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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金文的“夙”與清華簡《五紀》的“丮”

鄔可晶

摘要: 殷墟甲骨文中有“ ”“ ”“ ”等記録“夙”的表意字,又有“ ”或“ ”的省體“丮”記録“夙”,以“丮”爲“夙”還延續到西周金文的“夙夕”“夙夜”成詞之中。從西周金文開始,“丮”又作爲“揚”的省體使用,這一用字爲戰國竹書《五紀》所沿襲。《五紀》中的“丮(揚)”不能與甲骨金文用爲“夙”的“丮”相聯繫。

關鍵詞: 丮 夙 揚

一、緣 起

2021年底出版的《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壹)》所收長篇佚書《五紀》中,數見被整理者釋爲“丮”的字。整理者在簡59第一次出現“丮”字時加注説:

丮,《説文》:“持也。象手有所丮據也。”此字見於甲骨金文,與“夙”通用,參謝明文:《説夙及其相關之字》(《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七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簡文出現多次,或可讀爲“祝”。

此注把《五紀》的“丮”與甲骨金文中經學者論證當讀爲“夙”的“丮”聯繫了起來。雖然我們的看法與清華簡整理者不同,但從學界現有認識來看,相信《五紀》的“丮”即甲骨金文用爲“夙”的“丮”的人不在少數,所以覺得或可藉由整理者的繫聯(儘管可能是錯誤的),把甲骨金文中表“夙”之字的情况和清華簡《五紀》的“丮”的釋讀這兩個問題合在一起加以討論。

二、甲骨金文用爲“夙”的字

(一)

甲骨金文裏作如下諸形之字:

即《説文·七上·夕部》的“ ”(“ ”後隸變爲“夙”),這是很早就被古文字研究者釋定的。 戰國秦漢文字的“夙”承此形。爲了論述的方便,以下用“ ”作爲“夙”的隸定形。

殷墟甲骨文裏還有如下一字:

舊多隸定爲“ ”“ ”,釋爲“埶(藝)”或“爇”。1995年,沈培發表《説殷墟甲骨卜辭的“ ”》一文(以下簡稱“沈文”),對大量卜辭中“ ”字(兼包“ ”“ ”二形)的用法作了深入細緻的研究,指出殷墟甲骨卜辭“ ”的用法分爲兩類:一類用作時間名詞,指夜盡將曉之時;一類用作動詞,其意爲“早起做事”,此種“ ”“在表示動詞意義時有表示時間的作用”,并通過與卜辭和傳世古書中“夙”的用法的對比,得出“ ”當釋爲“夙”的結論。 [1] 其説可從。但“ ”釋爲“夙”,主要是通過用法的比勘得出的,至於“ ”的字形,“沈文”説:

從字形上看,“ ”字从丮,从木或屮,有時木或屮上加上小點,大概以早上起來舉火之形表示早起做事之意。後來,這種寫法的字被“夙”字合併,合併大概很早就完成了,西周金文中已經看不到“ ”字了。 [2]

但又不排斥“ ”是與“夙”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另一個字,假借來表示“夙”的可能性。 [3] 沈培没有完全斷定“ ”即“ ”之異體,頗爲審慎。

從現在對殷墟甲骨文字的認識來看,“ ”所从的“屮”應該就是“木”形的簡體,而非“艸(草)”字。甲骨文裏另有“艸(草)”的象形初文,作 之形,爲陳劍所釋出,其“造字意圖可以理解爲以其上半作枝莖彎曲柔弱之形,來跟上半作枝莖伸展之形的樹木的‘木’字相區别”。 “艸(草)”可以省掉根部作 ,“木”形當然也可以省掉根部作“屮”形。甲骨文“暮”字有从“四‘屮’”與从“四‘木’”等不同寫法,“朝”字多數从“屮”,偶爾也有“日”上作“屮”、下作“ ”者, “朝”“暮”等字中的“屮”“ ”應該都是“木”,因爲太陽、月亮升起或落下一般是以樹木爲參照系的。王獻唐《古文字中所見之火燭》認爲“ ”所从 乃“上象火燄”的 之省,“ 即木”,“火把之燭,本以木燃,古文字凡象木質器物,每祇作木指事,此雖省文,亦其通例如此也”。 已指出此點。所以“沈文”用“ ”兼指“ ”“ ”二形,是正確的選擇。

有些“ ”字在“屮”或“木”上加小點,孤立地看,説“ ”象擎舉火把之形不無可能。但“ ”絶不能講成手舉月亮(事實上這也是不可能發生的),“ ”“ ”所从的“丮”應該有一個統一的解釋。 [4] 王襄《古文流變臆説》認爲“ ”“象人跪而拜月之形”。 趙誠《甲骨文簡明詞典》謂“ ”所从“ 象跪拜祝禱之形”,比王襄説得更爲準確;他雖也把全字説爲“似是拜月之祭”,却承認“未見有祭月者”,“從卜辭看不出這種祭祀的内容”。 姚孝遂《甲骨文字詁林》“ ”字條按語同意 “象拜禱形”,又指出“‘祝’字即从此”。 姚孝遂所説的“祝”即“ ”,後文會有論及。“拜月”云云於文獻無徵,可不必論,他們對“丮”形的看法則顯然十分合理。既如此,説“ (夙)”象拜禱火炬,就更近於荒唐。

殷墟花園莊東地所出甲骨有如下一辭:

(1)丙:子 興又 妣庚。(《花東》236)

2005年,黄天樹發表《花園莊東地甲骨中所見的若干新資料》,認爲此辭中的“ 興”“其意同於《詩經·衛風·氓》‘夙興夜寐’之‘夙興’,當‘早起’講,可證沈説不誤”。 今按,“興”在殷墟卜辭中有祭祀動詞的用法,這裏舉一條“興”後接祭祀動詞、一條“興”後接犧牲之例,以與“子 興又 妣庚”對照:

(2)己未卜:西子興酒。(《合》22294)

(3) 興。允興四羊。(《合》11185)

我認爲《花東》236的“興”也是祭祀動詞,不能與“ (夙)”連讀爲“夙興”。“子”既然一早舉行祭祀,就必定“夙興”,命辭似乎没有特地點出“興(起床)”這件事的必要。此辭之意當謂“子”一早用公羊“興”祭、“又”祭祖先妣庚好不好,或“子”一早爲了用公羊“又”祭祖先妣庚而“興”祭好不好。商人在“夙”時祭祀,其例甚多,詳見“沈文”徵引,後面也會提到有關的例子。雖然“ ”讀爲“夙”可以肯定,但此字在文字學上尚無很好的解釋。

