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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漢代《詩經》詮釋與政治的結合與疏離
——《詩經》經學化路徑考論

漢代經學解釋理論的核心是“窮事察微,原情立本”,其立論全在於陸賈所説:“承天統地,窮事察微,原情立本,以緒人倫。宗諸天地,纂修篇章,垂諸來世,被諸鳥獸,以匡衰亂,天人合策,原道悉備。” 五經是皇帝承天統地的工具,要施之於人,加之於政事,就必須從經書中考察事物的精微變化,追根溯源,構建一個先知般的話語系統,以此來指導現實政治,這是“法先王”的儒學傳統在漢代政治語境中的表達方式。但《詩經》不是現成的律條,其價值必須經過解釋纔可以獲得,漢代學者創造性地發明了故、訓、傳、説、章句、箋等注經體式,通過獨立的注釋文本、注釋意向、注釋體系,在漢代政治與《詩經》本文之間充當了很好的媒介,也就是説,漢代《詩經》注釋文本并不是爲了深入理解個别作者的精神和傾向而作,而表現爲基於漢代政治文化語境對《詩經》本文價值的重構,并同《詩經》本文所體現出的價值體系作鬥争。這必然忽視了《詩經》本文固有的政治文化真實,而從中抽象出一個“道”,成爲政治文化之“經”,成爲對現實政治進行調整或批評的依據,與漢代政治文化達到一定程度的契合。但因爲《詩經》注釋文本的獨立性,一旦書寫成爲話語,又具有了獨立於時代的精神價值,也就難以完全達到與漢代文化的親和統一,也必然會與漢代政治有着不可避免的疏離。這就是《詩經》漢學注釋文本的解釋學特徵,也是經學化的必由之路。

(一)漢代《詩經》與政治的結合實現了經學意義的發現與重構

漢之前有《詩》論,多發明大義,引以爲證,《詩》之義不言自明,故孔子歸其於四門學之文學。子夏以文學見長,故後世多以子夏爲聖學的源頭。漢文帝時設《詩》博士,立於官學,於是有師承,有文本,有訓詁,有大義。漢武帝時,《詩》學博士師出多門,學術遂興。《詩》學博士由官學而仕途,《詩》義與政見、思想相融合。一時間,官員封事、奏疏皆以《詩》義表己義,《詩》學漸立。經由西漢和帝、東漢章帝兩次論辯,《詩》義也漸趨同,終有鄭玄取衆家之長,解各家之紛争。漢代《詩經》學的概貌約略如此。《漢書·藝文志》收《詩》六家,四百一十六卷,劉毓慶師《歷代詩經著述考》録漢代《詩經》文獻54部。今僅《韓詩外傳》十卷存世,《毛詩詁訓傳》《毛詩鄭箋》散存於《毛詩注疏》中,其餘均散佚、失傳。

漢代《詩經》學,學術界多以“今古文”“四家詩”而論,注重其注釋視角的差異。然清末魏源提出:“夫三家之於毛,猶左氏公羊之於穀梁,或毛所未備而三家補之,或小異而大同,或各義不妨兩存,在善讀者之間引申而已。” 廖平以爲:“故今古之分,全在制度,不在義理,以義理今古同也。” 結合《詩經》漢學發展歷程,魏源、廖平所論最當。這可以從解釋學的角度得到説明:“全部解釋學目的之一就是同文化間距作鬥争,這種鬥争可以用純粹的時間術語理解爲同長期的疏遠作鬥争,那就是同本文建立其上的價值體系作鬥争。” 《詩經》是上古政治文化的産物,作爲周王、臣、民思想表達的文本,也一定固着着上古時代價值體系與政治影響。而當漢代儒生們采用訓詁、章句等方式開始對經典進行注釋,并試圖從中發現儒家政治思想的指針,進而影響當下政治文化的取向時,《詩經》本文的理解就發生了變化,新理解的成立就伴隨有新價值體系的産生。班固解釋説:“或取《春秋》,采雜説,咸非本意,與不得已,魯最爲近之。”也就是説,三家詩注釋方法爲“采集史事,搜取雜説,以傳會經義者”。 是“窮事察微”的解釋理論的具體運用。采史事,搜雜説,就是爲了發現《詩經》的經學意義,進而通過史實與現實,雜説與政論相互之間的意義衝突,找到現實政治的解决途徑。正如陸賈所説:“善言古者合之於今,能述遠者考之於近。故説事者上陳五帝之功,而思之於身,下列桀、紂之敗,而戒之於己。” 綜合而言,就是知經義而明古今、考遠近、思於身、戒於己,經義可以用於指導政事、修養自我。因此,漢代《詩經》解釋如果方法運用得當,可以通過闡釋經義而明確自己的政治主張,而且更重要的是漢代政治制度與政治權力運行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賴於經學解釋,在漢代政治語境中,“經”的含義是規範指正政治行爲的依據,從整體上來講,三家詩就是這樣來注釋《詩經》的。正如劉毓慶師指出:“三家《詩》學雖在先秦皆有其源,或以爲同出於荀卿,但它們都積極介入了營建漢家意識形態的工程之中,在現實政治的激盪下,迅速褪去了‘戰國衣冠’,呈現出了‘漢家學術’的風姿。” 所不同的是三家詩在看待《詩經》本文與時代的關係,以及其重構意義話語與漢代政治文化語境結合的方式上不同而已。

