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张岱的《琅嬛文集》,不可不读他给自己戏撰的《自为墓志铭》。其中说到极爱明末的繁华,连用十二个“好”字。“好”是自我欣赏的意思,标示出的沉迷对象包括精舍、美婢、娈童、鲜衣、美食、骏马、华灯、烟火、梨园、鼓吹、古董、花鸟,自称“茶淫橘虐,书蠹诗魔”。这是晚明熟透了的文人笔法,笔底流淌着质感强烈的温软细腻,如挂在枝上的熟桃,满溢落地糜烂前的雅致。
最能显现张岱风雅的逸事,发生在他赴山东探访父亲的途中。当年帆船途经镇江,时值中秋后一日,月光倒囊入水,张岱兴致忽起,掉转船头飞抵金山寺,登岸后快步奔入大雄宝殿。睡眼惺忪的和尚为器乐的喧闹惊醒,纷纷跑到殿中看个究竟,只见张岱端坐前厅,正在品赏随从上演的戏剧。三三两两挤满后堂的和尚都不敢问这大闹佛堂的公子是何来历,不知他是人、是怪还是鬼。直到灯影阑珊、天光破晓,才见这群疯子收拾道具,打点行装,解缆扬帆而去。面对岸边疑惑不定、面面相觑的众和尚,江面上断续飘过张岱一声声的开怀大笑。
甲申明亡之后,张岱眼里的景观顿时换了颓败的颜色,笔端透出无尽的潦倒:“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蔬食,常至断炊。”又或称:“劳碌半生,皆成梦幻。”张岱的一生由此让“繁华”与“梦幻”交替转移的情境打成了两橛。
在张岱这样的遗民眼中,满人铁蹄践踏之地,江山处处破损。汉族士人感时忧愤,诗文往往会以南宋遭金人和蒙古人侵扰的情景自况。一个著名的隐喻就是“残山剩水”。“残山剩水”语出南宋遗民,喻示蒙古人南下污染了宋代的大好河山。晚明遗民也多借此抒发对江山变色的焦虑心情,“借宋喻明”一时蔚为风气。如清初大儒黄宗羲就有诗云:“剩水残山字句饶,剡源仁近共推敲。砚中斑驳遗民泪,井底千年恨未销。”诗中借助宋朝遗民郑思肖遗书在井中再现的故事,以喻对明亡的哀思。全祖望更是在褒扬崇祯十七年进士之事迹时,赋予残山剩水以守节的庄重含义,说:“皆固守残山剩水之节,以终其身。”
张岱煎熬受迫于明亡的惨痛记忆,对“残山剩水”另有一番独到的解释。在《越山五佚记·曹山》这篇小品中,张岱以曹山的命运为喻,昭显士人的不屈气节。他笔下的曹山是采石后留下的一口巨坑,形状犹如废墟。采石人从未把它当作山水景致加以欣赏,但在屡遭采挖之后,曹山的垒石却能厚薄相间、错落有致,自成一种特殊风景,俨然楼台亭榭俱备。后人漫游此地,竟会发出感叹说:“谁云鬼刻神镂,竟是残山剩水。”张岱对此有一段评论,他说:“吾想山为人所残,残其所不得不残,而残复为山;水为人所剩,剩其所不得不剩,而剩还为水。山水崛强,仍不失其故我。”这是拟人的说法,借此昭示遗民坚守志节、屡挫不改的初衷。又说:“世不知我,不如杀之,则世之摧残我者,犹知我者也。”这段自虐式的表白把凿石人比作满人,致使其废弃无用,曹山恰似从绝境中获取新生的士人身躯。
如何看待“死节”和“操守”,明清鼎革期有许多议论,特别是有关“死节”的定义,更令时人惊悚焦虑、惶惶不安。如崇祯帝吊死一事激起了巨大波澜,给士人带来难以形容的心理震撼。是随先帝殉死还是苟活在异族淫威之下,成为棘手的难题。要做到“纯忠”“粹儒”,标准往往严苛到无法企及。如赵园所说,忠臣历尽磨难,才配称足色,这评价竟是一种隐蔽的施虐。一旦被认为气节有亏,纵使终于杀身,甚至迫令妻妾同死,也仍然难免被猜忌的命运,可见评鉴忠义标准的无情与残酷。