謝明文在2018年全文發表的《説夙及其相關之字》(以下簡稱爲“謝文”)中,根據山西絳縣横水墓地M1006出土的仲 人盉銘兩次出現“夙夜”之“夙”皆作“丮”(《銘圖續編》0981)、同人所作仲筍人盤銘“夙夜”之“夙”一作“ ”,一作“丮”(山西省考古研究院等編著《倗金集萃——山西絳縣横水西周墓地出土青銅器》第63頁)、伯中父簋“夙夜”之“夙”器銘作“ ”而蓋銘作“丮”(《集成》04023)以及蔡簋“丮”亦用爲“夙夕”之“夙”(《集成》04340)等現象,指出古文字中“丮”有“夙”的讀音;他推闡此説,通過與“ (夙)”有關卜辭辭例的對比,指出殷墟甲骨卜辭裏也有不少“丮”當讀爲“夙”。 這些意見都是正確的。

甲骨金文中有寫作如下之形的字:

(《甲骨文字編》104頁)、 (禽簋,西周早期,《集成》04041)

現在的古文字研究者一般隸定爲“ ”,認爲“ ”乃“祝”之異體。 “謝文”信從陳劍在課堂上提出的“ (祝)”“孰”皆从“丮”聲的説法,進一步肯定“ (夙)”亦从“丮”聲(上引姚孝遂説實際上已把“ (祝)”與“ (夙)”所从的“丮”相聯,衹是姚氏看作意符而非音符)。王子楊認爲作“ ”的“祝”是從甲骨文中畫出“舌”“口”之形的 (《合》10148)、 (《合》15362)、 (《花東》361)一類“祝”之繁體簡省而來的; “謝文”“贊成‘ ’是‘祝’字異體,但根據‘丮’有‘夙’音,‘ (祝)’字所从之‘丮’無疑應兼有表音作用” 。我們認爲,從“謝文”的論證看,早期古文字中“丮”有“夙”音,可與“夙”通用,這是没有問題的。“祝(*tuk)”“孰(*duk)”古音極近,但它們與“夙(*suk)”的聲母相差甚遠,讀“夙”音的“丮”没有可能同時充任“祝”“孰”的聲符(陳劍提出“祝”“孰”从“丮”聲時,還不知道“丮”可用爲“夙”,所以他當時的解釋倒尚能自圓其説)。帶“舌”“口”之形的“ ”似更有可能是一般的“ ”的繁體,以此更好地描繪祝禱時口中念念有詞的場景。王子楊還引用沈培説 “象人跪跽而舉雙手祝告於示前,可見‘祝’時手確實有動作。……結合 這些不同的寫法,可知‘祝’時其手可朝上也可朝下,大概可以説明‘祝’時手的動作是自上而下活動” 來解釋“ ”的字形。 雖然我們對其具體動作的描述有些不同看法(詳後),但以“ ”所从“丮”爲祝禱時雙手的動作,跟前引姚孝遂説一樣,應該是合乎事實的。然而“ ”究竟是不是“祝”的異體,仍有商榷餘地。

《花東》361有一個从“口”的“ ”,其形如下:

學者已注意到經過改刻。蔣玉斌對此字有很好的分析:

我以爲,觀察到這一改刻非常重要。刻手原來刻的,似即常見的覆手於膝的“祝”字;改刻後,雙手向神主揚起,并趁勢在手肘下加指事符號,以形成兩個“肘”聲。這一改動顯然是有意的。揣測其意圖,似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改造“祝”形使之更形象,并兼注“肘”聲;一種是改“祝”字爲相近而又有區别的字,并以“肘”聲注記該字(詞)的音。考慮到改刻的事實以及“肘”聲與“壽”聲的密切關係(最明顯的内證就是《花東》336的“ ”字被改造爲从“ ”省、“肘”聲的有聲字),我認爲刻手最終想表示的很可能是“禱”字。關於該字及有關諸字,擬另作探討。

他據此加注“肘”聲的字形將過去一般釋爲“祝”的異體的“ ”改釋爲“禱”,正確可從。“ ”(包括帶“舌”或“口”的繁體)所从“丮”皆作雙手朝上,與作 等形的“祝”的手形朝下迥異,古人大概主要就是靠這一點來區分“ (禱)”與从“示”并帶手形的“祝”的。也就是説,古文字“祝”没有从雙手朝上的“丮”的(甲骨文 應該也是“禱”字。甲骨文另有不从“示”的 ,似可視爲 類“禱”的省體)。

“謝文”爲了説明“ (祝)”可以“丮(夙)”爲聲,討論了一版周原出土的甲骨刻辭H11:1:

(4)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貞:王其 (卲) )成唐(湯), (肆) 二女,其彝衁 三、豚三,囟(思)又(有)正。

他把“卲”後一字釋爲“ (祝)”,指出“丮”下爲“示”之殘。現在看來,此字應從蔣玉斌説改釋爲“ (禱)”。“肆”後一字,“謝文”考釋説:

此字左下从“示”,左上顯然是“ (祝)”,右半實際上是从“ (夙)”,其中“屮”形位於“丮”形與“ ”形所从口旁的中間,▲2(引者按:即“肆”後之字的代號)當是“祝”字異體。這一字形既可能是“ (祝)”“ ”兩者的雜糅,也可能是“ ”“ ”兩者的雜糅(論集按語:也可以看作“ / ”“ ”“ ”音近雜糅),它所从之“丮”變作“ (夙)”,這正説明了“祝”“夙”之間語音關係應非常密切。

按上引甲骨文从“舌”的“ (禱)”或作 (《合》10148),“丫”形穿插在“口”中書寫。頗疑 字“丮”上的似“屮”之形是此種寫法的“舌”的進一步省訛,即把“口”綫條化爲“凵”,中間的“丫”形則簡省爲“丨”。“祝”“禱”義近(音亦不遠)。周原甲骨此字似可分析爲在“ (禱)”上加注“ (祝)”聲,即祝禱之“祝”字。“謝文”因將此字與上一句的“ ”都釋爲“祝”,但從文義看,此“祝”字當訓爲“斷”,與前一“祝”字用法不同,遂用“寫法有繁簡不同,這可能與它們用法有别有關,前者是祭祀動詞,後者是指一種用牲法”勉强予以解釋。我們認爲前一句的“ ”是祝禱之“禱”,後一句的這個寫法頗繁的“祝”可從“謝文”訓爲“斷”,指用牲法,這樣就不存在謝説的問題了。總之,周原甲骨此字不能證明“祝”可从“丮(夙)”聲。

“孰”所从之“丮”也并非聲符,我們另有文章討論, 此不贅述。

在確定早期古文字“丮”可用爲“夙”之後,“謝文”分析“ ”“應是一個从‘夕’‘丮’聲的形聲字”,“ ”“也有可能就是一個一般的形聲字”,并説“即便‘ ’是一個會意字,如一般所理解的那樣像‘手執火把形’,我們也不清楚它最初是爲哪一個詞所造的”,但據“丮”“ ”通用來看,“‘ ’中的‘丮’旁無疑應兼有表音的作用”。 關於這個讀“夙”音的“丮”,“謝文”一方面承認“最初是爲哪一個詞所造的還有待研究”,另一方面又懷疑“丮”是“巩”的初文。 按“巩”與“夙”聲韻都相差很遠,“丮”爲“巩”之初文説絶無成立的可能。“謝文”還説:

至於這個“夙”音是“丮”字本來就有的還是因從“夙”中割裂出來而繼承其讀音,則有待研究。

但是,如果“丮”的“夙”音是“從‘夙’中割裂出來而繼承其讀音”的,“ ”又怎能分析爲“从‘夕’‘丮’聲的形聲字”?“ ”所从的“丮”如何“無疑應兼有表音的作用”呢?這後一種推測與“謝文”所立之説多少有些矛盾。由此可見,讀“夙”音的“丮”的來歷尚須研究;用爲“夙”的“ ”字應如何分析,也還未解决。

(二)

金文用爲“夙”的“丮”的材料,除前舉仲 人盉、仲筍人盤、伯中父簋、蔡簋外,“謝文”主張還有西周金文沈子它簋、班簋和春秋金文郘鐘中的“丮”。此三例“丮”我們認爲都不能按“夙”音來讀,詳見第三節。此外,“謝文”在文末“補記”中還提到《陝西金文集成》第16册1833號著録的商代晚期父辛簋銘“用旅丮止”的“丮”,他懷疑可據“夙”音讀爲“宿”,“但實際是否如此,還有待將來進一步的研究”。 細審《陝西金文集成》所收簋銘照片和拓本,所謂“丮”字原作 / ,雙手之間明顯有筆畫,恐不得算作“丮”的確例。

山西絳縣横水M1006出土的仲 人盉、仲筍人盤和傳世的伯中父簋、蔡簋都是西周中期器。“謝文”已指出“蔡簋銘、伯中父簋蓋銘分别是宋人、清人的摹刻本,字形可能有舛誤” ,即使承認其字形不誤,兩周金文中明確讀爲“夙”的“丮”目前也衹見到4例,并且它們都衹用爲“夙夕”“夙夜”之“夙”。“夙夕”“夙夜”乃古成語。可能正因爲用於此種熟語,“ ”纔可以省作“丮”而不致誤認,如同殷墟甲骨卜辭中“有 (害)”、“亡 (害)”是成語,所以“ (害)”有時就省作“虫”,如《合》23110、《屯》644等。《合》21825“戊寅,子,卜:亡害”之“害”亦省作“虫”,與之對貞的“戊寅,子,卜:又(有)害”之“害”則作“ ”,這跟仲 人盉、伯中父簋“夙夜”之“夙”一作“ ”、一作“丮”的情况,尤爲相似。也可能“夙”下“夕”“夜”字已有“夕”,可以兼充“ ”字中的“夕”,所以纔把成語“夙夕”“夙夜”中的“ ”省作“丮”的。

雖然西周金文裏的“丮(夙)”可作如上解釋,但是,從“謝文”的研究來看,殷墟甲骨文的典賓類、歷組、出組、無名組等類組中都有“丮”用爲“夙”的情况,這恐怕不宜看作個别類組偶然的形省。不過,從辭例上可以斷定用爲“夙”的“丮”,最早似見於典賓類卜辭,但“ (夙)”“ (夙)”在時代最早的師組肥筆類卜辭已見使用;凡有用“丮”爲“夙”的類組,同時也必有“ (夙)”“ (夙)”。從數量上説,用爲“夙”的“丮”也不如“ (夙)”“ (夙)”多。如果讀“夙”音的“丮”是本來就存在的一個獨體字,“ (夙)”“ (夙)”都以它爲聲旁的話,那麽“ (禱)”字中的“丮”當如“謝文”、陳劍等人的觀點分析爲聲旁更合適一些。但是前文已指出,“夙”與“禱”或“祝”的聲母遠隔,“禱”或“祝”从“夙”聲在音理上是講不通的。綜合這些情况考慮,我們認爲還是上引“謝文”提出的後一種推測最爲穩妥:“丮”所以有“夙”的讀音,大概就是從“ (夙)”或“ (夙)”中簡省出來、故而繼承了“夙”的音義的。不過從下文的論證可以知道,“丮(夙)”與一般的簡省割裂而成的字有所不同,其字形本身正好也可以表示“夙”的詞義,我們未始不可以把讀“夙”音的“丮”看作“ (夙)”或“ (夙)”的簡體。“ (夙)”“ (夙)”應是表意字而非形聲字,其中的“丮”跟“ (禱)”所从“丮”一樣,都是表意構件(本無讀音,“丮”讀“夙”音源於“ (夙)”“ (夙)”)。

需要指出的是,“埶”“對”“孰”“ ”等字所从的“丮”一般認爲表示“握持”之義,這些字中的“丮”雙手不朝上,“ (夙)”“ (夙)”所从“丮”雖有少數已混同爲平持形的“丮”,但從其字源看,本作雙手高拱之形,與“握持”義的“丮”形有别。我們認爲“ (夙)”“ (夙)”“ (禱)”三字中的“丮”與“握持”義的“丮”不是同一個東西,爲示區别,以下權且用“丮*”作爲“ (夙)”“ (夙)”“ (禱)”所从“丮”的隸定形。

(三)

《説文·七上·夕部》:“ ,早敬也。从丮持事,雖夕不休,早敬者也。”謂“丮”表“持事”云云,顯然不對,上文已説“握持”義的“丮”與“ ”所从“丮*”不是一回事。王筠《説文句讀》認爲《説文》的訓釋之語當斷作:“ ,早,敬也。”并解釋道:

《釋詁》《毛傳》皆曰“夙,早也”,而許申之以“敬”者。凡《詩》《書》言“夙”者,惟“豈不夙夜”“不夙則莫”無“敬”意,若夫“夙夜在公”“星言夙駕”,皆有“敬”意,况“夙夜惟寅”“夙夜敬止”,尤著明矣。故知“夙”之爲言,與“朝、旦、晨、晙”但爲“早”之别名者不同。《生民》箋曰:“夙之言肅也。”

度王筠之意,他大概認爲“早”“敬”是“夙”的兩個義位,但彼此之間當有聯繫,所以“夙”的“早”義與一般單純表“早”義之詞不同,它是“早”中含有“敬”義,或者説“早”可引申爲“敬”義。不管王説是否合乎許慎原意(許慎的意見也可能是錯的),他對“夙”的“早”“敬”二義的看法對於我們討論“ ”“ ”“丮*”的字形十分重要。

王筠《句讀》所引《生民》鄭箋,見於“載震載夙”句,毛傳:“震,動。夙,早也。”鄭箋:“夙之言肅也。……於是遂有身而肅戒,不復御。”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闡釋“夙”義云:

夙謂早敬,亦引申爲肅敬之通稱。《保傅篇》:“周后妃任成王於身,立而不跂,坐而不差,獨處而不倨,雖怒而不詈,胎教之謂也。”盧注:“太任孕文王,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口不起惡言,故君子謂太任爲能胎教也。古者婦人孕子之禮,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蹕,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邪色,耳不聽淫聲,誦詩,道正事。如此,則生子形容端,心平正,才過人矣。”所言正此詩“載夙”之謂。夙指坐、立等事言之,非僅如箋云“不復御”也,不復御已於“攸介”句見之矣。《説文》以 爲早敬;毛傳訓夙爲早,亦指敬言。《正義》謂“獲福之早”,失傳恉矣。

所言“載夙”之“夙”義十分精到。從馬氏所説“夙謂早敬,亦引申爲肅敬之通稱”來看,他雖不認爲《説文》的“早敬”乃“二義并立”,但也跟王筠一樣指出“夙”引申而有“肅敬”義。王引之《經義述聞》卷十一《大戴禮記》“參夙興”條引其父王念孫説認爲“參夙”本當作“齊夙”,“興”字誤衍:“《説文》:‘肅,持事振敬也。’‘夙,早敬也。’是夙與肅同義。故《大雅·生民》箋云‘夙之言肅也’。” 這是據《説文》以“肅”爲“肅敬”義的本字(《説文》分析“肅”字“从帇在 上,戰戰兢兢也”)。從古文字看,“肅”本不从“ ”,而是一個从“聿”“ ”聲的形聲字,其本義不可能是“持事振敬”“戰戰兢兢”, [5] 典籍用“肅”字表“肅敬”義之“肅”,必是假借。“肅”“夙”音近可通(二字中古同音), “肅敬”之“肅”的本字應該就是“夙”。

“早”義之“夙”何以帶有“敬”義?王筠雖已看出了這一點,却未能很好地加以解釋。上引“沈文”指出,甲骨卜辭中的“夙”除了用爲“早晨日出之前夜間的一段時間”的時間名詞之外,還有不少動詞用法,意爲“早起做事”,此種動詞“夙”在祭祀卜辭、田獵卜辭以及其他内容(如戰争)的卜辭中都可以看到。下面從“沈文”轉引一些祭祀卜辭的例子: [6]

(5)惠 (夙)酒。〇其遘上甲史酒。(《合》27052。按與“夙”對貞的“遘上甲史”是謂詞性結構,“以事記時”,“夙”也應理解爲在“早起做某種祭祀”之時)

(6)己酉卜:母己歲 (夙)。〇弜 (夙)。(《合》27340)

(7)丙寅卜:祼夕歲,一牢。〇二牢。〇三牢。〇其 (夙)。(《屯》2391。按此辭“夙”與“夕”對貞,“夕”也可以用作動詞,表示在夜間進行某種祭祀活動,如《殷契遺珠》725:“丙辰卜,尹,貞:其夕父丁三 。”)

(8)乙丑卜,何,貞:王賓 (夙),不遘雨,奂(?)惠吉。〇乙丑卜,何,貞:王賓 (夙),奂(?)惠吉,不遘……(《合》30528。類似之辭又如《合》27382等)

(9) (夙)且(祖)乙五 。(《合》20045)

(10)癸卯,貞:惠 先于大甲、父丁。〇癸卯,貞:丁未延 示,其 (夙)。(《屯》1115)

(11)惠 (夙)。〇惠 。(《合》30954。按上引二辭的“ ”顯然是祭祀動詞或祭名)

雖然這樣的“夙”也見於記田獵、戰争等事的卜辭,其義當爲“早起做事”,但在古人早起所做之事中,祭祀先祖無疑是很重要的事,甚至可以説是最重要的(西周青銅器銘文中,“用夙夕/夙夜享孝于××(先人)”一類話極爲常見,也是多在“夙、夕/夜”祭祀先人之證。古人所以要在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進行祭祀,可能跟他們認爲夜間先人的精魂容易降臨有關)。由於此種動詞用法的“夙”在傳世古書中已頗罕見,〔《詩·小雅·雨無正》:“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諸侯,莫肯朝夕。”這裏的“夙夜朝夕”如非故作“詩家語”,似可視爲“夙”的動詞用法在古書中的殘留。“夕”“夜”本一語分化,“夜”的出現較“夕”爲遲,“夕”在卜辭中也可用作動詞,見上引(7)。〕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做祭祀等事”當是“夙”這個詞的本義,(如果謹慎一點,可以説是“夙”的古義。)指“早晨日出之前夜間的一段時間”的名詞用法則由此本義引申而來,再進一步引申,“夙”就可以泛指“早”,與泛指晚上的“夕”或“夜”相對。正因爲“夙”的本義爲“在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做祭祀等事”,“夙”的詞義中本來就含有“敬”的意味,(“祭祀”需要“肅敬”,自不待言;“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按理是睡覺的時間,古人在此時起來祭祀,更顯其敬祖之意。)後來引申出“肅敬”之義,是很自然的。

“沈文”在論定卜辭“ ”既表示時間,又是一個實義動詞之後,説了如下一段話:

把這兩種情况結合起來考慮,可以知道“ ”應當是一個既可以表示動作又可以表示時間的詞。古漢語裏名動相因的例子是很常見的,“ ”這個字,有時是動詞,有時是名詞,很可能就是名動相因的例子。名動相因在意義上都有聯繫,“ ”所表示的時間,很可能就是在做“ ”這個動作時的時間。 [7]

如其説,我們甚至可以大膽推測“夙”最初就指“在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祭祀”這一行爲,後來用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祭祀這個動作“夙”來表示進行此種祭祀的時間(同時也可以泛指在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做其他事情,如田獵、征伐等)。 [8] 由“夙”的這樣的本義引申出“肅敬”之義,就更加自然了。

據此,我們認爲“ ”是爲“在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做祭祀等事”(甚或“在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祭祀”)的動詞“夙”所造的表意字。前引王襄、趙誠、姚孝遂等已指出,“丮*”象雙手高拱,表示人在祭祀、祝禱,與“ (禱)”字中“丮*”的動作一致。“ ”字从“月/夕”从“丮*”,完全合乎“在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祭祀”的詞義。“ ”字一般從唐蘭解釋爲“人持屮木爲火炬”,“火烈俱舉”,如“沈文”確定卜辭“ ”用爲“夙”之後説“有時木或屮上加上小點,大概以早上起來舉火之形表示早起做事之意” [9] ,釋字雖與唐氏不同,但解説字形的思路則一脉相承。“有時木或屮上加上小點”的“ ”,主要見於無名組卜辭,如《合》28514、28570、29251、29373、30752、30753、34606、《屯》4058等,小點顯表焚燒之意。前引王獻唐説謂“屮”乃“木”之“省文”。按作 一類繁體的“焚”,其下部或寫作 後者的圈形表示火把下端被紮束起來,前者手持火把的竪筆其實就可看作聚束之形,从“屮”形的“ ”也可以認爲柴木下端被紮成一束。 [10] 如上所説,“ ”所从“丮*”也應象祭祀之人雙手高拱,故其形不能説爲手持火把早起做事。我們認爲“ ”字描繪的是人在點起火把照明的場合進行祭祀等活動的場景,祭祀需點燃火把,意味着其時尚是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 ”也表示“在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做祭祀等事”的詞義,與“ ”係一字異體。雙手高拱的“丮*”作爲祭祀、祝禱的動作,其字形無疑能表達“肅敬”的意思,而“夙”的本義(或曰古義)中本就包含“肅敬”的義素,商代漢語中的“夙”也完全可能已産生“肅敬”的義位,所以當時人用“ / ”的簡省之體“丮*”來記録“夙”這個詞,并非無理據的省訛,或可視爲一種有意的簡化。