司馬遷以爲《詩經》是關於歷史事件的描述,因此當其理解《詩》時,注重於事件的叙述與還原。《史記·孔子世家》説:“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厲之缺。”在司馬遷眼中,《詩經》中的事件核心是禮義,而禮義作爲一種制度建設又是漢代政治文化建設的一個關鍵性問題。司馬遷習《魯詩》,《魯詩》注釋文本價值系統重在“禮義”,重在對社會建設的指導,也就是司馬遷評價孔子的成就所説:“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

翼奉把《詩經》的内涵確定爲“情性”,這是一個戰國時流行的儒學名詞,他提出解釋《詩經》可以參考六合五行之説,也就是“原情立本”。他説:“參之六合五行,則可以見人性,知人情。難用外察,從中甚明,故《詩》之爲學,情性而已。五性不相害,六情更興廢。”顔師古《漢書注》説:“張晏曰:‘性謂五行也。情謂六情,廉貞、寬大、公正、奸邪、陰賊、貪狼也。’” 基於六情五性與六合五行的對應,因此《詩》與“六合五行”説就有了關聯,和《詩》相關的歷史人物興衰成敗也就成爲“六合五行”運行的實證,也就成爲指導政治實踐的樣本。結論全在:“《詩》有五際,皆列終始,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翼奉還提出《齊詩》“四始”説,在亥、寅、巳、申四個關鍵位置上配以反映周王朝歷史進程的四個時期的詩篇,使整個西周歷史的發展趨向一目瞭然。 《大明》言武王伐紂,取革命更新之意。《四牡》言國之將變,周文獨大。《嘉魚》言國之大興,《鴻雁》言國破民流。《齊詩》“四始”實際上展示了西周興起、發展、繁榮、衰落的歷史變化過程。可以説《齊詩》通過將《詩經》本文與鄒衍的“五德終始”説,通過陰陽五行詮釋天人關係與歷史發展,以邏輯推理形式繼續爲神權政治張目,起到了準宗教的作用。皮錫瑞説:“漢有一種天人之學,而齊學尤盛……當時儒者以爲人主至尊,無所畏憚,藉天象以示儆,庶使其君有失德者,猶知恐懼修省……漢儒藉此以匡正其主。”

韓詩學派堅持微言大義,以修身明道爲根本,其論比魯齊兩家趨於保守。韓詩學派在解釋《詩經》時,強調詩歌的思想性和教化作用。他們認爲,詩歌不僅是表達情感的工具,更是傳遞道德觀念、弘揚社會正氣的重要載體。在解釋《詩經》時,善於從字裏行間尋找深意和寓意,深入挖掘微言大義。《韓詩外傳》是漢代韓詩學派存世著作,今本計10卷310章,主題集中於士節、治道、禮治三個方面,有着明確的政治傾向。士節方面,宣導儒士“崇儒尊道”,保持氣節。秦漢以來,“士”的政治地位開始下行,在皇權專制的震懾下,“讀書只爲稻梁謀”的媚俗思想流行。《外傳》講述士行、士節,强調士要堅持儒家德行和立場,“傳曰:不仁之至忽其親,不忠之至倍其群,不信之至欺其友。此三者,聖王之所殺而不赦也。《詩》曰:‘人而無儀,不死何爲’”(卷一第三章)。《外傳》堅持“士節”是君子的本色,容貌極度誘惑、進退移步皆要有“節”。“故君子務學,修身端行而須其時者也。子無惑焉。《詩》曰:‘鶴鳴九皋,聲聞於天。’”(卷七第六章)“士節”是君子參與社會治理的根本。這是春秋以來“士”階層爲代表的政治思想的延續。治道方面,遵循儒家以倫理爲基礎的人本主義思想,以孝道爲倫理的基礎,向外擴展出言行的社會規範,乃至於國家治理的準則。“故君子修身及孝,則民不倍矣,敬孝達乎下,則民知慈愛矣,好惡喻乎百姓,則下應其上如影響矣。是則兼制天下,定海內,臣萬姓之要法也,明王聖主之所不能須臾而舍也。《詩》曰:‘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維則。’”(卷五第十一章)不難看出,《外傳》以《詩經》中“永言孝思,孝思維則”爲成王治國的根本,由此引伸出國家治理當以孝治爲根本,而後方可實現仁政。“禮治”突出“經世致用”的治理思想,“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無禮則不甯,王無禮則死亡無日矣”(卷一第六章)。韓詩學派明確提出禮儀是維繫國家穩定的重要基石,因此君子、明君皆“將修禮以齊朝,正法以齊官,平政以齊下,然後節奏齊乎朝”(卷三第七章)。禮治確保了社會的秩序化,以人倫爲基礎,進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向外推演出社會規則與道德。“禮治”成爲了王道政治中重要的一環。以上爲基礎,韓詩學派的王吉、薛漢、張匡等皆引《詩》經論政,堅持“士節”,以修身明道爲基礎,宣導禮治,反對獨守刑法教條。

