》文,吴澄《書纂言》直接删除此節。又《禹貢》“織皮崑崙、析支、渠捜,西戎即叙”十二字在“會于渭汭”之下,據蘇軾移至“厥貢惟球琳琅玕”之下、“浮于積石”之上。《洪範》“庶征”之文據蘇軾以爲“五紀”之文觀點移至“五紀疇”
。本晁説之觀點,移《洪範》“皇極疇”之“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十字,“凡厥正人,既富方穀,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汝則錫之福,汝弗能使有好於而家,時人斯其辜。於其無好德,汝雖錫之福,其作汝用咎”五十字,第六“三德疇”之“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食,其害於而家,凶於而國,人用側頗僻,民用僭忒”四十八字至“五福六極疇”之後以爲全文結尾。(卷四,第494頁)又《康誥》篇首四十八字,蘇軾認爲是《洛誥》文,當在《洛誥》“周公拜手稽首”之前,吴澄則移爲《梓材》篇首。認爲《召誥》“甲子,周公乃朝用書,命庶殷侯、甸、男、邦伯”疑《梓材》即其命侯、甸、男、邦伯之書。而《召誥》召公率諸侯陳幣而有進戒之辭,乃答《梓材》之意,故列《梓材》於《召誥》之前。吴氏在《梓材》篇末曰:“此篇‘庶邦享作,兄弟方來’‘庶邦丕享’之類,與‘四方民大和會,侯、甸、男、邦、采、衛、百工播民和,見士於周’之意若相始終,‘王啓監’以後若洛邑初成,諸侯畢至之時,周公進戒之辭,曰中國民亦謂徙居於洛,在天地之中也。其曰‘若稽田’‘作室家’‘作梓材’皆爲作洛而言,欲其克終也。”(卷四,第503頁)由一段文字的移動而改變數篇文章的順序、内在關聯以及内容的理解,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爲一組,爲營洛時事,此爲吴澄新説。吴澄認爲《多方》“王曰:嗚呼,猷告爾有方多士暨殷多士……凡民惟曰不享”一百五十一字“舊本錯簡在《多方》篇”,“‘不享’之下疑又闕文”。(卷四,第509頁)篇中言及多士,故移爲《多士》之文。部分據王柏《書疑》之説
,但王柏以《多方》“王曰:嗚呼,猷告爾有方多士暨殷多士”至篇末皆爲《多士》文,而置於《多士》篇末
,吴澄截取了王説之部分内容。
(二)據一己臆見移易經文。吴澄有的經文移易全憑一己臆斷。如《禹貢》“岷山導江,東别爲沱,又東至于灃,過九江至於東陵,東迤北會於匯,東匯澤爲彭蠡,東爲中江,入於海”,吴澄以“匯澤爲彭蠡”、以“江水行於湖水、漢水之中,故曰爲中江”,謂“‘東匯澤爲彭蠡’六字舊本誤在導漾條‘南入於江’之下,解説不通,遂至紛紜異論,今正其錯簡,諸儒之疑可釋而辨可息矣。”(卷四,第481頁)以漢水爲北江,以長江夾於漢江和彭蠡湖水之中,故稱“中江”。以彭蠡流注大海之水爲“南江”。又謂《多士》“‘又曰:時予乃或言爾攸居’,‘又曰’上舊有‘王曰’二字,新安王氏曰:‘王曰之上必有脱簡,又曰之下必有脱文,不可强釋。’今案:王氏説是也。‘王曰’之下脱簡,即是誤在《多方》篇内者,既取彼之文補之於此,則此‘王曰’二字宜衍,今删去。‘又曰’蓋承上文‘惟曰’而言,述凡民之又曰也。”(卷四,第509頁)此乃借前人之説爲自己張目。
吴澄有的移易則是按經文語言形式和語意,如《多方》據語言形式和語意重調整如下:“爾曷不忱裕之於爾多方?爾曷不夾介乂我周王享天之命?爾曷不惠王熙天之命?”三個問句并排,而截掉“今爾尚宅爾宅,畋爾田”。“爾乃迪屢不静,爾心未愛。爾乃不大宅天命,爾乃屑播天命,爾乃自作不典,圖忱於正”之後又截取間隔一百五十一字後的“爾乃惟逸惟頗,大遠王命,則惟爾多方探天之威,我則致天之罰,離逖爾土”排於其後,又由“離逖爾土”之意截其前“今爾尚宅爾宅,畋爾田”(卷四,第513頁)列於其後,這是按語意重排。又如《梓材》篇,吴棫以“王啓監”以下爲另一篇文字,蔡沈認爲“此篇文多不類。自‘今王惟曰’以下,若人臣進戒之辭。”
斷《梓材》篇首“王曰:封,以厥庶民暨厥臣達大家”至“肆亦見厥君事,戕敗人宥”爲《康誥》之文,認爲“此一節舊本錯在《梓材》篇首”,(卷四,第499頁)直接移到《康誥》“已,汝惟小子,未其有若汝封之心,朕心朕德惟乃知”與“凡民自得罪,寇攘姦宄,殺越人於貨,暋不畏死,罔弗憝”之間。這是按語意相近移易。移易容易導致經書的混亂,背離學術實事求是精神。
體會詞氣雖不失爲一種閲讀解釋方式,劉敞《尚書小傳》、蘇軾《書傳》皆從語言形式和内容連貫性上對《尚書》文本有所懷疑,但并未移易經文,王安石、程頤、朱子有改訂《武成》,龔鼎臣、晁説之、洪邁等皆有改訂《洪範》,王柏《書疑》大量移易《尚書》文句。如學者的影響巨大的話,則意味着經典重建,朱熹《大學》改本乃一顯例。
吴澄研磨六經,諸經“纂言”於元代之經學傳承發揚具有重要貢獻,他講學不倦,爲四方學者之歸,培養了虞集、揭傒斯、危素等大量優秀學術人才。揭傒斯云:“皇元受命,天降真儒,北有許衡,南有吴澄,所以恢宏至道,潤色鴻業,有以知斯文未喪,景運方興。”
“勸講内廷,誠意深遠”,輔君致治。學術上“肆於聖經賢傳,以辨前儒之惑,以成一家之言,天下後世之學者可以探索玩味於無窮。”
《書纂言》雖有移易篇序、經文之論,然其於《今文尚書》的討論,在訓詁義理上實有建樹,其專釋《今文尚書》,開出了其後《尚書》研究之一域,影響直至今日。吴澄之疑辨較之王柏來説謹慎得多,有的地方重史實依據,爲其後窮究《尚書》根源開闢了路徑,梅鷟、閻若璩等學者大力推進了這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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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楊飛,南京審計大學文學院副研究員,揚州大學《尚書》學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文學博士,主要從事《尚書》學史研究。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元明《尚書》學研究”(16XZ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