赵园注意到甲申崇祯帝吊死煤山之后“天气阴惨,日色无光”,城破时“阴雨蔽天,飞雪满城”,到处是肃杀之气。环境的变幻不仅是天气变化,当然与心情有关。皇帝吊死在自家门口历朝未有,高挂树上的龙体投下的阴影太重,笼罩在那些苟活下来的大臣士子心中,让他们总找不出再活下去的理由,好像不殉死先帝是个终生难以洗刷的污点,于是掀起了一股自杀的狂潮。以至于到了清末民初,有人感叹时过境迁,竟没有人愿意为大清殉命,难以和明末的时候相比。例外则有梁济和王国维的自杀,勉强为大清的“忠节”添上了一抹亮色。王国维自杀后,陈寅恪挽联中有一句:“十七年家国久魂销,犹余剩水残山,留与累臣供一死。”其中也出现了“剩水残山”的字眼,显见是把王国维比成明末的遗民。
其实,不死之臣背负的压力比死节之士要沉重得多,故清初遗民有“死易生难”的说法。方以智在北京城破之后曾经想投井自尽,恰逢有人前往井中担水而不果,失去了一次殉死明志的机会。又有传言说他受贼军追索财物,貌似被动,实则向贼示好。他虽未接受伪职,却仍属苟活下来的不死余孽;虽受刑毒而不屈,但没有追随先帝自杀,至少说明态度摇摆不明,忠心不够坚定。在死守“节义观”的人看来,未死而遭刑戮,等于身心都受了玷污,与失节没什么分别。
崇祯帝死后,南京弘光政权刚一建立,对于冒死突围跑出京城的“逃官”就已详加甄别,后者身上大都染上了变节的可疑污点。无论这些灰头土脸、狼狈逃窜的官员是否曾与贼人合作,都算失了政治贞节。临难不死,臣节已亏,在龙体尸骨未寒的帝都全身而逃,必遭怀疑。官不可逃,如若陷敌,唯有一死以报君恩。这是比着崇祯上吊的身影丈量出的节义身段,不容商榷。
即使是忠臣寻死,也要找准时机,如寻死不得,便有被清出节义册的危险,在注重清誉的士人看来简直是生不如死。史料中记载,施邦曜听说皇上驾崩,就解下腰带自尽,仆人把他解救下来,他恨恨地说:“是儿误我!”贱寇满街都是,他不能回家,见到别人家院门就去上吊,却被那户居民放了下来。无可奈何,只得让家人买来砒霜,放在酒中服食,终于吐血而死。于此可见做忠臣之不易。
方以智后来入山当了和尚,与江南文人举止浮夸、衣着亮丽的生活恰好构成两极,可视为心理遭受重创的表现。冒死南逃,却被看成不忠无节之人,内心的创痛是无法与人言说的,只能自己吞咽下去。
有人比较元朝与明朝的待士之道,认为元朝为异族统治,并不信任士人,也不以其为贵,但在困折凌辱之外也不求全责备;明代士人似乎易被接纳任用,但明代皇帝表面上尊崇士人,实则利用驾驭之心过重,对士人多有无端苛求。崇祯死后弘光政权对死节的严酷甄别即为一例。
忠义的履行往往与苦难和坚忍相伴随,但猥琐的忠义观只注重表面的光鲜耀眼,忽视暗地里浸透着的艰辛与泪水;只认可死亡是忠义的体现,排斥其他形式的忠义行为。结果寻死不成者往往落得失节苟活的骂名,一辈子遭人唾弃,难以翻身,却从来没有人问他们是出于何种原因才残留于世。
对忠臣死义的苛责仍如幽灵般在现代世界游荡,如对战争期间战俘是否忠于祖国的争论,有人坚持认为战俘是一种污点身份,在人格上直接将他们打入另册。也有人认为,英勇的牺牲当然可歌可泣,但在一些战斗中,士兵在遭遇绝境、再行抵抗也徒劳无益的情况下,采取审时度势的态度,交出武器以保全生命,不应被视作可耻的行为。在这种认识之下,战俘一旦有机会安然回家,还会被当作英雄受到尊敬。两种观点针锋相对,凸显出对忠义和人性理解的差异。
毫不顾及个体身心对苦难承受的限度,不分青红皂白地对付出生命的“死节”姿态表示迷恋,狞笑着围观他人的死亡,无异于一种残虐的看客态度——这些看客常常打着旌表忠义的美妙旗号,干着戕害生命的勾当。