(四)

《殷墟小屯村中村南甲骨》366+459是一版午組卜辭, 其中有如下二辭:

(12a)己亥卜:庚子 燎(?)羊一、豕,咸,才(在)木,卯于

(12b)己亥卜:庚子 燎(?)于門,羊、白豕。

(12a)最末一字當是“天母行”的合文。“天母”之“天”即午組卜辭屢見的祭祀對象“天戊”“天癸”“天庚”等“天”,“天母”可能是某一位“天”的配偶,也可能是“天×”的配偶的集合。“天母行”當指祭祀天母的“行”,蓋與(12b)“燎(?)于門”的“門”選貞(卜辭所見祭祀地點“門”往往指先祖所在宗廟之門,“行”可能指“天母”所在宗廟的道路)。卜辭“木”用爲地名, “天母行”“門”大概都在木地。

此二辭“燎(?)”字加小點,與“木”不加小點者不同。上引“庚子”之下的未釋之字,“月”下構件同於“木”而不同於“燎(?)”,故而應隸定爲“ ”。《村中南》整理者認爲“ ”指“時段的名稱”,從文例看最爲合理。或與甲骨文中當讀爲“生月”的“木月”混同爲一,非是。或釋“ ”爲“夝”,讀爲“晴”, 亦不可信。

”字象月在樹上,日尚未起,疑即指“早晨日出之前夜間的一段時間”的“夙”的表意字。上引命辭中的“庚子”爲前辭中的“己亥”的第二天,我們知道,殷人以夜半爲日界,“庚子夙”指翌日早晨日出前的夜間。殷墟賓出類有如下一條卜辭:

(13)甲辰卜,貞:翌乙巳 (夙) 于母庚 。(《合》2543)

此“夙”可能爲時間名詞,指翌日乙巳的“夙”;也可能是動詞,意謂翌日乙巳早晨日出前的夜間爲了對母庚“ㄓ”祭而進行祭祀。(12a)“庚子夙燎(?)羊一、豕”、(12b)“庚子夙燎(?)于門”的“夙”也既可能是一般的時間名詞,指翌日庚子的“夙”;亦可能是動詞,其辭或可解釋爲翌日庚子早晨日出前的夜間爲“燎(?)”祭而進行祭祀活動。前面提到的(1)“丙:子 (夙)興又 妣庚”,此“夙”也存在是動詞的可能性,意謂“子”爲“興”祭而在早晨日出前的夜間進行祭祀。此三辭都是説在早晨日出前的夜間對某母或某妣祭祀,可相參證。

(五)

根據以上所説,我們試對殷墟甲骨卜辭“夙”這個詞的用字情况作一簡單總結。

甲骨文中既有爲“夙”的本義(或曰古義)“在早晨日出前的夜間做祭祀等事”(甚或“在早晨日出前的夜間祭祀”)所造的、用“月/夕”下雙手高拱的祭祀祝禱之形會意的“ ”字,也有爲此義之“夙”所造的、用火把照明下雙手高拱的祭祀祝禱之形會意的“ ”字,“ ”“ ”應是從不同視角爲“夙”的本義(或曰古義)造的表意字;又有“ / ”的簡省之體、僅用雙手高拱之形表“夙”的引申義“肅敬”的“丮*”字;還有爲“夙”的另一引申義“早晨日出前夜間的一段時間”所造的、用“月”在“木(樹)”上之形會意的“ ”字。“丮*”與“ / ”字形上的聯繫不言而喻。爲“夙”的引申義“早晨日出前夜間的一段時間”造的專字“ ”,從字形上看,與爲“夙”的本義(或曰古義)——“在早晨日出前的夜間做祭祀等事”(甚或“在早晨日出前的夜間祭祀”)造的“ ”字也有密切的聯繫。

西周金文中“ ”幾乎是記録“夙”這個詞的唯一用字,偶有以“丮*”爲“夙夕”“夙夜”之“夙”者,可以認爲是商代甲骨文用字的遺存,但也有可能是在“夙夕”“夙夜”等成語中對“ ”的臨時簡省,不一定是從甲骨文中作爲“ / ”的簡體的“丮*”那裏繼承下來的。

三、清華簡《五紀》及金文中與此相關的“丮”

現在來講《清華(拾壹)·五紀》中的“丮”。《五紀》全篇四見“丮”字:

(簡59) (簡104) (簡115) (簡116)

整理者據“謝文”釋甲骨金文“丮”爲“夙”之説,認爲簡文“丮”“或可讀爲‘祝’”。 “謝文”引陳劍説“ (祝)”从“丮”聲,“丮”是“祝”的異體,故整理者有此讀。但這是靠不住的,上文已加以辯駁。且下引(14)同句中已有明確的“祝”字,“丮”不可能也是“祝”。

簡99又有如下一字:

整理者釋爲“媻”,讀爲“次列”義的“班”,又提出另一種看法:

一説此字从丮,从攴,爲“丮”字異體, ,即簡115之“ 丮”。

按“一説”可從。此字顯然應隸定爲“ ”,與“丮”通用。

上引“丮”“ ”見於如下文例:

(14)祝乃秉豊(禮),善(壇)于西〈東〉 (宅)〉曰:丮豊(禮) (號)祝,曰隹(唯)川(順)是行。(簡59)

(15)五兵既成,既磨、既礪、既敓(鋭),乃爲長兵耑(短)兵,乃爲左睘(圜)右睘(圜)。弁(變)恉(詣)進退,乃爲 (號) (設)鎨(錐)爲盍, (號)曰武 (捷); (設)枋(方)爲尚, (號)曰武壯; (設)員(圓)爲謹, (號)曰陽先(洗), (將)以正(征)黄帝。(簡99—100)

(16)黄帝乃備(服) (鞭),迧(陳)兩參, (傳)五 ,丮濿(厲)武,安(焉)左執黄戉(鉞),右 (麾)兆(旐)……(簡104)

(17)四介司兵,珪(圭)辟(璧)璜琥,迧(陳)玉 (設)璋,走 (御)珞 ,祝宗 (號)丮, (攝)韋(威)于四巟(荒)。(簡115—116)

(18)走 (御)晋告, (號)曰武壯, (應)曰正横(旺),丮曰 (奚) (尚)。(簡116)