《魯詩》質樸,以《詩》爲史,藉以爲諫,探究《詩經》美刺義旨。《齊詩》結合時境,以《詩》爲灾異論,以哲理説詩。《韓詩》以《詩》證事,微言大義。羅根澤指出:“漢代便不同了,它使《詩經》的每一首詩有了聖道王功的奇迹,使《詩經》每一句話有了裁判一切禮俗的職責與功能。” 在三家詩學派眼裏,《詩經》是上古聖王治理國家的寫照,其史實,其哲學,其事件,都可作爲后王之法,皆可用於國家政治實踐中。《詩經》注釋者窮事察微,原情立本,確立了可行於當世的價值體系。《詩經》本文與詮釋文本之間形成了特定的構建模式:現實事件(意識形態問題)——《詩經》本文——指稱(意義評價)——詮釋文本,指稱是現實社會語境與《詩經》本文對話的結果,這一話語系統完全與政治現實相結合。《詩經》本文與社會客體之間形成一種隱喻關係,詮釋文本成爲其中的媒介,《詩經》中的價值通過指稱的方式從《詩經》本文中剥離出來,作爲和當下政治語境契合的事件被重新理解。“指稱功能是如此重要,以至於它實際上補償了語言的另一個特徵,即記號與事物相分離。” 在這一模式中,詮釋文本實現了《詩經》本文價值的具體化,這就是科利爾所説的占有,“只有當閲讀把文本解釋爲一種事件,一種話語的當下現實境况,解釋纔是有效的。‘據爲己有’使解釋本身變成了一個意義揭示的事件” 。和政治的結合成爲漢代各家解釋《詩經》的終極目標,援《詩》論事,以事證《詩》,也成爲兩漢君臣談話中常見的表達方式。

(二)《詩經》漢學與政治的疏離爲《詩經》經學化提供了契機

從對《詩經》本文的理解到《詩經》詮釋文本的形成,新的獨立的價值系統與話語系統就産生了,獨立的詮釋文本又必然會表現出與變化着的政治文化的疏離,《詩經》詮釋文本的疏離性就發生了。疏離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因注重詮釋文本的傳承而偏離現實政治語境;二是對《詩經》本文理解超越了現實政治,而有着别樣的追求。前者就三家詩而言,後者則就《毛詩》而言。

三家詩詮釋文本表現出很强的獨立性。傳、説、記是最早形成的詮釋文本,張舜徽《漢書藝文志通釋》説:“是傳、説、記三者,固與經相輔而行甚早。説之爲書,蓋以稱説大義爲歸,與夫注家徒循經文立解,專詳訓詁名物者固有不同。”“傳之爲體,多徵引史實以發明經義,與故稍異而實相輔。” 馮浩菲在《中國古籍整理體式研究》中提出,傳體是見於文獻記載最早的注釋體式之一。主要有三類:一、傳述事實,證發文意。即傳述有關事實,用以印證和發明原文之意。二、傳述師説,正面解釋原文。即根據師説典訓,用連環問答方式,正面解釋所解原文。三、引經證事,藉事明經。 可以看出,當詮釋文本在經文之外形成具有鮮明文體特徵,明確意向性和價值體系的話語之後,詮釋文本便具有了獨立的品格。後來學者守家法、師法,以詮釋文本爲學習對象,逐漸拉開了詮釋文本與現實政治的距離,經學的現實指導意義就變得很微妙了。劉歆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他在《移讓太常博士書》云:

往者綴學之士不思廢絶之闕,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煩言碎辭,學者罷老且不能究其一藝。信口説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至於國家將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禪、巡狩之儀,則幽冥而莫知其原。猶欲保殘守缺,挾恐見破之私意,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

劉歆就詮釋文本的傳承入手,指出因守於師説,則不能適應社會政治變化,這給漢代統治者帶來了不小的麻煩,因爲詮釋文本的疏離,政治制度與法令的合理性就受到普遍的質疑,因此不得不出面來指正這樣的情形。漢孝章帝詔曰:

五經剖判,去聖彌遠。章句遺辭,乖疑難正。恐先師微言將遂廢絶,非所以重稽古,求道真也。其令髃儒選高才生,受學左氏、穀梁《春秋》,古文《尚書》,《毛詩》,以扶微學,廣異義焉。

漢孝章帝以爲詮釋文本構建的價值體系在新政治面前不能算是真道,因爲它完全脱離了經的價值作用和意義。詮釋文本的疏離性,使得《詩經》本文與政治現實的聯繫陷入了困境。爲了破解這一困局,東漢之後很多學者也做了一些努力,如伏黯、伏恭對《齊詩》原有注本進行了改定,作《改定齊詩章句》、《齊詩解説》九篇,杜撫删定《韓詩》等。他們以家法、師法的注釋文本爲新的解釋對象,通過與詮釋文本價值體系的鬥争,尋求新的可用於當下新政治的話語,原有注本徹底疏離於現實政治文化了。

論“結合”只談三家詩而不論《毛詩》,因爲《毛詩》派有着和三家詩不小的間距,它和漢代政治從一開始就保持着一定的距離。《漢書·藝文志》收録《毛詩》派學著作兩種:《毛詩》二十九卷、《毛詩故訓傳》三十卷。《後漢書》記載《毛詩》派著作五種:謝曼卿《毛詩注》、衛宏《毛詩序》;中興後,鄭衆、賈逵傳《毛詩》;漢末,馬融《毛詩傳》,鄭玄《毛詩箋》。從注本數量和詮釋家的政治影響力來説,整個漢代《毛詩》派都可以説是微學。但正因爲没有官學的大力推崇,《毛詩》派主要依靠師徒之間傳授,傳承有序,最大程度地保證了詮釋思想的純正,較少受時代政治思想以及學風的影響。從《毛詩序》來看,構建了以王妃、周公、文王、周代諸王、賢者爲關鍵詞的一個政治體系,并將《詩經》文本意義與之進行相應關聯,賦予其諷、美、頌、述的内涵特徵,并盡力藉用歷史事件將看似松散的詩歌整合成一個完整的話語系統,力圖構建一個周代先王、聖賢以德治國的政治圖景。《毛詩序》所設的歷史參照與《詩經》世界相對應,使《詩經》本文具有了歷史原型特徵。《鄭箋》在此背景之下,又用《周禮》注詩,使《詩經》儼然成爲一個周代理想之國風情長卷。《毛詩詁訓傳》訓釋文字、釋名物、言義理,彌補了詩歌文本和周代歷史原型的間距,致力於獨立解釋體系和價值體系的構建,偏離了漢代政治實踐本身,和三家詩試圖在《詩經》解釋中尋找解决社會問題的方法和證據完全不同,而更接近先秦諸子學的思想。劉毓慶師提出:“《毛傳》戰國遺孤的角色最主要的并不是體現在它對先秦解經方法的繼承上,而在於它所呈現出的特質。張士元曰:‘毛公……其所爲《詩傳》,字寡義精,蓋亦孔門相傳之遺意也。’可以説《毛傳》絶大多數内容,都是先秦儒家的遺意相傳。”“在詩篇文字訓釋與詩意的理解上,《毛傳》則體現出了集先秦《詩》説大成的特色。” 此論最切近漢代《毛詩》學派的解釋理論和方法。

《毛詩》學派試圖從政治話語表達工具向關注文本話語系統轉變,鄭玄在著作《詩譜序》中完全將《詩經》三百篇看成了周代歷時性作品,并將其認作不同時代語境中的産物,其注釋也更多地將詞語意義置於這樣的情境中。在《詩譜序》最後,鄭玄言明其作《箋》的思想模式和方法:“欲知源流清濁之所處,則循其上下而省之;欲知風化芳臭氣澤之所及,則傍行而觀之。此《詩》之大綱也。”這正是對鄭玄《毛詩》派解釋理論和方法的最好繼承,也是對漢代《毛詩》注釋文本與漢代政治疏離的最好闡釋。至此,《詩經》學完成了由“史實”“史證”到經學的華麗轉變,完成了《詩經》經學化歷程。

總之,從解釋學視域來看,《詩經》漢學在漢代文化建構過程中成爲儒生用以改造和表達文化思想和政治思想的工具,如果我們把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詮釋文本看成是獨立的話語系統,這些詮釋文本則充當了媒介的作用,《詩經》漢學就必然表現出與政治的結合與疏離,這也是漢代《詩經》經學化的必由之路。 ux04I7QBOx8ONF0jBJBWyirofsi/oG3DiO5H9VPRvfxbjh4Uejf6PW10VtbT52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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