有的學者順着整理者的思路,讀“丮”爲“篤”,與“謝文”把沈子它簋和郘鐘中的“丮”按“夙”音讀爲“篤”同調。 可惜“篤”的上古聲母也屬於*t⁃,前面對“祝”“禱”“孰”从“夙”聲之説的批評,於此同樣適用(關於沈子它簋、郘鐘以及班簋“丮”的釋讀,詳後文)。

在已有的對《五紀》“丮”的釋讀中,最值得重視的是王寧的意見。王氏在2021年12月16日的網絡論壇發言中,根據簡文“丮”又見於班簋和沈子它簋蓋等,“意者此‘丮’字確當如唐蘭等先生所言應釋讀爲‘揚’”。 次日,他又發言説簡59“丮豊(禮)號祝”、簡104“丮濿武”讀爲“‘揚禮號祝’‘揚厲武’似乎更順暢。‘濿’當讀爲‘厲’,‘厲武’大概相當於《楚辭·天問》中‘何壯武厲,能流厥嚴’的‘武厲’。《逸周書·大武解》裏講‘六厲’曰‘三武厲以勇’,應該類似。劉先生(引者按:指上引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的文章,此條意見出自劉曉晗先生)還舉出金文中的‘余戰丮武’,讀爲‘余戰揚武’似乎也很合適”。 没有提到上舉(15)、(17)、(18)的“丮”“ ”。但是,王寧在9天之後發表的《清華簡〈五紀〉簡104—107部分文字釋讀》一文中 ,却轉而同意整理者將簡文“丮”與甲骨金文用爲“夙”的“丮*”相聯繫的意見,認爲上舉(14)、(16)之例中的“丮”讀爲“肅”,并把(16)斷讀作“黄帝乃服弁,陳兩參傳(專)五(伍), (洗—洒)丮(肅)濿(礪)武”,謂“洒”爲“恭肅貌”,“洒”“夙(肅)”義近。上舉(17)、(18)的“丮”“疑均讀‘嘯(歗)’”,他從整理者説讀“ ”爲“呼”,“古書或‘嘯’‘呼’連言”。但仍未提及(15)的“ ”。王言“‘丮’字筆者曾疑是‘揚’之省,後細思之亦非”。這是明確宣布放棄了“丮”釋讀爲“揚”的觀點。

其實,王寧没能堅持到底的以“丮”爲“揚”之説,我們認爲應該是正確的。所以這樣説的理由就在上舉(17)。爲了説明問題,這裏把(17)再引一次,并標出韻脚:

(17)四介司 ,珪(圭)辟(璧)璜琥,迧(陳)玉 (設) ,走 (御)珞 ,祝宗 (號) (攝)韋(威)于四 巟(荒)

此文有韻,“兵”“璋”“荒”皆陽部平聲字,“走御珞 ”的“ ”雖不識,但其字必不能讀陽部音,所以“祝宗號丮”的“丮”當入韻,否則“璋”“荒”過於疏遠,不合押韻之例(這一段或句句押韻,或隔句押韻)。 [11] 第二句“圭璧璜琥”疑有誤倒,當作“圭璧琥璜”,“璜”正是陽部平聲字,亦可入韻。如依文義,我懷疑(17)原當作“四介司兵,走御陳玉設璋——圭璧璜琥珞 ,祝宗號丮,攝威于四荒”。(18)有“走御晋告”之語,“走御”應是官職名,與“祝”、“宗”(簡59有“祝乃秉禮”“宗乃秉仁”,可知“祝”“宗”爲兩種職官,“走”“御”也有可能是兩種職官)、“四介”等相類。“珞 ”二字从“玉”,當與“圭璧璜琥”一樣,皆爲所陳設的“玉璋”之屬,“圭璧璜琥珞 ”很可能是具體説明陳設的玉璋的種類的。簡文所以把“走御陳玉設璋——圭璧璜琥珞 ”寫作“圭璧璜琥(疑當作‘圭璧琥璜’),陳玉設璋,走御珞 ”,大概主要是爲了凑成四字句,兼爲趁韻。既知“丮”讀陽部平聲韻,視爲“揚”之省體當然是最適宜的。

商周古文字“揚”無論是表意字抑或形聲字,皆从“丮”; 清華簡“揚”也有从“丮”之例,如 (《清華(拾)·四告》簡36)。如果“ (揚)”省去聲旁“昜”,即爲“丮”。“揚”是動詞,故《五紀》簡99之例增“攴”旁。《説文·十二上·手部》“揚”字古文从“攴”作“敭”,可證。唐蘭在解釋西周早期沈子它簋蓋銘文的“丮”字時説:

丮像人高舉兩手形,讀如揚。《説文》讀若戟,解爲“持也”,應作 ,像人持物形,與此不同。《小爾雅·廣言》:“揚,舉也。”

按沈子它簋蓋銘(《集成》04330)“丮”作 ,已非“高舉兩手形”,而與同銘“ ”字所从“像人持物”的“丮”同。西周時代一般的“揚”字所从“丮”也與“握持”義的“丮”混同。西周中期班簋銘文中的“丮”作 (《集成》04341),確與較古的“揚”所从“像人高舉兩手形”者相合: (《合》15819)、 (《新金文編》第1604頁),應存古貌。

班簋銘曰:

班拜稽首曰:嗚呼!不(丕) (副)丮皇公受京宗懿釐,毓文王、王姒聖孫,登于大服,廣成氒(厥)工(功)……

吴大澂、唐蘭、《商周青銅器銘文選》等皆讀“丮”爲“揚”, 甚確。簋銘是説大爲副合、稱揚皇公所受大宗賜予的美好的福祉, [12] 其餘種種解釋皆不可通。

沈子它簋蓋銘曰:

……乍(作)兹簋,用 卿(饗)己公,用 (格)多公,其丮哀乃沈子它唯福,用水(對?)霝(靈/令)令(命),用妥(綏)公唯壽……

“謝文”指出“其丮哀乃沈子它唯福”的主語是上二句提到的先人“己公”“多公”。 “其丮哀乃沈子它唯福”的大體意思是先公用福來“丮哀”沈子它。“哀”一般讀爲“愛”,我認爲當讀爲“依”或“殷”,訓爲“盛大”。《詩·大雅·皇矣》:“依其在京,侵自阮疆。”王引之《經義述聞》:“依,兵盛貌。……依之言殷也。” “依/殷”之“盛”不限於“兵”“樂”。古代“殷”又有“富裕”義,與“盛”義相因。銘文的“哀(依/殷)”可能就指先公通過賜“福”使沈子它在財富爵禄方面富裕、殷盛。與之連言的“丮”,可讀爲“振揚”“光大”義的“揚”,指通過賜“福”使沈子它在名聲方面更爲顯揚。

春秋晚期郘鐘銘曰:

余畢公之孫、吕伯之子,余頡(詰) (詘)事君,余嘼丮武,作爲余鐘。(《集成》00225—237)

鐘銘的“嘼”現在一般讀爲“戰”。我認爲“余嘼丮(此下已增‘女’)武”的讀法應與“余詰詘事君”結合起來考慮。裘錫圭指出郘鐘“余詰詘事君”的“詰詘”“含有曲意奉事的意思”。 其説甚是。 [13] “頡 ”“詰詘”即“頡滑”。包山楚簡簡228“大司馬悼 將楚邦之師徒以救郙之歲”,他處“ ”作“愲”,此加注“出”聲。 是“出”“骨”聲通之證。《莊子·胠篋》:“知詐漸毒頡滑堅白同異之變多,則俗惑於辯矣。”成玄英疏:“頡滑,滑稽也,亦奸黠也。”“頡滑”猶“滑稽”。《楚辭·卜居》:“將突梯滑稽,如脂如韋,以潔楹乎?”王逸注:“轉隨俗已。”“詰詘”“頡滑”就是圓轉隨俗的態度。“余嘼丮武”的“嘼”應與“詰詘/頡滑”意思相反或相近。既然器主人自稱事君隨俗圓轉,“嘼”似可讀爲“亶”。《國語·周語下》引《詩·周頌·昊天有成命》:“於緝熙,亶厥心,肆其靖之。”韋昭注:“亶,厚也。”意指“忠厚”“忠實”。“亶”訓“誠”更是常見,“忠實、忠厚”與“誠信、忠誠”顯然有關(此義之“亶”古書亦可寫作“單”)。“丮武”之“丮”如上引王寧論壇發言所説,也應釋讀爲“揚”。《史記·秦本紀》録之罘刻石,其中有“奮揚武德”之語,“揚武”之意當與之同。可見“揚武”纔指作戰而言。“揚武”“事君”皆動賓結構,“余詰詘(頡滑)事君”與“余嘼(亶)丮(揚)武”語法結構完全一致。此語是郘自稱曲意事君,忠誠作戰。

西周春秋金文裏用爲“揚”的“丮”究竟是不是如唐蘭所説乃“揚”之本字,尚需斟酌。從較古的“揚”字看,其所从“丮”與上一節討論的“ ”“ ”“ (禱)”所从“丮*”雖含義不同,但彼此形體相近,既然象雙手高拱形的“丮*”讀“夙”音是來自其母字“ / ”的,可用爲“揚”的“丮”本來也衹是一個表意偏旁,并無獨立的讀音,其“揚”音就是承自“揚”的,這種可能性似乎不比“丮”爲“揚舉”之“揚”的表意初文來得小。上一節説西周金文中有用爲“夙”的“丮*”字,現在知道西周春秋金文還有用爲“揚”的“丮”,不過,用爲“夙”的“丮*”衹見於“夙夕”“夙夜”一類成語,可能是一種臨時性的簡省,即使確是繼承殷墟甲骨文“丮*(夙)”的用法而來的,從其極爲有限的使用場合看,此種用字恐已接近尾聲。而用爲“揚”的“丮”則從西周早期一直延續到春秋晚期金文,按照我們的看法,清華簡《五紀》的“丮”“ ”也用爲“揚”,那麽這種特殊簡省的用字可以説維持了相當長的時間。西周金文中“夊”或讀爲“垂”(如西周早期的叔尊(《銘圖》11818)、叔卣(《銘圖》13347)“夊(垂)文遺功”),又可作爲“各”的省體使用〔如西周中期任鼎(《銘圖》02442)、西周中期 簋(《銘圖》05315)、西周晚期四十二年逑鼎(《銘圖》02502)等〕,情况跟“丮*”用爲“夙”與“丮”用爲“揚”并存相類。所不同者,以“丮*”爲“夙”與以“丮”爲“揚”,在西周時代似有一個此消彼長的過程。

下面把上引《五紀》的有關辭例解釋一下。

(14)—(18)中的“ ”,整理者或讀爲“號”,或讀爲“呼”。我們認爲應該統一讀爲“號”。關於(15)的“ ”當讀爲“號”,劉釗、李聰《清華簡〈五紀〉訓釋雜説》已有充分論述。他們指出,“簡文中的‘號’即爲‘給以稱號或取號’之義”,并説“乃爲 某”“即是指設立名爲某的號令、號旗等標志,‘ 曰某某’,則是指以某某爲‘號’”。 他們以(15)“乃爲號 ”的“ ”爲所設立的名號,這是不對的;其他説法皆可從。前面已説“ ”與他辭之“丮”通用,(14)、(15)、(17)、(18)皆“ ”“丮(或‘ ’)”連言或對文,它們無疑代表同一個詞。這些“ ”都應讀爲“號”。

(14)的“丮(揚)禮號祝”説的是“行禮”之事,“揚禮”猶言“稱禮”“舉禮”,與前言“祝乃秉禮”的“秉禮”義近。

(15)“乃爲號 (揚)”,從上下文看,就是爲那些“設錐爲盍”“設方爲尚”“設圓爲謹”等“左圜右圜”的陣法命名。 《廣雅·釋詁二》:“揚,説也。”王念孫《疏證》:“《鄘風·牆有茨》首章云‘不可道也’,二章云‘不可詳也’,三章云‘不可讀也’,《釋文》:‘詳,《韓詩》作揚。’《廣雅》‘揚’‘讀’‘道’并訓爲‘説’,義本《韓詩》也。” 《淮南子·説山》:“形不可得而見,名不可得而揚。”高誘注:“揚,猶稱也。”“號揚”之“揚”即“稱説”義。

(17)“祝宗號丮(揚)”的“號揚”當與(2)“乃爲號揚”的“號揚”同,從下言“攝威于四荒”來看,祝宗蓋爲“四荒”(亦即“四方”)取以名號、加以稱説。殷墟甲骨卜辭和《尚書·堯典》等典籍都記載了“四方”和“四方風”之名,可資參考。

整理者注已指出(18)的“所呼(引者按:整理者原讀‘ ’爲‘呼’)、所應、所丮,見於下文樂舞之名” ,這裏的“丮”應與“號”“應”義近。“號曰《武壯》”之曲,其歌辭曰:“卲=(昭昭)大=盟=(大明,大明)行豊(禮),女(如)日之不死。”(簡118—119)“大明”當摹狀“日”之形態。《易·乾卦》的《彖》傳“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李鼎祚《集解》引侯果曰:“大明,日也。”郭店簡《唐虞之道》簡27引《虞志》曰:“大明不出,萬物皆訇。”“大明”顯然也指日。《武壯》之辭中的“大明”與“如日之不死”相應,可證必取於“日”之形態。“應曰《正横(旺)》”的“應”即“應和、應答”之“應(譍)”。後文載《正枉(旺)》歌辭曰:“卲=(昭昭)奚=盟=(傾明,傾明)行義,女(如)月之不 (徙)。”(簡119)由“大明”可知,“奚明”當摹狀“月”之形態(“如月之不徙”亦可爲證)。疑“奚”當讀爲傾側之“傾”,《上博(二)·民之父母》簡6:“奚耳而聖(聽)之,不可得而聞也。”以“奚”爲“傾”,是其比。“傾明”當是形容上弦月、下弦月爲傾衺的光明。《正旺》所言“奚(傾)明”正是對《武壯》所言“大明”的呼應、應和。“丮曰《奚尚》”的“丮”亦釋讀爲“揚”,乃“稱揚”“稱説”之義。

(16)“丮濿武”當讀爲“揚厲武”。“揚厲武”與前言“陳兩參”“傳五 ”結構一律,“厲”即磨礪之“礪”。《左傳·哀公十六年》“勝自厲劍”,“厲武”指已經磨礪的武備。“揚”亦“稱”“舉”之意,《儀禮·大射》:“左執弣,右執簫,南揚弓,命去侯。”鄭玄注:“揚,猶舉也。”也可能“揚厲武”是指稱説武備的名號而言的,猶(15)“號揚”陣法之名、(17)“號揚”“四荒”之名。古人對事物之“名”有一種神秘主義的認識,認爲爲事物命名或稱呼事物之“名”就能“致物”、成爲物的主人。《尚書·吕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僞孔傳:“禹治洪水,山川無名者主名之。”“祝宗”“號揚”四荒之名,故能“攝威于四荒”,與禹“主名山川”而能“平水土”之事相類。

《五紀》中已有用“昜”爲“揚”之例,如簡7:“章:日、昜(揚)者、昭昏、大昊、司命、癸中,尚章司豊(禮)。”(又見於簡23,已殘,整理者據文例補出)整理者指出“揚者”指“風”。簡75:“夫是故后寺(時)羅乍(作)事,而診名是昜(揚)。”但以“昜”爲“揚”乃是假借(“昜”還用爲陰陽之“陽”)。本篇用字不一的情况又如“規”這個詞既用“ ”字,又假借“矞”字(可能是“巂”之訛)爲之。這在長篇抄本中是不足爲怪的。用爲“揚”的“丮”既是有頗古來源的“ ”的省體,用爲“揚”的“昜”也未嘗不可以視爲“ ”的省“丮”之體。

四、餘 論

考釋古文字常需對不同時代的古文字字形進行繫聯。隨着戰國秦漢文字資料的不斷發表,利用戰國秦漢文字上溯甲骨金文等早期古文字,并成功將其破解的例子,已不勝枚舉。不過,我們在做字形上貫下連的工作時,也要保持高度警惕,充分意識到古文字發展演變的複雜性:不同時代的相同字形未必一定是同一字,有可能衹是字形演變(訛變)以及某些特殊用字而造成的偶然同形。本文所討論的殷墟甲骨文、西周金文中用爲“夙”的“丮*”與西周春秋金文、戰國竹書中用爲“揚”的“丮”,雖然表面上看完全同形,但如果本文的結論符合實際,它們就是來源、用法各異的兩個無關的字,甚至在西周時代,這兩個同形字還并行過一段時間。

有意思的是,清華簡《五紀》中多次出現了作 形的“ ”字,據其在簡文中的用法(簡16“敷 (設)五章”、簡44“樹 (設)邦家”、簡69“建 (設)五步”),以及本篇有更爲多見的从“土”的“ (埶)”字: ,可知此“ ”實即“ (埶)”之省形,跟見於殷墟甲骨文的“ (夙)”字無涉。過去有不少學者釋甲骨文“ ”爲“埶”或“爇”。如果有人拿清華簡《五紀》的“ ”與甲骨文“ ”對照,作爲後者當釋“埶”或“爇”的證據,就跟把《五紀》的“丮”也釋讀爲“丮*(夙)”一樣,恐怕都是不明字形演變的不妥當的繫聯,值得我們警醒。

附識: 本文内容作爲“古文字釋説二則”的一部分,曾於2023年11月10日應浙江大學文學院漢語史研究中心“漢字史系列講座”之邀在綫上講過,受到好幾位師友的鼓勵。故不揣檮昧,將講稿整理成文,以期得到讀者進一步的指教。

(作者: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副研究員)

[1] 沈培:《説殷墟甲骨卜辭的“ ”》,《原學》第三輯,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5年,第75—110頁。

[2] 沈培:《説殷墟甲骨卜辭的“ ”》,第107頁。

[3] 沈培:《説殷墟甲骨卜辭的“ ”》,第109頁。

[4] 《甲骨文字編》第133頁、《新甲骨文編(增訂本)》第404頁(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都把出自典賓類《合》13890的 收在“ ”字條下,此字確實象擎舉火炬之形。然而《合》13890之辭曰:“丁酉卜,殼,貞:杞侯~弗其肩興有疾。〇貞:子賓不延有疾。”《瑞典斯德哥爾摩遠東古物博物館藏甲骨文字》004殘辭“……[杞]侯~……死”,亦有“杞侯~”。從辭例看,此當是杞侯的名字,用法與一般的“ (夙)”有别,其字顯非“ ”,不知與 以及 (焚)所从者是否有關。

[5] 陳琦《説“肅”“ ”》,待刊稿。

[6] 沈培:《説殷墟甲骨卜辭的“ ”》,第87—95頁。

[7] 沈培:《説殷墟甲骨卜辭的“ ”》,第84—85頁。

[8] 《説文》古文“夙”作“ ”,戰國文字亦多見,一般認爲是“宿”之省體假借爲“夙”(參看張富海:《漢人所謂古文之研究(修訂版)》,上海:中西書局,2023年,第99頁)。按“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正是人“夜止”睡覺之時,古人最初以“宿”爲“夙”,除了“宿”“夙”同音外,大概還有以“夜止曰宿”這件事情代指“夙”這個時間的用意,與以意謂早晨日出之前的夜間祭祀的“ / ”代指“夙”這個時間的思路相同。

[9] 沈培:《説殷墟甲骨卜辭的“ ”》,第107頁。

[10] 所謂“事何類”卜辭的“ ”字,《甲骨文字編》摹作 (第133頁),中間部分看似與甲骨文一般釋爲“燎”之字相合: (《甲骨文字編》第490頁);實則從拓本看,此二形原爲 (《合》30528),乃人的雙手形貫穿於“木”,并非从“燎”。《甲骨文字編》所摹不確。

[11] (15)“設錐爲盍”以下作爲“ (號) ”的内容是有韻的,但其前叙事部分無韻(“成”“鋭”“兵”“圜”顯然不入韻),故不能據此例定“丮”與“退”爲韻。

[12] ”當讀爲副合義的“副”,猶他銘所言“對揚”之“對”、“合揚”之“合”、“答揚”之“答”。説詳另文。

[13] 侯瑞華:《讀金文札記二則》讀史牆盤銘“頡 ”爲“竭蹶”(《出土文獻研究》第20輯,上海:中西書局,2021年,第60—63頁),不可信。“頡”與“竭”上古主元音相差甚遠,無法相通。 oZ/r54JQpbZcN6C2iu8MDBy3etgKEojzGTH2kBPEWx4kaIX9Kj0UYv2ndCh0zY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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